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性消费与晚明士商的身份认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奢侈论文,身份论文,晚明士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09)05-0103-07
对于明代中期以后社会转型的性质和程度的探讨,国内外史学界已经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从上世纪30年代吕振羽提出资本主义萌芽理论,到50年代围绕资本主义萌芽的大讨论,再到80年代对同一话题更为深入的探索,国内史学界的研究基本是围绕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斯大林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展开的。而同一时期几个主要英语国家对中国历史的研究,其中不乏华人学者的参与,却或多或少地受到韦伯观点的影响,将着眼点放在文化层面,多是对韦伯学说的附会或反驳。近来的诸多研究成果则往往既否定资本主义萌芽说,也否定西方中心论;或者认为早期近代的中国与欧洲不存在可比性,或者反西方中心论而行之,将中国看作早期近代的经济中心。①国内学术界近年来一些颇有影响的著作也强调了晚明在全球经济、文化联系中的地位。②在否定了附会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萌芽说、西方中心阴影下的帝制晚期停滞说之后,对明清社会特征的研究仍然面临着范式转换的困境。在当今的历史学语境下,如何对明清社会日常生活中的新发现做进一步的梳理和分析,并据此对帝制晚期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进行重新评估,就成为明清史学者必须面对的一项挑战。本文将结合国内外学者许多有价值的发现,从士、商阶层的日常生活和消费趋向入手,对晚明社会的一些基本特征进行初步探讨。
一 晚明新富及其阶级认同
针对晚明历史地位的评价问题,商传在总结了海内外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之后,将晚明定位为“中国社会向近世转型的一次失败的尝试”,他还引用了在这一研究方向上几个标志性成果,如黄宗智的“内卷化”理论,彭慕兰和李伯重的“能源论”作为这一定位的佐证。但他同时也指出,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等级社会的逐渐解体,是前资本主义发展时段的一个共同特征。“而明代从成化即已开始的僭越风气,于传统政治腐败没落同时,也可视作打破旧日等级观念之举”。③换句话说,晚明时期的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些等级社会解体的前资本主义发展迹象。对于类似的论点,笔者也曾经从象征等级制度的服制规则在晚明的败坏和服饰多样化趋势的呈现等角度予以支持。④
根据西方国家的发展轨迹,在等级社会解体后,取而代之的应该是阶级社会。而对于阶级的认定,传统马克思主义强调的是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而新马克思主义则更注重“阶级觉悟”的形成,因而将阶级看成是一种动态的组合。⑤受德国社会学家桑巴特(Werner Sombart,1863-1941)和年鉴学派影响的一批西方史学家则认为,阶级的认同不是在生产中形成的,而是在消费中形成的,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指出,“品味不仅反映阶级差异,而且作为一种工具建立和维持了这种差异”。所以,“阶级认同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动态的和相互关联的。其结果则是,文化消费成了阶级间变动关系的一种功能”。美国加州大学历史学教授安·伯明翰(Ann Bermingham)在肯定了布迪厄判断的同时进一步强调说:“布迪厄分析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将社会看作是能动的和流质的,由一些变换着兴趣和欲望的团体构成,而这些兴趣和欲望会不断折射到文化层面。”⑥这些主要基于欧洲历史的见解或许可以帮助我们从消费和趣味视角重新审视晚明时期的社会结构。
要认识明中期以后的变化,我们需要对早期明代社会略加回顾。明初朱元璋建立的是一个超经济强制下的士、农、工、商四民社会,对此,我们从明初对全社会服制的规划中即可看出,士、农、工、商在衣着上各有等第,不能逾越。⑦然而,随着明中期以后社会日益走向商业化,人们的服饰实践逐渐偏离了原来的规则,更趋于为时尚所左右,而后者则是正在形成中的城市文化的一部分。在人们的心目中,儒家的等级社会模式已经过时,即使士人也不得不承认,成化之后的社会已经不复是明初等级分明的四民社会。社会等级被重新划分,不是按照国家典章,而是按照消费水平和趣味。循着人们消费的足迹,我们看到的是一个集政治权利、经济财富、有时甚至包括文学影响于一身的新的上层阶级,他们在晚明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
晚明的奢侈品消费见证了一个新崛起的富裕阶层。对于近代以前日常生活中的消费现象,正史中鲜有记载,甚至地方志中也很少涉及。所以,要研究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借助于笔记、小说这些反应普通人生活情形的半文学半历史性题材。例如,在被普遍认为是以晚明社会为背景的《金瓶梅词话》中,我们就看到了这个时期鲁西地区一个商人家庭活生生的奢靡生活。在西门庆通过行贿获得官职之前,家中开设了绸缎铺、当铺和生药店,属于典型的商人家庭。就服饰消费而言,无论是西门庆本人还是其六房夫人,穿戴之奢堪比王公贵族,几乎看不到受等级限制的痕迹。类似的现象在其它晚明资料中也随处可见。冯梦龙在《警世通言》中,描绘了一位居住南京的苏州商人宋金,平时“身穿罗绮,食用膏粱”,出门则“锦衣貂帽,两个美童,各穿绿绒直身,手执熏炉如意跟随”。⑧宋金衣锦还乡之时,罢官回乡的知县因为在宋金发迹之前曾经羞辱过他,“恐怕街坊撞见没趣,躲向乡里,有月余不敢入城”。⑨可见发迹的商人比罢官的士绅还要来得风光。
在财富的支持下,一些商人在消费方面可与士绅竞争。在有关玉堂春和王金龙的浪漫故事中,冯梦龙描写了一位山西贩马商人沈洪。其言行让我们看到了商人对士绅特权地位和等级制度的挑战。因约不到玉堂春,懊恼的沈洪向老鸨抗议说:“王三官也是个人,我也是个人。他有钱,我亦有钱。”⑩可以看出,这位“有整万银子”的马贩子已经不把尚书家的公子放在眼里了。像早期近代世界其它地区的新富们一样,晚明的一些商人身上存在着很强的炫富心态,可以说是“凡勃伦效应(Veblen effect)”在当时中国社会的一种体现。(11)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江南地区,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商人为彰显自己的财富而穿戴铺张,居住奢华。财富成为人们在官本位之外判断一个人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故有不衣文采而赴乡人之会,则乡人窃笑之,不置上座”的现象。(12)虽然没有形诸制度,但人们的社会地位在奢侈性消费中被重新界定了。
然而,总体来看,晚明崛起中的商人还没有形成独立的阶级意识和阶级认同,在政治上完全依附于国家权力和士大夫阶层,这种判断可从明中期开始的商人购买官职的行为中得到佐证。明代商人购买官职始于正统年间,开此先河的一位是来自江阴的徐颐,另一位是来自常熟的魏姓商人。根据苏州学者王锜的回忆,当时商人买官还不容易,两人均所费不赀。前者靠行贿宦官王振,后者则“恳于当道大臣”。二人都当上了中书舍人。后来魏姓商人还升为主事,因而京师有“金中书,银主事”的说法。(13)景泰时,这一渠道更为畅通,富裕之家通过捐纳获得官职,似乎成了科举之外改变人们社会地位的另一路径。何炳棣研究发现,自1451年开始,明政府迫于财政压力,允许平民以赈灾和输边的名义通过捐纳钱物而获得荣衔。平民捐纳数百石者可获“义民”称号。获此称号的人因为可以佩戴纱帽和免除劳役,在一般平民眼中逐步变成了“义官”,虽然其身份仍然是平民。(14)
尽管晚明在卖官鬻爵方面还没有恶劣到晚清那样的程度,但口子一开,官吏选拔体制就遭到破坏。王锜在其书中也谈到晚明“义官”之滥:
近年补官之价甚廉,不分良贱,纳银四十两,即得冠带,称义官,且任差遣,因缘为奸利。故皂隶、奴仆、乞丐、无赖之徒,皆轻资假贷以纳,凡僭拟豪横之事,皆其所为,长洲一县,自成化十七年至弘治改元,纳者几三百人,可谓滥矣。(15)
以钱买官不限于文职,也包括武官。王锜对此评论说:“朝廷所重者名爵,庶民所为者县官。近年富儿入银得买指挥者,三品官也,县官岂能抑之?”(16)类似的捐纳现象也出现在《金瓶梅》中。西门庆通过贿赂“蔡太师”,不仅自己获得山东提刑所理刑副千户的职务,还经常充当掮客,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义官头衔,足见该书作者对王锜提到的晚明时期买卖官职现象之熟悉。
不管是文职还是武官,是正式捐纳还是行贿所得,富裕平民都可以依靠自己的财富改变其社会地位,进入冠带之列。对于他们中的许多人来说,捐纳的目的之一就是结交权贵。尽管晚明社会已经出现多元化趋势,但官本位的根基尚未动摇,一顶纱帽的份量可以超过所有花样的头饰。《金瓶梅》中西门庆刚刚贿得副千户一职,就看不起与其结亲的本县乔大户了,跟他老婆吴月娘说:“做亲也罢了,只是有些不般配些。乔家虽如今有这个家事,他只是个县中大户,白衣人,你我如今见居着这官,又在衙门中管着事,到明日会亲酒席间,他戴着小帽,与俺这官户怎生相处,甚不雅相。”(17)西门庆的话让我们想到晚明时期新富们在社交场合仍可能遭遇的尴尬局面。虽然服制已经败坏,布衣百姓未必真像他们被称谓的那样只穿白衣,但士绅的冠带仍标志着特权,并将他们与平民截然分开。当然,像西门庆那样的商人买个官衔并非只是为了在社交场所与官绅们平起平坐,还有经济方面的考虑。如张仲礼指出的那样,通过买取功名,商人可以给他们的经济所得加上一层保护色,从而使其产业得以扩大。而要使其经营获得长期保护,最可靠的方式就是跻身士绅,结交权贵。(18)
另外,向官吏放贷既是新富们的生财之道,也是他们以财富影响政治的重要途径。《金瓶梅》中回乡省亲的蔡状元与安进士就得到京官的指点,到富户西门庆家借钱。西门庆则慷慨赠送白金百两,贵重物品若干。二人稍作推辞,即已笑纳,并许诺:“不日进京,倘得寸进,自当图报。”(19)一幅权钱交易的画面跃然纸上。晚明时期一些刚刚考取进士的新秀,尤其是出身贫寒者,往往需要借贷以支付拜会京官、结交同窗和置办官服等种种花费。加上明中期以来官场奢侈性消费之风愈刮愈烈,一些官员平时也常常靠举债来维持生活社交之费。李乐在《见闻杂记》中就列举了一些士大夫奢靡无度以至债台高筑,最为典型的是翰林修纂沈懋学,借银三、四千两之多,到死都难以还清。(20)士绅阶层日益奢侈的生活给富商们提供了靠放贷赚钱的机会,并以此影响着那些掌握着政治权力的人。从官场的腐败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商人地位的提升。
二 贵族与士绅的商业活动以及绅商阶层的形成
尽管我们从晚明社会的不同层面看到了商人地位的上升,然而,在奢侈性消费中表现最为突出的还是王公贵族和上层士绅。他们往往集特权和财富于一身,成为晚明商业化的最大受益者。商业活动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吸引着士绅们参与其中,在权利的庇护下抢占商业机会。尽管明政府一直禁止王公贵族涉足商业活动,但这一政令从来没有被认真执行过。皇亲国戚投身商业的比比皆是。刘志琴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的研究中就注意到“明后期权贵势豪经营的商业,具有很强的垄断性和贪婪性”。(21)赵毅在其研究中也指出,晚明时期豪门巨族在经济生活中十分猖獗。翊国公郭勋在南京、淮安、扬州、临清、许州、德州以及其他商业中心经营了许多店铺钱庄。(22)权相严嵩之子严世蕃曾被列为全国最富的七大家之一,靠巧取豪夺,敛得家资巨万。隆、万年间大学士徐阶在苏、松一带拥有众多的良田美宅,在其松江老家经营了许多纺织工厂,“多蓄织妇,岁计所积,与市为贾,公仪休之所不为也”。(23)除了制造业外,徐家还经营金融业,在松江、苏州和北京开设钱庄。(24)其他一些当时的知名士大夫,如王世贞、董份等,也都广有田宅,富甲一方。(25)
松江学者何良俊认为本地的敛财之风,始于正德年间,“诸公竞营产谋利,一时如宋大参(恺),苏御史(恩),蒋主事(凯),陶员外(骥),吴主事(哲),皆积至十余万”。(26)以至于“士大夫一中进士之后,则于平时同堂之友,谢去恐不速。里中虽有谈文论道之士,非唯厌见其面,亦且恶闻其名。而日逐奔走于其门下者,皆言利之徒也。或某处有庄田一所,岁可取利若干,或某人借银几百两,岁可生息若干”。(27)足见当时士大夫对发财逐利的热衷。
商人跻身士绅之列与士绅卷入商业潮流,催生出晚明乃至整个帝制晚期一个新的社会阶层,那就是绅商。这个阶层将权力与财富结合在一起,成为明、清中国社会的一个突出现象。生活于当今中国的读者可能不难理解官员逐利的心态,由权生钱是古今中外一切腐败官吏的不二法门。士大夫热衷于商业活动,表面看来可能会有利于社会商业化的发展,事实上却破坏了商业环境,因为特权阶层的介入使商业竞争失去了公平性。而绅商形成的另一途径,即由商入仕,则可帮助我们解读何以中国商人难以形成自己独立的阶级意识,成为未来资本主义社会的领导阶级。如前文所述,晚明许多富户可以通过捐纳行贿获得某种头衔或官职,勉强侧身于士绅之列。然而,从晚明各种史料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商人家庭向士绅家庭转变的最正常途径则是通过投资于其子弟的教育,帮助他们通过正途考取功名。许多士大夫出身于商人家庭是晚明政治生态的一种常见现象。在严世蕃的富户榜上,无锡的安国(1481-1534)是唯一的平民。然而,即使他也通过协助地方官吏镇压土匪、海盗而与官方建立了紧密联系。不仅如此,作为当时的江南首富,他能够为其子弟教育延请最好的老师,其收获也非常明显,儿子、孙子都考取了进士,他的家宅也因而挂上了“世进士第”的匾额。(28)官本位和士绅特权的长期存在决定着商人再生产投资的方向——不是继续扩大其生产规模或者寻求技术革新,而是为其子孙踏上仕途铺平道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改变其社会地位,享有较为充分的消费自由。
三 晚明绅商的奢侈性消费
明朝晚期,虽然《会典》中那些限制人们消费的房规服制已经难以有效贯彻,但一些划定官民界限的基本原则仍然存在。对于像安国这样的富商来说,尽管家财万贯,仍难掩其对士绅地位的羡慕和向往,因为只有加入到缙绅行列,他们才能尽情支配和享受其财富。我们可以从服饰僭越的限度看出一些晚明尚存的等级界限。明末学者叶梦珠曾对明中期以来士绅阶层穿戴上的独占性作了如下总结:
其便服自职官大僚而下至于生员,俱戴四方角巾,服各色花素绸纱绫缎道袍。其华而雅重者,冬用大绒蚕绸,夏用细葛,庶民莫敢效也。……其非士绅而巾服或拟于士绅者,必缙绅子弟也。不然则医生、星师、相士也。其后能文而未入泮雍者,不屑于庶人伍,故亦间为假借,士流已优容之。然必诗礼之家,父兄已列衣冠者,方不为世俗所指摘。不然,将群起而哗之,便无颜立于人世矣。其市井富民,已有服纱绸绫罗者。然色必青黑,不敢从新艳也。(29)
应该说,从商业化和经济繁荣中获益最大的不是普通商人,而是士绅阶层,尤其是上层士绅。(30)事实上,晚明社会的一个突出现象是享有特权的士绅阶层对奢侈生活方式的追求,而不是一个独立于国家权力的商人阶级的崛起。也就是范濂所批评的“豪门贵室,导奢导淫,博带儒冠,长奸长傲”。(31)
明中期以后的思想和文学倾向在某种程度上释放了人们对物质消费的追求和感官享受的欲望。(32)传统上作为道德正统与儒家伦理维护者的士绅阶层中的许多人成为沉溺于奢靡之风和感官享乐的急先锋,他们在物质和服务性消费上所费动辄数千两白银。何良俊书中多处描绘了顾东桥、严嵩、康对山等人聚会宴饮的盛大场面:“戏剧盈庭,教坊乐工约六、七十人……赏赐各二、三两……歌妓并进,酣饮达旦。”(33)对于晚明的奢靡之风,当代学者已经进行了大量讨论,兹不赘述。(34)这里我们所关心的,是这种奢侈性消费与晚明商业化和可能产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究竟有什么关系?
首先将消费与资本主义的产生联系在一起的是桑巴特。在其著名的《奢侈与资本主义》一书中,桑巴特雄辩地证明了奢侈产生的“过分需求”是怎样引发最初的大规模生产,进而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剑桥大学的几位历史学家对消费和需求在工业革命中的作用做了进一步的细化研究,使这一命题在学术界引起更多的关注。(35)而由年鉴学派所引导的对日常生活研究的重视也使消费成为社会史研究的重点。消费,尤其是奢侈性消费,对于世界范围内商业化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已经毋庸置疑。然而,这种被认为与地方文化特色息息相关的消费模式,是不是导致欧洲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关键因素,仍然需要全球范围的比较研究才能加以证实。这里我们要进一步探讨的是,明中期以后发生在士绅和新富当中的奢侈性消费对于他们的身份认同和社会经济发展究竟有哪些影响。
有关晚明奢靡之风的研究和我们前边列举的事实说明,这个时期存在于中国社会的奢侈性消费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为了炫耀财富和地位;二是追求感官享乐。对于前者及其相关的“凡勃伦效应”,前文已有所及。而对于后者,我们还需要做进一步剖析。一方面,我们看到了奢侈性消费所产生的大量需求对经济发展不可低估的促进作用。正如嘉靖时期的上海文人陆楫所注意到的:“所谓奢者,不过富商大贾豪家巨族,自侈其宫室、车马、饮食、衣服之奉而已。彼以粱肉奢,则耕者庖者分其利;彼以纨绮奢,则鬻者织者分其利。”(36)对奢侈品的需求不仅刺激了商品生产的发展,而且创造了大量工作机会,也就是陆楫所说的:“观天下之势,大抵其地奢则其民必易为生;其地俭则其民不易为生者也。”(37)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认识到其局限性。毕竟,晚明的奢侈性消费并没有像早期近代的欧洲那样催生出大规模生产、科技革命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除了前文提到的一些中国商人往往将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到家族子弟的科举教育之外,我们也可以从晚明绅商财富积聚和奢侈性消费本身特点受到启发。何良俊在叹服本乡士绅敛财之疾的同时,也惊诧于他们的散财之速:
自以为子孙数百年家业矣,然不五六年间,而田宅皆已易主。子孙贫匮至不能自存。宋大参即余舅家,得之目击者,此四五十年间事尔。然此十万之业,子孙纵善败,亦安能如是之速。盖若天怒而神夺之然。然一时由此数家,或者地方之气运耶,或诸公之遗谋未善耶,皆不可晓也。(38)
在我们今天看来,“天怒神夺”应属何氏臆测,“地方之气运”倒可能有所关联。中国历史上因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的改变而影响一个地方的经济盛衰的例子比比皆是,但这种情况似乎也并没有发生在何良俊生活的嘉靖、隆庆时期的松江。笔者认为,这种财富倏聚忽散现象的根本原因还是明代中国的专制制度。首先,专制体制下政治的不稳定性决定了依附于政治权力的财富占有也难以持久。晚明时期的豪家巨室大多具有士绅背景,严嵩、徐阶、张居正等当朝权臣自不必说,就是何良俊所举宋恺、苏恩、蒋凯、陶骥、吴哲之辈也无一不是朝中高官,他们的财富和经营往往随着其职位的升降而变动。曾经势焰熏天的严、张二相或因生前失势或因死后被参都被抄没了家产,就连一贯谨慎而善于自保的徐阶,也在罢官后被海瑞的退产新政打击得狼狈不堪。(39)依靠权势积聚的财富因丢掉权利而丧失也是自然之事。其次,以享乐和消费为目的的财富聚集往往会偏离商业行为原来的宗旨,因此也不可能注重经济才能的培养和发展,一旦政治特权没有了,其经济能力也就随之丧失。专制体制下绅商们的商业活动,除了寻求市场机会外,更关心的可能是他们在权力网络中的处境。因此,他们的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官场之中的权力运作和权利交易,而不是经济才能的培养和生产效率的提高。第三,帝制中国私有财产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也是私人财富难以长久维持的重要原因。专制政权的过于强大让私人企业的经营有朝不保夕的担忧,政府政策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让私人店铺工厂遭受灭顶之灾。这也是商人不得不依附于国家权力而不能发展其独立的阶级意识的原因之一。
明中期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复苏和发展,以加强等级尊卑为核心,以重农轻商为特征的统治模式,逐渐成为束缚社会经济发展的桎梏。正德以后,一方面,皇权的滥用导致其本身的削弱,另一方面,随着商业化的发展,从士绅豪门到富裕商贩,都在财富的支撑下竞相追逐豪华奢侈的生活,逾越了代表国家权力和文化正统的等级规范;绅商共同参与的奢侈性消费模糊了原来的等级界限,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社会从等级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契机。然而,这种过渡并没有完成。所谓“凡勃伦效应”可能存在于商业化程度比较高的某些区域,却并没有传播到整个社会;经济实力从来没有变成判断一个人社会地位的唯一尺度,炫耀性消费背后往往隐藏着超经济特权。依附于国家权力的商业行为只是促进了官与商的结合,形成所谓绅商阶层。商业化的浪潮既没有孕育出一个具有独立政治意识并专注于经济发展的商业资产阶级,也没有形成能够激发工业革命和生产关系变革的健康而持久的商品经济环境。
注释:
①前者代表作是彭慕兰:《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史建云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后者则以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刘北成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为典型。
②樊树志的《晚明史》开篇即将晚明社会置于全球视野下考察,并援引贡德·弗兰克在《白银资本》一书中的论点,对于晚明时期中国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给予充分肯定。但同时作者也清醒地认识到,当时的中国统治者并没有改变对世界的传统看法,仍然以不变应万变,听任经济优势地位迅速流失。参见樊树志:《晚明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5页。万明主编的《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则从人口、商业、货币和社会结构等多方面考察了晚明社会的变化,并注意到,晚明中国社会的变化,是基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由内而外的转变,尽管这种变化在纵向上可以追溯到唐、宋,在横向上也与世界市场的形成连成一体。参见万明编:《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③商传:《试论晚明的历史地位》,《第十一届明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50页。
④Yuan Zujie,"Dressing for Power:Rite,Costume,and State Authority in Ming Dynasty China," Frontiers of History in China,Vol.2,No.2,2007,pp.181—212;原祖杰:《皇权与礼制:以明代服制的兴衰为中心》,《求是学刊》2008年第5期。
⑤这是英国著名史学家E.P.汤普森的主要论点。参见E.P.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钱乘旦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
⑥Ann Bermingham,"Introduction:The Consumption of Culture:Image,Object,Text," in Ann Bermingham and John Brewer,eds.The Consumption of Culture,1600-1800:Image,Object,Text.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7,pp.10.
⑦参见原祖杰:《服饰文化与明代社会》,《文化学刊》2008年1期。
⑧冯梦龙:《警世通言》卷22,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19、335页。
⑨冯梦龙:《警世通言》卷22,第337页。
⑩冯梦龙:《警世通言》卷24,第374页。
(11)“凡勃伦效应”指19世纪美国社会学家凡勃伦(1857-1929)在其《有闲阶级论》(Theory of the Leisure Class)中提出的由新富阶层发起的炫耀性消费(conspicuous consumption)导致消费主义产生的说法。
(12)《通州志》卷2《风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10册,上海书店1981年影印本。
(13)王锜:《寓圃杂记》卷10,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78页。
(14)Ping-ti Ho,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1368-1911.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2,pp.20-21.
(15)王锜:《寓圃杂记》卷5,第40页。
(16)王锜:《寓圃杂记》卷10,第79页。
(17)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第41回,(香港)太平书局1982年版,第6页下。
(18)Chungli Chang,The Income of the Chinese Gentry,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62,pp.150.
(19)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第36回,第7页下。
(20)李乐:《见闻杂记》卷10,《笔记小说大观》第8—9册,(台北)新兴书局1984年版。
(21)刘志琴:《商人资本与晚明社会》,《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2期。
(22)赵毅:《明代豪民私宅论纲》,《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关于郭勋的介绍,见《明世宗实录》卷253,嘉靖二十年九月,台湾“中央”研究历史语言所1962年校勘本,第6—7页。
(23)于慎行:《谷山笔麈》卷4,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9页。
(24)傅衣凌:《明清封建地主论》,《厦门大学学报》1985年第4期。
(25)范金民:《明代江南进士事功述论》,赵毅、林凤萍主编:《第七届明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97页。
(26)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34,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12页。
(27)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34,第312页。
(28)吴仁安:《明清江南世家望族考录选集二则》,唐力行主编:《家庭、社区、大众心态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黄山书社2000年版,第142页。
(29)叶梦珠:《阅世编》卷8,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97页。
(30)按照张仲礼的观点,上层士绅主要指有资格获取官职的进士和少数举人。他们不仅掌握着政治权力,而且享受着社会生活中更多的特权。见Chungli Chang,The Income of the Chinese Gentry,pp.7.
(31)范濂:《云间据目钞》卷2,《笔记小说大观》第6册。
(32)参见吴存存:《明清社会性爱风气》,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
(33)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15,第126页。
(34)相关研究已经不胜枚举,较早的成果包括刘志琴:《晚明城市风尚初探》,《中国文化研究集刊》第1集,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徐泓:《明代社会风气的变迁——以江、浙地区为例》,《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明清近代史组》,台北“中央研究院”1989年版,第137—159页;徐泓:《明代后期华北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社会风气的变迁》,《第二次中国近代经济史会议论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89年版,第107—173页;暴鸿昌:《论晚明社会的奢靡之风》,《明史研究》第3辑,黄山书社1993年版。
(35)参见 Neil McKendrick,John Brewer and J.H.Plumb,The Birth of a Consumer Society: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Eighteenth-Century England,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2.
(36)陆楫:《蒹葭堂杂著摘抄》,《纪录汇编》第12函,卷204,第3页,1938年沈节甫据明万历刻本影印本。
(37)陆楫:《蒹葭堂杂著摘抄》,卷204,第3页下。
(38)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34,第312页。
(39)参见黄仁宇:《万历十五年》,中华书局2006年版。有关海瑞“新政”和徐阶的处境,参见Deng—cheng Jiang:《明嘉隆名臣史事新探一徐阶与海瑞》,《中国研究评论》(Chinese Studies Review),No.1,Vol.3,May 2008,pp.6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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