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模式和误区:社会学的理解_三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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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919(2007)05-0131-07

2006年,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正式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工作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此后,新农村建设便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也成为学术讨论的焦点问题之一。

但是,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较多的可能还是停留在政策话语层面。在新农村建设所涉及的三个基本问题:一、为何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三、何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可能还需要积累更多、更广的科学认识。本文旨在农村社会学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上,从社会背景、路径模式和可能误区三个方面,对这三个问题作一社会学的分析。

一、新农村建设的背景分析

理解在中国为何要建设新农村或建设新农村的意义,首先需要理解新农村建设战略提出的大背景。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性决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与三种宏观背景密切相关。一是时代背景,二是中国现实背景,三是知识背景。

当今时代,人类社会处在现代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不断延续和深入的大背景之中。现代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既是一种普遍趋势,又是重要的时代特征。这样一种大的背景特征,其影响是普遍的、不可回避的。无论是开放的社会系统,还是较为封闭的社会系统,时代背景特征都会对其产生影响,只不过影响的程度、方向和方式有所不同而已。

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提出,也是顺应时代背景需要的结果。或者说,建设新农村,就是要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顺应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和时代潮流。现代化是指自近代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不断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现代化让“我们生活在一种混合状态中:既不能跟着大众文化的趋势走,又对我们的私人生活十分依恋”[1] 26—27。现代化既是一种持续过程,也是一种必然趋势。因此,农村发展是这一过程和趋势的必然要求,传统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实质就是向现代的转变。中国必须顺应这一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

市场化是指自由市场机制在经济领域中的主导作用不断确立和巩固的过程。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可以视为市场化过程的重要步骤,也可以看做是市场化过程的结果。“对那些生活在计划经济中的人而言,市场是奇怪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制度。”[2] 329但是,市场体制对于现代经济活动来说,是一项不断推广、影响越来越大的经济制度。所以,市场化无论是我们喜欢还是不喜欢,都将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进入我们的经济生活之中。

与现代化、市场化一起,全球化成为当今时代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伴随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的扩展,经济、社会与文化联系已经越来越多地扩展到全球领域。不论人们是否愿意接受,但全球化的影响已经成为一种事实。那么,中国众多以传统生产方式为主、分散经营的农村,该以何种方式来适应这一大背景的变迁呢?从纯粹理想型的角度来看,建设新农村似乎就能和新时代特征相一致。

就中国社会现实背景而言,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经济与社会在快速增长和转型的同时,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城乡隔离的格局越来越突出和固化。

自19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经济与农民生活水平得以改善和提高。但1990年代中期随着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拉大,而且还有扩大的趋势,到2004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是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3倍以上(见图1)。如此巨大的社会差别显然与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不相一致。那么,造成如此巨大的城乡差别的原因是什么呢?是政府再分配机制还是市场机制或两者的共同作用呢?无论是哪一种情形,政府改变这种社会不平等的责任都是义不容辞的。

新农村建设的提出,表明政府已经意识到农村发展关系到能否建成更加和谐、更加稳定、更加安全的社会。如果不改变农村发展现状,允许城乡差别继续拉大,社会结构的失衡就难以避免,随之也将危及中国食物生产和供给保障。因此,农村社会的发展水平,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来说,具有“短木效应”的作用,也就是说,中国社会发展水平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农村发展水平。

此外,“三农”问题自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一直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问题,但是,现实情况则是,尽管为解决此问题而有较多惠农政策出台,而问题并没有实质的改变。进入21世纪,政府提出新农村建设战略,旨在以此作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策略。

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提出,有着一定的知识背景。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学术或知识话语转换为政策话语的结果。

从有关农村建设的学术或知识传统来看,早在1930年代,一些知识分子就已提出乡村建设理论,并为这一实践而艰苦地工作。如梁漱溟提出,中国的发展要靠乡村建设运动,培养乡村的力量,促进组织,形成自治,认为“新制度之运用实有资与新习惯”,倡导通过教育和训练,让人民养成政治新习惯。[3] 53—58晏阳初认为,中国问题关键在农村,“中国之所以贫弱,主要的原因是‘忘本’,‘本’是什么?‘本’就是‘民’,‘民为邦本’……农村建设就是固本工作”[4] 34—35。为推进农村建设,他们组织平民教育促进会,以河北省定县翟城村为试点,推进乡村平民教育和乡村改造实践。

早期乡村建设理论和实践,是建立在认为乡村是落后的因而是改造的对象这一基本认识基础之上,知识分子所倡导的乡村建设,主要内容实际上就是教育。

当今学术界,学者在对“三农”问题的探讨中,试图对传统乡村建设理论和实践资源加以动员和再利用,认为“三农”问题的症结在于农村内生力量的衰落,而中国又不可能走完全城市化道路,于是,他们主张通过新的乡村建设,来提高农村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活水平。而且,他们在早期乡村建设的试验点定县翟城村,恢复了乡村建设学院,试图延续乡村建设运动,提出“实际上我们仅仅是改良主义者,和当年乡村建设运动的先驱者一样,是主张社会改良的”[5]。

从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时代、现实和知识背景分析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出这样一种理解: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处在与时代发展不相和谐、不平等发展的状况之中。

二、新农村建设模式分析

既然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当今农村发展的主题,那么,究竟何为新农村建设呢?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将是理解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如果从社会学的视角来分析,对新农村建设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一是新的农村建设;二是建设新的农村。

所谓新的农村建设,是指把新农村建设视为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农村发展战略,即促进当今中国农村发展的新战略。作为新的农村发展战略,并不仅仅局限于农村,而最为本质的目标是推动农村发展。所以,新农村建设包括各种能促进新时期农村发展的制度创新、政策改革和有效措施。由此看来,新农村建设的责任和任务不仅在农村,而是全社会所面临的责任和任务,所有成员都需要为农村现代化作贡献。

如果说新的农村建设为广义的新农村建设,那么,建设新的农村则是狭义的新农村建设。所谓建设新的农村,是指通过各种建设性行动,来改变农村的现状,使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建设新的农村,主要任务在农村。

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呢?新农村的“新”可以从三个方面去加以理解,即:新结构、新功能、新主体。

新结构主要指新的生产结构、新的社会管理结构、新的行政管理结构、新的知识和观念结构。新农村需要有新的生产结构,新生产结构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以农业为基础的综合经营,即农业与工商业、农业与副业、农业与服务业、种植业与多种经营相结合。目前农村社会管理与行政管理基本是不分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公共事务主要由基层政府和半政府性的自治组织即村委会来承担,而且发展社会事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建设新农村需要建立统一的社会管理体制,发展农村最基本的社会事业,实现社会管理与地方自治的合理分工。新的文化与知识结构是指更新农村社会成员的文化和知识结构,促进人的现代化。当前农村,多数农民的受教育水平为初中以下,这一结构与农村现代化不相一致,建设新农村需要更新这种结构。

新功能主要指农村社会结构的功能转换或更新,功能转换主要包括:第一,农村生产组织从以供给为主的功能转向供给与需求满足相结合的功能。以往,农村生产单位主要是食物的生产者,以及公共财政的供给者,建设新的农村,需要通过公共财政的支持和加大投入,使农村公共物品增多,农村人能享受同等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第二,农村基层政府功能的更新,基层政府和政治组织的功能要从管理为主转向服务和管理相结合。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基层政府的作用在于通过政策和制度创新,为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同时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品、信息服务、组织服务、技术服务,促进农民自我发展的社会资本的增长。第三,农村社会组织自治功能的提高。农村作为一种农村人共同生活的社区,需要发挥社区组织在农村生活的自治功能。在农村集体化过程中,农村经受了过度的政治嵌入[6],农村社区自身的社会组织失去其自我调节功能。农村改革后,分散的家户经营使得农村公共事务缺乏足够的经济支持,农村社区组织及其自治功能没有得到恢复。建设新农村,就需要让农村社区组织得以成长发育,并促进这些组织的自治能力不断增强。

新主体就是使农村社会主体的结构得以转型和重新整合,实现农村社会主体的现代化。目前,农村社会主体基本由这样几种类型的成员构成:一、在村农民,即完全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纯农民,他们大多是年龄较长者和部分妇女;二、“两栖”农民,主要是青壮年农民,他们平时在外地打工,农忙和春节时回到农村;三、非农职业者,指生活在农村、不以农业为主要职业的人,如教师、管理者和工商业者等;四、不在村的农村人,主要指那些年轻的农村人,他们从未且不会从事农业生产,完全依靠外出打工谋生;五、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非劳动力,包括未成年的留守儿童和高龄老人。在不同地区,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存在差异,各类社会成员的构成比例也会有所不同。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之一,就是通过制度安排,使得各类社会成员的构成达到一种均衡状态。而所谓均衡状态,即结构的均衡,是指能够为基本生产和生活提供必要资源,同时又为发展提供开放机会的结构。

当前中国农村,存在着成员结构的不和谐和不稳定问题,其中突出表现在大量劳动力外出,且外出流动者的受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本偏低,而留守农村的主要是高龄和女性劳动力以及大量未成年儿童。这一成员结构属于一种不稳定、非均衡的结构,因而它的耗散、成本和风险都是极高的。第一,它不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第二,它极大增加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成本;第三,它给农村儿童家庭教育和基础教育增加较多不确定的风险。所以,新农村建设任务之一,就是调整和重新整合农村社会结构,使其达到均衡和效率提高。

广义的新农村建设代表一种宏观的、抽象的农村发展战略,而狭义的新农村建设则是微观的、具体的政策措施,两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只有对广义的和狭义的两个方面都理解,才能全面理解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既然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两个方面,那么,在如何建设新农村问题上,或者新农村建设的路径选择上,也可以从两个方面去分析和理解。首先,如果我们把新农村建设当作旨在推进当代农村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那么,我们所要选择的路径就属于发展的路径,即能够引导农村不断向前发展的道路。此外,如果我们把新农村建设看做旨在解决一些具体的“三农”问题的政策,那么,新农村建设的路径选择就是改造与建设道路,也就是通过建设性力量的进入,来改变农村现状,解决问题。这两种路径并非是对立的,而是两种典型路径,代表人们在实践中所追求的目标不同。

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路径是多种多样的。在中国,乡村社会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农村差异巨大,再加上当今时代是一个现代化、全球化的复杂时代,不可能强求所有地区都走同一条道路,采用同一种模式,而是需要根据现实条件,选择各种各样的新农村建设模式。

所谓新农村建设模式,实质就是农村发展模式,意义是指“在一定地区,一定历史条件下,具有特色的发展路子”,“各地农民居住的地域不同,条件有别,所开辟的生财之道必定多种多样,因而形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模式”。[7] 201

就当前中国国情来说,人口规模和区域差异等现实条件,决定着不可能把城市化作为统一的农村发展模式,但是,就现代化时代背景而言,城市化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是发展过程中难以回避的路径,也是不可或缺的动力。所以,中国在新农村建设的模式选择上,虽然不能用统一的模式,但是,可以选择多元化的城市化模式。具体分析,主要包括:

第一,乡村工业化和城市化模式。在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农村,人均耕地少,工商业已经快速发展起来,已经基本实现了工商业化,但是由于宏观制度的制约,这些地区却未实现城市化,也就是说,经济结构的转变未带动社会发展。在这些地区,乡村城市化模式较为符合实际,而且这一模式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建设城市文明,通过城市化的力量推动农村发展。

第二,乡村集镇化模式。这一模式适合中西部地区的偏僻和贫困地区,由于自然生态条件的制约,农业及其他经济发展滞后,劳动力外流较多,留守农村的主要为老年人、妇女和儿童。在这些地区,可以通过政府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向集镇集中的方式,并通过土地流转、社会保障和基础教育等制度安排,实现农村资源的再整合,从而达到乡村集镇化,一方面可以提高农村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也能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三,乡村生活方式城市化模式。这一模式适合于以农业为主的平原农村地区,在这些地区,耕地相对较多,农业较为发达,村庄规模大,人口聚集较明显。尤其在华北农村,村庄居住格局已呈街坊式,且集市发展有悠久传统。把这样的农村建设为新农村,主要任务就是实现他们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即社会的城市化。具体说就是增加公共设施和公共品的投入,改善生活环境和管理体制,实现居民的现代化。

坚持“乡土维续”的理念,维持乡土社会现状,拒绝城市化,实际上违背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大趋势。再者,城市化并非是现有的农村人口进入现有城市的简单人口迁移现象,而是通过城市社会分工和聚集机制来高效配置资源,城市化的模式或道路也是多元的。中国新农村建设战略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要选择多元化的城市化模式,通过建设现代城市文化与文明,促动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可能的认识和实践误区

在新农村建设成为一个口号、一种话语时,也就可能存在各种认识的和实践的误区,因此,进行理性的分析和反思,将会增进人们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

首先从认识上看,误区可能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守土保农观。这是对新农村建设目标的认识误区,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改造和重新建设农村,以便保住农村,让农村人继续生活在农村,继续从事农业,不再外出流动,不再进入城市。这一认识误区的错误之处就在于:一、对社会发展大趋势的忽视;二、对公平发展权的轻视;三、对农村居民发展需求的误解;四、对城乡分割体制的认同。新农村建设的实质意义在于要推进农村居民的全面发展,要使他们在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方面的发展机会不断增多,因此,这就不能局限在维持和改变农村面貌的维度之上,相反,可能还要促进部分有条件的农村顺利城市化,让部分村落走向终结。

局限在农村探寻农业和农民发展之路,实际上并未消解城乡分割体制的负面效应。这种发展策略所带来的结果是:“巨大而复杂的城市使都市的上层文化得到高水平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是建筑在农村过密化的贫困之上的。”[8] 332作为改变这一发展格局的新农村建设战略,首先就需要跳出城乡分割体制的框架,否则,各种努力可能都将停留在话语层面上。

第二,狭隘建设观。这是对新农村建设内容的认识误区,把新农村建设仅理解为建设新村,或启动新的建设项目。诚然,新农村建设确实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以及农村村容村貌的整治和建设,但这些内容并不能代表全部,且不是实质性内容。如果不从长远发展的眼光去进行建设,那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大量的重复建设和无效建设,即那些新建的工程项目并没有人去利用。

第三,片面问题治理观。这是对新农村建设路径的认识误区,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要解决“三农”问题,因此,只要治理好“三农”问题,也就能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确实,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解决一系列“三农”问题。但是,如果片面追求问题解决,就可能陷入治标不治本的误区;如果农村社会没有真正的发展,“三农”问题就得不到根本解决。所以,新农村建设不仅仅要治理“三农”问题,更重要的是依靠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为农村发展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才能真正实现持续发展的目标。例如,平等的公民身份制度、合理明晰的土地产权制度、资源平等配置的教育制度、机会公平的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以及保障这些制度实施的法制建设是实现新农村建设本质目标的重要途径。

其次,在探索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也可能存在以下误区:

一、政治运动困境。纵观新中国农村发展的历史,从土地改革到合作化,再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有很多政策是用政治运动的方式推行的。由于政治运动依赖于政治动员和激情,轻视对农村主体意愿和需要的尊重,而且也缺乏理性决策,结果不仅不会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利益,反而影响农民积极性的发挥,最终导致事与愿违。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战略性政策,在贯彻和实施这一战略过程中,需要用理性的方式去推进,避免陷入政治运动的困境。

二、形式主义偏差。盖新房、搞规划、整顿村容村貌虽是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内容,但如果把新农村建设仅仅理解为村容村貌的改变,就容易出现形式主义所带来的风险,就会出现规划风、盖房风和浮夸风。新农村建设关键不在建设新的村容村貌,再者,农村新风貌也不仅仅包括形式上的村容村貌的更新,关键在于人们的观念、行为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更新,因此新农村建设重点是要让人们逐渐接受市场理念、法制观念和现代文化,运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法规来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逐步推进乡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

三、机械模仿误区。中国农村的异质性较大,各地在历史传统、自然条件和人文特征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而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地也需要因地制宜,选择不同路径,采取不同策略。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等农村发展模式,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发展规律可以发现和参照,但路径其实并不可复制。推进新农村建设实践,遵循实事求是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尤为重要。各地可以发挥自身优势,调动农民这一主体的积极性、运用社会合力,通过土地、财政、税收和价格政策改革和制度创新,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四、结语

当前,中国改革开放在不断深化,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产业结构基本实现转型,这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机遇。尽管现代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大背景,给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但同时也带来了较多发展机遇。各级各地政府如能抓住战略机遇期,推进积极、主动的政策和制度创新,调动社会全方位的资源,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就会顺利推行,且将达到理想目标。

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时代的要求、现实的需要。中国农村目前的发展水平,犹如木桶上的一根短木,决定和制约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水平。因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本目的就在于提升中国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要实现这一目标,仅局限于狭义的农村和狭义的建设,可能是不够的。所以,从现代化、城市化的大背景去理解新农村建设,并以此为基础探寻农村长远发展之路尤为必要。

尽管没有一种统一的城市化模式可以效仿,但是,作为一种发展趋势,城市化对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乃至整个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尽管中国国情特殊,并且各地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但是,如果选择多元化的城市化模式,仍然可以发挥城市化的动力作用。无论如何,农村发展道路必须在城市化、城乡社会功能整合与和谐发展的框架中去探寻。如果城乡壁垒、城乡分割的结构依然存续,那么,发展的结果将仍然是城市越来越发达,乡村越来越凋零。

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果仅侧重于解决几个问题、上几个新项目、出台几项惠农措施,而忽视积极的制度创新和改革,将诱致策略的偏差。目前迫切需要的制度建设和创新是:改造城乡分割的户籍身份制,构筑公民身份平等的法律和制度基础;完善和细化农村土地产权和流转制度;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体制和就业制度;构建公平合理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从具体政策措施来看,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村人力资本;增加公共品投入和社会保障投入,提高农村生活质量;合理调整农产品价格政策,促进农民增收。

全面理解新农村建设,关键在于把握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即促进农村尤其是人的全面发展。如果对根本目标存在误解,就可能陷入相应的认识和实践的误区。其中,政治运动化和形式主义等都可能导致较多的负面影响。所以,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种认识和实践,需要增加多种理性的分析和反思,避免激情非理性因素和话语霸权造成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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