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工程监理工作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要,工程监理企业派驻监理师全权负责工程的监理工作,从工程设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监理人员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监理工作内容繁杂,包括工程投资控制、施工质量监督、工期管理、建设合同管理等等。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现状;策略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工程项目数量与日剧增,建设工程监理作为一种工程管理模式在工程整个过程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建设工程监理在我国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了,工程监理工作的完善对于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效益,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凡的意义。
1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
1.1监理工作服务对象单一
目前,我国的建设监理企业都是接受工程建设单位的委托,而不能接受承建单位的委托,服务对象较为单一。
1.2监理制度的推行主要靠强制手段
我国有关部门已经针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传统的监理工作制度是与计划经济相符合的,目前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我国工程监理制度主要靠行政手段和法律强制手段来执行,我国各地政府纷纷建立了管理建立企业的部门和机构,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用于规范工程监理企业的行为,明确监理单位职责,规范监理工作流程等。
1.3监理工作具有显著的监督功能
监理,顾名思义就是监督和管理,监理工作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其监督和管理的作用,监理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没有关系,但也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对其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助于建设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1.4市场准入控制力度较大
目前,我国对于监理企业和人员的市场准入要求还是十分严格的,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具备所需的资质方可从事监理工作。如企业要按照国家要求的比例拥有足够数量的监理师,监理人员要具备国家要求的资质,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2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存在问题
2.1建设工程监理处于较为尴尬的处境
我国的建筑工程投资主体大多数都是建设单位是,因此,工程项目的管理权都属于建设单位,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监理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监理制度在实际执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监理单位权利不实,建设单位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导致监理单位的管理权限有限,使监理工作开展时面临一定的难度,目前,建设工程监理的地位和处境难免尴尬。
2.2缺乏有效的政府监督管理
监理工作模式在我国起步较晚,因此,监理行业发展速度有待加快,建立企业的市场地位不够稳定,因此,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但目前,部分政府部门对于工程监理不够重视,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政府的扶持政策有待建立。
2.3建设工程监理队伍素质有下滑趋势
监理取费偏低、监理地位的尴尬,使得监理行业成了“鸡肋”,高智能人才不愿进监理公司或者不愿从事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收入在注册工程师中处于垫底位置,几乎只有其他注册工程师的一半,这就决定了真正从事监理工作的只有两类人:老工程师、技师和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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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建设监理责任逐渐加大
从当前建设市场形势看,监理人员的责任有逐渐增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1)部分行为不规范的业主推卸责任的倾向比较明显。(2)施工企业进入改制转型期,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向总承包管理公司发展,将劳动力密集的工种甩出;同时,大量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充斥施工一线,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下滑。(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加强监理责任的倾向。
2.5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引发恶性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监理必须实行招标。从行业发展的前景来看,引入竞争机制是对的,但是在工程监理招投标时,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过低的费用只能造成到场的监理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质量的下降,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效果,影响了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
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问题分析与解决办法
3.1加强落实整个工程监理的责任机制
规范性与制度性是一个组织能够高效运作的重要因素,针对工程监理而言,制度与规范同样重要。为了能够有效地提升监理活动的规范性,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管理队伍需要依据团队的组织结构,人员数量,技术水平以及整体的工作量,,制定一份明确、细致的责任机制,并把这份责任机制落实到机构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员工。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完成的对在职员工的科学调配,使其能够明确的分工,协调的配合,最终在各层级的充分配合下,全面系统的完成整个建筑监理工作。在此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一个岗位的职权、职责、利益,将其工作的目标贯彻到整个工作中去,在保证这正常的工作效率的同时,还需要以公正、客观、专业的态度与相关的合作人进行有效地沟通与俄合作。
3.2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与教育
我国要重视对监理人员的培养,高校和高职院校要设立关于监理工作的学科,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促进监理人才满足社会的需要。其次,监理单位要对监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尤其要对土木工程技术人员,采取深造的形式提高其监理基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并选拔突出的人才进行重点培养。作为一名监理人员,要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要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要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进而做好工程管理及协调和组织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企业派驻在工程建设单位的总负责人,必须要从具备资质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中选拔,注册监理工程师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胜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3.3完善相关法规法规
我国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用于指导监理工作实践,使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提升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工程质量提高的保证。
3.4取消现行的监理强制性招投标规定
监理是工程服务行业,在国际上并没有强制性招投标的规定。而目前很多省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自己制定了有关招标投标方面的办法和文件,有些省市甚至公然通过招投标来压价,在监理招标标过程中出现许多不规范的现象,严重违背了工程监理的原则。所以,要尽快取消监理标的强制性规定或出台相应的指导文件,杜绝压价事件的进一步发生。
3.5完善总监监理工作评价体系和继续教育制度
依据相应法规,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在注册监理工程师中产生,而且还要进过必要的培训。然而根据目前的现状来看你,很多工程监理总监并没依照法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工程师毕竟只是个文凭,但如果没有过硬的实践经验,也不能合理的对工程进行监督。
4结语
综上所述,在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工作时,不仅仅需要整个监理机构能够妥善的完成自己的任务,严格的把控自身机构内部的专业性,杜绝出现组织结构不合理,管理培训不足等现象,与此同时,还需要相关的国家政府机关,相关的主管单位给予支持与合作,在完善建筑工程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施工监理市场的把控与监督下足功夫,从而使整个监理行业能够在质量、水平方面,保持一个较好的发展方向,保障建筑监理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从而最终服务于整个建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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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金惠勇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5
标签:工作论文; 工程监理论文; 建设单位论文; 建设工程监理论文; 监理工程师论文; 我国论文; 工程论文; 《建筑细部》2018年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