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3;11”事件后美国反恐战略的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反恐论文,战略论文,事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9·11”事件使美国本土绝对安全的神话被打破,直接改变了美国对安全环境和现实威胁的判断,“反恐”迅速成为美国国际战略的主轴。“9·11”事件六年来,美国反恐战略历经了继承、重塑、调整、完善四个阶段,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反恐战略以及相关的反恐机制与措施体系。
一、反恐战略与反恐理念的调整
美国历届政府的反恐战略和反恐理念是伴随着国家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源的变化而逐步调整的。冷战时期,美国长期以苏联为主要对手、主要威胁源和作战对象,恐怖主义的威胁还显得离美国很遥远。因此,美国政府的反恐理念一直是“运用一切合法手段保护境外的美国外交和军事设施”。苏联解体后,美国认为“大国之间使用战略核武器的威胁被恐怖分子使用核武器的威胁取代”①,恐怖主义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问题开始在战略层次上受到重视,于是,其反恐战略演变为制止恐怖主义者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在此指导下,胡萝卜与大棒并举,但战争成为反恐行动的主轴。期间,美国发动了第一次海湾战争,与朝鲜签订了《核框架协议》,开始频繁指责活跃在阿富汗的塔利班学生武装,并强硬推行国家导弹防御计划。事实证明,美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恐怖主义者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能力,但没有从根本上采取有效措施来剔除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反而以霸权的心态简单地处理国际间历史遗留问题,最终激起了普遍的反美主义,导致了“9·11”事件的发生。
(一)反恐战略的继承和重塑。2001年的“9·11”事件,使恐怖主义对美国国家安全的现实威胁凸显。布什政府在继承了克林顿时期对恐怖主义者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担忧的同时,将恐怖主义,尤其是宗教恐怖主义列为美国的首要威胁。②2002年,布什政府挟美军在阿富汗胜利的余威,将国家威胁源从宗教恐怖主义转向了美国所认定的“国家恐怖主义”,并以前所未有的强硬语气称,寻求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伊拉克、伊朗和朝鲜这三个国家“相互勾结”,组成“恐怖国家”阵营,是“威胁世界和平”的“邪恶轴心”。“先发制人”打击这些“恐怖国家”就是打击恐怖主义。③2002年9月20日,布什政府发表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进一步提出,“恐怖主义与大规模毁伤性武器的结合是美国国家安全的主要威胁”。④由此,美国的反恐战略发生了变化,开始全力以赴打击世界各地的宗教恐怖主义分子及其组织和支持者,并对“恐怖国家”实施“先发制人”打击,以使其丧失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支持恐怖主义的能力。期间,美国大国霸权心态如故,把自冷战结束后一直被推崇的战争作为反恐的主要手段,先是发动了阿富汗战争,后又不顾国际社会反对一意孤行发动伊拉克战争。虽然取得了阿富汗战争的阶段性胜利,也凭借其超强的军事势力以极短的时间结束了在伊拉克境内的主要军事行动,但由于美国的反恐超出了应有的界限,不仅使得美军深陷战争泥潭,也激起了包括伊斯兰世界在内的各国民众普遍的反战浪潮。作为美国开展国际反恐的道义平台——国际反恐联盟——更由于美国的单边主义,日益四分五裂,离心离德。
(二)反恐战略的调整。伴随着伊拉克战争的深入,美国开始意识到“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单独对抗恐怖主义,对这个全球性的威胁必须有全球性的回应,协同行动至关重要”。⑤如果没有其他国家的协同,美国就无法取得反恐胜利的这一现实,使其反恐中“强势进攻”计划开始有所收敛,反恐理念从过去以军事行动为主要形式的“硬反恐”开始向以推行美国民主自由为主要形式的“软反恐”过渡,并开始重视国际合作。期间,布什政府开始大力修复自2001年以来被逐渐损坏的国际同盟关系,并对单纯依靠武力反恐的行为进行检讨。2004年2月初,出台“大中东民主改革计划”,认为只有中东成为自由民主之地,才不会成为恐怖主义滋生的温床。“传播自由民主是反恐战略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⑥,“要使自由在整个中东地区深深扎根”⑦。可是由于国内反战浪潮的此起彼伏,各种反恐举措都备受指责,同时国外一批坚定追随美国进行反恐战争的政客接连被选民抛弃,美国修复反恐联盟的行动几乎无功而返,加之伊拉克境内局势持续恶化和巴以和平进程步伐缓慢,美国这一时期的战略调整收效甚微。
(三)反恐战略的逐步完善。从2005年开始,美国的反恐战略开始进一步修订,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果。首先,重新界定反恐对象。2005年8月1日五角大楼制定的《国家反恐战争军事战略计划》将“主要敌人”确定为“利用伊斯兰达到其政治目的的逊尼派和什叶派极端分子”,将针对美国的恐怖威胁定义为“伊斯兰极端主义”,目标对准20多个组织,而不单是“基地”组织。⑧这较早期将反恐重点只放在“基地”及其领导人身上的做法有了很大的变化。其次,美国反恐理念进一步发展成为意识形态冲突理念,文明冲突理念和民主冲突理念。2006年9月5日发布的《国家反恐战略报告》明确提出,恐怖主义与反恐怖主义之间的斗争是不同意识形态和不同宗教之间的斗争。⑨再次,开始从反恐方式上对先发制人的单边主义军事反恐政策进一步反思。“越反越恐”和整个伊斯兰世界对美国甚至是整个西方世界越来越敌视的现实,促使美国认识到只有通过实施“大中东战略”,改造中东,在整个中东建立起以西方价值观为基础的所谓“民主制度”,才是消除恐怖主义的根本途径;⑩最后,在国际反恐层面开始实质性地重视国际合作。《国家反恐战争军事战略计划》强调反恐要争取伊斯兰世界中温和派的支持,避免反恐目标出现“泛伊斯兰化”,并且开始“鼓励”和“扶植”外国合作伙伴共同反恐。但是,到目前为止,美国主导下的“大中东战略”尚未“功德圆满”,伊拉克乱局仍在继续,国际反恐合作“貌合神离”如故。究其原因,仍然是美国单边主义思维作祟,以及由此延伸出反恐中的“双重标准”,极大地削弱了美国反恐战略的国际公信力所致。
二、反恐机制的变化
“9·11”之前,美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国内反恐怖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尼克松政府和卡特政府时期,美国先后设立内阁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特别协调委员会,协调美国的反恐行动。里根政府时期这一职责由国务院、联邦调查局和联邦航空局分别负责,由副总统主持恐怖主义问题特别工作组,同期中央情报局成立了反恐怖主义中心。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美国反恐事务由国家安全委员会下属的反恐安全小组负责。1993年纽约世贸中心被炸案、1995年俄克拉荷马联邦大厦爆炸案和1996年泛美航空公司客机爆炸事件后,美国政府出台了一项反恐怖总体战略,规定将反恐怖行动的指挥权和控制权集中,由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有关预算的确定、发生重大恐怖事件后的救援等各项工作,该委员会有责任向总统提出建议,并帮助总统协调各机构的行动。“9·11”事件发生后,美国朝野认识到,美在防范恐怖袭击、保护国土安全方面存在明显缺陷。为应对新的威胁,美国政府对国土安全保障体制进行了彻底改革,通过调整机构建制加强反恐力度。
(一)建立更强大和高度统一的国土安全结构。2001年10月8日,布什签署《建立国土安全办公室和国土安全委员会》行政命令,建立国土安全办公室。2002年7月16日,美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国土安全战略报告》,系统阐述了美保卫国土安全的方针、政策、主要措施和机构设置。2002年11月25日,布什签署了成立“国土安全部”的《国土安全法》,决定组建国土安全部,作为负责国土安全事务的最高指挥和协调机构。2003年1月25日,美国国土安全部正式成立。这是自杜鲁门总统以来美国规模最大的政府机构调整,涉及22个联邦机构、37万员工、300多亿美元的预算经费,也是自1977年成立能源部以来的第一个联邦新部门。(11)成立内阁级国土安全部的目的就是要统筹管理由多个不同机构分管的国土安全事务,集中运用资源,更好协调和有效地应对恐怖主义威胁和自然灾难,确保美本土安全。目前,负责美国国境以及通过国境的人和物的海关、移民与归化部门和海岸警卫队都已划入国土安全部。
(二)改革情报体制。“9·11”事件暴露了美国情报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事件后,美国的情报机构一直为各界诟病。2004年7月,《“9·11”事件调查报告》出台,将“9·11”事件的主要责任归咎于美情报系统运作机制失灵,并警告如不对情报机构进行改革,美国可能面临更大的袭击。此后,美政府开始大力改革情报体制,提升情报工作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加对情报工作的经费投入,将情报工作由保障性的辅助能力上升为国家的核心能力。
1、强化各情报机构之间的协调力度,突出资源共享。“9·11”事件后,布什总统签署一系列行政命令,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必须采用共同的资料录入模式和程序,以实现情报和国土安全信息的共享。2004年8月,布什总统宣布设立国家情报总局局长职位,作为总统的首席情报顾问,负责监督和协调各情报机构的国内外行动,承担对整个政府情报部门更广泛的领导责任。同时成立国土安全部,对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等不同部门搜集到的情报资源进行整合,以加强各情报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也各自成立一个情报汇集中心,每个中心均广泛接纳各情报机构的情报分析和管理人员。
2、突出以反恐为中心的情报保障工作。中央情报局成立了由各情报部门参与的“反恐行动中心”,统辖反恐情报保障工作。随后又宣布成立国家反恐中心,该中心将协调和监督所有政府部门的反恐计划和行动,为总统和政府高级官员准备每天的恐怖主义威胁报告,并成为美政府有关恐怖分子及嫌犯信息的资料库。
3、重视人力情报和情报分析在情报工作中的作用。针对“9·11”事件暴露出的人力情报缺陷,加紧招募精通阿拉伯文和熟悉伊斯兰文化的专门人才,以应付急需。美国在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也更加重视特工的作用,并取得明显成效。美国司法部宣布了联邦调查局新的行动准则,扩大了联邦调查局的权限。此外,还加大对情报分析人员的培训力度。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要求中央情报局长向国会提交加强情报分析人员“语言技巧”、“地区知识”和“分析能力”的培训计划,并要求情报机构进一步强化对情报分析人员的“奖励机制”。
(三)强化军队反恐职能。一是增加投入,加快推进军事改革,以适应反恐需要。2001年9月,美成立直属国防部长的转型办公室,负责评估各军种的转型进展。在继续保持战略核威慑力量的同时,增强常规军事威慑,促进军事力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美军的通讯、反应、全球力量运送和投掷能力,建立起空间战、信息战等新的战争手段,以便将原来对准具体地区和具体国家的军事力量,改造成能够有效对付各种新威胁。2006年《四年防务评估报告》提出,设立一项15亿美元的基金,重点发展美军反细菌战的能力、快速搜索和清除恐怖分子窝点的能力。
二是调整军方反恐指挥机制。“9·11”后,五角大楼特种作战司令部成为反恐战争中各军事司令部的全球“协调者”,负责制订新的全球反恐计划并进行对全球恐怖组织的预备性侦察任务,制定和详细列出将要发动的反恐行动的全球新计划,并且负责“协调”五个地区军事指挥部的反恐计划。
三是调整军方反恐职责。一方面大力强化军方的情报信息收集能力,美国国防部在2002年《四年防务评估报告》中称,国防部将不仅仅把信息战、情报和太空资源作为当前美军战斗力的倍增器,还将把它们作为未来部队的核心能力,美国防部还于2003年3月新设立了负责情报的副部长一职。另一方面扩大美国军方在反恐行动中的任务,2006年《四年防务评估报告》中更要求“驻全球各地的美军指挥官将实施战后稳定行动提高到与作战规划同等重要的位置”,以增强美军所驻地区防止“基地”组织渗透的能力。同年2月1日由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佩斯签发的《国家反恐战争军事战略计划》对未来军方在反恐战争中需要完成的六项重要战略任务进行了明确表述:截断恐怖组织运作和生存所必需的资源;使盟国具备打击恐怖主义的能力;制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击败恐怖分子及其组织机构;与美国其他政府机构和盟国一起,共同打击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或非国家)支持者;消除恐怖主义获得的来自意识形态方面的支持。(12)
四是有限解除军方在本土军事行动中的限制。根据美国1878年《地方保安队法》,美国军队被严格限制参与本土的治安行动,所以美国军方此前一直未过多涉足国内安全事务。美2001年度的《四年防务评估报告》和2002年度的《国防报告》将“保护美国国土、人民和基础设施免遭外来袭击”作为美军“最重要的职责”。此后,美军方高级将领纷纷表示,在依靠民间资源无法应对大规模恐怖袭击时,军方不得不但负起主要责任。从2005年开始,美国军方被授权在本土军事行动问题上采取了前所未有的积极姿态。(13)2005年8月,五角大楼制定的新的《作战计划》中罗列出了对15种潜在危机的应付措施,把全国不同地区同时发生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考虑在内,使得在处理美国本土紧急事务时美国国防部将从以往的辅助地位一下跃升至领导地位。
三、国内反恐措施建设
2002年7月,美国政府公布首份《国土安全战略报告》,提出了打击恐怖主义组织、保护美国本土安全的政策设想及其具体行动计划,以有效克服民众的恐惧和更好地借助民众的力量打击恐怖主义。
(一)强化法制保障。“9·11”事件后,美国国会先后通过了数百项与反恐有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是经总统批准的法律文件,这些文件大致可分为四大类:一是授权使用武力的法律;二是航空与交通安全法规;三是控制移民入境的法规;四是加强国内治安和控制的法律。(14)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2001年10月出台的《爱国者法》(15)和布什2003年9月10日签字批准一些新的反恐措施文件。(16)尽管这些法律和措施被指责限制了美国公民诸多的人身自由而在美国内引起较大争议,但其出台被视为美政府在反恐方面的一次重要立法行动,对美国遂行反恐政策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
(二)加强边界控制和交通运输安全。港口和陆地边界方面,2000年10月“科尔”号军舰事件后,美国情报官员相信“基地”组织控制着至少15艘轮船,出于对美国港口遭到袭击进而可能造成有毒化学品的泄漏的担忧,2007年开始,在五年内,美国还要把安全检查扩展到所有从外国港口运到美国的集装箱,进一步强化对港口的警戒,同时投入巨资改进美墨和美加的边界安全设施。在机场方面,采取了严格的机场安保措施。2006年3月美国又出台反恐新措施,将在美国机场登机的所有乘客根据个人的详细情况把他们分成不同的威胁等级,进一步强化了对机场的安全检查力度。
(三)强化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2002年7月的《国土安全战略报告》提出要加强了对军政机构、大型国家基础设施、信息中枢、银行金融机构、运输网络、油气储运系统等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机构和设施的安全防范。目前,世界范围内的美国海军基地已开始装备反恐怖部队防护(ATFP)系统。(17)美国核管会(NRC)下属104台核电机组已经建立了适当的反恐措施,可以减轻包括大型商业客机撞击在内的火灾和爆炸等恐怖袭击的影响,到2007年底,这些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增加安保投入。2007年8月3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一项加强政府反恐措施的法案,根据法案,政府将在4年内拨款40亿美元用于加强铁路、运输以及公共汽车的安全;在3年内把安全检查扩展到所有飞机乘客的行李;在5年内,把安全检查扩展到所有从外国港口运到美国的集装箱;建立新的电子旅行授权系统,加强对来自免签证国家旅客的安全审查。政府将根据各州和各城市不同的危险指数,来决定联邦安全基金的分配。危险指数高的城市,获得的资金就比较多。根据该法案,政府将拨款建立一个新的系统,以确保每一层次的安全人员能够互相通话。
(五)加大反恐培训和反恐演习力度。为防范“基地”或其他恐怖组织可能对美国本土发动新袭击,美国内加强了各种反恐培训和演习力度。例如,在沙特汽车炸弹爆炸发生的同时,美国国内正在举行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反恐演习。为期一周的演习耗资近1600万美元,参与者包括美国联邦和地方政府机构的8500多名工作人员和几百名志愿者,目的是为了检验美国在遭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袭击时有关部门的应急能力。沙特发生汽车炸弹爆炸事件次日,美国联邦调查局特工和爆炸专家就在怀俄明州拉腊米市进行了反恐怖爆炸培训。
四、国际反恐举措
“9·11”后,美国也逐步认识到,要有效打击恐怖主义,如果仅靠美国一国之力,就“无法对每一条线索进行调查,无法逮捕每一个嫌疑犯,无法搜集和分析所有的情报,无法有效地制裁所有恐怖主义的支持者,无法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也无法搜寻和打击所有的恐怖主义巢穴”。(18)因此,“9·11”事件发生第二天国务卿鲍威尔就表示将组建一个包括联合国、北约、欧盟、非洲统一组织和伊斯兰国际联盟在内的广泛的国际联盟。此后,美国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其国际反恐力度。
(一)建立起多种国际合作反恐机制。“9·11”事件后,美国积极在情报交流、金融、港口保护等多个领域改造国内和国际机制,来推动长期反恐,确保最终胜利。2006年9月5日,美国总统布什公布的《反恐国家战略》对美国国际反恐机制提出了较为完整的设想:1、“建立国际问责标准:美国正在与伙伴合作,升级和制定国际问责义务与标准。已经做出的努力包括与G[8]等国际组织协商建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反恐标准。”2、“加强联盟和伙伴关系,联合对抗恐怖活动。通过提供培训和设备等帮助,美国将加强全球伙伴的反恐能力。”3、“清晰设定和实施优先权来增强反恐体系和机构间的合作。此外,扩大特种部队和提高特种部队在不对称环境中实施非正规战争的能力,并开始二战以来最大的重新整编。”4、“通过建立反恐专家团体和国内备战文化来培育知识和人文资源。”(19)
(二)加快推动国际反恐立法。“9·11”事件造成美国数千人死亡,使美国在“道义”上占据主动,在加快国内相关反恐立法的同时,为进一步求得国际上对反恐行动特别是军事行动的支持,美国充分利用联合国和其他一些国际场合,为反恐战争寻求法理支持。先是主动补交所欠的8.2亿美元的联合国会费,努力推动联合国通过第1368号、第1373号决议和《联合国反恐宣言》。此后,美国又修改了《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并成功地提出了一系列动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三个动议分别是“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倡议(PSI)”、“集装箱安全倡议(CSI)”和“地区海上安全倡议(RMSI)”。同时,由于切断恐怖主义组织的资金来源是反恐怖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美国国会又出台了强化金融监管力度、阻断恐怖分子财源的《反恐怖主义财政法2001》,授予司法部门更多的权力来监管和强行处理恐怖主义组织的财产,加强与国际社会在反洗钱领域的合作。
(三)大规模调整海外军事部署。美国在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准备和实施过程中,在中亚、中东地区的其他周边国家建立了很多军事基地,使得美国对大中东地区的控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战争结束后,美国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谋求长期驻扎,建立永久性的军事基地。2004年9月,五角大楼对从东南亚到西非这一广大的“弧形危机区域”的一些小军事设施中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军力部署调整,强调了针对恐怖威胁和其他潜在威胁的“机动性”,即哪里出现美国眼中的“危机”,“浮萍”就可以随时漂向那里。(20)
(四)加强海上反恐措施。“9·11”事件后,海上成为恐怖分子活动的重要区域。“基地”组织曾扬言,要把袭击扩大到全球,包括陆地、空中和海上。2003年,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期间,“基地”组织就伺机发动“海上圣战”,袭击美国油轮,破坏美对伊军事行动。此后,美国强化了海上反恐措施。目前,美国已经与法国、德国、加拿大、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达成协议,同意美国海关总署在这些国家的港口派驻安全监察人员,以防止恐怖分子通过集装箱货船偷运武器等非法物品前往美国。美国还对2004年7月20日由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三国启动的马六甲海峡海上联合巡逻行动给予信息共享、设备、技能方面的帮助。又于200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海上部队保护司令部,这是美国海军在新的安全环境下,为保护美国近岸以及部署在海外的军舰和基地免遭恐怖袭击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五)加强国际间情报合作。自“9·11”以来,美国为获取最全面的情报和信息,日益加强与各国情报机构的合作和信息交流,放宽对各机构间的资料交流限制,使之联网,实现资料共享。在新的国土安全情报体系成立之初,就设置了反恐国际情报交流合作中心,负责处理国际间情报信息的交流与沟通协作,扩展了与更多国家情报部门在反洗钱、打击恐怖网络等技术层面的信息沟通与配合渠道。从前由美国和盟国情报部门组成的、代码为“千瓦”的反恐怖斗争网络重新活跃起来了。美国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的许多情报人员相继来到欧洲各国的首都,法国、英国、德国向美国派出情报人员执行秘密任务,三国情报局领导也与美国情报部门保持着日常联系。
(六)强化对“软实力”的输出。美国在对“9·11”后国际战略环境的分析判断中,充分利用全世界绝大多数政府和人民对美国遭袭的同情和在反恐问题上的道义支持,并借国际反恐之名,将美国的“软实力”输往世界各地,扩大其影响。一方面以实施中东民主化改造为幌子,大肆向中东各国兜售其“自由、民主、人权”。另一方面借经济援助和扩展自由之名大肆在多个国家实施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和发动颜色革命。例如,先后向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提供1.6亿美元和4600万美元的援助,先后在非洲多个国家开展教育、艾滋病救助等活动,试图在武力反恐之余,通过这些行为来弱化国际社会对其滥用武力的指责,同时扩展美式民主的影响力,削弱恐怖主义的影响。
总的来说,美国采取了多种措施来强化其国际反恐,并确实取得了一些效果,但由于其在国际反恐过程中的单边主义、双重标准、滥用武力,甚至严重违背国际法和国际伦理道德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的有效打击。今后,如果美国仍旧出于一己之私利,抱着双重标准不放,那么它也很难在反恐问题上得到其他国家的全力支持,其国际反恐成效也将十分有限。
注释:
①彭光谦:“国际战略格局剧变中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美国研究》,1993年第4期。
②美国国防部网站公布《四年防务评估报告》(Quadrennial Defense Review Report 2001)2001年9月30日,http://www.dod.mil/pubs/qdr2001.pdf
③2001年1月29日布什总统向国会发表的国情咨文。http://usinfo.org/USIA/usinfo.state.gov/regional/ea/mgck/archive02/0130bush.htm。
④2002年9月20日布什政府发表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http:usinfo.state.gov/regional/ea/mgck/archive01/0921bush.htm。
⑤反恐怖主义协调员办公室2003年4月30日公布的《2002年全球恐怖主义形势报告》,美国国务院网站http://www.state.gov-Release of the 2002 "Patterns of Global Terrorism" Annual Report。
⑥2004年2月份美国副国务卿多布里扬斯基对“大中东民主改革计划”阐释http://www.mil.news.sina.com.cn/2004-03-22/1627188867.html-38k。
⑦美国国家安全事务顾问赖斯于2004年3月的演讲,美国国务院网站http://www.state.gov。
⑧“五角大楼制定新的反恐战略——《国家反恐战争军事战略计划》”,《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2005年8月1日。
⑨这份报告强调“美国当前所面对的主要恐怖分子敌人是一个由极端组织、网络组织和个人组成的跨国运动组织,以及支持他们的国家和个人等,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崇尚伊斯兰教,并选择恐怖主义作为他们意识形态的最终目标,以实现残暴的政治目的。目前美国正在与一个跨国恐怖分子行动组织在全球展开战争,这些恐怖分子带有激进的仇恨、压迫和凶杀等恐怖的意识形态。”
⑩《国家反恐战争军事战略计划》(National Military Strategic Plan for the Waron Terrorism),美国防部网站2006年2月6日公布。http://www.defenselink.mil/pubs/ps/2006-01-25-strategic-plan.pdf
(11)杨晖:《反恐新论》,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11月第一版第156页
(12)《国家反恐战争军事战略计划》(National Military Strategic Plan for the War on Terrorism),美国防部网站2006年2月6日公布。http://www.defenselink.mil/pubs/pdfs/2006-01-25-strategic-plan.pdf
(13)“五角大楼已经研究出一份军方在美国本土受到恐怖主义袭击时的‘作战计划’”,《华盛顿邮报》2005年8月8日。
(14)杨晖:《反恐新论》,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11月第一版第158页。
(15)该法赋予美各级执法部门以更大的调查权力,允许执法机构窃听涉嫌从事恐怖活动者的电话,并跟踪其互联网和电子邮件的使用,检察官只要持有行政命令就能查阅任何商业银行、信用卡公司等的记录。该法的内容还包括:允许司法部门有权对外国嫌犯拘留7天;把庇护恐怖分子的行为定为犯罪;通过秘密法庭对一些恐怖活动嫌犯进行审判;加强情报机构与犯罪调查机构之间的交流;授予财政部以打击洗钱活动的新权力;大幅增加美边境巡逻人员和入境口岸负责移民事务的官员等等。
(16)主要包括3项措施:“在时间紧迫时”允许政府不经过陪审团向恐怖分子嫌犯发“行政传票”;拒绝对恐怖分子嫌疑人的保释;增加有关恐怖罪行的死刑判决。
(17)美国《西部防务》2007年5月22日,http://www.express.cetin.net.cn:8080/cetin2/servlet/cetin/action/HtmlDocumentAction?baseid=108&docno=49320-4k。
(18)2003年4月30日美国发表《2002年全球恐怖主义形势报告》,该报告认为,“现在,每个国家都认识到,我们必须同舟共济,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单独对抗恐怖主义。对这个全球性的威胁必须有全球性的回应。协同行动至关重要,而我们正在共同采取这种协同行动。”http://www.state.gov-Release of the 2002 "Patterns of Global Terrorism" Annual Report。
(19)2006年9月5日,美国总统布什公布了最新版《反恐国家战略》,向整个国际社会提出了将反恐战略制度化的要求。http://www.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9/06/content-5053673.htm-63k-
(20)http://www.globalview.cn/ReadNews.asp?NewsID=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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