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促进国民幸福:一个分析框架及其应用_显著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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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大众旅游和国民休闲日益呈现“日常化”特征[1]。若以2014年国内旅游36.3亿人次,出境旅游1.09亿人次计,我国公民国内旅游出游率为2.67%,出境旅游出游率为0.08%。旅游走进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且不是柴米油盐的物质需求,这就意味着旅游已经与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发生了关联。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旅游“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指标”。旅游与老百姓生活质量相关联,也就和国民幸福有了密切联系。

      事实上,旅游与幸福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已被研究者们证实[2-7],可大致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旅游是国民生活质量提升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8-9]。研究认为,旅游休闲是社会成员生活质量提升的标志之一,更可表征居民、地区或国家的文明程度。第二,旅游能提升游客幸福感。Argyle等人从多种不同的研究中发现,积极的休闲体验可以产生积极情绪,进而提高旅游者的主观幸福感[10-11]。Pearce和Filep从积极心理学角度探讨了旅游与积极情绪之间的关系[12-13]。Scott和Sarah的研究发现,社会旅游的游客主观幸福感低于一般人群[14]。国内的研究认为[15-16],旅游产业发展是保证民生幸福的重要条件,旅游满足人的需求并且实现幸福的方式是多样化的。第三,旅游提升目的地居民幸福感[17]。黎志逸等人提出了旅游目的地居民幸福感的三元结构,包括物质性生活的满足感、精神性生活的愉悦感和人际性生活的价值感[18]。景秀艳的研究发现,经济收益是目前我国社区居民从旅游发展中获取幸福感的最直接因素[19]。胡亮梓等人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20]。第四,影响旅游提升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很多,如年龄、旅游休闲频次、参与旅游程度等。个体主观幸福感本身受性别、人格特质、健康状况、收入水平等因素影响[21]。目的地居民参与旅游的程度越高幸福感越高[22],且年纪越大幸福感越强[20]。粟路军等人研究认为,服务公平性和服务质量会影响游客的主观幸福感[23]。Gilbert等人则发现旅游频次对幸福感有影响,经常度假者的主观幸福感要高于非经常度假者[24]。Dolnicar等人的研究则发现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旅游或度假[25]。Salvatore和Valeria通过对意大利的比较研究发现,旅游类型不同游客的幸福感存在差异[26]。另外,对旅游幸福指数进行测量也有一些研究成果[27-29]。

      综上,旅游在提升国民幸福感方面的社会效应日益显著,在我国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对旅游业的社会效益进行前瞻性研究十分必要。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定性分析旅游休闲、生活质量与幸福感的关系[30],以及测算旅游幸福指数,并没有形成对旅游与幸福感分析的基本框架,各种研究成果之间难于比较和整合,更缺乏基于大样本调查的实证研究。在旅游业社会功能逐渐突出的背景下,有必要通过大样本数据从宏观层面对旅游与国民幸福之间的关系进行总体分析,把握现状,这也正是本文研究的目的之所在。

      1 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基本内涵

      1.1 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内涵

      最广为接受的幸福的定义出自Diener,他的幸福定义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31]:认知评价、负性情绪和正性情绪。认知评价时主观幸福感中的认知性因素,是对生活质量的整体评价,即生活满意度。正性情绪和负性情绪是主观幸福感中的情感因素,即正性情绪越多,负性情绪越少,主观幸福感越高。那么,何谓旅游提升国民幸福?从理论上讲,旅游在根本上是一种主要以获得心理快感为目的的审美过程和自娱过程[32],幸福是个体根据自定的标准对生活质量进行整体性评估而产生的体验[31],旅游体验与主观幸福感的本质均为心理体验,两者内容结构类似[33]。对于“旅游之幸福由何而来”,心理学对幸福的来源有两种解释理论:一种是活动频次理论[34],该理论认为更多更密切地从事某种具有愉悦感的活动,将会带来更大的幸福体验;另一种是需求满足理论[35],该理论认为个人需求被满足将会提升主观幸福感,而休闲活动正好可以满足人们的多项需求。因此,旅游提升国民幸福至少应包括两方面的内涵:一是旅游提升游客幸福,即旅游是具有愉悦感或能满足个人需求的活动,游客在旅游中的审美和娱乐活动能提高其幸福感;二是旅游提升目的地居民幸福,即发展旅游能给目的地居民带来某种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从而提升其幸福感。

      1.2 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范畴

      学者们对旅游提升游客幸福的范畴有不同见解。亢雄认为,旅游提升游客幸福感的过程包括“旅游前”“旅游中”与“旅游后”三个阶段,即“旅游前”对于即将发生的旅游充满期待、“旅游中”对于旅途有亲身的经历和“旅游后”对旅游活动有深刻的回忆,且审美、逃避、娱乐、教育、宗教、创造等都可能是旅游的动机所在[16]。同时,旅游的乐生价值、康体价值、伦理价值、审美价值和文化价值可作为5个幸福维度[36]。刘锋认为,旅游可放松身心、锻炼身体,增长见闻、开阔视野,增强交流、广结朋友,享受美食、体悟文化等,给游客带来难以超越的幸福感[9]。张婷在进行旅游幸福指数测算时将旅游幸福的范畴分为舒适、实惠、安全、新奇、满足感、价值感、快乐感七个方面[27]。张天问和吴明远用扎根理论对互联网旅游博文进行研究,提出旅游幸福感的主范畴包括消极情绪减少、积极情绪提升、旅游福乐体验、良好人际关系、提高人生境界等[37]。但就幸福本身而言,Nettle认为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短暂的快乐、高兴的感觉;二是对生活的总体满意,可等同于生活满意“life satisfaction”;三是由个人价值得以实现而获得的美好生活[38]。总之,研究主体的关注点不同,对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内涵解析也存在差异。

      综合来看,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范畴有层次、阶段和范围之分。从层次来看,可分为短暂的快乐和个人价值实现带来的恒久幸福。从过程来看,包括旅游前的幸福期待、旅游中的幸福体验和旅游后的幸福沉浸与转化三个阶段。从范围来看,至少应包含:第一,旅游提升国民个人身心方面的幸福感,包括健康体验、新奇体验、学习体验、减少负面情绪、逃避现实等方面。第二,旅游提升国民人际交往方面的幸福感,包括广结朋友、改善人际关系、增加亲情友情爱情、受到关注、扩大交往等。第三,旅游提升国民事业和促进个人价值实现方面的幸福感,包括增强交流获得商业机会、激发热情、激发创意、实现个人愿望、获得好工作状态、积极的心态和美好的回忆等。

      2 基于内涵和范畴的旅游提升国民幸福分析框架

      根据前文分析,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内涵至少包含两个方面,且其范畴在不同阶段有不同表现。因此,研究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本质及旅游与国民幸福之间的关系,有必要先建构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从而使分析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比性。基于此,从文献研究及对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内涵和范畴分析出发,构建以内涵为核心、以范畴为分析边界的分析框架无疑是一个可以尝试的方向。笔者据此提出时间-范畴二维分析框架,并应用该框架对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验证该框架的可行性。

      2.1 时间维度

      时间分析维度是指从旅游提升游客幸福的内涵出发,以时间维度作为横轴,将旅游提升国民幸福从划分为旅游前、旅游中和旅游后三个不同阶段。这三个阶段分别对应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三种幸福体验,即幸福期待、幸福体验和幸福沉浸与转化(图1)。“旅游前”是指游客尚未离开常住地开展旅游活动的阶段。“旅游中”是指游客离开常住地开始各种旅游活动的阶段。“旅游后”是游客结束所有旅游活动,回到常住地的阶段。

      2.2 范畴维度

      范畴分析维度是指,从旅游提升游客幸福的内涵出发,将游客在旅游前、旅游中和旅游后3个不同阶段幸福体验的内容进行划分,以分隔出游客在旅游的不同阶段的不同幸福体验。“旅游前”对应的幸福体验是“幸福期待”,即游客在旅游前等待旅游活动到来过程中所产生的向往、想象与等待等行为,主要表现为神游体验。“旅游中”对应的幸福体验是“幸福体验”,即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通过参与旅游活动感知幸福的过程,主要表现为国民在旅游过程中在个人身心、人际交往、事业促进与个人价值实现等3个方面的幸福体验。其中,个人身心体验主要包括健康体验、新奇体验、学习体验、获得正性情绪和逃避现实等。人际交往体验包括因为旅游活动受到关注、获得好评、扩大交际面,以及增进与同行人员的友情、爱情和亲情等。幸福沉浸与转化体验包括游客旅游归来后获得好的工作状态、积极的心态和美好的回忆等。“旅游后”对应的幸福体验是“幸福沉浸与转化”,即游客旅游结束后回到家中,回味所经历的旅游过程或将积极的旅游体验转化为正性情绪和生活状态,主要表现为获得美好的回忆、产生积极的心态,以及好的工作状态(图1)。

      

      图1 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时间-范畴二维分析框架

      3 框架在旅游提升国民幸福影响因素分析中的应用

      3.1 研究方法

      3.1.1 调查抽样

      为考察旅游提升国民幸福在时间和范畴维度上的现实表现和影响因素,研究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来获取基础数据。调查抽样的时间是2014年11—12月,抽样对象为一年内有过旅游体验的14~75岁城市和农村居民。调查采用分层抽样,通过网络调研、电话调研和现场面访3种方式进行。由于抽样样本分布在31个省份,综合考虑调研成本、调研效率和样本特征,本次调研以网络调研为主体,18~39岁的样本通过网络调研,60~75岁以上老人采用面访调研,其余样本采用电话调研。按计划抽取2500个样本,实际获得有效问卷2043个,问卷有效率为81.7%。有效样本中,采用网络调研、电话调研和面访调研的比例分别为73.9%、24.6%和1.5%。样本中男性占56.4%,女性为43.6%。样本平均年龄35岁,其中18~29岁的占44.4%,30~39岁的占29.5%,40~49岁的占20.7%。样本分布在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其中广东、北京和上海的样本分别占总数的13.9%、11.7%和9.0%,均为我国重要的客源地。未婚占26.9%,已婚占72.1%,离异或丧偶占1.0%。样本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79.4%,高中及以下的占14.0%。样本的职业以公司职员为主(为49.1%),其余占比超过5%的职业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教师和科研人员、学生、自由职业者、农民等,分别为总数的13.8%、9.6%、7.0%、6.6%和5.9%。本次调研抽样在空间上覆盖了我国主要客源地并兼顾了西部地区,在年龄上以中青年为主兼顾了老幼,在职业上覆盖了多个行业,基本上符合我国游客整体特征。

      3.1.2 问卷设计及测量量表

      

      根据前文建构的旅游提升国民幸福时间-范畴二维分析框架进行调查问卷设计。问卷第一部分是样本性别、年龄、家庭人均月收入、婚姻状况、居住地等人口统计因素。第二部分为问卷主体,包括样本出游前、出游中和出游后对应的幸福期待、幸福体验和幸福沉浸与转化这3个阶段的各种幸福体验,共28个题项(表1)。调查问卷采用Likert 5级量表来测量样本对旅游提升幸福的感知。测量量表表述为“非常不同意”“比较不同意”“中立”“比较同意”和“非常同意”5个选项,分别赋值为1、2、3、4和5。

      3.1.3 数据分析

      研究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差分析方法从范畴的维度对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同时运用回归分析方法从时间的维度对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影响因素及各因素贡献度进行分析。具体应用过程中,描述性统计分析是运用频数统计方法对问卷的主体部分进行分析,以获得各题项的选项比例、均值和标准差等,从而了解各分项指标的具体情况。方差分析是通过对不同变量下旅游提升居民幸福感的差异分析来研究不同因素对旅游幸福感提升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出游次数、出游方式、性别、年龄、收入水平、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职业和居住地等。回归分析重点研究旅游带来的总体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与旅游提升个人身心、人际交往和事业发展等各种幸福体验之间的关系。

      

      3.2 研究结果

      3.2.1 基于范畴维度的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影响因素

      (1)旅游提升幸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

      对问卷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得到均值、标准差及比例数等统计结果(表2)。具体包括:第一,旅游提升游客幸福感受到广泛认同。89.7%的样本赞同“旅游提升总体幸福感”,均值达到4.25,标准差小,观点非常集中。第二,从范畴维度看,旅游活动的幸福感提升,主要表现为“悦”“新”和“情”的因素带来的幸福感。“愉悦身心”和“欣赏美丽风景”两个单项因素带来的幸福感提升最为显著。两者均值都为4.53,标准差分别为0.768和0.716,数据差异程度小,离散程度低,说明在目前阶段国民在旅游中更多的是追求身心愉悦和享受美景。另外,“丰富生活阅历”“体验异域风情和文化”“品尝特色美食”“增进亲情友情和爱情”4个单项因素也是幸福感提升的重要来源,其均值均超过或接近4.3,标准差均较小,说明国民在旅游过程中比较注重感受新知、新奇和美食,以及人际关系提升。值得一提的是,“躲避严寒或酷暑”和“强健体魄、磨炼意志”两单项因素带来的幸福感提升最不明显。两者的均值最低、标准差均较大,说明样本对这两个问题的认可度不高,分歧较大。上述表现与当前我国国民以观光旅游为主的市场需求相一致。

      (2)旅游提升国民幸福在不同变量上的方差分析结果

      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不同变量下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差异进行分析发现,在不同显著性水平下,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程度会因出游次数、旅行阶段,以及性别、年龄、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职业等人口学统计因素差异而所有不同,而婚姻状况、居住地和出游方式3个变量对旅游幸福感提升无显著差异。尽管如此,通过对不同婚姻状况、居住地和出游方式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还是发现,离异人群在个人身心、人际交往和总体幸福感方面获得幸福感最高。分区域看,西南地区样本通过旅游获得的总体幸福感最高。

      具体来看,第一,出游次数对幸福感提升有显著性影响。在0.001显著性水平,出游次数不同时,样本在旅行的各个阶段的幸福感提升均有显著性差异(神游体验F=4.785,p<0.001;个人身心F=3.219,p<0.001;人际关系F=5.354,p<0.001;价值实现F=6.809,p<0.001;幸福转化F=4.340,p<0.001;总体幸福感F=4.901,p<0.001)。结合描述性统计分析,样本的旅游幸福感呈现先增后减态势,年出游次数达到11时,“旅游总体幸福感”均值达到最高值,之后递减。第二,性别对旅游幸福体验有显著性影响。在0.001显著性水平,性别对旅游提升个人身心、幸福转化和总体幸福感方面的幸福体验有显著性影响(个人身心F=25.858,p<0.001;幸福转化F=11.359,p=0.001;总体幸福感F=35.061,p<0.001)。在0.05显著性水平,性别对旅游提升人际关系和价值实现两方面的幸福体验有显著性差异(人际关系F=7.945,p<0.05;价值实现F=4.895,p<0.05)。结合描述性统计分析可知,无论是总体幸福感还是个人身心体验、人际关系体验等方面,女性通过旅游获得的幸福感均高于男性。第三,不同年龄游客的旅游幸福感有显著差异。在0.001显著性水平,年龄对样本在价值实现体验方面的幸福感有显著影响(F=3.782,p=0.001)。结合描述性统计分析发现,60~69岁年龄段居民通过旅游获得的总体幸福感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居民。而在人际交往、价值实现、新奇体验和逃避现实方面的旅游幸福感提升随着年龄增加递减。第四,游客的收入水平对旅游幸福感有显著影响。在0.001显著性水平,收入水平不同时,样本在旅行时的个人身心、人际关系和总体幸福感等方面的幸福体验均有显著差异。各因素的F统计量和p值分别为,个人身心(F=5.989,p<0.001)、人际关系(F=4.537,p=0.001)和总体幸福感(F=5.400,p<0.001),差异显著。在0.05显著性水平,收入水平对价值实现和幸福转化等方面的幸福体验有显著性差异(价值实现F=3.265,p<0.05;幸福转化F=4.288,p<0.05)。结合描述性统计分析可知,当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001~8000之间时,旅游给居民带来的幸福感最大。

      方差分析还发现,游客学历越高,获得的旅游幸福感越强。在0.05显著性水平,除人际交往方面的幸福感外,受教育教育程度不同对样本在各方面的幸福体验均有显著差异(神游体验F=3.365,p<0.05;个人身心F=3.833,p<0.05;价值实现F=3.397,p<0.05;幸福转化F=3.390,p<0.05;总体幸福感F=4.967,p<0.05)。结合统计分析发现,学历越高从旅游获得的幸福感提升也越高。而且,旅游在提升不同职业游客的幸福感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0.001显著性水平,当职业不同时,各因素的F统计量和P值分别为,神游体验(F=4.070,p<0.001)、人际交往(F=2.589,p=0.001)、价值实现(F=4.170,p<0.001)、幸福转化(F=3.390,p<0.001)和总体幸福感(F=3.659,p<0.001),差异显著。在0.05显著性水平,个人身心方面的幸福感则差异显著(F=1.733,p<0.05)。通过统计分析发现,旅游对提升科研人员、医护人员、商人和农民等职业群体的幸福感作用较突出。

      3.2.2 基于时间维度的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影响因素

      (1)各阶段幸福体验与旅游总体幸福感的关系

      采用回归方法从时间维度对不同阶段幸福体验与旅游总体幸福感的关系进行分析,进而判断旅游幸福感的主要来源。即将旅游总体幸福感(HT)设为因变量,各阶段幸福体验(神游体验

、个人身心体验

、人际交往体验

、价值实现

、幸福沉浸与转化

)设为自变量,采用向后回归法进行回归分析。因神游体验自变量不显著,剔除后再回归,最终得到方程(式1)。该方程DW(Durbin Watson)统计量为2.02,说明各变量间无自相关,通过检验。方程拟合优度为0.692,说明模型拟合度较好;方差分析在0.001显著性水平显著(F=623.795,p<0.001),说明该回归方程整体显著,具有统计意义。

      

      从回归方程看,常数项0.667,且在0.001水平显著,说明由个人身心体验、人际交往体验和幸福沉浸与转化体验带来的幸福感不能完全解释总体幸福感,还有别的来源。个人身心体验的系数最大(为0.365),且在0.001水平显著,说明个人身心方面的幸福体验对旅游总体幸福感贡献度最大。其次是人际交往方面的幸福体验,其系数为0.247,同样在0.001水平显著。说明从时间维度看,旅游的幸福体验阶段最为重要,个人身心和人际交往方面的幸福体验是旅游总体幸福感的重要源泉(表3)。

      (2)各阶段幸福体验与旅游带来的生活满意度的关系

      同上,采用后向回归法对各阶段幸福体验与旅游带来的生活满意度的关系进行分析。将旅游带来的生活满意度(SL,题项Q27)设为因变量,各阶段的幸福体验(神游体验

、个人身心体验

、人际交往体验

、幸福沉浸与转化

)设为自变量,回归后得到方程(式2)。该方程DW统计量为2.06,说明各变量间无自相关,通过检验。方程拟合优度为0.661,模型拟合度较好;方差分析在0.001显著性水平显著(F=396.09,p<0.001),回归方程具有统计意义。

      

      上式中,方程常数项0.471,且在0.001水平显著,说明神游体验、个人身心体验、人际交往体验和幸福沉浸与转化体验带来的幸福不能完全解释旅游带来的生活满意度,还有别的来源。价值实现体验的回归系数最大(为0.463),且在0.001水平显著,说明在旅游中的幸福体验阶段,“价值实现”体验是旅游带来的生活满意度的核心因素。这也说明,旅游带来的总体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在成因上存在差异。旅游带来的生活满意度更多是考虑旅游给工作带来的机会和自身理想的实现,其次才是神游体验和个人身心体验(表3)。

      4 研究结论

      

      通过对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内涵和范畴分析,论文提出了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时间-范畴二维分析框架,并应用建构的框架分别从时间、范畴两个维度对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索,得到以下几点主要结论。

      (1)旅游是提升国民幸福的重要途径。研究认为,旅游能提升幸福感已经被大众所认同。不同人口特征的游客群体通过一定频度的旅游活动,可以同时获得个人和家庭、生活和工作的双重双向幸福感,这种促进工作、家庭和社会和谐的社会功能不容小觑。通过更加普惠和公平的制度安排,旅游可成为推动我国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积极因素。

      (2)在旅游过程中获得“悦”“新”和“情”的幸福体验是游客幸福感的主要来源。旅游活动在愉悦身心、丰富生活阅历、体验异域风情和文化、品尝特色美食、增进亲情友情爱情等方面的作用已被人们广泛认可。在大众旅游群体内,国民对旅游的需求重心仍在于“悦”“新”和“情”等基础需求,对于躲避严寒或酷暑等更高层次的需求尚不显著。同样,发展旅游能提升目的地居民的幸福。可见,旅游业是一个游客、居民、企业等多元利益相关者共同受益的产业,是一个促进社会和谐的产业。

      (3)旅游提升国民幸福的程度受多重因素影响而呈现个体差异。这些因素包括,出游次数、旅行阶段、性别、年龄、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和职业等。具体影响表现为:年出游次数在11次时,旅游对国民幸福感提升的程度最高。无论是总体幸福感,还是个人身心、人际关系等幸福体验,女性通过旅游获得的幸福感均高于男性。老年人通过旅游获得的总体幸福感要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居民,年龄越大在人际交往、价值实现等方面的幸福感越低。不同收入水平的群体对旅游带来的幸福体验有显著差异,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001~8000元之间的群体幸福感最强。不同职业群体的旅游幸福感有显著差异,旅游对提升科研人员、医护人员、商人和农民等职业群体的幸福感的作用突出。学历越高通过旅游获得的幸福感越高。

      (4)旅游总体幸福感和旅游带来的生活满意度的来源不同。对旅游总体幸福感而言,个人身心体验、人际交往体验和价值实现体验是其幸福感的重要来源,其中个人身心体验的贡献度最大。对旅游带来的生活满意度而言,神游体验、个人身心体验、人际交往体验和价值实现均是其满意度的重要来源,其中价值实现体验的贡献度最大。旅游带来的工作机会在其生活满意度提升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小觑。

      以旅游休闲活动来提升国民幸福是一个正在开启的历史进程,也是旅游产业演化的可能方向。在理论层面,有必要加强对旅游与国民幸福的关系研究,以对产业发展形成理论支撑和前瞻性政策储备。本文的研究仅是对旅游与游客幸福关系的初步探讨,进一步的研究可以更加深入探讨旅游与目的地居民幸福的关系、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在的旅游与国民幸福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实践层面,旅游提升国民幸福已经成为社会现实,政府部门可顺应这一趋势主动促进旅游提升国民幸福效应地发挥。当前阶段,可重点推出面向青少年、老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社会群体的社会旅游项目,提高特定群体的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可大力倡导和积极鼓励家庭旅游、研学旅游、老年旅游,以补贴或税收优惠鼓励社会兴建相关产品和公共服务体系,为上述专项旅游服务。总之,旅游业是促进社会团结和稳定的重要行业,可将提升国民幸福作为未来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目标。

      致谢:中国旅游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王良举博士和中国林业大学研究生郭彦丹、刘宏红分别在问卷设计和资料搜集整理过程中付出了辛勤劳动,特致谢忱。感谢评审专家提出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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