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 050000
【摘要】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源源不断的外来人口涌入城市,在给城市带来生命与活力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近年来,与流动人口有关的社会治安事件正在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流动人口犯罪成为影响城市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本文从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入手,着重分析探讨流动人口犯罪的原因,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流动人口犯罪;特点;原因;对策
一、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手段残暴、凶狠
流动人口大都来自于生活水平相对较为落后的地区,城市里灯红酒绿、繁华异常的生活对他们的刺激很大,他们中大多数会对此产生羡慕,但同时也会有人感到不平衡。因此,流动人犯罪分子普遍具有反社会倾向[2]。他们在作案时,大多表现为见钱眼红、图一时之快、不计后果、手段凶残,在社会上具有很恶劣的影响。
(二)通常以亲缘或地缘为纽带结成团伙实施犯罪
流动人口绝大多数是来自农村地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处于社会底层,地位较低,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人际交往只能以亲缘或地缘为纽带形成,范围非常有限。由于生活中受到各种歧视和排挤,他们极易形成抱团、排外的心理,长此以往,他们借助亲缘或地缘拉帮结派,在犯罪过程中相互协助,共同实施犯罪。
(三)犯罪特点具有独特性
从流动人口犯罪的总体情况来看,多数为流窜作案,往往是甲地作案、乙地藏身、丙地销赃,以此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但也有不少犯罪分子会在某个地方停留一段时间后再转到另外一个地方,但转来转去,基本会保持在一个地域[3]。从犯罪地点的选择来看,犯罪分子往往会选择城乡结合部这个治安力量相对较为薄弱的地区作案,因为这里居住密度小、管理松散,便于得手后逃离和销赃。从作案的场所来看,他们大多数会选择建筑工地、旅馆、商业娱乐场所,因为这里流动人口较为密集,为作案创造了条件。
(四)犯罪成员低龄化趋势明显
流动人口本身就是以青年人居多,且他们当中未成年人占有一定的比例,由于心智、社会经验以及受教育程度等各方面发展的不成熟,他们在外界物质的强烈刺激以及不法分子的唆使下,极易走极端,产生偏激的心理,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
(一)社会原因当中首当其冲的是经济原因,即经济差距问题
“不患寡而患不均”,由于我国现阶段发展的特殊的历史阶段,这一情况决定了我国当前农村与城市之间,大城市与小城镇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所以流动人口中几乎全部是那些由于经济压力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的农民。这样的经济差距直接成为流动人口心理变化的外在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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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业歧视和利益分配不公平
农民工进城的主要原因和目的在于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这一目的决定了农民工在城市当中必须面对就业和工资分配等问题。在就业方面,农民承担了城市中主要的脏活、累活、重活,生活条件也最差。而这些低附加值的工作直接导致工资低下。同时,各种各样的雇佣单位肆意利用法律、管理方面的漏洞,压榨流动人口的财富。这样的状况必然引起流动人口的不满,导致大量的报复性犯罪。
(三)在文化冲突方面,存在城市居民歧视的问题
城市居民由于拥有户口等先决优势,在对待流动人口时会不由自主的流露出轻视的态度,对于农民对城市事物的无知表现出讥笑和嘲讽,将平等相处视为让步和恩赐,这一现象在城市中很普遍。这样两种不同的文化在碰撞之下必然会引起流动人口行为的失范。
(四)受教育程度不高
教育欠缺和原有生活视野的狭窄导致农民工对城市的各种现象缺乏相相应的认知,对保护自己的措施缺乏认识和理解,对欺凌和压榨自己的个人和单位缺乏相应的认知。这些缺陷直接导致了农民工在受到伤害以后采取了过激的行为进行报复。间接地导致流动人口紧密抱团形成团伙犯罪的温床。
(五)管理方面的失误加剧了流动人口犯罪的增长
这一因素中最重要的是管理者的立场和态度。作为管理者的公安等部门一直以管理、控制的姿态出现,由此对待流动人口的态度就流于简单、粗暴。这一态度和立场对于预防和遏制犯罪来说是不正确的。在犯罪学研究领域中,这一态度是造成流动人口犯罪的原因之一。同时,对出租房屋无法进行有效地空间时间控制,这也导致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犯罪缺乏准确的打击。
三、防控流动人口犯罪的对策
(一)大力加强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经济发展
可以说,人口流动这一现象的出现是我国实行城市化、工业后城乡经济产生较大差距的结果[4],城乡经济统筹协调的不好,其他工作做得再漂亮也是治标不治本,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增加农民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差别,才能标本兼治,真正从源头上解决这一社会难题。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城市应做好就业、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如成立就业信息发布、介绍、引导等一系列就业服务体系,并出台相关法律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应开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来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的问题,还可实行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等切切实实保障流动人口权益的措施,只有强化了上述种种社会保障,才能使流动人口把城市当成自己的家、真正能安安心心地为这座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素质教育、法制教育
流出地政府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培训工作,使他们有一技之长,不至于在进入城市后再为找工作而盲目地奔波。同时流入地政府可以通过举办讲座、职业技术学校、夜大等方式提高流动人员的素质。再者,还可以成立专门针对流动人员的法律援助中心,定期深入到流动人员的中间,向他们宣讲法律知识,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维权服务工作。
论文作者:高飞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5年12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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