突出商贸特色应成为厦门经济特区二次创业的战略重点_市场经济论文

突出商贸特色应成为厦门经济特区二次创业的战略重点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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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初中期,我国经济学界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特区发展前途问题展开一场大讨论。它是继八十年代初“要不要办特区”,八十年代中期“特区能不能办好”之后的有关特区问题的第三次大讨论。这场讨论虽因个别人的文章而引发,但其真正背景却是:经过十几年的探索,我国终于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它使长期以来一直是作为计划经济中的“飞地”的经济特区面临着新的战略抉择:在从创办时的“旧体制外”走入“新体制内”的同时,如何继续保持自己的经济发展优势。本文拟结合厦门特区的发展战略问题作些探讨。

分析经济特区在市场经济新体制下的发展前景及发展战略问题,有必要对因在全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扩大对外开放,而产生的特区政策调整问题作些分析。

1.特区政策在新体制下的地位问题。在讨论中,一个共同关心的问题是特区政策在新体制下的前景。主张特区不能再特的论者认为:所谓特区的优惠政策,实际上是一种经济特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政府是市场竞争规则的制定者与监督者,不应带头破例对某些地区实行优惠政策或提供垄断。因而,必须取消特区的优惠政策。而特区的一些同志则担心:一旦取消了特区的现行有关政策,特区还能特下去吗?

所谓特区政策,实际上包含三个部分:一类是体制政策;另一类是与国际市场衔接的外商投资政策;第三类是国家的扶持政策。特区政策中的大部分是适应市场经济及对外开放的基本要求的,因此,我国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这些政策主要是向全国推广而不是取消的问题。只有少部分,主要是国家的扶持政策以及某些进口关税政策是要取消或调整的。

2.特区政策调整之后,是否将使特区失去它曾拥有的优势?认为特区不能特或特区不特的观点,更多地把特区已有的优势归结为政策优势。事实并非如此。相反,特区政策的主要部分向全国推广,从优惠制向普惠制发展,它不仅说明中央兴办经济特区的决策和政策是成功的,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方向,而且在实践上对特区也是有利的。因为,它彻底地结束了在兴办特区必要性问题上的意识形态上的无谓争论;它使经济特区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再有因为外部环境的压力而停滞甚至中途夭折的危险。从长远的角度看,以市场机制为运行基础的经济特区是不能寄生在以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运行环境中的;它使经济特区彻底摆脱了外部体制环境的羁绊,从而可以放开手脚地发展市场经济,更好地按照国际经济惯例参与国际经济分工与国际经济竞争。

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经过十几年的超前发展,构成特区经济优势的各种成分的作用大小也在变化。政策优惠仅仅是经济特区优势中的一部分而已,而且,随着特区经济的发展,它的作用在逐步降低,逐步让位给特区在十六年改革开放中形成的自身优势: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而言,由于较早地实行较高层次的对外开放,由此而较早地实行了市场取向的改革,经济特区的经济运行已经较多地按市场经济的方式进行,旧体制因素的影响相对微弱。它主要体现在:(1)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不仅商品市场,而且要素市场尤其是劳动力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市场就业已成为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市场供求对大部分企业的工资确定起决定性影响;(2)形成了较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多元产权结构。以外资企业及民营企业为代表的独立市场主体在特区经济中占较大比重,促进了特区市场体系的发展及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使特区经济运行机制迅速市场经济化,推动了国有经济的改革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换;(3)国有企业改革的难度相对较小。由于国有企业的比重较小,因此,尽管特区也有部分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不好,但对特区经济发展的影响较小,而地处特区,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和机会较多,使特区国有企业改革的难度要相对小于内地;(4)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有了较大转变。由于独立市场主体占较大比重,经济的对外开放程度较高,特区政府的经济管理方式较早地向国际通行的市场经济的一般规范靠拢,政府管理市场经济的能力较强;(5)财政收支结构较合理。因独立市场主体的比重较高,特区财政收入已主要来源于各项税收,进入九十年代,财政支出尤其是财政投资支出已逐步转向公共投资支出,特区财政已经较接近于市场经济中的公共财政结构;(6)建立了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良好基础。特区在其十六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与国际市场建立了相当密切的联系,建立了一批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拥有一批较熟悉国际经贸业务的专门人才,特区的投资环境无论是从基础设施或制度建设角度看,仍然是世所公认的目前中国最佳投资地区。这使特区在中国实行全方位开放的形势下,站在发展开放经济的较高起点上;(7)产业结构新,历史包袱较小。特区经济基本上是白手起家,因此,新兴产业比重较高,夕阳产业较少。调整产业结构的成本相对较小;(8)社会公众的市场经济意识较强。显然,这些优势并不因为特区政策的局部调整或推广而随之消失,相反,它们将随着特区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化,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化而不断增强,成为特区经济发展最强有力的后劲。

当然,在肯定特区存在上述体制或功能优势的同时,亦应注意到:它们在目前仍然是一种不稳定的优势。这是因为,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并未确定,特区的市场化改革从未脱离过全国政治经济局势的制约,因此,在实践中,特区的市场化改革往往是被放在从属对外开放,与发展外向型经济配套的地位上的,有的甚至只能打着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旗号进行。特区虽然因得益于特殊政策在发展市场经济及若干制度建设方面超前于内地,但它必然是残缺、不彻底、不规范的,有些甚至是扭曲的。因此,经济特区目前的市场经济发育的特点是:正式的市场制度、规则的建设明显地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实际发育程度,许多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规范亟待建立。因此,必须抓紧制度建设,把过去由于外部制度大环境不许可因而不能或只能以不规范的形式建立的制度建立、健全、理顺、规范化,使特区现有体制或功能优势得以巩固、发展。它是特区向更高阶段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之一。

3、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特区来说,意味着消亡还是新的战略抉择?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不妨回顾一下特区发展的历史。中央政府在兴办经济特区之初,是把它作为自由贸易区或出口加工区来办的。把特区办成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对外政策的窗口,改革开放的“试验场”的口号,是在1984年才明确地提出来的,四个特区在此之后相继扩大至现有的面积,成为具有综合功能的经济特区。

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场,随着整个国民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全国统一市场体系及全方位开放格局的最终形成,特区不特是必然的趋势,尽管在这个相当长的过程中,经济特区仍将继续保持着它的独特作用。但是,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如何处理国内统一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如何处理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分工协作和发展本国民族经济的关系角度看,若干个规范的自由贸易区或自由港的存在,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弊。因此,无论中国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还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经济特区来说,都应该是个规范而非消亡的问题。从办经济特区的初衷到后来演变的历史来看,当特区作为试验场及窗口的历史作用淡化之后,由于新的历史使命的需要,在更高形式上恢复它的本来地位,也未必不是件顺理成章的事。

经济特区最终将向哪个方向发展,决策权在中央政府。但是,特区政府在积极地向中央提供决策建议的同时,面对变化的发展环境,也必须对本地区的发展战略作出抉择。它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中央政府特区问题决策的重要基础。

应当承认,现阶段经济特区发展不仅面临着变化的外部环境,而且面临着变化的内部环境。前者除调整特区政策外,还包括国民经济增长重点向重化工方向转移,开放重心从华南、东南沿海向以浦东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等地区的转移,以及外商投资结构、重点的转移等。后者则突出表现为特区劳动力及土地价格上涨,使一向为特区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渐失竞争优势,特区对外资、内资的吸引力减弱。二者相互作用,决定了特区经济发展面临着新的战略抉择。

虽然变化了的内外部条件对五个特区具有共性,但是,各特区所面临的发展机遇却各不相同。海南作为区域特区,与深圳、厦门等城市特区,面临的发展任务与机遇不同。就四个城市特区而言,1997、1999年香港、澳门分别回归祖国,协调港澳经济与深圳、珠海的关系,是两特区的艰巨任务,同时也将给它们带来巨大的机会;汕头特区将因广梅汕铁路的建设接通京九铁路大动脉而形成新的区位优势;厦门特区作为历史悠久的通商口岸,面对台湾,在海峡两岸的经贸往来中拥有其他地区不可替代的区位及人文优势。不同的潜在优势及发展机遇,决定了九十年代后半期以至下个世纪初各个经济特区不同的发展战略选择。

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三通以致台湾回归祖国,将对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起巨大的促进作用,厦门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方向,肩负重任,责无旁贷。但是,两岸关系的发展对厦门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厦门经济发展战略调整考虑中,基本上只能视为是外生变量,因此,厦门经济特区在规划其九十年代后半期以至下个世纪初的经济发展战略时只能更多地着眼于国际国内的发展大趋势以及其自身的条件。

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和讨论,厦门已经确立了它迈向21世纪的战略选择:建设现代化、国际区域中心性、综合型的港口城市。初步目标是:建成以外向型、质量效益型为特征的经济强市,成为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又一个“增长极”;建成亚太地区的航运枢纽,成为我国东南部进出口的主通道;建成国际贸易的基地,成为国内外市场连接的桥梁和纽带;建成区域性的金融中心,成为国内外金融、资本循环运作的交汇点;建成国际化的信息中心,成为国内外信息交流的“交换站”,等等,提出了以港立市,科技兴市,体制创新,强化基础设施和重点区域建设,构造大城市基本枢架等措施。

如何实现这一战略构想,选择适当的战略重点具有重要意义。我认为,根据国际国内尤其是亚太经济圈的发展趋势,厦门作为港口城市的历史地位,目前在福建以及闽粤赣经济协作区中的龙头地位,周边地区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以及厦门经济特区十六年经济发展所形成的优势,厦门在九十年代后半期以及下世纪初应当把商贸服务业作为战略重点,以此带动港口、金融、信息、城市经济等各业的发展,实现厦门经济特区在21世纪的新的腾飞。

之所以提出发展商贸服务业为实现厦门特区跨世纪发展战略的战略重点,是基于下述几点考虑:

1.随着国民经济增长重点向重化工业方向的转移,厦门在发展第二产业方面的局限性将日趋明显。由于历史的原因,厦门的工业是到了兴办特区以后才有了较快的发展,尽管经过这十几年的高速发展,有了一定基础,形成了以轻工食品、电子、机械、纺织、化工医药、建材六大行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但是,厦门工业至今在国内仍缺乏足够的竞争力;以台港澳资本为主的三资企业从总体上看,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层次较低,随着特区土地、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周边地区的开放,它们将逐步向外转移;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跨国公司,其对华投资目的侧重于市场因素,厦门的吸引力相对不足;实行科技兴市的战略,将有助于解决厦门特区工业发展中的结构断层问题,但是,应当客观地看到,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发展所需要的较高水平的工业基础、人才、技术、资金等各方面的条件,无论是从目前厦门自身所具备的或是对国内外有关企业、研究机构的吸引力来看,均非短期可以解决。

2.相对而言,以商贸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却有其优势。厦门是我国最早的通商口岸、福建省最大的商业城市之一,办特区之前就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口岸城市之一,与东南亚各国以及港澳地区有着较密切的贸易往来关系。办特区之后,商贸服务业迅速发展。厦门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是与它作为闽东南乃至福建对外开放的龙头城市的地位相适应的,关于这一点,从厦门口岸出口总额中地产品的比重仅占三分之一左右,大部分出口货源来自外地即可看出;作为特区和旅游风景城市,厦门的国内商业也以远远超过同期GDP增长的速度增长,1980年到1994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年递增速度比同期GDP的平均递增速度高4个百分点;以旅游业为代表的服务业十六年来也得到了较快发展,自1982年起,全市接待境外游客和旅游创汇平均每年以20%和30%的速度增长,从1991年起,全市旅游业绩连续保持在全国主要旅游城市的前10名。厦门空港客运量位居全国第六位,进入了全国二类干线机场行列。这些说明,商贸服务业是厦门的优势产业,从全国来看,它也具有相对优势。选择商贸服务业作为战略重点,具有起点高的优势。

3.以商贸服务业为战略重点,厦门有良好的发展基础。主要表现为:(1)良好的海空港条件,是我国东南沿海的重要开放港口。特别是每年在厦举行的对外经贸洽谈会近年来已经升格为国家口岸交易会,其影响和规模日渐扩大,有力地提高了厦门作为我国重要的对外开放口岸的地位;(2)是福建及闽粤赣经济协作区中的龙头城市、商贸中心,是这些地区与国外经济联系的重要窗口;(3)在海峡两岸交往关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台商最早而且至今仍是投资最集中的地区。它所具有的综合条件决定了即使今后因要素价格上涨致使部分三资企业内迁周边地区,它们仍将会把公司本部或商务管理中心留在厦门;(4)经贸企业不仅数量多,而且有一批较大规模的骨干企业。(5)作为风景旅游城市,再加上前述各项条件,具有发展商业及服务业的良好前景。因此,选择商贸服务业作为厦门实现其跨世纪发展战略的重点,具有可行性。

4.以发展商贸服务业为战略重点,有利于以此为中心,将跨世纪战略的主要战略要点联系起来,形成目标明确的战略整体。发展港口及港口经济是跨世纪战略决策的重要一环。但是,港口及港口经济的发展,不仅取决于港口的条件及对港口、港口产业的投资。港口兴衰,关键在物流,在于港口城市所能形成的商贸流量。在我国港口发展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有些港口,条件相当优越,由于当地形成的商贸流量小于条件不如它的港口,结果港口的发展落后于后者。因此,以港兴市,必先振兴商贸;建设区域性的金融中心,商贸是基础。一个地区商贸流量越大,辐射面越广,其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越大,金融业才越有发展可能,该地区对金融业的集聚效应才越强,越有可能成为金融中心;建设国际化的信息中心,也是以商贸的发展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息是发展最快的信息,各类信息只有当它具有商业价值时,才能得到最迅速的传播及最大限度的利用。目前世界范围的信息产业迅速发展,其最大的需求推动力是国际范围日趋激烈的商战。纵观当今世界主要的信息库,其信息资源大多以商业信息为主,其他信息所占比重不到20%。而我国目前则反之。以商用信息为中心发展厦门的信息产业,不仅有利于厦门经济发展战略的实现,而且对厦门信息产业的发展也极为有利。

以发展商贸服务业为实现厦门经济特区跨世纪发展战略的突破口,要求相应的政策措施。

1.用足用活中央政府给予经济特区尤其是厦门经济特区的各项政策,拓展厦门作为连接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的区域经贸市场的各项功能。在目前,尚无法在全岛实行自由港政策的情况下,先办好“特中套特”的功能小区——象屿保税区,从进一步开发特区功能的角度,争取中央批准沿用浦东的政策:允许各地各部门外贸企业到厦门设子公司,共用政策,共享口岸,共创市场,共建外贸新格局,更好地发挥厦门的对外开发口岸作用和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逐步创造在全岛实行自由港政策的条件,争取中央早日批准在厦门建立自由港。

2.开拓国际市场与发展国内市场相结合,发展外贸与发展内贸相结合,按照国际惯例办事,打破目前内外贸分隔的局面,鼓励外贸企业从事内贸业务,允许内贸企业开展外贸业务,早日实现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统一,提高厦门特区作为地区经贸市场对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两个扇面的聚散能力和辐射能力。

3.加快综合商社的组建步伐。以厦门目前较大规模的经贸企业为龙头,通过联合、兼并、收购、控股等手段,组建若干家以资产联结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以贸易为主体的综合商社或以服务业为主体的服务型大型外贸企业或企业集团。政府在金融、外汇、投资、内贸、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4.在大力发展一般贸易的同时,充分发挥口岸优势和保税区优势,大力发展转口贸易和加工贸易,积极拓展对台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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