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委员长会议——乔石主持 决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10月23日至30日召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乔石论文,全国人大常委会论文,委员长论文,常委会论文,会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北京10月16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委员长会议,决定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10月23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
乔石委员长主持会议。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主要议程有: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伪造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的决定(草案)》;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草案)》;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当前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3项报告等。
今天的委员长会议听取了秘书长曹志作的关于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听取了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作的几个法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顾昂然作的关于行政处罚法草案的说明。
今天的委员长会议还强调,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和全体干部、人民群众,都要努力学习宪法、法律知识,都要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都要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作斗争。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长期坚持学法用法和严格执法,就一定能够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法制健全和依法治国的国家。
副委员长田纪云、王汉斌、倪志福、费孝通、孙起孟、雷洁琼、李锡铭、王丙乾、王光英、程思远、布赫、吴阶平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