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PPP是当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常常采用的一种建设模式,其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质量,降低轨道交通建设风险,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为此本文主要就PPP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进行分析,希望可以为城市轨道建设部门提供帮助。
关键词:PPP模式;城市轨道交通;政府;融资
引言
PPP模式也被称之为“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是当前城市建设过程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模式,既可以通过政府与社会的监管保证建设质量,也可以降低企业融资难度,保证建设资金的稳定。但就当前PPP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运用情况来看,其依旧存在着政府环境氛围营造不符合要求、社会资本融资难度高、收益渠道较少等问题,这降低了PPP模式作用的发挥。所以在新的发展环境中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部门应当积极创新方式,不断提高城市轨道建设质量。
一、PPP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轨道交通PPP模式推广中政府环境问题
政府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的主导力量,对于PPP模式运营有着重要的影响。而就当前政府各项政策来看,其对PPP模式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定以及严格的制度管理,这不利于PPP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的运用。
(二)PPP模式社会资本融资问题
社会融资作为PPP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PPP模式作用的发挥也有着一定影响,如果城市轨道建设融资渠道较广,那就可以保证PPP模式作用的有效发挥。而当前政府在进行PPP模式运营时,仅仅进行了部分行业融资,缺乏对保险、住房等基础行业融资,这就限制了PPP模式作用发挥。
(三)PPP模式收益渠道问题
城市轨道作为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其存在着建设工程量大、收益周期长的特点,所以在PPP模式运营过程中极易出现模式收益渠道问题,影响企业融资积极性。
(四)PPP模式风险问题
风险与收益是相辅相成的,政府在采用PPP模式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时,无疑会获得较大的发展效益,但是同样也会面临较多的建设风险,如果政府不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防范,那势必会降低PPP模式收益。而就当前PPP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中的建设来看,其对于风险的防范意识不强,在PPP模式运用中出现了风险责任无人承担的现象。
二、PPP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所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建立PPP模式发展的法律环境,营造良好的政府管理环境
PPP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作用的发挥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以及政府管理环境的营造,这是因为法律与政府的管理可以为PPP模式的运营提供保障,有效减少PPP模式运营风险的出现。而鉴于当前PPP模式在城市轨道建设运用中所出现的缺乏法律规定以及政府管理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政府部门应当加强PPP模式发展法律制定规定,营造良好的政府管理环境。
例如,政府在进行PPP模式法律制度规定时,可以借鉴日本、巴西的制度模式,对各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所运用的PPP模式进行统一立法规定,降低各地PPP模式法律制度的差异性,确保PPP模式对社会投资者的支持度。但是中国政府在进行PPP模式法律制度制定时,也应当在借鉴国外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发展环境,合理设置PPP模式法律制度[1]。此外就政府管理环境来讲,政府应当着重做好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政府应当及时精简轨道交通审批手续,将经营权下放到投资企业手中,让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进行PPP模式运行管理,而政府只是对PPP模式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这样可以提高企业PPP模式运行自主性,保证PPP模式管理质量,其二政府需要在财政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企业进行一定的资金补助,以此来保证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提高PPP模式运行质量与运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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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融资环境作为影响PPP模式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国家与政府能够为社会各行业融资创设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那就可以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的融资效率,保证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稳定。因此在新的发展环境中,政府应当加强良好融资环境的建设。
例如,在法律方面来讲,政府可以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意见》,并在其中规定“任何行业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都受到政府的保护,如果在融资过程中出现行业效益受损的问题,那政府就会对行业进行一定的资金补助”,通过这种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为良好融资环境的创设提供基础。其次,政府可以开放城市轨道融资要求,鼓励住房、保险等行业进行城市轨道融资,并且在鼓励融资的过程中给予相关企业一定的优惠,这样可以提高各行业城市轨道投资的积极性,增加轨道融资渠道。最后,政府在进行城市轨道建设时,也可以成立专项“城市轨道融资基金”,并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规定“城市轨道融资基金主要用于城市轨道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资金短缺问题,不得挪为他用”。通过上述各种制度措施的落实,可以有效创设融资环境,为企业融资提供保障。
(三)多渠道提高PPP模式项目的收益
PPP模式运行的效果主要就时依赖于政府的管理以及企业的融资,但社会各行业进行城市轨道融资的主要原因就是想通过融资获得相应的收益。而对于城市轨道交通来讲,其获得收益的主要方式就是运票买卖,但这种方式的效益回转周期长,如果政府不能够及时创新PPP模式的收益渠道,就可能会打击融资企业的积极性。因此在新的PPP模式运行环境中,政府应当多渠道提高PPP模式项目的收益。
例如,政府可以采取三种方式进行PPP模式收益的提高,首先政府部门可以在城市轨道交通融资过程中将轨道交通设施附近的土地开发权进行拍卖,表明政府将会按照轨道交通建设中融资企业的融资情况进行土地开发权的优先分配的意愿,以此保证企业的融资利益。其次政府部门可以允许融资企业在城市轨道交通周围进行各种类型的超市、商场、住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这样既可以加强对城市交通周围土地的利用,又可以提高企业在PPP模式中的收益[2]。最后,政府在采用PPP模式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时,一般都会承诺融资企业一定的经营期,所以为了保证融资企业的融资收益,政府部门可以适当延长企业的特许经营期,以便于让企业在短时间内可以获得更高的发展效益。通过上述三种措施的落实,可以提高PPP模式的收益。
(四)制定适合PPP项目的风险承担机制
任何活动的进行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而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其在建设过程中更是具有较大的发展风险。所以为了保证PPP模式运营效果,降低模式运营风险,政府应当及时制定适合PPP模式项目的风险承担机制。
例如,政府在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前,可以派遣专业的风险评估组对城市轨道建设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数据将风险分为特别严重、严重、轻度、较轻等几个等级,而后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各种预防措施的设置,以此减少风险的出现,保证PPP模式的运营效益。其次政府也应当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对风险控制方进行确定,即在风险出现后哪一责任方对于风险控制有决定性作用,那这一责任方就需要按照措施落实自身的职责,保证风险的有效控制。如对于社会风险、法律风险、管理风险需要由政府进行控制,而对于建设风险、运营风险、市场发展风险等则需要由融资的各个企业进行承担。通过这种风险承担模式的制定,就可以保证风险的控制,降低风险对PPP模式效益的影响[3]。
结语
PPP模式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有着重要作用,所以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创新策略,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降低PPP模式运营风险,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质量。
参考文献:
[1]李芊,崔同磊.存量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模式选择研究[J].都市快轨交通,2019(3):32-38.
[2]陈湘.我国城市轨道交通PPP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化解对策探析[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9(4):65-72.
[3]郭菲菲,黄承锋.轨道交通建设PPP模式公私双方策略选择问题研究——基于演化博弈理论[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19,49(13).
论文作者:徐敏,郭泰,郝璐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