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我国银行业的混业经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银行业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业内要求实行混业经营的呼声就一浪高过一浪,特别是加入WTO后,已广泛采用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将抢滩中国金融市场,对我国银行业未来发展的道路形成了巨大压力和考验。其实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一个国家或经济体实行分业制度还是混业制度,只是对特定经济条件权衡,且这种权衡会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所以混业经营虽然现在受到众多专家学者的推崇,我们还是有必要从另一角度冷静地审视一下其是否适合在中国的金融环境下良性发展。
一、混业经营的产权条件是否已经具备?
从实行混业经营的基本条件来看,国外金融业的实践经验表明,清晰的产权制度是实现混业经营的基础,这也是发达国家能不受外来因素的干扰,遵循市场规律开展业务,采用全能银行制或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实现混业经营的制度保证。但我国混业经营的支持者往往在大谈混业经营好处时却对此问题忽略不谈。
与我国国企产权存在盘根错节关系的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问题也是我国经济改革的一大难题。从企业发展的历史来看,其总的趋势是产权或股权的分散化、社会化和企业所有者的多元化和社会化,为顺应股权分散化的潮流,改变国有银行一股独大带来的所有权虚置,经营权滥用,权责利不相称,以及行政手段的干预等状况,都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在产权和经营机制问题上进行改革,但改革却一直进展缓慢,无法与金融市场的发展相匹配。这虽然与国有商业银行的稳定对经济运行的重要性有关,但这种滞后的制度越来越成为国有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产权问题不仅是个经济发展的问题,其形成也是与中西方历史文化渊源的差异有关的。西方人信仰的是某些伦理范式,信赖机械的、制度化的科层机制,在产权制度的制订上更趋向于选择逻辑严密、条理清晰、权责明确的制度化方法。所以在银行的混业经营中能依托严密而完善的制度体系来保证各业间的并行不悖,如在金融业内部有完善的“两墙”制度来控制风险就可体现这一特点。“两墙”即“防火墙”和“中国墙”,是公认的防范银证合作的利益冲突,阻隔金融集团风险蔓延的有效工具。
而中国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强调家庭主义、推崇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人们习惯于“一切听上级”的行为模式,条理性强的、精准的现代产权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推广和落实,人治高于法治。所以我国的产权制度是模糊的、逻辑松散的和富有弹性的,在处理利益关系时更多的发挥了人的能动作用。外部的法律监管机制十分不完善,责任不清,存在许多漏洞和空白点,严重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在这样脆弱的制度环境下,如果仅仅依靠人的作用来解决转型中的一系列问题,其效果可想而知。不解决产权制度这一深层矛盾,不管是走分业还是混业经营的道路,都不会有持久发展的潜力和动力。以人为本,从人入手,让人们对科学的制度在思想上有个认识——接受——贯彻实施的过程,才能使改革的成功有内在保证。
二、混业经营是否对各方都有利无弊?
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混业经营涉及到的几个利益相关方来全面分析。
1、对积极要求混业经营的大银行来说,实行混业经营有几方面的好处。(1)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2)降低风险的作用。对这些优势是否能真正实现,我们不能妄下结论,但若从另一角度来考虑这些问题,我们就发现:
(1)银行所追求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若只体现在增设一些机构,增加金融产品种类上,其发展空间是非常有限的,相反,混业经营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服务的过程中,让客户感受到“一站式”服务的方便快捷。但银行为此既要集中精力,在自己的优势项目上保持强大竞争力,又要为开展多元化业务,在各个领域都有必要的投入,无疑增加了银行的成本支出。收益与成本的评估是需要全面细致地考量的。另外,银行成为“金融百货公司”后,若提供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很容易影响客户的信任度和忠诚度,为避免优质客户因素而流失,如何在多业务情况下保证服务的专业性,也是很现实的问题,所以银行不可避免地要花费人、财、物力来提高管理水平。
(2)多样化经营并不必然地降低风险。当金融机构实行混业经营时,管理者要站在一个制高点完全看到和评估其整体风险,并及时制订解决方案和措施是非常困难的,从而使机构自身存在很多的潜在风险。其次,银行既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又涉足投资银行业务,很可能导致其放松授信标准,关系贷款增加,加大了银行信用风险。另外,体制转换的风险也不容忽视。西方发达国家实现从分业向混业经营模式的转变也走过了漫长的内部发展完善的过程,我国本身分业经营的实践经验就不足,与混业经营更是存在着很大的逻辑断层,若盲目追逐潮流,必定带来巨大的体制转换风险,很可能造成整个国家金融的混乱局面。
2、对弱势小银行而言,不仅不能获得和大银行一样的利益,相反,由于混业使大银行积极追求规模和范围经济效应,就可能利用其经济实力和信息资源垄断金融业的各个方面,小银行由于实力悬殊,可能不但没有机会发展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甚至在竞争中逐渐倒闭而数量日趋减少,从而使金融市场走向集中和垄断,这与市场经济下的自由竞争原则是相悖的。
3、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混业经营也带来了银行与一般存款人、证券投资人的利益冲突。银行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和强大的经济资源,占有着资金、信息优势,在外部监管不力的现实环境下,往往容易挤占他方的利益。
(1)对一般存款人而言,存款的优势就在于风险低且利息收益稳定,为保证存款来源的稳定性,就要求银行在资产运用上必须保证其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以保护存款人利益。混业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同时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一方面追求盈利性,容易将吸收来的存款进行高风险的证券投资,使得存款人在获得固定有限的收益同时,却承担着被扩张的无限的风险,这种风险的承担又是无偿的,所以商业银行在这个过程中既未承担所有相应的潜在损失,又将部分投资风险转移到存款人身上。在这种情况下,导致了商业银行负盈不负亏的局面。若在证券市场上获得投资收益,在扣除固定的存款利息之后,就全部归为银行所有:若带来巨额投资损失,银行资产大幅缩水,清偿能力极为不稳定,直接影响该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安全与稳定,而且由于银行同时涉足银行、证券行业,风险将不可避免地在业间传递,后果不堪设想。此时政府为维持金融稳定,在政策和资金上对银行加以扶持,所以损失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就转嫁于存款人、银行存款保险公司或政府了。从我国的历史上看,在90年代前半期,我国实际上实行的是混业经营的金融体制,银行资金可以自由的进入股市,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行炒作。结果银行资金凭借其规模优势,采用坐庄等手段牟取暴利,是造成当时股市动荡和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银行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承销客户债券时,为获得承销的资格,经常会采取包销的形式。若该客户的经营状况不佳,信用评价不高,推销就会产生困难。此时银行只能“以贷包销”,将银行资产用于购买这些质量不高的有价证券,损害了存款人的利益。银行在获得短时的证券承销收益时,却丢掉了长期的资产盈利能力。
(2)对一般投资者而言,一方面,混业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利用其与企业的密切联系,掌握着有关金融服务的全部信息。不仅可以了解企业资金收付状况,而且还可以通过贷款信用评估,掌握企业内部财务和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情况,获取企业的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银行就能在证券市场开展内幕交易以获得丰厚的利润。内幕交易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侵犯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证券法》中也是被明令禁止的。
另一方面,当商业银行客户发生还款困难时,银行为了自身利益,收回贷款,可能会鼓励并帮助客户在证券市场发行证券,将以此方式募集来的资金归还自身贷款。此时银行同时从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在对客户是否符合发行证券条件的审核过程中,银行的公正性值得怀疑。而该客户的清偿能力是外部投资者不清楚的,银行将证券推销出去的同时,既收回了贷款,又将风险转移给了证券的购买者,可谓一举多得,但对一般投资者来说却是非常不公平的。
三、混业经营更有利于提高竞争力?
从提高竞争来看,支持混业经营的学者认为这是我国加入WTO后的现实需要。随着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领域的逐步开放,我国金融业要想应对外来的冲击和影响,首先要能和国外金融机构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既然它们几乎全是“金融百货公司”或“金融超市”,能够全面提供信贷、保险、信托、证券等服务,我们也要向这一方向转型,以获得平等的竞争地位。
银行作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其竞争力的强弱不在于经营范围的宽窄,不在于经营模式是否与竞争对手相一致,而在于提高内在的核心业务能力,对银行来说就是要改善运营机制,完善内控机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论在资产还是在管理水平上与发达的西方国家银行相比整体还不高,国家的证券市场不发达,操作不规范;保险业粗放经营,效率不高,如果在此情况下推倒各业间的“防火墙”,不仅不会增强银行的实力,相反,我国的分业经营刚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相比美国等西方国家70多年的历程,发展得非常不完善,各业的核心业务都不强,此时实行混业经营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绝非银行自身所能驾驶的。各种业务间相互交叉产生矛盾使得经营成本上升,经济利益的驱使又容易使资金在各业间频繁流动,让投机和炒作有了可能,很可能造成经济波动,直接造成金融风险。正如一个专业选手还没有练好专业技能,获得竞争优势时,就随大流做起了全能型选手,其结果必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
结束语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面对新事物的产生,我们既不能一味追捧,盲目跟风;也不能犹犹豫豫,始终不敢尝试和接受,而应怀着科学的态度,采用辩证的观点来看待和思索问题的不同方面。我们对受到众人肯定的混业经营提出质疑,也正是由于此目的,使我们对此问题的认识更深刻和透彻。选择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作为制度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选择适合企业本身特点的经营方式,对于中国金融而言,实现完全、纯粹的分业和混业经营都是不现实的,当务之急还是要练好内功,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主动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符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合理、有效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