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事变前后的满铁华北经济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华北论文,事变论文,经济论文,七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满铁——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作为日本设在中国最大的“国策会社”,在其存在的近40年间,从各方面参与了日本对华侵略,“一贯是大陆政策的中心”(注:原朗:《经济调查会立案调查书目录》解题。《经济调查会立案调查书目录》第1卷,本之友社,1996年,第1页。)。因而,满铁研究应是近百年中日关系史研究的重要课题。但在满铁研究中,关于满铁调查部的研究,在日本虽已有相当可观的成果,中国却属于空白。本文主要就“七七”事变前后,即1935年至1939年初的满铁华北经济调查,大致试做些分析,以期揭示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时,满铁在日本经济侵华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需要说明的是:限于篇幅,本文并未涉及1936、1937年满铁的两次冀东农村实态调查,及其以后的满铁华北事务局调查室(后改调查部)的其他华北农村调查。
一 满铁调查活动重点之转移华北
满铁设立伊始即按首任总裁后藤新平的意旨设立了调查部,不久又改为调查课(注:1907年4月,满铁设调查部,1908年12月改称调查课,此后至1931年该课先后隶属于满铁总务部、社长室、庶务部等。人员最多时逾百人。)。满铁调查活动的地区,以中国东北为中心,遍及各地,但在调查课时期,即“九一八”事变前,“以满洲及蒙古为主,以与满蒙有重要关系的中国本部、西伯利亚及欧俄为辅。”调查内容,则“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交通、文化等一切方面”(注:《满铁第三次十年史》,第2368页。)。当时,华北和东北以外的中国其他地区,在满铁调查中虽处于“为辅”的地位,但自1927年后,满铁调查课内始终有两个系的业务,涉及华北和“中国本部”(注:1927年以后调查课的贸易统计系编辑《华北贸易年报》;交通系从事“中国本部铁路”调查。)。而且在此之前,1918年经川上理事建议和日本驻华公使支持,满铁还设立了北京公所(注:1916年前后,满铁川上俊彦理事为谋取鞍山铁矿和吉长、四郑等铁路权益等逗留北京。满铁公所主要进行交涉工作,同时也从事调查、情报活动。“九一八”事变前满铁在奉天、北平、郑家屯、吉林、齐齐哈尔、洮南等地设有6个公所。),该所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现地调查机关。公所设有研究室,“担当调查与出版事宜”,时而还派出“出张员”或“驻在员”在外活动,1928年国民政府迁都南京时,该室南迁并入上海事务所(注:《满铁第三次十年史》,第2552~2553页。),其矛头所向,不言而喻。
1933年5月塘沽协定的签定,是满铁华北经济调查积极化的转机。此前满铁对华北是随时进行现地调查,“但昭和8年(1933)5月该地区的形势已不容许这种消极方针。该社(指满铁)首先为进行现地基础调查和担当情报连络,在天津、青岛常设驻在员。”(注:满铁产业部:《经济调查会立案调查书目录》,第1卷《立案调查与文献目录》,昭和12月9日,第9页。)满铁自身把这些派出机关说成是“华北工作的触觉”(注:《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6年,第225页。)。而所谓“华北工作”,如所周知,就是将冀东22县沦为日伪控制的所谓“非武装区”,和以此为基地进而打击抗日军,迫使国民政府妥协,禁止抗日运动,建立亲日政权。特别是1933年9月庐山会议后,到1934年伪满与华北实现通车、通邮和伪满在长城各口设卡时,满铁积极策划设立新的华北调查机构——满铁经济调查会华北经济工作调查班及其所属的天津、青岛和上海三个支所(注:满铁调查部:《支那经济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支那·立案调查书类,第二编第1卷其二,(以下简称“支那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第315~350页。)。计划虽未实现,但从1934年初起,满铁对华北“进行了有组织的调查”(注:《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5年,第216~217页。)。1934年5月,满铁为了进行华北各种资源、交通、一般经济、利权等项调查和对策起草工作,在天津、青岛、太原等地设立了驻在员(注:1933~1934年,满铁在华北设驻在员的说法不一。据“支那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第352页载,为此三地。各地驻在员都有事务所,人员多寡不同。)。1934年,满铁提出的有关华北的“调查立案报告书”共9类37项;同年10至11月满铁还派人参加了中国驻屯军实施的华北资源调查(注:“支那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第355~360页。)。
满铁向华北伸张势力,固然与其在“满洲”的地位变化有关,但主要还是其“国策”性质使然。由于伪满洲国业已成立,满铁历来所承担的“在满洲进行政治活动的任务”已告完成,但在日本经济势力积极向中国内地伸张方面,满铁又担负起“更大的使命”(注:1935年5月林陆军大臣同满铁新任总裁松冈会谈的基本内容(一)。《现代史资料》,日中战争(一),みすず书房,第785~786页。)。1934年3月和6月,满铁理事十河信二以满铁经调会委员长的身份,衔着所谓“重大使命”,两次跑到中国内地,广泛接触中国各界要人,进行所谓“对华经济工作”的考察。正是根据他的建议,在华北事变达到高潮的1935年,满铁决定全额出资设立兴中公司,“作为对华经济工作的统一机关”,十河本人后来也成了兴中公司的社长。与此同时,满铁对华调查机关——满铁经调会大规模地开始华北经济调查和对华经济政策的起草活动。
满铁经调会即满铁经济调查会的简称。它是1931年末日军侵入锦州后,在炮制建立伪满洲国的过程中,由关东军提出要求设立的调查机关;它“应关东军咨询,协助军方进行有关满蒙各种情况的调查,研究起草建设方策和计划”(注:《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5年,第213~215页。);它“在形式上虽然是满铁的机关,实际上由于军方的特殊要求已成为军司令官编制下的军方机关”(注:满铁档案:甲种、总体,监察,监察,监察报告,第1册之1。)。
华北事变的急剧升级,是从1935年1月关东军制造的迫使宋哲元第二十九军撤离的察东事件开始的。此后于2月26日,满铁同时设立两个“对华经济工作机构”——总务部东亚课和经调会第六部。满铁在阐述东亚课设立理由时称:“作为大陆经济工作机关的满铁已达到了这样的时期:为完成其使命,在目标上必须将重点从对满经济政策转向对华经济政策。”东亚课是满铁“对华北经济工作”的“联络统制机关”。而“联络”包括“社内联络和同社外的交涉以及事业的企业化”(注:《满铁第三次十年史》,第2429~2430页。)。所以,它是满铁向中国内地伸张势力的中枢,当时满铁设在北平和上海的事务所以及各地驻在员事务所均由其统辖(注:1935年北京和上海事务所在天津、济南、青岛、广东、南京、厦门、汉口均派有驻在员,其中如天津、济南、青岛驻在员事务所均有相当规模。)。
与东亚课不同,经调会第六部是“对华经济政策的调查策划机关”(注:《满铁会社功绩概要》(第三次),第244~245页。)。当时的满铁经调会,在委员长(注:1934年7月10日以后由河本大作理事任经调会委员长。)之下由部和班构成,1935年总人员达330人(注:满铁:《昭和10年度统计年报》,第968~969页。)。其第一部负担经济一般调查,第二至第五部分别承担农矿、交通、商业金融、法政劳动调查。新设立的由野中时雄任主查的第六部,则是“以中国这样一个特殊地区为对象的”(注:《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5年,第265~266页。)。它设有两个班——综合班和基础调查班。综合班并非是综合本部的调查,而是“综合经调会其他部和班的调查起草业务”,这就是说,经调会的各部、班,都被要求把越来越大的比重放在“对华关系上”。与此同时,满铁还成立了网罗经调会和社内各部门“权威人士”的6个“对华经济政策对策小委员会”。
值得注意的是华北港湾调查小委员会,它在调查时竟动用了日本海军。该委员会成立于1935年6月,经调会4人,计划部3人。第一步从技术方面对天津、塘沽、大沽进行“现状调查”,实际上就是通过天津驻在员搜集“各项资料”。7月29日晚起,乘由葫芦岛起航的日本海军第15驱逐队的秋号,进行为期一周的渤海湾内的港湾调查(注:满铁调查部:《中国海运港湾关系立案计划及调查资料》,第180、181~182、186页。)。当时,港湾是满铁华北经济调查的要害所在。满铁经调会第六部主查野中时雄以《华北经济调查的根本目标》为题称:“华北产业开发的中心目标是山西省的煤炭”,“作为经济调查的对象首先指向这个资源”,“假定可供输出的山西煤产量约为1000万吨,继之而来的是输出港定在何处的问题。”当时,日方认为,白河流域的天津、塘沽等港均无任何前途,青岛距离偏远,所以设想改筑秦皇岛、新筑大清河口以北的北方大港等,但“均嫌不够理想”,可是只有“输出港决定后”才能考虑由山西到港口的运煤铁路问题,亦即:是铺设沧石(沧州至石家庄)铁路,还是延长胶济铁路(注:“支那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第368~374页。)。对此港湾调查恐怕难以很快得出结论。但在铁路方面,我们可以看到,1936年夏中日关系突告紧张时,中国驻屯军决定将沧石铁路计划改为修筑津石铁路,并向宋哲元提起交涉(注:解学诗:《兴中公司与“七七”事变》。《社会科学战线》,1987年第3期,第204~211页。)。
经调会第六部基础调查班,分为农牧、工矿、金融、财政、政治、外交等5个部门,共有调查员等26人(注:满铁档案:总体、东亚、人事、杂件,昭和10~12年度,第20册。)。他们的“基础调查”服务于日本“对华经济工作基本方针”的确定。当时,该班曾制定涉及6个方面的40多个项目,诸如:中国经济年度报告,中国经济机构调查,山东河北农业资源调查和利用方法研究,在华外资工业和当地工业关系,中国国内市场和东北特产在中国市场,中国租税,中国政治,等等。但经调会第六部成立后不久,即为“天津、察哈尔的实际工作”,而“奔忙于紧急临时任务”(注:《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5年,第265~266页。)。
1935年的春夏以至秋冬,日本军部在华北接连制造事件,将本已十分紧张的华北局势推到无以复加的尖锐程度。满铁不仅派人“奔忙于”华北事变的制造,而且在“何梅协定”签定时和11月3日中国宣布币制改革后的两次军事威胁与讹诈中,直接扮演了帮凶的角色(注:1935年6月12日,满铁从洮南、长春等地将7个列车168节车厢的关东军军事列车开到山海关;11月12日,关东军又向山海关集结了由230辆车编成的10个列车,12月20~30日才撤退。)。及至同年11月25日和12月18日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和冀察政务委员会先后成立时,满铁更采取了针对华北的两大举措:一是8月2日经日本政府批准的兴中公司,于12月20日,即冀察政务委员会面世第3天后,赶忙正式开张营业。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企图抓住冀察政权这个对手,攫取利权,与之结成“依赖关系”,使之“亲日化”,从经济上推行“华北自治”阴谋;二是同年11月22日撤销经调会第六部,设立天津事务所,这非但是满铁华北经济调查的强化,而且是进一步的调查现地化。满铁经调会第六部撤销后,其基本业务——基本调查班的业务全部为经调会第一部东亚经济班所继承,当时该班“几乎全部调查研究都是有关中国经济方面的”,但它“不是以对华政策面临的个别问题为对象的”,“而是调查研究中国经济全般基础结构”,并对各个产业部门进行所谓“基本调查研究”(注:《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5年,第225~226页。其调查项目有:中国经济社会基础结构;中国农村经济一般特点;中国工矿业形成过程;中国社会政治结构历史形成过程;现阶段中国社会形势,等。)。至于天津事务所,它虽然集“对外联系”、“调查”和“特别受命事项”于一身,但“由于满铁在中国的配合国策方针,在目前情况下以调查为其主要任务,因而天津事务所这种组织,从广义上来看,也可以称作调查机关。”(注:《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6年,第221页。)天津事务所直属于满铁总裁,设有庶务课和调查课(注:发行“天调资料”和“北支经济资料”系列调查资料集,反映了广泛的调查活动。)。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天津事务所设立伊始,即受命统辖北平事务所(1932年由北平公所改组而成),并扩大华北驻在员网。到1937年“七七”事变前,除天津、北平的事务所外,在青岛、济南、郑州、太原、大同、绥远、张北、多伦、张家口等地设有9个驻在员事务所(注:满铁档案:甲种,经济、庶务、庶务、情报,第20册。)。它们都负有“调查”和“情报搜集与通报”使命,是侦察和刺
探中国各方面情况的据点。此外,天津事务所还向各特务机关派遣“经济财政顾问”,向太原、张家口、绥远等地派遣各种专家。总之,“天津事务所采取了协助有关华北的国策”,“各地驻在员、派遣员也都互相一致地协助特务机关或领事馆的政治经济工作。”(注:《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6年,第225页。)
二 服务于军部备战的满铁华北经济调查班
在华北事变高潮中设立的天津事务所,规模急剧扩大,1935年至1936年从76人增加到181人(注:《满铁统计年报》,昭和10年度,第974~975页;昭和11年度,第966~967页。),成为配合军部执行所谓“特殊使命”的满铁在华北的中枢。满铁之所以将华北中枢设在天津,是因为天津是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司令部所在地,其兵力虽远不能与关东军相比,但在关东军的支持、参与下,成为制造华北事变、分割和吞蚀华北的中心。
满铁由于其“国策会社”性质所决定,也有其自身的华北扩张目的。军部在华北制造的形势,也可以说给满铁的“华北进出”提供了机遇。而且,满铁认为,在中国政府尚且拥有主权和中国人民抗拒日本侵华运动日益高涨的情况下,“采取诉诸武力的高压政策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注:满铁经调会田所耕耘:《北支の对日态度(现状の真相と将来の趋势》竝之が对策に関する意见》。“支那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第50~51页。),至少军部对于满铁的“直接的经济工作”在“背后竭力援助”(注:满铁经调会押川一郎:《北支经济进出/意义卜方策(私见)》,极秘,打印件。)。所以,不能把包括经济调查在内的满铁在华北的活动都看成是被动的。但是,随着形势的演化和发展,满铁与军部的共同活动,军部日趋占据上风。
中国驻屯军也拥有调查班(注:中国驻屯军调查班的调查资料,以“天调”为代号进行编印。),但其调查活动往往要求满铁参加,且对调查活动进行所谓“指导”。在满铁开始强化华北经济调查的1934年秋天,中国驻屯军曾派出6个班,并有满铁人员参加,对察哈尔、平绥、平汉、津浦铁路沿线,山东西部和南部,进行了地理、一般资源、畜产、矿产等调查,还兼而进行了带有明显备战性质的所谓“衣粮资源”调查。与此同时,中国驻屯军还向满铁发出《华北重要资源、经济的调查方针及要点》的指示(注:“支那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第384~390页。)。当时,由于“塘沽协定”和冀东的所谓“非武装区”的设定,中国人民抗日爱国运动日益高涨。针对这种情况,中国驻屯军要求满铁作为“特别需要调查事项”,调查研究“为扶植对华特权,打击中国的排外、维护主权和回收特权等各项运动的办法”;与此同时,调查华北的煤矿、铁路、港湾,特别是平绥铁路和龙烟铁矿。中国驻屯军的要求中明确提出建立所谓“日满华北经济圈”,和补充日本“战时国防资源之不足”、“加强帝国在华北经济势力”等方针和口号。应该指出,当时主要还是要求对华北经济进行“基础调查”,用以“研究具体方策”。
1935年,日本军部导演的华北事变发生了戏剧性的急剧变化,相应地,中国驻屯军和满铁的华北经济调查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是军部的军事调查增多;二是军部从“指导”满铁调查转到直接部署和统制调查;三是满铁“基础调查”的主导地位让位给“紧急实施项目”的调查。
1935年5至7月和9至10月,关东军和中国驻屯军分别进行了察哈尔和绥远的所谓资源调查。对于关东军的察哈尔调查,满铁派18人参加,分成第一、第二和张家口班;对于中国驻屯军的绥远调查,满铁派15人参加(注:《经济调查会立案调查书目录》,第一卷,第11页。)。日本北京公使馆向外务大臣报告这一调查情况时,说他们以调查军用地志名义进行经济调查,并称“事属军方机密,务请不要向外泄露”(注:1935年11月16日若杉参事官致广田外务大臣第245号函。)。其实,关东军和中国驻屯军的这两项调查,都是经济资源调查与军事调查相结合,军用地志调查并非名义。
就在进行上述调查的同时,中国驻屯军统辖的大规模华北调查班应运而生。“何梅协定”后的1935年7月,中国驻屯军为了“对紧急进行开发的必要事项进行调查立案”,在军司令官“指挥统制下”,开始组织“关东军有关者、满洲国有关者、满铁调查机关及在天津各调查机关组成的经济调查班”。8月20日关东军照会满铁,要求满铁经调会派一名干事常驻天津,并派出所需人员到天津的中国驻屯军司令部报到。照会所附《华北经济调查班编成纲领》(注:该“纲领”早在8月中旬即已下达给满铁经调会。随之下发的还有《伴随华北新政权的发生经济开发指导方案》。)规定:“华北经济调查应获得华北各省(主要是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察绥)可能成为经济开发及中日经济要素的基础资料”;“华北经济调查以秘密进行为旨”;“作成报告书向中国派遣军调查班提出”,并“交华北经济开发指导协议会审议事业可否实行和投资的选定者。”
当时,伪满洲国派到中国驻屯军的人员组成的调查班,称甲嘱托班。其主要调查对象是:通货及金融(第一班)、财政及贸易(第二班)、政治及外交(第三班)、产业(第四班)、交通(第五班)。令人注意的是:金融和财政都有所谓“自治制度”和“行政机关整顿与调整方案”的调查起草(注:中国驻屯军司令部:《甲嘱托班的组织及调查要纲》,1935年9月6日。)。最后提出《华北通货金融措施要纲》和《华北新财政政策》等(注:中国驻屯军司令部:《乙嘱托班调查概要》,北支产业调查书类,第一编,第一卷,(以下简称“乙嘱托班概要”)第414页。)。
乙、丙两个嘱托班由满铁派遣人员所组成。丙嘱托班又可以说是乙嘱托班的前奏。1935年8月1日,该班应中国驻屯军的要求而组成,由满铁经调会第六部野中时雄主查率领,共5人。他们是在“华北由华中独立的场合”为前提进行调查的,内容包括金融、经济、税制和贸易。同年11月14日该班向中国驻屯军提出《华北独立场合的金融对策》(南乡龙音)、《利用华北形势剧变日本应如何进入华北金融、经济界》(前岛正道)、《天津的金票统制》(和田喜一郎)、《日满华经济依赖关系调查》(中楯寿郎)、《华北财政关系报告书》(太平正美)等(注:“乙嘱托班概要”,第402~406页。)。
阵容庞大的乙嘱托班,是此次中国驻屯军华北经济调查的主力和重点。1935年8月1日满铁经调会野中天津常驻干事到达天津后,押川干事又奉派到天津与中国驻屯军进行协商,结果决定10月1日于天津日租界荣街17番地1号设立乙嘱托班事务所。根据中国驻屯军决定的《乙嘱托班调查纲领》,该班担任“适应眼下形势需要急施事项的调查”,并将“重点置于皇国国防上紧急开发所必需的资源,和扩充强化经济势力的必要的主要经济部门的开发计划,优先各国获得重要利权,尽快制定具体方案,提出献策。”(注:“乙嘱托班概要”,第13~14页。)由此可见,伪满洲国的甲嘱托班侧重于政治方面的“调查立案”;而满铁的乙嘱托班则主要是经济方面的“调查立案”。根据1935年11月13日满铁理事会议决定:乙嘱托班第一次即1935年编队,分总务、矿山、工业、铁道、港湾、经济等6个班,共115人;第二次即1936年编队,分总务、矿山、铁道、港湾等4个班,人员却增至175人。调查地区因班而异,主要是察哈尔、河北、绥远、山西、山东、河南;矿山班计划,如有可能将对宁夏、甘肃、新疆、陕西等地进行调查。
在拥有主权的中国领土上,进行如此大规模的调查活动,无疑是侵犯主权的间谍行为。正是因为如此,调查班的活动完全作为军事行动来执行。满铁调查员全部被任命为军嘱托;调查用品完全当作军用品进行运输;文件资料通过军邮寄送;事务所架设军用电话并使用特别密码。满铁经调会的《华北调查派遣员须知》写道:“华北调查是基于中国驻屯军的要求,以经济调查会为主体,由满铁各机关合作,极秘密实行的国策性国防重要调查,因而不仅要按军规行事,而且要遵守满铁社员规则。”(注:“乙嘱托班概要”,第103页。)所以满铁调查员在进行活动时,被严禁暴露“军嘱托”和“满铁社员”的身份。这一切当然都是为了逃避中国的耳目。
乙嘱托班长由野中时雄担任,他同时兼任经调会驻津干事和刚刚成立的天津事务所调查课长。关于业务联系当时作了特别规定:天津事务所长就有关业务与满铁各部所长联系时,必须经过满铁总务部东亚课;经调会与天津驻勤干事联络,必须经过总务部东亚课和天津事务所;而天津驻勤干事就现地业务在社内方面受天津事务所长指挥,故与经调会联络必须通过天津事务所长。总之,与中国驻屯军对应的满铁天津事务所,成为乙嘱托班的活动中枢。而中国驻屯军仍力求强化对满铁调查班的控制。1936年1月下旬,中国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大佐曾表示:“使嘱托班脱离天津事务所,全部纳入军部”,并“在军部内设置优秀的联络员”(注:经济调查会干事:《酒井大佐谈话大要》(1月26日谈),极秘。本件附有字条:“内容关系对中国对策,特请勿向外泄露,阅后烧掉。”)。同年7月20日,满铁经调会的伊藤武雄和奥村慎次被任命为“军顾问”(注:“乙嘱托班概要”,第43页。伊藤武雄当时任经调会驻新京干事,后任满铁总务部参事;奥村慎次当时任经调会第二部主查,后任满铁产业部次长。)。
乙嘱托班的组建和开始活动,是在1935年9月新任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多田骏发表要求华北五省“自治”,为此而不惜诉诸武力的爆炸性声明之后,或者说“是在华北五省巩固的独立政权出现的预想下着手调查立案的。”(注:《经济班调查概要》。“乙嘱托班概要”,第146页。)因此,乙嘱托班被要求迅速就“国防上需要的资源开发”“作出几种方案”,尤其是对“铁(含铁矿开发上必要的煤炭和其他矿物)和石油的开发倾注全力。”(注:《乙嘱托班调查纲领》。“乙嘱托班概要”,第14页。)而且,在乙嘱托班开始行动后,冀东、冀察两政权也相继面世。但是,在中国人民抗日爱国运动,特别是“一二·九”运动高涨的形势下,冀察政权并未像日本所期望的那样“亲日化”,亦即“与事先的预计相反,亲日色彩淡薄,作为独立政权根本不稳。”(注:《经济班调查概要》。“乙嘱托班概要”,第146页。)当然也就无从使冀东、冀察“合并”而达到华北五省“自治”的目的(注:1936年1月13日《北支处理要纲》。《日本外交年表与主要文书》下,第322~323页。)。在这种情况下,乙嘱托班的“调查立案”“中途停止立案,而只单纯进行调查者不少”(注:《经济班调查概要》。“乙嘱托班概要”,第146页。),特别是从1936年下半年起,中国驻屯军已悄然从“华北自治”转向准备武力夺取华北,这在乙嘱托班的活动中亦有反映。
1936年3月初,中国驻屯军即通过关东军要求满铁乙嘱托班的铁道班、矿山班、港湾班继续进行1936年度的调查。及至5月,中国驻屯军又“委托”满铁于该年度进行“特别调查”,即资源、水运、供水、铁路、税制、行政等有关“作战计划”的调查(注:昭和11年5月8日中国驻屯军参谋长永见俊德致关东军参谋长板垣征四郎天调秘第25号函,《驻天津干事关于昭和11年度特别调查的通知书》。“乙嘱托班概要”,第77~78页。)。“由于乙嘱托班事先了解到军方的上述意图,关于该班即将实施的铁路、资源、水运调查,已由铁道、港湾两班分别纳入昭和11年度调查实施计划内,所以不必特别改编调查计划就可以接受军方的要求。”(注:《驻天津干事关于昭和11年度特别调查的通知书》。“乙嘱托班概要”,第77~78页。)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关系“作战计划”的特别调查,资源和水运方面的调查,主要在包头、宁夏至兰州沿线进行,具体项目包括粮食、马料、燃料、民间车辆、驮兽能力、民船等“可能收集到的数量”;供水和铁路方面的调查,主要在平汉、津浦铁路沿钱进行,具体项目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净水法、运水法,铁路线路、车辆、工厂、职工、通信等状况(注:“乙嘱托班概要”,第74~76页。)。联系到1936年4月18日的中国驻屯军的扩编;《昭和11年度华北占领地区统治计划书》的推出;5月和8月关东军被授权,可将部队部署在“长城线外近处”,和一旦需要重大军事进攻必须“迅速果断行动”(注:《现代史资料》7,满洲事变,第406,587~588页。);特别是同年11月关东军策动伪蒙军西犯绥远等事实,1936年满铁乙嘱托班的特别调查,不啻为地道的军事侦察行动。
历时近两年的满铁华北经济调查班,至1937年3月31日正式结束,共提出调查资料85册,其中总务班1册,经济班14册,工业班4册,铁道班58册,港湾班5册,其他3册(注:编入满铁产业部《经济调查会立案调查书目录》第一卷“立案调查书文献目录”者为74册。)。但是,满铁的华北经济调查并未就此结束,中国驻屯军通过满铁天津事务所继续“委托”满铁进行“必要的调查”。1937年3月8日中国驻屯军提出要求,5月20日满铁同意进行的1937年度华北调查,分为中国驻屯军委托和中国驻屯军参谋部委托两部分。前者主要是经济资源和制度、居民调查,具体项目包括:“从财政经济上看中国特别是华北各政权进行战争能力的有关资料的搜集”;平汉、察绥、山东等地区“国防资源特别是作战用资源调查”;“华北铁路现况调查特别是其管理和利用必要资料的搜集”等(注:“支那开发方策及调查资料”,第400~409页。关于中国驻屯军调查班委托调查项目,1937年2月即通知满铁。其中“国防特别是作战用资源调查”,包括平津、察绥、山东、平汉、陇海5个沿线地区,并以主要城市为中心。)。可见中国驻屯军1937年委托满铁进行的华北调查,和1936年满铁所承担的华北“特别调查”,其性质与目的是一脉相承的,即都是为了备战,武力夺取华北。
三 满铁参与日本对华北占领区的经济决策
“七七”事变后,满铁派20000多名社员和5000多辆铁路车辆,伙同日本侵略军占领了华北的5000多公里铁路(注:满铁派向华北的铁路人员,1939年3月达最高峰,为20610人。满铁当时拥有各种车辆共22000余辆,派入华北的车辆最多时为5707辆,为满铁车辆总数的1/4。)。满铁全额出资的在华北子公司——兴中公司,则成了到处占领、管理中国华北工矿企业的别动力量。而专门面对中国驻屯军执行所谓“特殊使命”的天津事务所,一变而为满铁华北事务局,成为满铁全面参加“七七”事变的综合统辖机关,并迅速扩大。原天津事务所调查课,改为事务局的调查班,后改为调查室,1938年9月又成为事务局的9部之一的调查部。该部除了从事种种所谓“事变事务”和诸多临时性调查外,主要是伙同日军华北方面军特务部制定华北占领区的经济政策和计划。当然,军特务部处于主宰地位,满铁则是具体业务担当者,即决策的起草者。
不过,日本对华北经济政策与计划的制定,早在“七七”事变前已经开始,它为事变后的日本对华占领区经济决策奠定了基础。满铁向来是将调查和政策起草结合在一起的,故称之为“调查立案”。
如前所述,满铁经调会随着对中国调查的加强,和伪满洲国长期经济计划的开始制定,于1935年9月就推出了《华北经济开发方针大纲案》,明确提出“确立以日本为中心的日满华北经济集团”,这个集团“将来扩展到全中国”。作为具体对策,“大纲案”要求首先获取并保有“铁矿、煤炭、锰矿、石灰石、钨矿、萤石、石油”等(注:满铁经济调查会:《北支经济开发方针大纲案》,昭和10年9月,特秘。封面载有:“在主查会议上修改后确定”。)。这不是定案。1936年2月,中国驻屯军司令部推出了要求“各方面工作悉依此进行的最高指导方针”,即《华北产业开发指导纲领》(注:“支那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第104~120页。),它不但是当时满铁经济调查班的活动准则,据以制定夺取利权的计划,而且也是对华北确定的经济政策。与这一“纲领”一起下发的《随着新政权的产生经济开发指导案》还称:“我方在此次交涉中获得了超乎想象的异常成果(指何梅协定),正顺利地朝着建立新政权的方向前进”,“此时在华应以‘抓大的’观点着手项目。”(注:“支那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第97~102页。)所以,上述“纲领”作为方针提出:“对需要的国防资源及其他有必要迅速开发的重要企业……使之仰赖日本方面积极投资”;而所谓日方投资,“纲领”说,主要是“促进财阀巨头崛起”。同时,由于日本已提出“中日经济提携”口号,所以“纲领”要求实施日本人把握企业要冲的“日华合办企业”的原则,和造成“日方全额出资”的局面。至于所谓“国防资源”和“有必要迅速开发的重要企业”,是指“铁、煤炭、石油及其他特别指定者”;对于这些,“纲领”要求必须作为“统制企业”,以达到“国策”目的(注:“支那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第104~120页。)。乙嘱托班的调查目的,就是尽快具体选定项目,而兴中公司的设立则是与中国对手谋求实现项目。1936年1月26日中国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对满铁调查班宣称:“作为军方,虽然因人而方针有所不同,但我个人考虑,应尽量避免国际冲突,实行实际的渐进主义”,“所谓实际的,主要意味着经济力的把握,但要靠以军力为背景的威胁,使之提供利权便利”;“所谓渐进的,就是逐步造成南京政府威力所不及的地方,在不引进外国势力的前提下,将中国置于分立状态。”(注:经济调查会干事:《酒井大佐谈话大要》(1月26日面谈),极秘,打字件。)1936年以后的情况表明,日本的这种从政治和经济上分裂与蚕食华北的政策,并非是成功的。尽管如
此,日本在悄然准备武力夺取华北的同时,在经济上仍然按既定方针执意推行下去,而且,它成为日本的一项国策。1936年8月11日,日本有关各省确定的《第二次华北处理要纲》写道:“华北的经济开发,以民间资本的自由进出为宗旨,通过我方权益的伸张,构成以日华人一致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日华不可分的势态,以资达到平战两时保持华北亲日态度的目的,特别是国防上必要的军需资源(铁、煤、盐等)的开发和与之相关联的交通、电力设施,必要时以我方资本谋求实现。”(注:日本外务省:《日本外交年表与主要文书》,1940~1945,下,第347~348页。)
1936年10月1日,满铁实行重大机构改组,历经近5年的满铁经调会为产业部所取代。这种改组被称为满铁松冈总裁两项基本主张的体现,即:“适应日满两国策,协助满蒙的经济开发”和“满铁一体化”(注:满铁总裁(松冈)在第一次产业会议上的训谕。《满铁资料汇报》,第1卷,第6号,1936年12月,第1~3页。)。前者实际上即准备“协助”推行当时正在紧锣密鼓编制的伪满产业五年计划;而后者无非是为了前者而作的组织调整。产业部的组成以原经调会为主体,是“产业综合企划机关”,“对在华产业机关也具有统制力”(注:《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6年,第1~2页。产业部设有庶务、商工、农林、矿业、交通、资料、调查役等五课一室一役,和地质、农试、兽研等科研单位。)。与产业部同时设立的满铁经济调查委员会,是“为了特殊目的”,它是“根据关东军、华北驻屯军及满洲国的委托,为经济调查规划而在会社内部设立的委员会组织,既是责任机关,又是审议机关;它以产业部长为委员长,各部首长任委员,实际上起着军参谋长辅助机关的重要作用。”(注:《满铁第三次十年史》,第2398~2399页。)而满铁产业部作为经调委的成员,负有策划、制定“满蒙”和华北的产业、经济方针、对策和计划的任务。当时——1936年底,满铁对华北的经济调查,由于经调会数年操作和满铁华北经济调查班的调查,被认为已经完成,故与伪满一起步入华北产业计划的起草阶段。
日本为拼凑自己的经济集团,竭力使其统治下的殖民地和占领区在经济上从属于自己。为此计划于1937年秋召开中央经济会议,会上拟“综合研究朝鲜、满洲、华北的产业五年计划”。为了做准备,预定于当年8月上旬召开大陆经济会议。满铁经济调查委员会为此于同年5月18日决定,在满铁产业部内设立大陆经济会议筹备小委员会。小委员会于当年8月终于提出了《华北产业开发计划案》和《华北产业开发计划表》。“计划案”中列为首位的关于矿工业的方针是:“重点置于开发供给日满集团所必需的资源,并设法促进华北重要矿工业的开发,在这些部门中扶植牢固的日本势力,使之有事之际,顺利获得和确保资源。”(注:“支那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第122页。)问题是,“计划案”提出时“七七”事变业已爆发,“大陆经济会议”未能如期召开,但计划案却给事变后华北经济掠夺计划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七七”事变后,满铁不仅全面地参与事变,而且极力借事变之机谋求实现掌握华北经济主导权之宿愿(注:1936年3月,满铁经调会就曾提出:《华北经济开发投资机关的形式》文稿,当时兴中公司刚刚设立。文稿认为,由满铁或满铁傍系会社控制华北经济天经地义,反对由中日双方财阀辛迪加组成“中日合办会社”,或以日本财团为实体,根据日本法律成立“株式会社”。)。这就给日本的华北经济决策增加了复杂性。1937年8月,满铁总裁松冈洋右以关东军顾问身份提出了《华北善后处理要纲并意见书》,要求“和满洲一样,在华北也应由满铁综合经营以铁路运输为中心的煤矿、炼铁、液体燃料、盐业等重要产业”(注:满铁:《中国事变爆发后日本大陆经营的政治动向》。满经(一)(1),极秘,打印件,1938年8月,(以下简称“事变后日本大陆经营的政治动向”)第51~56页。)。继而,1937年9月,担任华北方面军嘱托的满铁产业部次长奥村慎次与之相呼应,也抛出《华北产业基本对策纲要草案》(注:满铁调查部:《北支那产业开发计划资料》(总括之部)北支那产业开发计划立案调查书类,第一编(以下简称“北支那产业开发计划资料”),第29~30页。),提出在华北“由日本资本参加而兴办的产业,分为统制企业和自由企业”,“鉴于统制企业和日满的关联及企业相互间的联系,使之作为国策会社进行综合性的监理经营”。但是,日本垄断资本向来对关东军在伪满洲国实行的经济统制政策,和满铁成为日本对满投资的主要渠道,心怀不满,“七七”事变后可以说更发展为公开的反对。与此同时,关东军与日本新兴财阀日产秘密筹设的满洲重工业会社,又于“七七”事变后的1937年11月8日突然宣布成立,满铁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挤出伪满的重工业。这样,“使满铁进入华北的运动更具有一种悲壮之感。”(注:“事变后日本大陆经营的政治动向”,第51~56页。)同年12月14日前往东京的松冈洋右又向政府提出第二个方案,即满铁垄断经营华北的铁路与煤矿(注:“事变后日本大陆经营的政治动向”,第51~56页。)。可是,另外设立华北开发会社的方案,当时已被日本内阁的对华决策机关——企划院第三委员会所敲定。时至此时,就连华北方面军也加入了反对满铁进入华北的大合唱(注:据中村隆英:《战时日本的华北经济支配》,第142~145页载,1937年9月30日,华北方面军制定了《华北经济开发基本要纲案》和《华北开发国策会社要纲案》,并于10月15日提交日本陆军省,当时尚无排斥满铁之意*
)。归纳起来,满铁被拒绝的原因有二:一是“缓和对中国民心和外国权益的刺激”,因为满铁在中国的名声很坏,而且它实行的是以日本国家资本为主的垄断经营;二是“国内资本家拼命地反对满铁垄断大陆,和现地海军以及国内官僚们、一般经济界对关东军——满铁政治亲密关系的忧虑”(注:“事变后日本大陆经营的政治动向”,第51~56页。)。此外,日本实施战时经济伊始便面临资本市场拮据情况(注:据满铁调查部:《作为大陆经营资金渠道的满铁地位》,满经(二)之(4),极秘,打印件,1938年8月载:当时日本、伪满和华北战时经济计划,共需资金100亿元,而当时日本财界投资能力仅为20亿元。),也促使日本政府在做出决策时不得不考虑更多地吸引日本私人资本以至中国当地资本。但另一方面,始于1938年的日本战时经济体制,其核心又正是建立与强化战时经济统制,日本占领的华北沦陷区也不能背道而驰。所以,只能是:既要缓和“严格的统制”,又必须避免“自由企业”的“无统制的弊端”。这样,根据1938年3月15日日本内阁决定的《华北开发株式会社设立纲要》,和4月30日第73次国会通过的《华北开发株式会社法》而设立的华北开发会社,与满铁不同,它不直接进行经营,而是通过投资和融资,对特定产业进行所谓“统筹调整”;其所属的各特定产业的子公司,大部分是普通法人。
在这种情况下,事变后实际已成为制定华北经济掠夺政策与计划中枢的满铁华北事务局调查室,在华北方面军特务部指使下,从1938年2月起,主要起草华北开发会社及其下属子会社的组织与经营方针。当时,华北开发株式会社“统筹调整”的“特定产业”被法定为:主要交通、港湾、通讯、发送电、矿业、盐及盐利用工业,以及“其他经政府批准的事业”。对于这些产业,按“内行”和“冠军”的原则,由日本资本集团所瓜分。1938年4月,满铁华北事务局调查室提出的《关于设立子会社的一般要纲案》规定,“重要产业的开发,以一业一社为原则”,除交通和通讯会社外,“开发会社持有子会社半数以上股份”(注:“北支那产业开发计划资料”,第97页。)。这一方案几经修改。后来,在1938年底兴亚院及其地方机关设立前被命令停止起草活动。但以后作为各会社的设立方案的基础,而被利用。
在满铁华北事务局调查室受命草拟华北开发会社及其各子会社设立方案的前后,即1938年1月和6月,还受方面军特务部之命,计算华北主要资源对日供应的可能量,并编制华北开发四年计划。对于前者,调查室认为,应首先确定主要资源“开发”的长期计划,于是着手制定华北产业九年计划。到1938年3月30日,经过五次会议讨论、审议和修改,按华北产业九年计划,到1946年,各种主要资源产品的产量和对日供应量为:煤炭——6000和3100万吨;铁矿——270和135万吨;生铁——87和38.9万吨;矾土页岩——40.7和36.2万吨;盐249.4和161.4万吨;液体燃料——105和98.7万吨;棉花——59.7和25.6万吨(注:“北支那产业开发计划资料”,第97页。)。
至于华北产业开发四年计划,亦即所谓的华北生产力扩充计划,是1938年12月9日才修改完毕而向日本企划院提出的。其目标是,到1942年,各项资源产品的产量和对日供应指标为:煤2400和800万吨;铁矿石192和75万吨;盐207和105万吨(注:“北支那产业开发计划资料”,第188页之次《北支(含蒙疆)生产力扩充计划总括表——交通、矿工部门》。)。1939年1月日本生产力扩充计划确定时,该计划和伪满产业五年计划一并成为附件。兴亚院华北联络部成立后,起草新的华北产业开发计划时,上述计划都成了基础。
结语
满铁因被挤出伪满重工业和称霸华北经济的野心落空,在经营方针上,转向以铁路、煤矿和调查为三大重点。1938年3月30日,曾经拉起架式准备主宰伪满和华北的所谓“产业开发”的满铁产业部,被改组为调查部。到1939年3月,满铁调查部又扩大为以“东亚”为对象的大调查部。这时,不但华北经济掠夺总枢纽——华北开发会社早已成立,而且,以满铁人员和资本为主导的华北交通会社也已面世。原满铁华北事务局调查部大部分人员则组成为华北经济调查所,它在满铁大调查部统辖下,成为对华调查机构的重要一环而继续活动。此后的满铁调查部主要进行所谓综合调查,这是需要另外研究的重要课题。从以上“七七”事变前后满铁华北经济调查活动来看,满铁的调查确实具有国策性、基础性、现地性,这是满铁调查机关自认的特征。但应指出,国策性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满铁的现地基础调查,归根结底也是从国策(特别是侵华国策)出发的,不是单纯学术性的调查研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