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功利主义追求到权利的实现--教育价值观演进下中国儿童超常教育的未来走向_群体行为论文

从功利主义追求到权利的实现--教育价值观演进下中国儿童超常教育的未来走向_群体行为论文

从功利追求到权利实现——教育价值观演变下我国超常儿童教育的未来走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儿童教育论文,功利论文,价值观论文,权利论文,走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4)06-0020-05

      超常儿童是指“智能明显超过同龄常态儿童发展水平或具有某种特殊才能的儿童”[1]。对超常儿童的教育,自古以来就受到人们的重视。教育究竟为了什么,什么样的教育才是人们认可的教育,归根到底由一定的社会发展需求所决定。社会需求变化导致对人的培养规格的变化,而人的培养规格又直接决定了人们评判教育好坏的标准,最终左右了教育实践的具体实施过程,超常儿童教育自然也不能例外。因此,时代发展而导致的教育价值观变化,自然会在超常儿童教育领域中引起相应的反应。

      一、功利追求:传统教育价值观下超常儿童教育的特征及偏差

      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开始,中国教育经历了漫长的农业社会,并逐渐步入工业社会中,在个别发达地区,教育已出现了后工业社会的迹象。无论是在自给自足的农耕社会,还是在以市场为主体的工业社会,中国教育都夹带着浓重的功利味道,教育的终极目的不是人的自身发展,而是为了身心发展以外的东西。不管是封建社会所宣扬的“学而优则仕”,“受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还是20世纪末以来人们信奉的“知识改变命运”、“不要输在起跑线上”,无不反映了这一点。在以功利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下,超常儿童教育也显现出了固有的特征。

      1.改变命运:传统教育价值观写照

      中国是典型的农业文明古国,农业社会对长治久安的渴求,决定了教育的价值取向:不仅要教化百姓遵守礼制,安分守己,也要培养忠于统治阶级的专门管理人才。自从儒家成了主流思想后,这种观念更是深入人心。在重农抑商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不在于拥有财富的多寡,而主要取决于他们在社会中的政治地位,即握有政治权力的多少。而是否能攫取到作为稀缺资源的政治权力,又决定于他们获取另一种稀缺资源——人伦知识的多寡。正如儒家所言的“学而优则仕”,掌握知识越多、越好,就越有资本成为凌驾于普通人之上的管理者。

      从20世纪中叶开始,中国一步步迈向工业化社会。与农业社会不同,个体的生存发展对知识、技能的依赖更加强烈。一方面,知识赋予个体谋生的能力;另一方面,知识也帮助个体完成社会阶层流动的目标。在知识改变命运的时代,作为个体习得知识、技能主要渠道的教育,在价值取向上同样具有鲜明的功利色彩。这一点在家庭层面上尤为突出,不少普通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都把改变子女命运、寻求好的前途寄托于教育途径,希望教育能发挥预期的工具性效果。

      2.个体神化:传统超常儿童观特征分析

      与功利至上的教育价值观相呼应,古代社会对超常儿童的认知与期待方面,也带有鲜明的农业社会特征:首先,因为科学不发达,人们对超常儿童异于常人之举的根源不清楚,加上伦理等级秩序的维持催生个人崇拜的社会风气,所以人们认为超常儿童是“神”的化身,并用种种传说强化“神性”色彩,以此区别于一般凡人。其次,由于农业社会的维持依赖生产生活经验传承,因此,人们对后继有人的渴望充斥于各个领域,儿童越聪明,在人们意识中就越能更早更好地承继父辈的事业。而农业社会浓厚的宗族观、群体观更加剧了群体成员及早为群体生存延续做出贡献的意识,这就使得人们往往以成人的能力、责任标准来衡量儿童的心智水平,并倾向于把那些“少年老成者”捧为神童。

      与古代对超常儿童神化不同,现代社会对超常儿童的认知主要从人才的角度出发,即把超常儿童视为更易掌握社会发展所需技能的人,这些技能本来需要循序渐进地学习与积累,而超常儿童却在年龄很小、知识积累很少时具备。正是因为这一点,人们普遍认为是超常儿童天赋异能,所以习惯于称之为天才儿童。由于天生具备某些才能,因此人们相信超常儿童比一般人更有优势,更能在未来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3.急功近利:传统超常儿童教育本质

      在传统教育价值观与超常儿童观影响下,超常儿童教育从教育目的到教育手段,都呈现出一定时代的特征。

      (1)早出人才:传统超常儿童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即教育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或者说通过教育培养的人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在古代,对于国家而言,超常儿童是一批优于常人的人力资源,年龄比成年人小,但作用、能力和成年人无异。因此,国家开展神童教育的目的就是发现、挖掘人才资源,让人才资源体制化,为我所用,既增强统治阶层的力量,同时也减少优秀人才被反统治阶层力量利用的风险。而对家庭来说,母以子贵的社会风尚,不仅能满足神童父母光宗耀祖的心愿,而且也是家庭获取社会资源——地位、财富的主要途径。到了现代,从国家层面看,由于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科学技术最终由人创造,尖端科学技术必须由尖端人才来发明,因此,国家支持超常儿童教育的主要目的,即希望最大限度地开发超常儿童的天赋异能,以期培养出类拔萃的尖端人才,最终实现科学技术的突破。在家庭层面,不少家长千方百计把自己的孩子培养为天才,以此保证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也保证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前途。当然,孩子能更早、更快有出息,更能激发家长的成就感,更使家长有自我实现的豪情。

      (2)加速发展:传统超常儿童教育手段 古代神童教育包括两部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在学校教育这一方面,自从科举制度确立后,好几个朝代都专门设置了童子科,考试内容与一般科举差不多。由于考试内容与成年人无异,因此,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上也没有专门的考虑。这一特点在家庭教育方面也有体现,即一些有条件的家庭,为超常儿童延请塾师,把科举所需知识用成人的方式传授给孩子。至于没有条件的家庭,则完全凭借孩子的天资,自生自灭,如王安石笔下的神童方仲永。

      现代超常儿童教育在教育手段方面更自觉、更系统。“我国现行的超常儿童教育模式属于加速式教育。”[2]首先,国家通过设置少年班及各级各类尖子班、实验班等,把本属于某个年龄阶段的知识教育人为提前,给超常儿童提供系统的加速教育。其次,社会力量介入超常儿童教育的积极性持续高涨,各种意在提前开发智力、培养特长的培训机构遍布各地。最后,随着家庭经济条件改善,父母的文化素质提高,一些家长利用自身条件,也在家庭给超常儿童“开小灶”,进行超出其现有年龄范围的知识教育,以此促进自家孩子的快速发展。

      4.传统教育价值观下超常儿童教育的偏差

      由于深受功利性价值观影响,中国古代、现代超常儿童教育虽然取得过一些成绩,但整体上出现了明显的偏差。

      (1)角度偏差:成人视角 所谓成人视角即从成年人的立场去思考儿童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把超常儿童看成成年人,在教育目的、内容、手段上用成年人才适用的东西去对待超常儿童。二是用成年人的主观想法要求超常儿童,教什么、如何教都由大人说了算,完全忽视儿童的自身感受及身心发展特征。

      (2)目的偏差:功利至上 无论是国家,还是家长,都是从功利性目的出发对待超常儿童教育问题。在国家层面,中国古代是为社会的长治久安招贤纳士,培养统治阶级的后续力量,中国现代则是为了科技进步、经济发展而发现、培养高尖端人才。在家庭层面,无论古代还是现代,主要目的都是为了光宗耀祖,振兴门庭,即使很多时候家长怀着为了孩子好的动机,但本质上仍然是家长自我实现、个人成就感追求的另一种体现。这种注重外在功利目的的行为,完全漠视超常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在教育内容上只顾及有用的一面,对身心健康发展等方面则了无兴趣。“我们的超常教育更多的是把超常儿童看成超常智能存在的教育,而非完整个体的教育,这恰恰构成超常教育的内在困境。”[3]

      (3)方法偏差:主观感性与盲目跟风 囿于教育观念与手段的滞后,超常儿童教育方法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在古代,如何教育超常儿童,基本上都是套用成人方法,或者对他人“先进经验”的搬运。到了现代,虽然相关科学技术有了发展,超常儿童教育科学化有了客观依据,但因为功利性缘故,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具有强烈的主观性,不少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超常儿童,不顾孩子的实际情况,单凭自己的主观臆想来决定孩子的教育方式。同时,由于利益驱使以及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一些社会教育机构不顾儿童身心发展实际,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千方百计诱使家长花钱购买其服务,造成社会不顾实际、盲目跟风的超常儿童教育问题。

      二、权利实现:教育价值观演变下超常儿童教育的未来走向

      从20世纪末至今,人本主义思想传入中国,以人为本成了社会发展的根本理念,作为培养人的教育领域,自然更不能例外。在教育价值观、超常儿童观演变下,超常儿童教育也必须顺应时代潮流,方能与时俱进。

      1.促进人的发展:当代教育价值观的转变

      近几十年来,世界的经济形态从工业经济到知识经济再到日益受到人们追捧的生态经济,让人们对与工业经济相呼应的、以效率为核心的教育教学产生了怀疑,而接连不断发生的各种人类危机,更是导致了许多有识之士对以培养各种技术人才为目的的现代教育模式提出了强烈批评。“人的培养”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我只想把出发点归之于‘人’,‘回到人!回到人’,只进行人的教育,这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4]在《学生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一书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现代人进行了全面界定:“很久以来,教育的任务就是为一种刻板的职能、固定的情境、一时的生存、一种特殊行业或特定的职位做好准备……我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如何去学习,这样便可以终身吸收新的知识;要学会自由地和批判地思考;学会热爱世界并使这个世界更有人情味;学会在创造过程中并通过创造性工作促进发展。”[5]尤其是近20年来,对教育中的工具主义批判日益深刻,而对人的身心全面发展则愈加推崇。尽管功利性无法从教育领域中祛除,但整个教育价值观正从片面追求外在工具价值逐渐向注重内在价值转变。“学校的任务不仅是发现人的才能,训练他们和推重他们,学校的任务尤其要培养性格和态度。”[5]使学生成为他自己,成为与一定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具体人,而不是被概括的、被物化的“抽象人”,这已经成了今天世界范围的普遍共识。

      2.异于常人:当下超常儿童观分析

      与教育价值观演变的同时,超常儿童观也在发生变化。“一方面,超常儿童的超常表现不完全是天生的,而是先天因素和后天教育两者交互作用的结果。使用‘超常’而不使用‘天才’也是为了与‘天命论’或‘宿命论’观点划清界线;另一方面,超常儿童只是儿童群体中的一部分,而不是不同于儿童群体的独立群体。”[6]这意味着,人们不再把超常儿童神化,随着国民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超常儿童的神秘感逐渐消失。一是认识到超常儿童只是在身心特征上与一般儿童不一样,并不是天生注定的优胜者,人的成长既需要先天因素的支撑,更离不开后天环境的支持与主观努力;二是随着多元智能理论等在中国的流行,让人们逐渐清醒,超常儿童只是在身心发展的某个方面超过了一般孩子而已,在其他方面,可能与一般儿童无异甚至存在明显的缺陷。“其实‘超常’的发展是相对的,他们和常态儿童相比较,只是在某些方面的智能优异,其他方面与同龄儿童不会有太多的差别,甚至会稍差一些。”[7]

      3.权利实现:超常儿童教育的未来走向

      在注重超常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价值观引领下,我国未来超常儿童教育必须由追求外在功利目的转向保障儿童权利的实现。

      (1)权利保障与理性客观:未来超常儿童教育的基本原则 要保证未来超常儿童教育目的的实现,必须贯彻如下基本原则:

      其一,尊重儿童。在对待超常儿童教育的视角上,必须突出尊重儿童原则,应从原来的成人视角转变为儿童视角。即把超常儿童视为受教育对象,视为身心发展异于一般儿童的儿童。思考超常儿童教育的出发点不是设法把成人的要求落实在超常儿童教育过程中,而是如何通过教育让其得到更好的成长。“我们要把超常学生作为一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不仅看到他们的优势,也要看到他们的弱势,有针对性地教育,培养品德高尚和善于合作的一代新人。”[8]

      其二,保障权利。对超常儿童教育,既不能为了获取外在功利目的而急功近利,也不能因为推脱责任而对超常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置之不理。“只要教育者承认儿童能力的差异(包括水平差异和结构差异),就应当在不违背平等原则的前提下为那些最有发展潜力的学生提供额外的教育资源,满足天才儿童的特殊需求,以促进其不断产生有利于社会的创造性活动。”[9]从国家、学校到家庭,都应该明晰超常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并切实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其权利实现。

      其三,理性客观。首先,要给超常儿童提供适合其身心发展特征的教育,其前提是科学了解与掌握超常儿童身心结构及其发展方式上的异常性,而不是仅凭一时的外在表现或他人的所谓经验来决定应采取的教育措施。其次,教育公平的最高境界是保证每一个个体得到适合其身心发展特征的教育。公平不等于平均,真正的公平以尊重差异性为前提。而正是因为教育手段的差异,让不少家长在虚荣心驱使下,不顾儿童实际而盲目跟风。因此,要真正让超常儿童得到其所需要的教育,其前提是从实际出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2)满足特殊教育需要:未来超常儿童教育目的走向 尽管教育目的的主体多样,国家要求决定教育目的的根本内容,而家长也不可避免地对子女接受教育抱有自己的想法,但无论如何,实施超常儿童教育,外在功利目标不能凌驾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目标之上。因为,超常儿童身心发展基础与一般儿童不同,所以,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寻找出一种适合超常儿童特征的个别化教育方式,从促进教育公平的角度,满足其特殊教育需求。“这一方面说明超常儿童教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超常儿童教育的重点恰恰并不是超常儿童的超常智能本身,而是健全人格教育,确切地说是与其超常智能相匹配的人格素质教育。”[3]

      (3)科学合理:未来超常儿童教育方式选择 作为特殊教育需要群体,未来超常儿童教育手段的实施,既要有特殊教育需要群体的一般常用方法,也要有针对超常儿童的个别策略。

      其一,科学测量。像其他特殊教育需要群体一样,超常儿童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内容,究竟要采用什么样的教育方法,其前提是对其身心发展特征进行科学的测量,先弄清楚其特殊性在哪里,然后再考虑教育方式问题。应该“用相应的有科学根据的方法去获得某儿童的一定特点(方面)的信息,并以统计上可靠的个案数来检验这种信息,然后在此基础上作出诊断,其中包括对这些特点的质和量的评定”[10]。当然,为了避免相关量表的片面性与局限性,在具体操作方法上,可以采取客观测量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主观评价是相对于客观测量而言,指父母、教师、同龄人等主体通过日常观察、分析作业或作品来鉴别超常儿童的一种方式。”[11]通过主客观结合,从多方面、多维度鉴定超常儿童的智力结构、个性品质等,最终为超常儿童的因材施教做好准备。

      其二,合理安置。尽管此前我国已有针对超常儿童教育的各种班级(如中小学实验班等),但开设这些班级的出发点主要是为了外在功利目的的实现。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不仅对片面追求功利目的的做法普遍质疑,而且对功利目的能否实现也抱以消极态度。“超常教育既不是超乎寻常的教育,也不是使常态儿童成为超常儿童的教育,而是针对超常儿童身心发展特点而进行的旨在使他们得到良好发展的教育。”[12]事实上,中国教育实现普及目标后,正从数量扩张向内涵发展转变,与此相对应,个性化教育的实质就是因人施教,就是让每个人得到适合其身心发展特征的教育。这需要我们采取多元化的教育模式。“单一化的超常儿童教育培养模式不能够满足超常儿童的发展和教育需要,超常儿童教育亦呼唤多元化的培养模式。”[13]因此,在安置方式上,应在超常儿童教育正常化的大前提下,践行以生为本理念,以随班就读为主,同时让任课教师制订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方案。

      其三,全面发展。超常儿童不等于理想化儿童,尽管他们在某个方面比一般儿童发展要快、要好,但并不意味着各个方面都出色,在某些方面,往往表现平庸甚至低于常模。“我们在实施超常儿童教育时,同样要贯彻素质教育的精神,重视超常儿童的全面发展,尤其是人格发展,而不是满足于对其单个领域(尤其是智力)的开发,造就片面型人才。”[6]有鉴于此,超常儿童教育不能片面追求其认知方面的发展,更不能只顾及所谓特长、技艺的提高,而漠视健康人格的养成[14]。事实上,只有从小注重人际交往、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超常儿童教育才会真正发挥效用,超常儿童也才会在健康成长的同时,有可能成为社会所期待的杰出人才。

      总之,作为特殊儿童中的一个群体,超常儿童的存在是客观的,它不可能因为人们的主观意志而发生改变。但是,无论超常儿童的才能多么突出,也不能湮没其作为人的身份和权益。因此,在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广为传颂的今天,如何凸显超常儿童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如何让教育真正成为促进超常儿童健康成长的个性化手段,无疑是未来超常儿童教育必须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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