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及在我国的适用性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在我国论文,性问题论文,国际贸易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际贸易理论界向来以传统的李嘉图比较优势说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说占主流地位。假设完全竞争的前提下,应该实行自由贸易,由市场机制决定价格,对关税、进口限额等保护贸易或限制贸易政策持否定态度。二战后,国际贸易的实践和经济学分析工具的新进展引起国际经济学者们对贸易理论和贸易政策的再思考。我们看到,战后的国际贸易出现了传统贸易理论无法预示和说明的格局。按照李嘉图学说,各国应该致力于生产其相对更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在国际交换中以换取其处于相对劣势的产品,以提高世界福利。按照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说,各国应该出口那些使用本国密集要素,进口那些使用本国非密集要素的产品。因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要素禀赋存在巨大反差,大量的国际贸易应该发生在这两类国家之间。但是现实是战后发达国家间的工业品贸易、产业内贸易量日益增长,已占世界贸易的较大份额。相继出现的需求偏好相似理论、产品生产周期理论在某些范围也能说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国际贸易理论,但是它们作为一般性理论存在不足,只能说是对国际贸易理论的修正和补充。
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克鲁格曼、赫尔普曼、布兰德、斯宾塞、迪克西特、兰开斯特和诺曼等分析和论述在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贸易格局及其成因,提出了战略贸易政策理论模型,开拓了贸易理论研究的新领域。所谓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可以凭借贸易壁垒来扶持本国战略性工业的成长,增强其竞争能力,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之类的额外收益,并借机掠夺他国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即贸易干预能够增进国家福利。
虽然这类政策主张有悖于自由贸易学说的经典理论,但是给当前风行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辩护。毕竟,人们看到,诸如日本这样的国家从贸易保护主义和指导性产业政策中获得重大利益。而与此同时,美国由于其自由贸易政策遭受了损失。那么,我们的问题是,在WTO 这样一个趋向于对贸易干预持否定态度的多边贸易体制在全球的影响向纵深发展的情况下,战略贸易理论与自由贸易理论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另外,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透过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基本内容、实施条件和政策效应能够得到什么有裨益的启示?
一、重新审视国际贸易理论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之上,按照这一理论,发展中国家在选择贸易战略时顺理成章的行为就是以自己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换取他国的比较优势产品。然而,这一理论本身的完美却因其在指导发展中国家追求经济发展中目标的战略选择时的不适应性而面临挑战。由一系列“完美”假设而推导出的“自由”必须要放入现实重新加以审视。
(一)自由的代价
在人们的观念中,发展中国家缺少资本和技术,而有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且价格低廉的优势,发达国家则具有资本和技术资源优势。因此比较利益的贸易格局是发达国家进口劳动密集型和自然资源密集型的产品,出口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发展中国家则反之。我国目前的进出口结构基本上是这种格局,但是问题在于,我国的这种贸易结构能否长期化,这种低附加值的出口战略是否会使我国的所谓比较优势陷入低水平循环的陷阱。
曾就不平衡发展进行研究的部分学者发现国际贸易有一种内在的不平衡机制在起作用。世界上总是只有一部分国家率先开始工业化的,不管是由于国家历史、经济结构、社会制度发展的必然因素,还是由于诸如个别伟人的偶然因素,也不管工业化的资本是来自“清教徒”式的节俭还是来自圈地运动、奴隶贸易的残酷赤裸的掠夺。不平衡发展在工业国出现即开始。工业品的投资利益率高,导致资本向工业聚积,其规模经济发展空间远大于农业,导致工业增长速度高于农业,再加上工业的外部效应远非农业可比,所以工业国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实力迅速改变,并挤占了农业国独立发展制造业的空间。工业国发展到一定程度,一部分资本将流向少数相对比较具有发展条件的国家,但是不会流向更穷的国家,从而形成一定比例的“中产阶级”国家(如“四小龙”等)。这样以来,工业国、新兴工业国和穷国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但新兴工业国和工业国的差距将越来越小。这个推导与90年代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格局相吻合。在没有外在因素的时候,这种专业化分工将持续不变,相对的生产率分别按照工业的高速和农业的相对低速不断地深化发展下去。
并且,由于农产品收入需求弹性低,工业品收入需求背景性大,农业国对工业国的产品需求增加,而工业国对农业国的产品需求不变或变化相对要小,则贸易条件恶化,农业国不得不用更多的农产品换取同样多的工业品。虽然随着两国的生产率和收入的提高,农业国在国际交换中还是能够得益,但是,第一,它的得益的增加小于工业国得益的增加,长期看来,差距会扩大,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第二,农业国因片面出口农产品可能导致对外贸易引起的有效需求增加大部分都流向工业国了;第三,农业国的得益是静态的(与本国既生产工业品又生产农业品相比),但若动态来看,如果放弃暂时的静态得益,发展本国的工业品,努力降低成本,从长远来看可提升本国的贸易条件。
(二)自由的挑战
按一般分类,我们可将产业由低位到高位划分为资源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其划分依据主要在于各类产业产品的生产率的增长率和收入弹性分别由低到高,进而决定了各类产品的竞争能力由低到高。产业高度化的国家(在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有竞争优势的国家)的贸易条件越来越优,其维持固有贸易格局的意愿就越来越强。如果现实按照主流贸易理论的假设运行,那么产业低位化国家的福利日相对缩短小是“自由”的必然结果。可是,由于主流贸易理论的诸多基本假设与现实严重不符,它就更不能解释世界贸易中的如下现象:一是里昂惕夫之谜展现的美国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实证分析与该理论不符;二是国际贸易伙伴结构揭示出的国际贸易主要在发达国家之间而非在要素禀赋不同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三是国际贸易内容主要是资本品与资本品之间的贸易而非资本品与劳动密集型产品或资源密集型产品之间的贸易。
于是,经济学家们日益重视世界经济中普遍存在的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他们以此为出发点,结合产业组织理论和搏弈论探讨对国际贸易格局的解释。他们的研究是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贸易各方的政策及行为对国际市场竞争、贸易获益、贸易量的影响入手,结合对国内种种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的相互关系以及旨在提高市场绩效的各种管制政策的研究,得出如下结论:首先是,一国采取在称之为“战略性贸易政策”框架内的多种贸易干预措施可以防止或限制外国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增加本国企业成本竞争性:第二是,出口补贴可降低本国企业的成本,增加其市场份额和利益;最后是,通过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的紧密结合可以支持具有高度技术机会和外在性产业的发展。这意味着,如果国内厂商行为及其后果不能令人满意,则要求设法纠正即产生了政策干预的可能性,一些产业和压力集团要求保护的特殊利益与国家的贸易利益有时是一致的,与别国是冲突的。总之,这类经济学家认为,相对于完全竞争这一最优境界而言,不完全竞争的次优境界并不能保证潜在的收益一定能实现,理论上政府干预能够改善市场运行的结果,一种贸易政策新思路似乎产生了。
至此,我们看到发达国家对于发展中国家(两者的产业结构级别通常不同)的竞争优势是由产业级别决定的,两者间的贸易越自由对发达国越有利,而同产业结构的发达国家或者是发展中国家之间则由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并不会使某国自然具有竞争优势,所以政策主张倾向于干预。因此,我们看到的是一方面多边贸易体制致力于减少管制,促进自由贸易,一方面似乎是一种所谓“战略贸易理论”的形成正掀起为保护正言的逆流。
作为发展中国家可以从这两种看似对立的理论得到启示:接受现有国际贸易格局的产业发展政策会使发展中国家陷入一种低水平增长,并且在国际贸易利益这块日益膨胀的“馅饼”中分得的份额越来越小。干预的贸易理论与产业政策的结合是发展中国家实现产业高度化的手段。发展中国家或者发展中国家的联合体要么通过资源转换在高位产业中拥有与发达国家同享贸易利益的竞争优势(“四小龙”的发展轨迹是一个例子),要么形成对低位产业的垄断优势(欧佩克组织因为输出石油而获得贸易顺差,但国家竞争力并不强),才不致于使贸易条件恶化。
(三)再定义自由
因此笔者认为,所谓自由贸易的目标应该是全球各利益集团(以国家或国家联合体为单位)致力于尽量“公平”地分享国际贸易得益而达成的使贸易自由度最大化的激励与约束相交织的贸易制度的形成。这里提到的自由隐含“公平”的前提,已非主流贸易理论中的绝对“自由”。在这种“自由”目标下的国际贸易制度存在一个使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可能实施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边际区域。所谓“战略贸易理论”等保护性理论应服务于这一边际区域。各国只能在这一区域内实施贸易干预,并且通过干预尽快改善市场运行的结果,否则就要落后于自由化的趋势而陷入被动,自由化的进程是主流。在这样一个多边体制下,发达国(工业国与新兴工业国)有必要协助发展中国家改善其加入自由化进程的条件。另外,实现这种“自由”的结果也与主流贸易理论的“最小的政府是最好的”的论断矛盾,因为即使这种贸易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使得“自由”的程度越来越大,那也是各国政府作为“谨慎的干预者”(克鲁格曼)合力的结果,是努力创造“自由”条件、减少“不自由”的产物。
二、新贸易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
在确定我国的对外发展战略时,需要明确我国发展开放经济的目标定位。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对国家贸易依存度与发展中小国不可同日而语。发展中小国的国内市场狭小,其经济的发展要依赖出口的扩大。我国的国内市场容量和资源条件为其发展专业化和规模经济提供了必要条件,因此,我国的对外贸易目标不是片面追求外向度,而是在扩大开放和扩大对外贸易中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那么,为了创造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国家要在市场选择的基础上,通过在国际市场上以低位资源换取高位资源,引进技术和资金或使两者结合的机制,有重点地培植一批高位产业,如目前比较切合我国市场需求的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建筑业等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某些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关键性产业如计算机、电信、生物技术等技术密集型产业。同时,对国外资源及国外产业建立一定进入壁垒,鼓励高位资源和高位产业进入我国。确定目标后,我们可根据我国的市场结构、发展水平的实际并运用战略贸易理论的基本内容、实施条件、政策效应得到一些启示。
(一)我国的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与贸易干预
我国虽然在世界上属于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国家,但我国疆域辽阔、人口庞大、目前经济增长较快,显示了市场容量潜力巨大的前景,我们是完全有可能依托国内市场需求发展规模经济的。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已建立的部门比较齐全的现代工业是在国家的高度保护下建立起来的,有着规模小、生产效率低下、工业布局不合理的特点,行政区划导致的地方主义和国内交通运输通讯的落后从主客观造成市场的分割,在高额关税保护下,厂商所获得的高额利润驱使国内重复建设(如汽车、医药行业)。所以尽管从全国来说,市场潜力很大,但无论是在企业内部的规模经济方面,还是在企业的外部规模经济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通常高位产业由于拥有巨大的外部效应而产生聚集经济,由于规模经济而要求最小有效规模,在我国却因为国内市场分割和过高的保护而导致现实的反差。并且,信息失灵、地方割据、要素流动不畅使得我国的不完全竞争也大大有别于发达国家的同类行业的不完全竞争。因此,相应的对策是:对目标发展行业实施行业进入壁垒,对行业的关税保护要适度,使国内厂商由于高关税壁垒的存在而仅凭小规模就能享有地方市场的垄断租金减小到刚好能使外国厂商放弃阻止我国厂商进入该行业。否则,高度保护导致的垄断租金会扭曲厂商的行为,盲目进入该行业,导致该行业持续处于需要高度保护的幼稚状态。另外,打破行政垄断和地方封锁,促进企业联合兼并,成立大型企业集团,保持行业内竞争活力,并规范市场行为,给行业施加竞争压力,使企业通过自发的市场行为和竞争实现最优生产规模。
(二)我国转型经济体制中的宏微观基础与贸易干预
实施贸易干预要有助于实现产业高度化目标,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是使理论成立的必要条件,而隐含的实施条件还包括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信息完备、决策独立、干预有效的政府。具体而言,即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微观主体(企业)和宏观主体(政府);国内完善、统一、有序的大市场及市场体系;健全有效的市场运行传导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但是我国目前在以上各方面均大有欠缺。所以,关键在于建立一种激励不同的产权制度,而这种新的产权制度能使我国的人力资本的生成机制、企业的创新机制内生于经济之中并能规范市场行为、宏观政策的运行。新增长理论关于人力资本的研究也拓宽了贸易理论研究的范围,人力资本被认为是一国的技术工人和能导致“物化到资本货物和商品中去的知识”。卡森的“企业家特性”是人力资本中对生产和贸易有着积极的作用的一种。企业及企业家的创新活动(组织、制度创新;产品、技术创新)是规模经济产业和垄断利润产业的源泉。目前我国实行战略贸易政策缺乏创新机制和企业家能力的推动。而且由于企业制度的不健全(产权不清、政企不分等),企业往往缺乏进取的内在动力,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推行常常培养出更多的政策依赖性,甚至大量的“非生产性寻租”行为。而且各种机制不完善常使政策信号在传递中被延误、失真,政策工具的作用常被扭曲,反而恶化资源的配置。所以,我国的体制改革实际要解决的就是创造一个拥有上述激励机制的制度,只有这样,贸易干预才有助于我国的产业高度化目标。我国目前采用的是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由于我国政府本身存在信息不完整的致命弱点将使实行干预政策而无法获得事先预想的改善,并且时常受制于既得利益集团而难免在制度创新中迈不开步子,所以逐渐变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为市场主导型制度创新,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化,才是改变我国宏微观基础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