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金融公司的发展_金融论文

论我国金融公司的发展_金融论文

关于我国财务公司发展问题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务论文,我国论文,公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1987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第一家财务公司以来,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发展较为迅速,机构数量平均每年以5家递增,截至2002年底,全国境内已有财务公司74家(含一家外资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173亿元,净资产348亿元,其中实收资本302亿元,资本充足率19%,2002年当年实现利润总额30亿元,同时从业人员达3140多人。目前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主要经营的范围为:向本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贷款、转账结算、有价证券及股权投资、买方(消费)信贷、融资租赁和财务顾问等。我们通过考察和分析所处石化行业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发展历程,对我国财务公司的发展问题作初步的探讨和研究。

一、财务公司的经营现状

从我国财务公司经营的现状看,财务公司属于服务对象特定的金融机构,受集团公司制约及影响很大,既受所在产业景气的影响,也受集团规模大小、成员单位经营状况的制约,还有受集团的管理体制、历史习惯的牵绊。集团所处的产业前景看好,自身经营状况稳定,财务公司一般情况也好,否则,很难独善其身。特别是财务公司在集团组织架构中的地位如何,是制约其发展的极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具体数据如下:

(一)经营情况。2002年财务公司经营效益稳中有升,全行业当年实现利润总额近30亿元,利润率为40%。其中实现利润总额1亿元以上的财务公司有6家(石化财务公司实现利润3.3亿元),机构数量占8%,实现利润却占全国盈利的67%;实现利润总额5001万~9999万元的有6家,机构数量占8%,实现利润占全国盈利的12%;实现利润总额1001万~5000万元的有26家,机构数量比重为36%,盈利为全国的19%;实现利润总额0~1000万元的财务公司有20家,机构数量占27%,占全国盈利不到2%;有15家财务公司亏损,总亏损额3.5亿元,这15家的总资产仅占全国财务公司的2.46%。

(二)资产及结构。截至2002年底,我国财务公司总资产达417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为81.64%,长期资产占比为18.31%,其他资产占比0.05%。其中,资产总额百亿元以上的财务公司8家,资产合计3115亿元,占全行业资产总额的75%;资产总额21亿~99亿元的有19家,资产合计699亿元,占全行业的17%,资产总额11亿~20亿区间的有12家,资产合计165亿元,占全行业近4%,资产总额在6亿~10亿元之间的有18家,资产合计为131亿元,占全国3%,资产在2亿~5亿元之间有16家,资产合计约为64亿元,占全国1.5%比重。

(三)负债及结构。截至2002年底,我国财务公司总负债为38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负债权益比为11倍,长期负债178亿元,仅占5%,其他为流动负债3647亿元,占95%。按照《办法》及其后的398号文规定,财务公司长期负债应达到财务公司负债的50%以上,而现实存在与政策意愿有较大的差距。

(四)收支结构与盈利状况。2002年全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35亿元,其中利息收入48.56亿元,占64.45%;金融同业往来收入17.44亿元,占23.15%。全年营业支出54.77亿元,其中利息支出30.34亿元,占55.40%;其他营业支出10.41亿元,占19%;营业费用9.87亿元,占18%;金融企业往来支出3.79亿元,占大约7%。

2002年,财务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0.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20%,其中投资收益达14.11亿元,较去年有大幅的增长,增幅达29.80%,反映财务公司近年来投资类业务比重增加和投资收益上升。由于投资组合中的绝大部分是收益稳定的国债、企业债,因而财务公司总体上并未受股市行情走弱太大影响,反而经营效益稳中有升,全行业的利润率达40%。

(五)存款业务及结构。2002年末,财务公司的存款结构中,集团母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各项存款余额约为983.22亿元,占存款的42.50%比重;其他成员单位存款余额约为1317.36亿元,占56.90%。这一种结构进一步反映了财务公司与集团母公司之间较高的业务关联程度,说明集团母公司的经营状况,支持与否对财务公司的运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六)贷款业务及结构。财务公司各项贷款(不含委托贷款)余额合计为1103亿元,中长期贷款为356.8亿元,仅占比32%,支持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产品销售三项的融资服务(未考虑贴现因素)的比重比较小,合计仅占全部贷款余额不到10%。集团母公司是财务公司金融服务的主要对象之一,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中,给集团母公司的各项贷款余额为121亿元,占11%。财务公司与母公司的存、贷款业务之间体现出极不配比的特征一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中,有近43%来自母公司,而贷款仅有11%放给母公司。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可能原因是,因现行政策不允许财务公司直接从银行借款,一些集团公司从银行借人款项后,除由财务公司以委托投资形式进行项目投资外,另外一些款项则以存款形式存放在财务公司,由财务公司进行运作,以期获取财务公司金融运作和银行贷款之间的利差收益。2002年底财务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投资余额合计为463亿元,拆出资金余额21亿元,全行业票据承兑余额为57.65亿元。

(七)结算业务。2002年底,全行业中有52家财务公司开展了内部结算业务,2002年当年内部结算总量(发生额)为75022亿元,其中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总量(发生额)64683亿元,近20家财务公司开展了网上银行业务。

由以上数据分析,财务公司整体呈现几个方面特征:一是以服务企业集团为自身定位,大部分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都针对所在企业集团进行;二是以传统的融资信贷以及结算为主要业务,以利息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三是全行业依然不平衡发展,产业的主要部分集中在前十家左右财务公司,在大部分财务公司稳步发展的同时,仍有10多家机构困难重重,但比重不到3%。

二、财务公司的定位及生存空间

从2000年6月30日颁发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后简称——《办法》)看,我国财务公司是这样给定位的:为企业集团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务公司在过去10多年的发展中,一直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政策取向不确定,对财务公司的定位不断探讨。因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它就一直不属于业务鲜明的专业性金融公司,虽然在服务对象上有特殊性,可是既缺乏稳定有效的长期资金来源,又不具备有优势的金融服务手段,业务混杂,界定模糊,大大降低了其为企业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功效。而新《办法》定位关键在于把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严格限定在企业集团内部,这种限定有利于财务公司防范金融风险,但同时对提供金融服务的内容做出了过多而不切实际的限制。主要体现如下:

(一)关于吸收企业存款的规定。根据《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只能吸收3个月以上存款等业务规定,强调其中长期金融机构的特征,这一规定与我国财务公司的现实状况有很大距离。事实上,这一规定一直没有一家财务公司能够做到,这是因为财务公司的存款主要来源于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在日常经营和结算中的流量资金及其部分沉淀,石油、化工、电力、汽车等行业的财务公司所附属的集团规模大,实力较强,但日常的沉淀资金主要仍是结算活期存款,其他行业所附属的财务公司受集团经营影响,可运作的资金较少,就更不用说定期存款了。而且目前企业集团资金紧缺,难有大量闲置资金存在财务公司,即便有一些闲置资金,也会以此冲减贷款,减少财务费用,资金确实闲置的,也会为此寻找出路,实现资本增值,因此,期待企业集团有长期资金存在财务公司的要求是脱离企业集团实际的。中石化财务公司目前的企业存款大部分是结算中形成的,其流动性、周转性是很强的。

(二)关于财务公司的融资渠道。虽然《办法》中规定,财务公司可以发行债券,但囿于种种原因,至今未有一家获准发行;部分财务公司经人民银行批准后,可以进入银行间拆借和债券市场,但场内的拆借期最长不得超过7天,难以解决实际问题;另外,财务公司在按要求缴纳准备金(中石化财务公司目前是8亿)的情况下,长期不能动用,却不能享受央行再贷款,不能向商业银行借款等等,使财务公司的融资渠道非常有限。

(三)关于财务公司的分支机构问题。《办法》对财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限制了财务公司对企业集团金融服务的配套跟上。我国的大型企业集团多为全国性跨地区经营,不少企业集团在经营中基于集中资金管理使用的需要,要求其财务公司为集团、成员单位和关联交易方提供金融服务,只有通过设立财务分支机构,才能满足集团的发展需求,才能为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特别是财务公司在集团组织架构中的地位如何,是其发展极为关键的因素之一。石化企业集团目前有97家企业,石化股份有79家(子)公司,分布于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石化财务公司正是基于上述考虑,在人民银行的支持下,从94年开始陆续设立了沈阳、广州、上海和兰州4个办事处,山东、河南两省各设立1个代表处。目前的问题是:机构不完善,布局不合理。中南、西南、东北石化企业集中的地区尚无分支机构;地处华东和中南的山东、河南代表处,按央行的规定不能开展经营性业务,只能起到监督、协调的作用,等于没有机构。

(四)部分监管体制指标不尽合理。财务公司业务范围限于集团内部,风险相对较少,《办法》规定的财务公司部分监管指标比不仅高于巴塞尔有效监管原则的规定,也比国内其他金融机构高得多,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一年期以上的长期负债要求不低于总负债的50%也不现实。

目前全国财务公司已基本建立起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在内的治理结构。全行业有70%(51家)的财务公司设立了专职稽核部门,还有5家财务公司虽未设立专职稽核部门,但由其他部门兼此项工作。在治理及人员结构上,我国财务公司的董事长大多由集团公司的三类人员出任: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这显示财务公司与集团的关联程度,往往财务公司与集团公司在人事方面有不可割的关系,财务公司的管理及财务人员亦有不少来自集团企业。另外现阶段我国已批准组建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大多是按照内部性和企业化的原则组建的,绝大多数都是由集团成员单位共同投资或集团总部投资方式独立创办的。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同时为充分发挥财务公司在金融市场和企业集团中的作用,我们认为,在财务公司对外提供的金融服务内容的规定,没必要设定太多的限制,定位的关键在于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严格限定在企业集团内部,这也是财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上的本质性区别。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在吸收存款和融资等方面,应该从政策上给予松绑,结合国际惯例和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现状,除不能吸收储蓄外,可将其资金来源定为吸收集团内企业存款、向银行直接借款、发行商业票据三个渠道为主。另外,给予财务公司一定的政策支持,包括再贷款、准许财务公司为多个关联集团服务、允许与商业银行进行金融资产的转让或购入。在分支机构的设立方面,结合各企业集团的成员分布和业务经营情况,对条件成熟的企业集团,通过批准其设立财务公司分支机构,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于集团,培育产业金融服务体系。

三、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展思路

(一)中央银行和银监会——政策扶持与科学监管

1.重新考虑财务公司定位问题。对我国财务公司的功能和业务定位也必须充分考虑到我国各个企业集团的产业、集团管理体制等方面的不同特点:

(1)从大的方面来看,现阶段我国财务公司基本上是以资金管理型为主,这一点有它的集团需求和环境理由,也与我国企业的发展路径,短期资金短缺有关,现行政策把财务公司定位为中长期金融服务机构是不符合国际惯例和国情的。

(2)目前我国财务公司以为企业生产服务为主,这是因为有财务公司的大部分集团都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生产耐用消费品的集团较少。而现行政策要求财务公司要为促销服务,为技改服务,要从生产服务型向销售服务型转变,这不具有普遍适用性。比如消费信贷,对于我国生产汽车这类最终消费品集团的财务公司是需要大力拓展的业务,但对于其他产业集团财务公司则不一定适合。

2.在批设财务公司时就要从扶持中国大企业的角度出发,择优扶大,增强财务公司竞争力。

3.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如再贷款支持,准许直接向商业银行借款,允许财务公司发行商业票据和债券筹资等,并准许财务公司为多个关联集团服务,培育产业金融服务体系。

4.批设多家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具体方式可以是商业银行、汽车厂商与财务公司三家联合组建,达到既优势互补,又有适度竞争的目的。

5.修正有关监管指标,并提高金融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二)企业集团——重视和发挥财务公司作用

1.要高度重视财务公司在企业集团发展中的战略意义,同时要从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给予配合和支持。

2.以财务公司为主体,培育企业集团的内部金融服务体系,增强企业集团的金融运作能力。

(三)财务公司——水平提高和规范发展

1.结合集团特点,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2.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队伍,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设计财务公司的业务风险评估体系,加强风险控制。

4.加快金融创新与业务拓展,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提高竞争力。

5.建立电子数据处理系统,重视网上业务的开展,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

6.走适合自己的兼并、联合之路,尽快实现规模扩张。

7.处理好历史问题,尽快轻装上阵。

(四)民间自律组织与社会中介机构——协调、教育与评估

1.以多种手段加强行业自律,重点是规范化建设、从业人员的法规教育与业务培训、调查研究与政策协调。

2.设计财务公司的资信评级体系,建立财务公司的资信评级体制。

3.加强财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4.进行业内外保护,促进国际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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