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式论文,领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是我们在新世纪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进一步解决好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新形势下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进入新世纪,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浪潮,以及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加紧“西化”、“分化”,这一切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出了挑战,对新形势下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出的要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要求党站在全局的高度,加强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调整和改革自身组织体系和活动内容,改变过去对国家事务包揽过多、直接管理的执政方法,同时调整政府的作用和职能,加快政企分开的步伐,建立党与政府、企业、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新型关系,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出的要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实质上是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政府依法行政的过程。这一基本的规定,要求我们学会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地统一起来,善于把党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要求党执政的各种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符合程序,处理好党内党外、遵守法律与执行党章的关系,使党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提出的要求。加入WTO,要求我们管理经济活动的方式都要符合WTO的规定,遵守国际惯例,政府行为透明。要求我们尽快调整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以及相应地调整党对政府、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方式,准确定位党的执政地位与政府机关行政职能的关系,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有效地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同时又兑现我国加入WTO后的各种承诺,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四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提出的要求。未来社会大时空、多样化、快速度、高效率的特点,必然要求党的执政方式和工作机制与之相适应。党要增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领,善于运用网络技术获取信息,研究新情况,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党和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力。
五是防范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图谋的要求。当前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以美国为代表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威胁始终存在。对这种严峻和复杂的斗争,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能不能改进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是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大问题。
总之,面对国际国内的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我们必须大力增强执政意识和忧患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决不能削弱党的领导,更不能放弃党的领导;同时又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改善党的领导,对党的工作机制进行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实践创新,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从而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理顺党政关系、改进工作机制目前存在的问题
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在党政关系和党的工作机制上,尽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但有些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目前,在党政关系和党的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
一方面,一些地方党委包揽过多,权力过分集中。有些地方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法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和党管理一切的框框里自觉不自觉地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的事情,成为各种矛盾的焦点。一些地方党委对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工作尊重不够,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四套班子的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一些地方党委的权力又过分集中于常委会,常委会的权力又过分集中于书记,存在重大事项党委书记个人拍板,甚至唯书记个人意见是尊的不正常现象,办事主观随意性很大。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同志不能自觉维护党委的权威,党委也有组织工作不到位、职能不到位,该管的没管好的问题。有些在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工作的干部,缺乏党员意识,过分强调各自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甚至与党委争权力、闹矛盾。
目前党政关系和党的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这些问题,既有领导干部个人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因素,又有体制和工作机制上的问题。从体制来看,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的职能和相互关系,制度上还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有的在实践中很难把握和操作。党委和政府职能相近的一些部门,机构设置重叠,领导分工交叉,权利职责不清,是造成党政领导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政府首长不团结的主要根源。这些问题如果不坚决加以解决,就会影响党内团结,妨碍经济和社会发展,就会损害党的形象,甚至会危及党的执政地位。
这里还要强调,从根本上来说,我们的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有优势的。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0页)面对国内外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我们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一定要增强信心,保持和发扬自己的优势,坚决抵制西方多党制和三权鼎立等政治模式的影响。
三、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基本思路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建党80周年的重要讲话中,在阐述这个问题时,特别强调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其它各方面的职能作用。这是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是理论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着重要指导意义。
在当前国际大变动和中国大发展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完善党的工作机制的基本思路和原则,应当是:
第一,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格局。作为执政党,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体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应该是:(1)坚持党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全局工作的政治领导,制定党的路线方针,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2)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将党的主张经过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3)坚持党对军队和其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绝对领导,依照宪法和法律,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上,由国家机构来行使专政的职能,开展对敌斗争;(4)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5)坚持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开展党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6)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通过民主协商方式,协调党与民主党派及其他非党组织的关系;(7)坚持党委对国家政权机关党组和政协党组的领导,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二,从执政高度赋予“党要管党”新的政治内涵,建立和完善“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组织结构。“一个核心”,即各级党委在同级组织中处于领导核心的地位。“三个党组”,即在人大、政府、政协中分别建立、健全党组,作为实现党委“核心”作用和执政意图的组织形式。这些机构中的党组受同级党委领导,对党委负责。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其它各方面的职能作用,防止出现“以党代政”、“以言代法”的现象。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工作中凡应提交党委研究决策的事项,都由党组向党委报告。这些机构中的党组以及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在依法进行职责范围的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定,必须增强受党委派行使执政权力的意识,把尽党员之责与尽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官员和政协委员之责有机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坚决贯彻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工作部署。
第三,进一步理顺党政之间的关系,形成党委全面领导、党政职能分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执政机制。首先在总揽全局的意义上,既不能党政合一,也不能党政分开,而是要坚持实行党的全面领导。其次,党政职能应该分开。党执政是通过党选派自己的党员按照法定程序进入国家权力系统、掌握政权来实施的。党同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党是由先进分子组成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全体选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组成的最高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行政执行机关。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就这一层次而言,不能把党委同人大、政府、政协这些组织之间的关系简单地理解为组织上的隶属关系。执政党对国家权力系统的领导,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是通过发挥政治影响、推荐重要干部、管好权力机构中的党组和党员,提出有关国家重大事务的主张并使之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来实现的。因此,在执政过程中,党政各自有自己的职能,不能随意混淆或合一。为了理顺关系,规范职能,需要进一步制定出比较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制度。对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在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可操作的程序和规范,尽量减少程序上的漏洞,切实改变有些地方和部门一个领导一个样、换了一个领导又一个样、主观随意太大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规范党政职能、理顺党政关系,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是理顺党政关系、改进党的工作机制的经济基础。实践证明,党政关系理不顺,很大程度上是与计划经济时期那种由党和政府直接管理经济活动的做法联系在一起的。
第四,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体制的创新。首先,依法治国,并不仅仅是各级党委要抓的一项工作,更重要的是,这是对党的执政行为的一个根本要求。党要坚持依法执政,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及其相应的程序和手续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要善于依照法定的程序来实现党的意志,善于把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办事统一起来。其次,依法治国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同时,在社会大变革、大发展的新形势下,特别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群众工作,需要认真研究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有针对性采取新措施、新办法。
第五,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切实扩大党员对于党内事务的参与,健全党内党外相联系的监督机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一直大力提倡和发展党内民主。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党内民主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同改进党的执政方式的要求也不相适应。因此,我们要遵循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的精神,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发挥好党的全委会的作用,健全党委常委会的决策程序,使党委的重大决策都依照党内民主的程序做出,能代表全体党员的意愿,都真正是党组织的共同意志。要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同时,由于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如果我们思想上不清醒,工作中不注意,是很容易搞散的”。因此,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中央的权威,是极端重要的。理顺党政关系、改进党的工作,一个重要目的是改变或减少党政关系中的某些不协调现象,进一步促进党的团结和国家的团结。但协调、团结不等于不要制约和监督。我们在理顺党政关系、改进党的工作机制过程中,既要加强对国家政权机关中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更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我们党作为有6400多万党员的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担负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全面振兴的历史重任。进入新世纪,我们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方面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只要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改革的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理顺党政关系,改善党的工作机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就一定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转自《学习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