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筑基聚力
文|三井
2019年6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方案》涉及建筑业资质、职业资格、工程审批改革、招投标等多项重要内容。明确大力清理简并资质类别、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压减一半以上。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
《方案》要求压减工程审批时间和环节。在试点地区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底前在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实现“互联网+工程审批”,在全国基本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推进环评制度改革,试点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或纳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2019年底前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2019年底前,减少用地规划相关证照,压缩办理时限。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国家层面长期推进的重要改革举措,也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大改革举措。自“放管服”改革以来,国家针对建筑业的一系列改革举措陆续落地实施。此次《方案》的出台有助于提升行业各管理部门的治理能力,提升服务行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将进一步提升工程项目审批速度,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材料,使审批流程更加透明阳光。通过“放管服”改革,为我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夯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基础,为更多的建筑业企业带来发展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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