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前清政府对朝外交的失误_中日关系论文

甲午战争前清政府对朝外交的失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甲午战争论文,前清论文,外交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日甲午战争的爆发以清政府的失败而告终,究其失败的原因,当归结于清廷的腐朽无能,而清政府战前在朝鲜问题上的外交失误也直接影响着这场战争的爆发及其走向。由于清廷囿子传统的藩属关系,没有明确朝鲜的主权,因而为日本侵略提供了借口,也酝酿了战争的萌芽。此后清政府在朝鲜问题上的一连串失误,助长了日本的侵略气焰,壮大了日本的侵略野心,加速了战争爆发的进程。在战争一触即发的形势下,清廷在外交上无定见,一味依赖外国调停,从而贻误战机,遂酿成甲午战争失败的惨剧。

100年前的甲午战争以清政府签署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而告终,从而使中国人民付出了巨额的赔款和被迫割让台湾列岛这样惨重的代价。甲午战争的失败是清政府政治腐朽、经济落后、武备废驰等方面原因所致,但清廷在对朝外交活动中的失误加速了失败的进程。

中国在历史上长期处于相对稳定的统一状态之中,因而在技术、制度、思想和观念上都比较成熟,从而发展为独特的中华文明,成为东南亚文化圈的中心。而周边国家的发展却相对落后,因而便养成了国人的优越意识,认为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中国是世界文明的中心,视其他国家为蛮夷。这样就导致了中国在对外交往中形成一种以尊临卑的华夷等级秩序,即把中国作为宗主国,把周边的国家视为臣服的附庸,于是便产生了这种独特的宗藩关系。藩属国王尊中国为“上圈”,定期向中国皇帝进贡,接受册封,而作为宗主国的中国有维持受册封王统的地位并为之排难解纷和保持独立的义务。这种东方式的宗藩关系在渊源上是汉帝国内部皇帝与诸候之间的关系在中国同“夷狄”关系的投影,而且还结合了儒教的王道思想,以伦理道德为基础,是一种两厢情愿、私下相许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扩大和缩小,完全取决于中华帝国“德化”力量的大小。

19世纪中叶,作为宗主国的满清帝国被称为“蛮夷”的西方国家所征服,割地赔款求和,其威信扫地,这样以中国为中心的天下秩序自然而然地开始崩溃,因而也使得中国和四邻属国间的宗藩关系受到严重威胁。此时,清政府的属国正面临被瓜分的危机,法国觊觊越南,日本吞并琉球,并且还对朝鲜虎视眈眈。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因素,朝鲜同中国的关系较其他属国更密切,满清帝国也十分重视它,并给予特殊待遇。1875年日本在朝鲜制造了江华岛事件,企图吞并朝鲜,这样引起了清政府对朝鲜问题的高度关注,其目的是为了行使并维持属邦的传统宗主权,以及巩固东北边防的需要。此后,清政府一直以属邦论的观点来处理朝鲜问题,从而在对日外交活动中陷入被动局面,失误频频。

江华岛事件后,中日两国围绕朝鲜的属国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争。清政府的中国中心主义心态决定了其总想坚持唯我独尊地位,在朝鲜问题上不许他国插手,而日本却企图以西方的国际秩序观念来打破中朝传统关系,从而达到吞并目的。

中国传统的宗藩关系立足于儒教思想,所注重的是仪礼及其形式等,因而属国的内政外交均任其自主,只有当领土主权受威胁时,宗主国才负起保护责任。而西欧的属国不仅无国际人格,并且其主权基本上为宗主国所控制,宗主国对属国的内外政命负完全责任,这就意味着完全的隶属。是故日本政府在江华岛事件后,派森有礼赴华,揣摸清政府的心态,试探中朝传统关系的强度。然清廷为了避免对日交涉的麻烦,竟云“朝鲜虽隶中国藩服,其本处一切政教、禁令,向由该国自主,中国从不与闻。今日本欲与朝鲜修好,亦当由朝鲜自行主持。”①森有礼据此认为“朝鲜虽曰属国,地固不隶中国,以故中国曾无干预内政,其与外国交涉,亦听彼国自主,”②企图在对朝交涉中撇开中国。清政府对此反复进行辩解,恭亲王奕诉在复照中明确指出,“朝鲜为中国属国,隶即属也,既云属国,自不得不隶中国。”③但森有礼却采取先进后退之计,以“将来我国与朝鲜交涉,凡有该国政府及其人民向我所为之事,即由贵国自任其责之谓也。若谓不能自任其责,虽云属国,徒空名耳。”④清政府既不愿自任其责,又不愿放弃宗主国地位,只是在复函中苍白无力地答以“属国有属国分际,古今所同”⑤。

日本之所以在属国问题上同清廷进行无休止纠缠,其目的是企图迫使清政府放弃对朝的宗主国地位,为其进一步吞并朝鲜扫清障碍。中日两国的外交纷争实质上是两国争夺对朝控制权问题。藩属问题是传统华夏中心观念的产物,在19世纪下半叶已经完全不能适应近代国家独立化的趋势和要求,这已是一种落后的、陈旧的国际秩序,针对日本的侵朝野心,清政府此时应该主动抛弃它,明确朝鲜的独立主权,但清廷的暧昧态度恰好为日本侵朝创造机会,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日本的侵略气焰。

1876年日本在估摸到了清政府的态度后,竟公然避开清廷,逼迫朝鲜签订了《江华条约》,规定“朝鲜国为自主之邦”,与日本享有平等权。日本企图通过明确朝鲜独立国的地位来离间中朝之间传统的宗藩关系,断绝清廷对日朝关系的干涉,从而达到完全控制朝鲜的目的。所以美国学者丹涅特(Tyler Denett)认为,1876年的日朝条约是把朝鲜从中国劈开的第一个楔子。

清政府此时因国内的马嘉理事件搞得焦头烂额,因而对朝鲜问题不作明确答复,日朝之事,任日朝自了,以避免中日失和为上策,这实质上怂恿了日本侵略。日本正是看准了这一点,强迫朝鲜签订不平等条约。《江华条约》的签署大大损害了清政府在朝鲜的利益,然而清政府为此既没有向日本提出抗议,也没有责备朝鲜不守本分,反而天真地认为只要朝鲜承认中国为宗主国就行了,他国的承认与否无关紧要。

日本却以《江华条约》为护身符,对朝鲜进行经济上掠夺、政治上渗透、军事上控制,在朝大肆扶植亲日派势力,使朝政局更加动荡不安;而且由于此约的签订,使中国对朝事务的处置受到很大牵制,尤其是日本的横加指责,昔日的宗主国地位荡然无存,这就大大便利了日本的侵略活动。

1882年,朝鲜国大院君针对以闵妃为首的亲日派势力,煽动兵变,袭击日本使馆。这就是所谓的“壬午兵变”。

兵变后,清政府担心日本采取惩罚性的报复行动,因而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令丁汝昌、马建忠领兵入朝镇摄,平息了兵变,控制了局面。而日本此时却坐待时机,以静制动;其所定的对朝外交政策为“我国尽可能处于被动地位,事事使中国成为主动者。”日本于是以受害者的身份向朝鲜提出种种无理要求,清政府为了息事宁人,不惜牺牲朝鲜的权益,在清廷的授意下,朝鲜向日赔款50万元,并派使团前往日本道歉,还允许日本在朝鲜的使馆内修筑兵营和驻扎军队,借此来换取日本谅解。这样日本不费一兵一卒就诈取了许多侵略权益,尤为严重的是在朝驻兵,极大地损害了朝鲜的自主权。

在壬午兵变后,清政府内部出现了要求加强对朝鲜控制的呼声,如袁世凯、陈树棠就提出了废朝为郡,或设置监国,统管其军政外交等主张。清政府也担心朝鲜的安危会影响自身利益,于是便全面调整了对朝关系。1882年清廷和朝鲜缔结了《中朝商务章程》,以条约形式再次明确朝鲜为清属国,清政府拥有不同形式的治外法权。清廷还派遣马建忠、袁世凯等人赴朝控制朝鲜的内政外交,并在朝驻军6000余人。清政府的这些行动不但未能巩固中朝传统关系,反而激发了朝鲜人民的强烈民族意识,客观上造成了中朝关系的紧张,为日本的侵略活动提供了方便。

日本针对清廷对朝的干涉活动,立即调整策略,采取怀柔的政策。兵变后朝鲜按约向日赔偿50万元,然日本为了拉拢朝鲜,便以其中的40万元退还给朝鲜以供“内政”改革之用,并趁机在朝加强发展亲日派势力。这样日本在朝鲜的侵略势力及其影响又得到了进一步扩大。

1884年日本驻朝公使竹添一郎策划发动了“甲申政变”。袁世凯领兵控制了政局,日公使自焚使馆,落荒而逃。

此时,日本的军事力量还不足以对中国发动战争,于是便采取“和平”谈判方式,企图从清政府手中诈取侵略权益,来达到竹添一郎未达到的目的。1885年日本任命伊藤博文为特派全权大使,赴华与李鸿章在天津举行谈判。而清廷却在“覊糜”方针指导下,确定此时对日交涉的“第一要义为剖析中倭误会打架,以释疑端,”⑥李鸿章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在谈判中妥协、退让,迁就日方的无理要求。

天津会谈伊始,伊藤博文看到清政府在朝鲜的强大军事力量,不利于日本的侵朝活动,因而想方设法使清政府从朝鲜撤兵,于是便提出了为避免中日失和不如中国先撤兵的建议。然李鸿章在谈判过程中不据理力争,斥责日本的侵略行径,反而答以日兵尚留朝作为理由,这就为伊藤进一步讨价还价提供了机会。李鸿章对伊藤提出的种种无理要求,不但没有驳回,而且还向清廷提议“撤军可允”,“但议处统将和偿恤难民,非情理,无质证”,“本可置之不理”,“但考虑到日本兵损国辱,如不定出办法,伊藤既无以复命,更无以息众忿”⑦,因此二者应“酌允其一,俾得转场,而固和局。”⑧李还认为“总须两边迁就,方可说合”⑨,并担心“再商不成,决裂径去,无可转圆,”⑩于是,中日双方最后签订了《天津条约》。

《天津条约》规定,两国应于四个月内将各自的军队撤出朝鲜,今后任何一国如果派兵前往朝鲜,应先行文知照对方。此约的签订使朝鲜成为中日共同的保护国,取消了中国作为唯一宗主国的权利,并且还确认了日本拥有向朝鲜派兵的特权,这是清政府外交的重大失败,给中朝两国带来极大危害,也使日本的侵略野心得以急剧膨胀。日外相陆奥宗光认为该约是“表示两国在朝权力均衡唯一明文——这在中国显然受到一次严重打击,使其一向主张属邦论也因之大大减小了它的力量。”(11)罗曧在评述此约时说:“当时鸿章左右,皆不习国际法学,有此巨谬,成公同保护之条约,以至甲午遂启大衅,成中国之巨祸,皆此之成也。”(12)尽管如此,李鸿章并不认为这是外交上的失败,反而认为中国从朝鲜撤兵可“永息争端”,他在奏报签约经过时云,“今既有先知互照之约,若将来日本用兵,我得随时为备,即西国侵夺朝鲜之土地,我亦可会商,互相援助。此皆无碍中国字小之体,而有益于朝鲜大局者。”(13)真可谓荒谬透顶。

1894年朝鲜爆发了大规模的东学党起义,政府统治岌岌可危。清政府应朝鲜政府的请求,派兵赴朝镇压起义。

清廷在出兵朝鲜时,按约照会日本。日本复照云,“朝鲜现有重大变乱事件,帝国政府有必要向朝鲜派出若干军队,”(14)同时又以保护使馆和侨民为籍口也出兵朝鲜。清廷闻讯后,立即照会日本,“应朝鲜之请,清国派遣兵员乃援保护属邦之先例,其目的仅为诛戳内地之贼,事件平定后立即撤回。”(15)清政府此时仍以空洞乏力、名存实亡的属邦论来抵御日本咄咄逼人的侵略活动,这无异与虎谋皮,根本收不到任何效果。而日本政府对清廷的“非朝鲜所请,断不可进入内地”(16)的劝告置若罔闻,大批军队开进汉城,与清军直接对峙,双方似有一触即发之势。

起义平定后,清政府照会日本,建议双方“先撤兵后议和”,而日本却狰狞毕露,不断向朝增兵,逼迫清政府接受“先议和兵撤兵”的方案。在双方剑拔驽张的危急形势下,清政府内部有些人开始发生动摇,也主张附和日本提出的“先议和后撤兵”的方案。驻日公使汪凤藻自东京来电,“建议为大局计,不惜迁就”。袁世凯也来电云,“日本欲寻衅,何患无隙,为避免衅自我开,我先撤也无损。”(17)这一切促使清政府改变原定的外交方针,从力争双方共同撤军转为中国先撤军。这个转变使清政府外交活动失去了主动权,而日本政府却掌握了外交主动权,并以此步步紧逼,向清廷提出更多更高的无理要求。

这时中日两国的军队仍处在对峙状态,中日双方互有猜疑,隔阂很深,这就使通过谈判来撤军的可能性化为泡影。然而日本此时还没有找到表面上适当的借口,不能贸然对中国军队发起进攻,于是日本在清廷同意先撤军的方案之后,又进一步提出改革朝鲜内政的主张,直接插手干涉朝鲜内政。这样,中日双方胶着的局面被打破,形势也随之陡然发生变化。

日本“以朝不能自治为词”(18),要朝鲜国王立即改革内政。清政府提议等中日两国撤兵之后方可改革,然而日本政府坚持立即改革朝鲜内政,强调不到朝鲜日后消除后患时,不能轻易撤兵,企图以此长期侵占朝鲜。清政府照会日本,认为“止可由朝鲜自行厘革,中国尚不干涉内政,日本素认朝鲜自主,尤无干预内政之权。”日本此时急于吞并朝鲜,因而对清廷不惜以武力相胁迫,于是便开动战争机器,准备发动战争。

清政府在硝烟弥漫之际,不在军事上作充分准备,反而一味依赖外国调停,先是期望“以俄制日”,后又想“联英制日”,还希望美法等列强出面调停。这种“为了解燃眉之急,而采取一女招赘二夫的拙劣外交手段”,加速了战争的爆发,贻误了战争时机,因而在甲午战争爆发后,中国军队仓猝应战,被动挨打,结果溃师千里,遂酿成中华民族的悲剧。

清政府在朝鲜问题上的外交失败,助长了日本侵略气焰,壮大了日本的侵略野心,加快了日本的侵略步伐,导致了战争的爆发,也酿成了失败的惨剧,从而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历史灾难。清廷在外交上的失败实质是其腐朽、无能的表现,因此我们要从历史中汲取深刻的教训,加强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提高综合国力,让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于世界前列。

注释:

①②③④⑤《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一,第1页、第1页、第4页、第4页、第4页。

⑥《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卷五,第36页。

⑦⑧《中日关系史(一)》,第380页。

⑨⑩《中日战争》,卷一,第523页、第530页。

(11)(14)(18)(19)《蹇蹇录》,第15页、第16页、第31页、第43页。

(12)《清季野史》,第12页。

(13)《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一)》,第280页。

(15)(16)《日本外交书》,卷二十七,第二册,第180页。

(17)《中日战争》,卷二,第587页。

标签:;  ;  ;  ;  ;  ;  ;  ;  ;  

抗日战争前清政府对朝外交的失误_中日关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