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运行法制化在政治现代化中的地位与作用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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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21;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4721(2002)02-0157-0 3

一、政治运行法治化在政治现代化中的地位

在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决定了各个国家的政治现代化在不同的发 展阶段具有不同的目标、内容和要求,但是每一个国家无论其社会性质如何,都自觉不 自觉地把建立民主政治制度作为其重要目标。因为在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之后,民主政 治能够提供经济发展和现代化所要求的政治物质外壳,它不仅是政治一体化、结构分化 、功能专门化等政治现代化目标的基础,更是从根本上推动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政 治保障。所以,衡量一个国家政治现代化程度高低的主要标志就是看该国是否建立了一 个切实发挥作用、行之有效的民主政治体系。如果仅仅建立了民主政治的形式结构,而 没有发挥民主政治的功能,那么,将使社会、政治秩序发生动荡,造成政局不稳。而民 主政治要发挥其功能,就必须以制度化、法治化为前提,缺乏制度化和法治化的民主政 治或者走向专制、独裁,或者走向无政府主义。因此,从根本上讲,把民主政治纳入法 治的运行轨道,实现政治运行法治化是政治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没有法治,则没有民主 政治的正常运行;而没有民主政治,就根本谈不上政治现代化。可以说,政治运行法治 化是一个社会政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结果和标志。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同时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面临 着实现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中国社会主义现 代化的初期就看到了法制在现代化、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他指出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 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邓小平将民主与 法制紧密结合起来,把法制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突出了民主政治制度化、法制化在 国家改革开放和政治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1997年9月12日,江泽民在中共十五大的报告,从建设有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高度,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 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郑重地提了出来。江泽民用“法治”置换“法制”,明确 提出“法治国家”的概念,其意蕴在于:在否定人治的基础上确立起一种新的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 转变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战略性目标。在这里,民众守法自不待言,根本的问题是政 府守法,治国者要受治于法。

二、政治运行法治化在政治现代化中的作用

政治运行法治化在政治现代化中的地位,决定了它在政治现代化建设中将发挥极大的 作用。此作用主要是指通过政治法律、法规在政治运行中的实施,对社会政治生活的方 方面面所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的影响、效用及带来的变化和结果。这里概括为以下五个方 面:

1.政治运行法治化,能够保障民主政治制度的运行,推动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民主政 治,其本体意义是人民的统治,也就是说,只有人民才有权支配国家权力。这种政治制 度是由内含一系列制度、机构、程序和功能的政治运行法治化来体现和保障的。首先, 政治运行法治化以法制方式维护运作状态中的民主政治——代议民主或间接民主。一方 面,通过人民依法定程序的表决和选举,少数管理者获得法定的权威,从而组成政府, 对全社会进行公正合理的管理;另一方面,通过法律监督,实现公民对代议制政府的制 约,防止公职人员背离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其次,政治运行法治化保证民主政治的参 与形式——间接控制的政治体制的高效有力。政治运行法治化更强调民主政治在结构、 功能上的制度化建设,通过参与机制、竞争机制、制约机制、法治机制的确立和完善, 使政治体制有规则有秩序地运转,并由于政治参与的广泛和深入而更加公正、廉洁、高 效。第三,民主政治本身也是一种程序政治,政治运行法治化使程序政治建立在合法基 础之上。这样,各政治主体都能依照反映民意的政治程序法参与政治,特别是政治权力 的产生、交替、运行、监督和制约等被定型化、公开化、有序化,从而预防因权力的过 分集中和滥用而产生的政治异化。第四,民主政治是一种对政治张力和冲突加以整合的 政治,而民主整合是借助于法制手段进行的。政治运行法治化具有统一性,它使政治体 系的任何部分受到政治法的统一调整,能妥善对待和处理政治张力和冲突,从而有效地 推动社会整合与国家一体化。总之,政治运行法治化既能促使社会成员依法积极参与政 治过程,又能保证通过法定授权合法地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进而推动社会的民主化进 程。

2.政治运行法治化,能够建立和维护民主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政治稳定。政治稳定 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其基本要素有两项:政治有序性和政治进程的连续性。 良好的政治秩序是政治稳定的基础和核心。它通常是指政治结构、政治关系的相对稳定 性和政治行为的规范性,而政治运行法治化就是政治制度化、有序化的过程。首先,通 过政治运行法治化,民主社会的代议制政治结构因得到政治法的确认和调整而被固定下 来,并被加以有效地保障,从而为政治秩序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通过政治运 行法治化,在政治结构的框架内,各种政治关系被法律化,成为法律关系——政治主体 之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于是,政治关系由于有法可依而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 政治关系的存在、发展和变化也因合乎政治法而摆脱了偶然性和任意性,具有相对的持 久性和不可侵犯性,从而使政治关系的运行程序和纠偏程序合法化,最终形成稳定的政 治秩序。最后,政治运行法治化,一方面通过政治法规范的正确引导,政治行为始终被 保持在政治秩序允许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通过政治法规范的客观有效的评价,失控 的政治行为得到规制和矫正,从而为建立和维护强有力的政治秩序扫除障碍并创造条件 。

3.政治运行法治化,可以促进法制监督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有效地制约政治权力,预 防和制止权力的蜕变。在民主社会,政治权力是人民主权意志实现的社会手段和工具, 它一旦产生,便有可能脱离主权者——人民的控制,其实际占有者、行使者对相对人可 进行相应的单方面的强制和支配。若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它就会在很大程度上背离 人民的意志,侵害人民的利益。为了防止权力异化,在现代民主制中,人民在向政府委 托授权的同时,保留了对政府的监督和控制的权力。政治运行法治化通过建立健全完善 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使人民自始至终能够监控自己所转让的权力,预防和制止滥用 权力的行为。首先,建立权力行使者的选择机制,通过选举制度的安排,使受公众委托 的人得到制约。其次,建立责任制约机制,通过责任制的实行,使政治职权与责任相对 应,要求受托人承担由运作权力而带来的全部责任;一旦权力的运行违背公意,就必须 接受公众的政治制裁。第三,建立权力制约机制,通过权力的合理分工和相互制约,防 止少数管理者和权力机构的专权和滥权。第四,建立权力的外部监督机制,使法律、社 会组织(包括政党、利益集团等)、社会舆论、公民等成为监督政治权力的根本力量。在 这些监督力量中,法律处于核心地位。人民把权力的配置、运作、更迭纳入由一般规则 、程序和制度保证并与国家强制性责任密切相关的法治轨道,公众通过充分行使法定的 民主监督权力(或权利)而全力抑制政治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一旦出现权力行使者利用 职权为小集团和个人谋取非正当的私利的权力腐败现象,也能通过弹劾、罢免、否决、 撤销、舆论谴责、法律制裁等形式加以纠正和惩罚。可见,政治运行法治化对于防止权 力异化、消除权力腐败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

4.政治运行法治化,促使公民自觉行使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首先,从人民主权原则出发,通过政治立法确立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作为主人的平等地 位,并确认公民参政、议政、督政的平等权利。这样,每个公民都拥有法定的政治权利 和自由,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选择自己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其次,通过一系 列可操作性的权利保障手段协调多元利益主体的政治利益关系,以实现利益的公正分配 。政治运行法治化通过建立健全与公民政治权利相配套的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国家赔 偿制度和责任制度,完善程序性规则,使公民权益直接与政治权力的运行结合起来,促 使公民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主动、自觉地依法参与政治决策,保证政治决策与人民意 志和利益的一致性。同时,公民还承担相应的政治义务,其中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服从法 律,执行政治决策。但这种服从在更广泛、更深刻的意义上讲,是一种充分参与的责任 。因为公民所遵守的法律与政策都是他自己参与或委托代表制定的,是他自己意志的反 映和体现,是与他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的,这便使公民有了履行自身义务的自觉性,并 保证和促进各利益主体间的政治利益的公正分配。第三,通过公正的司法活动,保障政 治诉讼当事人的基本诉权,使侵犯各种公民政治权利的非法行为得到制止和处罚,从而 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保证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的真正实现。

5.政治运行法治化,能够培养和弘扬公民意识,塑造公民人格,从而为政治稳定和政 治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政治稳定不仅仅意味着政治领域中各种关系的相对平衡和 相互协调,还意味着政治心理的安全性。政治发展的关键在于政治体制由传统向现代的 变革,但也离不开政治文化的现代化。可以说,公民文化特别是公民意识是政治稳定和 政治发展的心理支撑力和“催化剂”,是民主政治和法治政治存在和发展所不可缺少的 内在动力机制。在一个缺乏公民意识的社会里,不可能建立民主的政治体制并使之有效 运转,也无法兑现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民主的许诺。政治运行法治化则能够创造确保 民主政治良性运行的公民文化环境,因为它蕴含着政治社会化过程。政治社会化既是人 们通过学习而接受和掌握所处社会的政治文化,从而成为政治人的过程;也是政治文化 传播、维持、代际传递和变迁的过程。法治化的政治运行借助对社会政治行为长期的规 范、评判、引导和强制,使人们不断受到公民文化的熏陶和塑造,习得社会所确认的法 治政治规范并使之内化于社会心理之中,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公民意识和公民人格,并 以此修正自己的政治态度和行为方式,反作用于社会政治,从而推进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巩固政治发展的最终结果。

实现政治运行法治化是人类政治历史发展的必然。但是,对于多数缺乏法治传统的发 展中国家或社会而言,法治政治机制的有效运作,还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艰难过程,它受 到文化、传统、道德、习惯等各种条件和因素的制约。因此,必须积极、主动地完善法 治政治机制,实实在在地推动政治运行的法治化进程。

收稿日期:200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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