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责任探讨论文_张正保

张正保

苏州精凤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 215000

摘要:由于监理安全管理是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本文将对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建设监理工程中监理安全管理责任。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责任;探讨

工程监理过程中若监理安全管理没有落实到位,将对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对于建设工程而言,首要任务是加强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在实施监理安全管理过程中对于监理团队有较高要求,应确保监理安全管理人员具有高度责任心及专业技能。但目前针对建设工程的安全事故责任容易导致各种争议,因此,监理安全管理责任的明确是非常必要的。

一、我国监理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监理安全管理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及应用。由于监理工作在工程项目中承担着监督管理作用,因此可获得额外利益,鉴于利益的吸引,使得开发商和监理单位逐渐重视监理工作。但我国针对工程监理工作责任一直不够明确,只有部分关于工程安全管理及监理规范方面的固定。那么,建筑工程监理工程中出现的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该由谁承担,是否由监理单位承担,一直是困扰监理行业的一个问题。大部分政府监督部门和建设单位并没有深入了解监理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在安全管理方面加大了监理的责任,政府管理部门有要求施工方承担安全事故的全部连带责任的规定,有连带责任就会有处罚条例。这些种种规定及处罚导致监理单位对自身的工作责任也不明确,因此难以形成良好的监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由于监理单位对监理工作的工作性质并没有完全深刻的了解,故害怕承担工程责任,单纯的认为工程的项目的监理安全管理任务就是对全部的工程责任和风险进行承担;然而另一部分监理单位又片面地认为监理安全管理的管辖范围包括政府职能范围,因此其所承担的权利和责任都较大,若工程在政府职能范围内出现任何问题,监理单位也需要负责任。这一系列的原因都导致建筑工程中监理安全管理责任不够完善。

二、探讨监理安全管理责任

(一)监理安全管理责任的类型

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分析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由于监理单位或人员不作为引起的安全责任,第二、由于不当行为引起的安全事故。前一种情况在相关法规中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未审查施工方案,该方案主要有施工单位设计,针对的是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对安全隐患没有进行及时处理,如整改或暂停施工;监理单位未向相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报告形式为书面或口头,违规行为如发现安全隐患不作整改或暂停;工程监理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的规定,或对工程建设的强制性要求未能完全做到。以上几种监理单位或人员不作为引起的安全责任均需由监理单位进行承担。针对监理不当行为引起的安全责任也需由监理单位承担责任,如弄虚作假、对工程质量降低要求、材料的应用不合格而仍按合格处理或验收等,

(二)监理安全责任的具体分析

针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而出的安全事故,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组织设计方案具有审核的权利,这点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或者监理委托合同及监理规范中均有明确规定。由于安全生产法中只明确规定安全设施的设计责任由安全设施的设计人或设计单位负责,并未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责任由监理人员承担。但显而易见,监理人员具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职责。但具体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细节深度却无明确规定,如与安全问题最紧密联系的模板支撑架、施工外用架等的审查方法监理规范并无详细要求,那么,监理人员是该彻底审核设计方案中的所有计算还是该作程序性审查,这两种审查方法的工作量有很大差异,并且所造成的风险也有较大差异。由于审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其能够帮助监理人员更全面的了解施工计划及方案,对施工方的工作安排有重要推动作用。因此,为解决出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而出的安全责任问题,监理合同应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的深度及范围要求,以便后期解决安全责任的划分问题。安全设施的设计人对设计有高度责任,那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正确性将由施工方负责,监理人员所负责的方面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审查深度及范围的正确性,法律并无规定审查时的失误责任由监理人员承担,所以,针对审查失误监理人员没有行政及民事责任。

针对施工图设计错误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责任问题应根据监理委托合同而定,若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包含在监理委托合同内,那么施工图设计错误的责任将由监理人员承担。若监理委托合同包含了设计阶段监理,因此监理人员对施工设计图的设计正确性有主要责任,若监理人员在设计图中发现了错误,按照法律规定其有责任报告给建设方,并有义务要求建设方进行改正。若监理人员没有及时对设计图错误进行上报和要求修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应负行政责任;若监理人员对施工方的书面图纸错误扣压不报,则违反了合同的规定,构成失责,此种情况监理人员不仅具有行政责任,而且还具有民事责任;若监理人员对图纸中的错误未能及时发现,这种情况较为复杂,容易引起争议,为避免出现争议,监理合同中对此种情况应进行明确规定。

在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需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在建设工程中监理常用质量流程图如下所示,

针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若工程属于成品,监理人员理应承担相应责任。若是永久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无论何种原因,监理人员均需要承担责任,在事故较小时,监理人员只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在事故较重时,监理人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针对临时工程的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结束语

由于造成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较多,因此做好工程的监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并且监理安全管理责任一直是备受争议的问题,为了尽量避面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施工方、建设方在合同中应对相关监理安全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并且监理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做好监理安全管理工作。而监理单位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从而不断完善监理制度。

参考文献:

[1]黄建勋.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责任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8).

[2]黎珺铭.建设工程监理中关于安全管理的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4,(3):130-131.

[3]高红丽.建设工程监理如何规避质量及安全责任[J].山西建筑,2011,37(34):202-203

论文作者:张正保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3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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