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新动向——对相关重要问题的分析与判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运行论文,新动向论文,准确论文,农村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12年是“十二五”时期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大好形势,必须密切关注、准确把握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的新动向,及早谋划、妥善应对,实现“稳中求进”,以优异成绩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
一、外部环境更加深刻影响农业农村经济运行
随着“三化同步”不断推进和农产品贸易开放度不断提升,外部经济波动向农业农村经济传导的渠道日益多元化,农业农村发展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更为深刻。
从国内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增速可能逐步放缓。我国人口红利、资源红利正在衰减,生产要素成本进入加速上升周期,加入世贸组织后依靠低成本优势的盈利模式受到严重冲击,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不断消退。同时,人均GDP达到一定规模后潜在经济增长率下降是普遍规律。近年来,占全国经济总量一半以上的东部地区经济增速明显慢于中西部地区。今后2-5年,我国经济很可能从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经济存在下行趋势,通货膨胀压力依然存在,货币政策短期内很难宽松,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实体经济发展。2012年一季度,GDP增速延续了上年以来的下降趋势,降为8.1%。需求整体呈下降趋势,消费和投资增速略有下滑,出口大幅滑坡。物价涨幅明显回落,CPI同比上涨3.8%,比上年全年回落1.6个百分点。预计后期经济仍将下行,通货膨胀压力可能有所减轻。
经济增长放缓、物价涨幅下降将对农业农村经济产生深刻影响。首先,经济增长放缓抑制农产品需求特别是工业用农产品需求,物价涨幅回落意味着农产品价格涨幅有限。一季度,全国食品消费价格上涨8%,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2月份,谷物、棉花、大豆市场价格分别比上年底提高0.2%、2.2%、-0.5%,涨幅分别同比低2.3、8、2.4个百分点。农产品价格涨幅回落不利于弥补不断上升的农业生产成本。与此同时,2月份尿素、磷酸二铵、氯化钾、农业柴油价格分别比上年底提高0.8%、2.4%、0.6%、3.2%,涨幅总体高于大宗农产品价格涨幅。其次,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影响农民外出务工的稳定性和工资增长的持续性。据国家统计局监测,一季度全国外出务工农民16371万人,同比增长3.4%,增幅比上年全年下降1个百分点;月平均工资为2173元,增长16.6%,增幅比上年全年下降4.6个百分点。2012年农民工工资水平有望继续上涨,但能否保持前两年每年20%以上的增速还存在疑问。
从全球宏观经济看,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复苏仍然十分缓慢。美国经济2011年开始企稳回升,但欧元区经济并不乐观。瑞士银行最近预测欧元区可能在上半年“二次探底”陷入衰退。世贸组织预测,2012年全球贸易额仅增长5%,远低于2010年13.8%的增幅;世界生产总值增长2.1%,比2011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必然影响我国出口增长,进而影响农民工就业增收。美国市场虽然回暖,但2012年恰逢美国大选,人民币升值的政治压力更大,会制约对美贸易顺差的扩大。要实现外贸全年增长10%左右的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努力,即使实现了,也远低于2011年22.5%的增幅。
从农产品贸易看,目前大宗农产品国际市场价格已普遍高于国内,增加了农产品进口的复杂性。2011年全球粮食产量达到创纪录的23.23亿吨,下半年全球粮价呈下跌趋势。但2012年年初由于欧洲出现低温,南美玉米和大豆遭遇旱情,加上粮食库存较少,全球粮价又开始上涨,FAO公布1—2月全球粮价分别上涨1.9%、1.2%,3月继续上涨,预计近期粮价仍比较坚挺。同时,国际油价目前在每桶100-120美元徘徊,这一区域是粮食能源化的临界点。如果后期受欧美宽松货币政策和叙伊局势影响,石油价格继续攀升,全球大宗农产品价格还会随之上涨。据商务部监测,2—3月,除白糖和棉花外,其他农产品包括小麦、玉米、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和天然橡胶的现货进口成本价均高于国内市场价。下一阶段,全球气候和政治局势的不确定还将深刻影响农产品价格走势,为我国进口增添很多变数。
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2012年农业农村经济要保持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有压力、有挑战。为此,必须密切关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方面,包括农产品供给、农民收入、城镇化、农村改革、农业宏观调控等,理顺体制机制,强化发展政策支撑,增强抵抗风险能力。
二、“四个平衡”增加农产品供给调控的难度
虽然我国农业生产连年丰收,但保障农产品供给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丝毫没有减弱,调控难度不断加大。需要妥善处理好四个平衡的关系,即供需总量平衡、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结构平衡、自给和进出口平衡、主要农产品产销平衡。
保持供需总量平衡主要难在需求增长迅速。近几年,受人口绝对增长、消费结构变化、农民城镇化以及粮食能源化等因素影响,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需求急剧增长,超过了供给增速。20世纪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在410公斤时供需形势是总量平衡、丰年有余,而2011年人均粮食占有量虽然达到425公斤,但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如果说粮食供给自给率比较稳定,粮食以外的大宗农产品无论是进口品种还是进口规模都在不断增加。2011年我国共进口猪肉46.8万吨、玉米175.4万吨,总量都不到我国产量的1%,但增长很快,传递的信号值得警惕。
保持结构平衡主要难在确定优先顺序。由于供需平衡压力长期存在,在耕地等资源有限情况下,必须根据品种重要性决定发展优先顺序。首先要确保粮食安全,水稻、小麦应保证国内自给,玉米力争基本自给,谷物自给率稳定在95%以上;巩固国内非转基因大豆生产,力争把自给率稳定在40%左右;薯类保持国内自给。在此基础上,稳定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农产品自给率,保障养殖业持续发展。
保持自给和进出口平衡主要难在调控对外依存度。对外依存度不仅受发展优先序影响,还受产业比较优势影响。优先序主要靠政府调控引导,比较优势则体现市场行为。目前大宗农作物特别是土地密集型作物往往缺乏比较优势,而这些产业又都比较重要,优先序高,如粮食、油料。如何强化政府引导,通过财政补贴、价格支持等手段提高这些产业的生产效益,弥补比较优势差距,将对外依存度控制在合理水平,需要认真研究。
保持产销平衡主要难在菜篮子产品。近年来作为直接口粮消费的粮食品种,其价格、市场都相对平稳,但随着收入水平提高,肉奶蛋的消费快速增长,使菜篮子产品价格波动加剧,区域性、结构性、阶段性产销失衡矛盾日益突出。加之菜篮子产品产地不断集中,但消费格局十分分散,小生产与大市场难以有效对接,在市场调控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很容易因局部失衡引发全局市场震荡。
四个平衡关键在于总量平衡。我国是农产品消费大国,主要农产品都存在巨量需求,要全面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需要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要立足于优势产区。通过推动农业产业向优势产区聚集、发挥比较优势、提高作物单产来降低农作物争地的压力。粮食生产更多依靠主产省、主产县,充分调动农民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同时,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让主产区政府发展粮食不吃亏;逐步提高粮食价格,加大重大技术专项补贴,让农民种粮增收。对菜篮子产品优势产区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果则果。通过提高这些地区菜篮子产品产量,降低粮食主产区发展菜篮子产品的压力。二要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日益凸显,这在东亚国家是普遍现象,我国也不例外。解决将来谁来种地问题,关键是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将新增或新设农业补贴和财政奖补资金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涉农建设项目优先委托其承担,同时设立鼓励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专项资金,帮助其尽快发展壮大,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中坚力量。三要加强科技支撑。科技创新要着力抓种业,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转基因技术应当牢牢跟紧世界潮流,但在商业化上要慎之又慎。基础研究应当有长期打算,在农业生物基因调控及分子育种、农田资源高效利用、有害生物控制、生物安全和农产品安全等方面着力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和方法。科技推广要公益性和经营性并重。科技人才培养要加强本土学生定向培养,大力开展面向本地初高中毕业生的农业职业教育,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紧缺实用人才,特别是农业生产经营急需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四要更加关注进出口。随着国内农产品需求的增长,进口规模持续扩大趋势不可逆转。关键是要评估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自给情况,结合品种结构平衡战略目标,及时调整产业保护政策,确保主要农产品自给率维持在安全水平。最近,为限制富国海外屯田,联合国建议各国对农田出售规模设限。随着我国农产品进口规模不断扩大,建立稳定的进口渠道越来越重要,加大海外农业投资力度势在必行,有关问题应当及早考虑。五要完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主要是加强菜篮子产品价格调控,防止大起大落。完善菜篮子产品生产区域布局,鼓励大城市周边发展设施农业和规模养殖,实现本地生产、本地消费。强化菜篮子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通过建设产地批发市场、培育专业协会和经纪人等措施,及时发布产销和价格信息,引导生产者合理调整生产结构。发展鲜活农产品设施化生产,支持重点产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冷链系统建设,调节鲜活农产品供应档期。发展农超对接、合作社门市直营、定点配送等模式,促进产销衔接。对菜篮子产品重点品种进行差价补贴,并及时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三、城乡收入差距缩小趋势能否确立
这两年我国农民收入增速持续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收入差距由2009年的3.33∶1缩小到2011年的3.13∶1。2010年,全国31个省份(除港澳台)有28个省份的城乡收入之比下降,福建持平,海南、山西略有上升;2011年,仍有28个省份城乡收入之比下降,上海持平,广西、甘肃略有上升。2009-2011年全国31个省份的城乡收入差距均有不同程度缩小。其中,中西部省份城乡收入之比下降的幅度大多超过全国每年下降0.1的平均水平。各地城乡收入差距普遍缩小,一方面是由于宏观经济形势较好,农产品价格和农民工工资呈上涨态势;另一方面是由于江苏、海南、安徽等省纷纷制定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出台一系列富农政策,推动了农民收入加快增长。2011年,江苏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到2.44,广东8年来首次缩小到3倍以内,为2.87。总之,农民收入增长有了比较好的基础,但2012年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如何还不确定。富农政策跟得上,就能延续和巩固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趋势,今后五到十年就可能将城乡收入之比缩小到2.8甚至2.5,这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共同富裕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有重要意义;富农政策跟不上,城乡收入差距就可能回弹,今后几年又将处于徘徊状态。
从地方经验看,出台富农政策应当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应当有明确的增收目标和规划。目前中央和大多数地方在农民增收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是缺少大的规划和宏观战略,各部门政策难以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应当把农民增收上升为国家战略,从中央层面明确五年或十年内农民增收目标,制定相应规划,整合各部门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广开增收渠道。同时鼓励地方制定农民增收目标和规划,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政策措施。二是应当结合区域优势确定增收重点。各地产业结构不同,农民增收的重点也有明显不同。2010年吉林省农民收入中家庭经营收入占65.5%,工资性收入仅占17.2%,而上海市农民收入中家庭经营收入仅占4.2%,工资性收入占到68.7%。必须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重点寻找农民增收主渠道。沿海发达地区工业企业多、土地价值高、财政实力强,在稳定提高工资性收入基础上,应更加注重挖掘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增长潜力。中西部地区工业经济薄弱、资源价格低、财政实力差,应更加注重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吸引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发展劳动密集型第二、三产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提高就业弹性,增加工资性收入。国家出台强农惠农政策也要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帮助中西部培育产业基础。三是注意寻找农民增收突破口。要注重改善城乡居民在产品、劳动力、土地等要素上的交换关系,让农民公平、平等地参与市场交换。对于家庭经营收入要着眼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一方面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围绕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引导农民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同时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吸引农民向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就业。另一方面要逐步提高农产品价格。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在农产品定价上的谈判能力;稳步提高农产品价格,合理反映生产成本变化,使农业生产逐步达到社会平均利润率。对于工资性收入应当更加重视农民返乡创业。江浙等地城乡收入差距长期保持在2∶1左右,一个重要原因是创业农民多。目前第一代农民工正陆续返乡,应当借助产业转移趋势,引导其在家乡创业,带动当地就业。对于财产性收入应当尽快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江浙一些地区的农民收入中财产性收入达1/3左右,财产性收入有着巨大潜力。应当创新土地制度,鼓励农民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增加土地流转收益;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机制,增加征地补偿收益。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入市交易,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经济,增加农民股份分红收入。对于转移性收入,应当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继续提高农业补贴标准,探索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差异化政策,增加对山区、高原地区、牧区、垦区、渔区、边远地区的专项补贴,使其享受的补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城镇化是“三化同步”的关键和枢纽
从这些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看,农业现代化是基础,工业化是动力,城镇化是枢纽。传统的低成本工业化模式不可持续,未来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持久动力。农民工城镇化将使工业化成本更加真实,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工业化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城镇化还将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和职业农民的出现。城镇化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成功转型。
城镇化的本义是人口城镇化。政府、企业为进城农民提供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将带动新一轮消费和投资热潮。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测算,每个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支出成本约为8万元,以此计算,1.59亿外出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将直接拉动13万亿元内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每隔十年就有一个经济增长主动力,20世纪80年代是乡镇企业,90年代是外向型经济和出口加工,本世纪前十年是基础设施建设,未来十年城镇化将成为经济发展主动力。可以说,城镇化顺利推进,就能带动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镇化推进受阻,就可能使我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更难以跨越“高收入之墙”。
推进城镇化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农民在城乡的各项合法权益。要通过改革使农民在城镇充分享有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在农村仍然保留土地权益和计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让农民真正无牵挂进城。以此为前提,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需要把握五个重点:一是区分城镇类别。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主,降低城镇化成本,减少改革阻力。各地城镇化成本的差别主要来自住房、养老保险和义务教育,例如,农民工打工十几二十年,通过自身积累可以在县城镇和小城市买一套住房,但在北京、上海等地则很困难。因此,农民落户不可能都进大城市,应当引导农民分散到中小城市的主城区、县城镇和乡镇落户。财政资金、建设项目、产业布局等要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倾斜,提高当地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增强当地的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二是明确重点区域。以中西部地区为主推进城镇化,这不仅是考虑到中西部城镇化成本较低,而且与产业转移趋势相适应。中西部地区生活成本低、离农民家乡近,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有比较优势。劳动密集型产业由沿海向内地转移已成趋势,中西部吸纳就业能力将不断上升,为农民城镇化提供广阔空间。三是突出重点人群。首先让已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2亿多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自愿在城镇落户。这部分农民工对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感受最深,落户要求最迫切,而且他们已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一段时间,落户后政府需要新增的公共服务资源很少,城镇化成本很低,而且可以长期分摊。可以先解决这部分存量需求,再解决每年的增量需求。四是划分不同阶段。农民工群体数量庞大,落户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逐步突破。放开落户条件的城镇,可以合理规划每年解决多少人的落户问题,并在财政、教育、住房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暂时无法放开落户条件的大城市,可以根据公共服务的轻重缓急,先降低一项或几项公共服务的门槛,让农民工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五是明确改革重点。率先解决进城农民工最关心的公共服务问题。首先是住房,目前大多数地方尚未将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农民工没有稳定住所,缺少城市归属感。考虑到政府和农民的经济能力,今后应主要通过租房而不是买房来解决进城农民住房保障问题。其次是教育,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落实好“两为主”政策,建立完善对输入地的配套支持政策,并着力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园难和异地参加高考问题。再次是社保,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逐步实现城乡基础社会保障统一标准,尽快提高农民工参保率和保险保障水平。最后是就业,探索建立农民工工资稳定增长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让农民工对薪酬有更多的话语权。
五、农村改革要趟土地和金融制度的“深水区”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逐渐凸显,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土地和金融。目前我国农业经营兼业化、副业化、粗放化问题日益普遍,如不积极解决,未来十到二十年这一问题可能更加突出。因此必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
一是“三权”分离问题。发展规模经营客观上要求创新农村土地制度,应当在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明确所有权,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稳定承包权,让农民获得土地资本收益。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意味着承包权始终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应当强化承包权具备的继承、抵押、转租、转让、互换等功能,使转出土地的农民能够充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益。流转经营权,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农户流转的实际上只是经营权。通过流转经营权,引导农业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明确“三权分离”,有利于更好地界定各主体的权利和责任,维护好农民权益,利用好土地资源。
二是设施农用地问题。随着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设施不断增加,设施农用地需求逐渐增多。目前一些地方以保护耕地为由,限制种养大户、合作社利用耕地建设畜禽舍、农机具仓库、晾晒场等设施,同时也有一些地方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乱占耕地。解决这些问题,应当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切实解决设施农用地问题,对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的要严格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
三是工商资本租地问题。这几年不少工商企业到农村租地,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对此应区别看待。一些企业低价格长期租赁土地,甚至变相圈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确实损害了农民土地权益。但也应看到,不少企业将租赁来的土地整治后由农户耕种、承包或返租,既提高了生产效益,又增加了农民收入。从农业长远发展看,工商资本到农村租种土地有利于解决长期存在的撂荒问题,也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为东亚国家的日本、韩国对此也有一个认识过程,最初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也是限制的,但后期也开始允许工商资本经营农业,以解决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问题。关键在于工商资本要坚持家庭承包制,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坚持土地流转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组织强行流转;坚持建立健全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坚持依法依规经营,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坚持这四条原则,因势利导,就能充分发挥工商资本的优势,限制和消除不利影响,维护好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做抵押申请贷款,如果配套制度比较完善,风险是可控的。比如要求农户只能用部分土地进行抵押,一旦难以偿还贷款,剩余土地依然能保障农户基本生活;建立承包经营权抵押流转机制,农户难以偿还贷款时,由村集体把抵押的土地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包,让金融机构能够收回贷款。
五是承包经营权退出问题。浙江省嘉兴等地前些年已经开始探索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随着农民城镇化的推进,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现象可能增多。退出承包经营权应当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不能强行收回农民土地,同时要设定退出条件,要求退出农民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对退出土地的农民应当补偿到位,帮助他们做好长期生计打算,避免短视行为。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除了土地问题需要解决,金融问题也不容忽视。目前普通农户贷款需求可以通过小额信用贷款满足,大型龙头企业贷款需求可以通过厂房设备抵押解决,而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中小型龙头企业的贷款难问题最突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要加快创新农村金融组织。尽快出台关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指导意见,赋予资金互助组织合法地位,明确资金互助行为应当秉承分红不分息、互助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经营、互助行为限制在社员内部、互助组织不跨乡等基本原则,降低互助行为风险,引导互助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二要规范发展民间金融。抓紧修订《贷款通则》,扩大贷款主体范围,允许非金融机构类企业法人、个人等从事放贷行为,使民间金融合法化,弥补正规金融不足。三要完善农村金融扶持政策。加强对金融机构服务县域情况的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针对小微型金融机构和涉农贷款的定向补贴、税收优惠政策,尽量弥补机会成本。完善符合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业务特点的差别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弹性存贷比政策。四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从品种看,目前农牧渔业中只有渔业还没有中央财政保费补贴。中央“1号文件”提出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今后应对渔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从保障水平看,现在各保险品种保额普遍偏低。据财政部统计,保额普遍低于物化成本35%左右。需要尽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防范机制,减少保险公司可能遭受的巨灾损失,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提高保额,以便农民灾后恢复生产。
六、强化对大国农业本质特征的认识
虽然农业农村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但困难本身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有正确的调控方式和应对手段。要做好农业宏观调控,必须深刻认识我国大国农业的本质特征。目前我国农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是农业产业特征有所变化。农业功能定位不断拓展,产品供给、市场贡献等基本功能持续存在并得到加强,一些非经济性功能如秸秆利用、农村沼气、乡村旅游等逐渐显现并大为拓展。生产经营一体化格局逐渐形成,产前、产中、产后紧密衔接,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形成了多元化的产业形态和产业体系。二是对生产要素的要求不断提高。每一种生产要素短缺都可能形成短板,农村老龄化日益严峻、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匮乏、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滞后等问题若处理不当,都有可能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瓶颈”,必须谨慎对待要素组合方式,才能有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三是农业与宏观经济和全球农业的关联度越来越高。虽然农业占国民经济比重不断降低,但其基础地位和支撑作用更加明显。进出口的体量优势使我国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中的份额越来越重,直接或间接影响着世界农业生产和贸易格局。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围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目标,以有效利用资源要素为标准,选择适合国情、农情的多元化农业发展路径。
从这几个特征出发,农业宏观调控也需要有所转变。调控理念要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体现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通过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为农业产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调控目标要从单一向多元转变,由以往单纯的保障农产品供给拓展为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调控对象向各产业类型和产业主体延伸,新型经营主体构成了所有制主体多元化、经营规模有差别的调控对象群体,市场流通、质量监管、社会化服务、节能减排等环节也要纳入调控范围。调控手段要从行政向经济、法律转变,依靠经济杠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强农业支持保护,依靠法律手段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执笔:张红宇、李冠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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