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流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农产品论文

我国农产品流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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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是一个农民众多的农业大国,更是一个农产品大国。农产品流通与农户的收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息息相关,对于国民经济的运作效率和质量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与工业品流通相比,农产品流通对民生的影响以及在流通商品特性、政府的调控力度和批发市场地位等方面有明显差异,具有效益上的公益性、竞争上的弱质性和增长上的外源性。这些特性决定了要保障和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流通支撑体系。目前,我国对农产品流通支撑体系的研究尚不多见,对其构成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衣绍华提出流通公共支撑体系包括流通制度、规划、政策、重要商品储备等纯公共产品,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基础设施、信息平台、技术开发与应用等准公共产品[1]。朱广其认为现代农业支撑体系应由科技支撑、人力资本支撑、资金支撑、组织支撑、市场支撑以及政策支撑等组成,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要素供给服务、市场支持、结构支持和发展环境优化等作用[2]。段晓明认为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支撑体系应包括产业结构支撑、质量支撑、技术支撑、市场支撑、投入支撑等[3]。

      本文认为,农产品流通支撑体系是指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以及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软硬件设施体系,既包括法律、法规、制度、规划、政策等软件环境,也包括基础设施、设备、信息平台、技术开发与应用的硬件水平,可以从基础设施支撑、管理水平支撑、技术水平支撑、流通主体(组织)支撑、宏观环境支撑等五个方面系统考虑。而其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在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相对完善的支撑保障体系下才能正常运行和发展。本文从基础设施、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流通主体等方面,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支撑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对该体系的完善有所裨益。

      二、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支撑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落后

      基础设施是整个农产品流通支撑体系的基础和主要的硬件载体,主要是指集货、分货、仓储、包装、加工、运输、批发、零售、信息、金融、培训等所有场所设施设备。整体来看,我国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现代化程度明显落后。

      一是农产品市场场地、道路、水电、污染处理等基础设施简陋,“以街为市、以路为集”的特征明显。市场多由企业投资,政府投入较少,据统计,60%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民营投资。受投资能力和追逐利润影响,多数农产品市场设施简陋,拥有完整的农产品加工、分级、包装、结算、信息等设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不足一半,37%的交易面积为露天区域,63%为简易大棚,超过60%的蔬菜批发商在运输车上进行车板交易①。

      二是零售网点和储运设施建设不足。一些地方在城市改造过程中拆除了大量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却没有相应增加新的商业配套设施,新建小区也不愿预留商业设施面积,导致零售网点数量整体减少。同时,偏远的农村尚未有公路直达,与外界沟通不畅;农产品流通的专用运输工具远不能满足需求;储运设备不配套,十分简陋,很多粮食露天存放。

      三是冷链流通比例偏低。美、日等发达国家肉禽冷链流通率已接近100%,蔬菜水果冷链流通率达90%以上。而我国截至2013年底,冷库总容量约2674万吨,人均冷库容量约19.5公斤,仅为美国的1/5,且多是低温冷冻库,适用于果蔬的高温加工型冷库较少②。冷藏保温车占货运汽车的比例仅为0.3%,农产品物流以常温物流为主[4]。我国每年由于冷链原因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损失的蔬菜水果总值约1000亿元,如以7亿农民计,人均损失近150元③。

      (二)农产品流通技术水平较低

      在农产品流通体系中,技术的创新是必不可少的支撑和动力。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农产品流通技术水平总体较低,方式手段相对落后。

      一是对流通技术重视不足,总体水平较低。在农产品生产、运输、保鲜、储藏等流程中,会运用到贮运、包装等农产品流通技术。我国对于生产环节的技术一直较为重视,例如良种、植保等生产技术,加工环节的技术也日益受到关注,但对于流通环节技术的重视程度不足。随着农产品龙头企业的发展,这种情况得到一定改善,但流通技术总体水平仍然较为落后,造成了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大量损耗。农产品不能达到物畅其流,难以实现加工增值,损害了农户利益;同时由于技术的落后,流通过程损耗率大,同样使农户收益受损。

      二是营销方式相对落后,信息化水平低。对手交易等传统方式较多,但连锁经营、拍卖、代理、电子商务等现代销售手段应用较少。信息网络不健全,缺乏国家统一规划设计的信息系统,在农户到零售终端的流通环节也缺少有效的信息采集、整理和发布,获取信息渠道单一,使得信息不对称、不通畅、滞后、失真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阻碍了流通效率的提升。

      (三)农产品流通管理水平不高

      管理水平是农产品流通支撑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既包含具体的监管内容,又涉及政策环境等外部支持。当前我国在农产品流通管理水平方面至少存在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现行法规标准严重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但目前我国尚无“批发市场法”,在布局规划、市场准入、交易秩序、政策促进等方面没有专门规定。个别地方借设立市场炒作地产,收取较高摊位费和交易手续费,在市场内进行不正当竞争,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农产品流通秩序,而政府部门缺乏执法依据和整治手段,执法难度较大。此外,我国农产品购销、贮运、交易规程等方面的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数量少,量化程度低,不利于农民按照标准进行集约化生产和流通,降低了农产品附加值和商品化率,阻碍了电子商务、订单农业、期货交易、拍卖交易和农产品出口等经营活动的开展。

      二是流通环节多、成本高,管理方式粗放。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环节较多,跨省流通的农产品一般要经过生产者—产地市场—运销批发商—销地市场—零售商—消费者等环节,大城市还要经过一级和二级两道销地批发,每个环节都增加损耗和成本。突出表现在①损耗成本。我国每年生产的水果、蔬菜从田间到餐桌,流通损耗率高达25%~30%,仅果蔬一类,我国每年损耗金额达1000亿元以上;发达国家的损耗率普遍低于5%,美国仅有1%~2%[5]。②生活成本。城市农贸市场和菜市场经销商主要为外地进城务工的个体商户,维持其在城市生活的非经营性费用,比如房租、子女教育、医疗和日常生活开支等生活成本,推高了零售环节的流通费用。③物流成本。据2013年5月起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与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开展的为期一年的农产品流通成本持续性跟踪调查,辣椒、白菜、黄瓜、西红柿4种蔬菜从山东寿光批发至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各类运输、装卸、包装、人工等流通费用和损耗均约占销地批发市场售价的50%左右④。④用地成本。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大多属于商业用地,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土地成本占到市场建设成本的1/2~2/3,这些成本转化为摊位费和交易手续费,提高了农产品流通成本。

      在农产品流通管理方面,存在方式粗放问题。从税收政策看,农产品增值税存在抵扣难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销售发票和超市开具收购发票存在限制,增值税跨省抵扣难度大[6],导致实际税负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超对接的开展。此外,税务部门对个体经销户多采用包税制,税负相对较低,但是如果个体经销户转为公司法人,则按照经营额等进行纳税,税负增加明显,很多个体商户不愿进行公司化改制。从融资政策看,大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流通企业缺乏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获取中长期银行贷款的难度较大。从管理费用来看,一方面,农产品市场设立无序,经营权多次转包和征收高额承包费,运输、生产资料及劳动力等多种因素助推成本上涨,客观上造成农产品市场摊位费等涨幅较大;另一方面,目前农产品连锁超市多为租赁经营,缺乏必要的稳定融资和持续发展的利润支撑,更多的是依靠开店并购来增加网点数量,获得渠道优势,对供应商增加扣点和进场费,换取竞争力的提升。现行法律框架下,超市和农产品市场收费均属市场调节,没有明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政府也缺乏必要的监管和惩处手段。

      三是管理理念陈旧。农产品流通与我国广大农民利益息息相关,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涉及农业现代化,应该得到广泛关注。但我国长期以来的传统观念是“重生产,轻流通”,忽视农产品流通的态度严重影响了该产业的发展。同时,s由于受传统观念的限制,过去生产企业多是自营物流,改革开放以来,这种自成体系的流通格局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甚至有更倾向于自营物流的趋势。这也阻碍了各种流通资源的有效配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快速发展。

      (四)农产品流通主体存在制约

      农产品流通的主体是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发展和壮大流通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产品流通的关键。在流通主体方面主要存在人才短缺和组织化程度低两个瓶颈制约。

      一是缺少熟悉流通的专业人才。农产品流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专业人才的缺乏某种意义上是制约流通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由于长期以来存在的对“农业”的偏见和对“农产品流通”的模糊认识,致使当前我国掌握农产品流通知识技术的专业人才供不应求。

      二是流通组织化程度低。流通主体不成规模,服务能力欠缺,市场竞争力不足。与国外农产品流通相比,我国生产成本高,如果流通成本也高,我国的农产品就无法与之竞争。目前80%的农产品经农民经纪人收购。农产品批发市场经销商绝大多数是个体户,数量多、流动性大。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注册经销商5500个,其中75%为个体户[7]。截至2013年底,全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农民合作社98.24万家,实际入社农户7412万户,平均每家合作社实有社员76户[8],规模效益不明显。农超对接虽然有了初步发展,但对接水平仍然较低,产销衔接还不稳定。目前我国农产品龙头企业实力不强,市场份额不高,资金筹集能力较低。在建立自营物流体系过程中,经常会回到“大而全,小而全”的老套路,企业投入庞大资本用于运输、仓储等基础物流设备及人力资本,背负巨额资产包袱,影响核心业务投资,而且由于农产品的季节性使得销售淡季大量设施设备闲置。

      三、加强我国农产品流通支撑体系建设的对策

      针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支撑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代化水平

      政府应加大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缓解农产品流通不畅的矛盾。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产销地批发市场,建立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是目前加强农产品流通的一个突破口。二是积极建设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尤其是针对连锁超市的加工配送。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是农产品流通的关键,应加强配送中心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三是加强农产品运输储存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四是加大对冷链物流设施设备的投入,如冷藏车辆、防潮设备和温控设备,保证冷藏货物的质量和安全。另外,要关注农村道路的修建,它是农产品流向全国,甚至流向世界的通道。要以公路村村通为目标,拓展公路网的深度和广度,保障农产品流通的通畅性,实现物畅其流。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建设方面,应抓好基础设施的整合,走内涵发展的道路。重复建设既是对财力物力的浪费,也不能使现有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要在现有资源基础上,充分整合和利用,改造农产品流通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要彻底打破地区限制,避免条块划分,使流通渠道更通畅,维护农产品流通的良性互动;要加强统筹规划,保障农产品流通的科学合理,提高基础设施的经济效果和利用率,由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走内涵式发展之路。

      作为基础设施中的重要一环,批发市场的建设也十分重要。应主动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在农产品的集中产地和集散地,设立一批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同时,不断完善农贸市场,形成批发和零售连接、规范化、综合化的市场网络体系,不断提升农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还应大力发展各类市场要素,保障城乡市场的紧密结合,并向国际市场进军。

      (二)推动农产品流通创新,提升技术水平

      1.加强农产品流通技术的研发。要认识到未经加工的农产品,在时间和效率上均不适合环节多、距离长的流通过程。特别要重视农产品包装等流通核心技术的提升。包装是生产的结束,流通的开端,包装不仅具有保护、识别、促销等功能,还是农产品流通市场成本和利润的结合点。其主要作用是保护农产品使用价值,防止污染或变质,也能提高零售效率。因此,应更加关注农产品的粗加工和包装,采用保鲜技术,延长储存时间,延展农产品销售范围。

      2.要倡导运用现代营销方式鼓励现代销售手段的使用。现代营销方式与传统销售方式已经有很大不同,农产品龙头企业多在沿海口岸开设销售网点或者流通加工点,联系代理商,开拓直销市场;致力于连锁经营;应用拍卖,代理等交易方式。随着农产品贸易与国际接轨,消费方式随之发生巨大改变,网上购买的比例增加,因此,农产品流通要适应信息化发展,加快电子商务进程,发展网上交易。要鼓励拍卖的交易方式。农产品的拍卖是指在特定时间内,按一定规则,通过密封出价或者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农产品的买方。拍卖是看货交易的现货买卖,拍卖成交后,在一定时间内,买主向批发市场付款,提取所得农产品。要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经纪人,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自办购销等活动,积极鼓励组织间的合作,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其紧密联合,更加高效地服务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在信息化进程中,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网购已成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但目前网上购物与农产品的交集还很少。网购是农产品流通发展的契机,应设立一些专门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或与电商合作,推广农产品的网上交易,既节约资源,又能提高效率。

      3.推动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对于农产品流通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计算机网络将流通的各个环节串联起来,有效减少了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是农产品流通业发展的着眼点。政府要加速构建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应逐渐将区(市)县、乡镇和批发市场、加工企业和农户连接起来,构建信息网络平台,让农产品信息进入农村,切实为生产者和龙头企业提供引导性信息。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和一些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协调的作用,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加强农产品信息的收集、整合与发布,健全农产品流通一体化信息交流服务体系。要整合流通体系中分散的流程,实现资源共享。一方面维持生产的计划性,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应用拍卖,网上订单等方式,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

      物流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加工处理相关信息,以实现对流通过程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同时提供运作及战略支持。通过数据交换和实时销售信息完成数据的采集和交换,从而在整个体系中实现信息共享。农产品流通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不断完善企业的信息化水平,推动内部流程再造,探索一体化管理,大力支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建立健全电子认证体系、配送管理体系、网上支付功能,实现信息与资源共享。

      (三)优化农产品流通政策环境,加强监督管理

      1.提升对农产品流通的观念认识。要实现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目标,首要任务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具体而言,就是要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农产品流通的社会地位,深化人们对农产品流通产业的认识。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科研和宣传的力度,使各组织部门、企业和广大农户深入了解农产品流通对农户增加收入的重要作用,从而自觉增强提高自身农产品流通技术水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重视农产品流通业的发展,制定农产品流通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基本方针,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并制定相应的专项计划予以推进,做到目标明,措施硬,在基础建设投资中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2.加强农产品流通的法制化建设。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保障,是长远性问题、根本性问题,也是我国完善农产品流通支持体系的当务之急。世界其他国家在发展流通业时,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刺激带动流通业发展。当前我国政府应尽快健全相关法规,加强市场监管,以适应大生产、大流通的经济发展时代潮流。要通过法律制度安排,明确农产品流通投资主体地位,为适应市场需要的大型设施提供财政、土地使用权限和税收方面的优惠,调动企业积极性。同时要创建良好的法律环境,规范市场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建立通畅的农产品绿色通道。农产品流通体系是一个系统,应致力于创建一个互相关联、互相区分、同时又分工协作、层级分明的网络体系。

      3.加强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编制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和不同产品的具体标准和等级,并积极组织试行和推广。要加大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标准等级化系统建设。除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外,目前我国应加快推进选择试行5个标准类型,其一,行业标准。我国已制定了部分蔬菜标准等级,可以进一步调整完善。其二,地区标准。特别是集中主产区,可以结合地理标识和专业产区命名,制定当地的标准等级。其三,品牌标准。结合名特优农产品的生产发展,可将创建品牌与标准等级划分结合起来。其四,市场标准。大型批发市场可制定本市场准入的产品等级标准。其五,批发商标准。

      4.营造农产品流通发展的竞争氛围。首先在坚决贯彻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追求整体利益和经济效益的基本方针下,发展高度社会化和专业化的现代农产品流通组织,完善健全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支持和促进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其次,要根据地理特点,有所偏重地发展农产品流通。我国的农产品有很独特的地域特色,但受流通环节的限制,这些特色农产品无法在全国各地顺利流通。应尽快建立有地区特色的、有偏重的农产品流通框架。第三,要打破区域封锁,创建农产品流通的绿色通道。造成我国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在于流通基础平台的整体性差,效率低下。我国物流基础平台的区分管理体制使流通各环节很难协调一致。另外,地方保护主义也限制了外地产品流入本地市场,阻碍了农产品的跨区流通。需要政府完善市场法规,对违背市场经济的行为严厉打击。

      5.要创建有利于农产品流通的投资环境。要实现制度创新,并在一系列产业政策引导下,使人、财、物等要素向农产品流通倾斜。首先,企业与政府联合投资,共同发展农产品流通产业。大型项目和流通枢纽工程应由政府负责出资;中型项目可由政府和民间联合投资兴办;小型建设,如地区性物流基地,可按照“谁投资、谁获利”的规则,结合社会资本以股份合作制形式共同承担。其次,政府应大力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流向流通产业。对于参与流通支柱行业投资的企业,可适当减免土地使用税、工商管理费等,并相应放宽贷款限制。第三,扩大对外开放的强度,使更多的境外资本关注流通领域。按照机会均等的原则,鼓励外商进入仓储、流通加工和运输等经营活动或投资项目[9]。第四,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转变观念,积极引导,加强研究,科学调整相应机构设置,为农产品流通创造有效的政策保障环境,切实负起管理和服务责任。

      (四)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主体,增强流通企业能力

      1.培育和发展从事农产品流通的主体。要加快培养现代农产品流通人才。我国应从战略高度制定人力资源计划,以多种方式培育专业人才。政府应创新机制,鼓励和扶持有资质从事农产品流通的企业、团体和组织等,对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也可邀请高校学者、专家或者物流资深从业人员进入企业,举办培训和讲座,促进理论和实践的相互融合。同时加强与国际方面的交流,可积极从国外引进高级农产品流通人才,与国际接轨。政府对于人才培训市场也应加强监管,依照国家职业标准,规范培训、认证工作,保障农产品流通从业人员的素质,同时要注重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的网络建设,使人才供应能满足市场需求。

      除专业人员外,还要重视农户素质的提高。要培养农户的现代物流意识,从本质上改变单一运输的经营理念,切实转变“自货自运”的经营模式。要以运筹学为手段,利用最小成本法、供应链管理等理论改进农产品流通的运作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高农户收益。

      2.发展农产品流通的多元渠道,整合市场主体。首先,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元化的方式,破除地域、行业、所有制的制约,为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提供助力。流通企业和组织是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的关键。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鼓励其与商业企业,运输企业之间的联合,依托商业、运输企业在销售网络、运销经营和市场信息方面的长处,大力培育一批先进的流通企业。另一方面,要加大开放强度,吸收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物流企业,学习管理、经营和技术方面的经验,推动农产品流通的发展。同时加大对农业生产大户、合作组织和农产品经济人的扶持,鼓励其农产品加工、销售和自办购销组织等行为。不仅要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也要提高流通成本的竞争力。要大力提倡“生产基地+农户”,“运销企业+农户”,“加工企业+农户”,“配送中心+农户”等发展模式,完善一体化建设,促进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规模化发展,凭借优良服务和低廉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3.借助第三方物流模式,延伸产业化链条。农产品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产品流通过程对于加工、运输和存储环节都有着与工业产品不同的要求,若企业管理能力差或者内部信息网络不健全,部门间的协作就难以协调,从而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因此应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加工、运输、仓储企业间的联合,使得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各主体从独立的实体联合形成一个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虚拟网络组织,在这个大组织中,管理和信息对每个成员是透明的,不同合作伙伴的共同目标是节约流通成本,提高整个体系的运作效率。各主体间既可以致力于专业领域获得竞争优势,也可通过协作降低整体成本。因此,伴随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农产品需求的不断扩大,应通过制定农产品流通的市场准入限制和行业规范等,鼓励合作、兼并、合资等,扩大第三方农产品流通企业的规模。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既能减少固定资产投入,又可以提高资源的有效配置,加速资金周转,有利于解决农业发展的瓶颈——资金短缺问题。

      农产品流通是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居民消费的有效手段。相对完善的支撑体系是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基础和支撑骨架,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的重要关节点和基本要素,对于我国农业现代化、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都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影响,我们应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农产品流通支撑体系的重要性。未来的农产品流通支撑体系建设,不仅要见物,更要见人;不仅要关注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更要加强规划管理等政策软实力建设;不仅要完善市场体系布局,创新流通模式,提升技术水平,更要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培育现代化流通主体。唯其如此,才能为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形成有力的支撑。

      ①数字出自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2013年度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统计发展报告》(2014)。

      ②③数字出自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报告》(2014)。

      ④数字出自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农产品流通成本调查分析报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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