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莎#183;卢森堡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卢森堡论文,学术研讨会论文,国际论文,罗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由中央编译局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国际罗莎·卢森堡协会、德国罗莎·卢森堡基金会主办,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协办的罗莎·卢森堡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4年11月21—22日在广州华南农业大学举行。来自德国、日本、美国、法国、瑞士、俄罗斯、印度、挪威和奥地利等9个国家的32位外国学者,以及来自中央编译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杭州师范学院、温州师范学院、中国妇女报社等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新闻单位的40多位国内学者参加了会议。
罗莎·卢森堡(1871—1919)是波兰、德国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杰出的女革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德国社会民主党和第二国际著名左派领袖之一,德国共产党的创建人和领导人之一,1919年惨遭杀害。她信仰坚定、人格高尚、才华横溢、勇于创新,被列宁誉为“革命无产阶级的真正马克思主义的杰出代表”,“国际社会主义革命的永垂不朽的领袖”。
此次会议围绕罗莎·卢森堡的民主观、罗莎·卢森堡与民族国家、罗莎·卢森堡研究的新成果等主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罗莎·卢森堡思想进行了集中的研究和热烈的讨论。
第一,罗莎·卢森堡的民主思想。
与会的中外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罗莎·卢森堡的民主思想进行了探讨。
德国学者奥·卢班指出,罗莎·卢森堡早期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内就强调民主的重要意义,即“民主之所以不可缺少,不是因为它使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成为多余的,而是相反,因为它使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成为惟一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另外,罗莎·卢森堡提出的无产阶级群众运动的基层民主思想,使她的著作直到今天不仅在德国和欧洲,而且在欧洲以外的许多国家仍深受重视。印度学者苏·兰·达斯古普塔探讨了罗莎·卢森堡对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和实践的辩证理解,认为罗莎·卢森堡的社会主义民主观既不同于资产阶级议会主义理论,也不同于无政府自由至上主义世界观。她的民主观是与阶级斗争的实际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实现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并且自始至终受到辩证法原则的指导。
俄罗斯比较政治学研究所罗·叶夫泽罗夫教授从罗莎·卢森堡的议会制思想探析其民主思想。他认为,罗莎·卢森堡看到了当时资产阶级议会制的巨大意义,主张全方位利用议会活动进行宣传和解释工作,为即将到来的民主改革进行斗争;开展日常政治活动时,不仅要以反对派的角色出现,而且要争取制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
与国外学者对卢森堡的民主思想散点透视的研究相比,中国学者则不约而同地将焦点集中于罗莎·卢森堡的党内民主思想。
华东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周尚文教授认为,卢森堡对党内民主的诠释是“自我集中制”。何谓“自我集中制”?据她自己的解释是:“社会民主党的集中制无非是工人阶级中有觉悟的和正在进行斗争的先锋队的意志的强制性综合,这也可以说是无产阶级领导层的‘自我集中制’,是无产阶级在自己的党组织内部的大多数人的统治。”卢森堡的“自我集中制”的提法具有独创性。这一提法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是意味着党内“大多数人的统治”,这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自觉的组织,党的集中制理所当然地应该集中体现党内大多数人的意志;二是这种集中制仍然是一种“强制性的综合”,就是说对党员个人和下级党组织仍具有约束力,完全区别于资产阶级和无政府主义者鼓吹的“绝对自由”。我们知道,无产阶级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列宁于1906年才正式提出的。可以认为,卢森堡提出的“自我集中制”,是最接近“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确立,是经过反复实践和不断进行理论探讨而得出的成果,其中有卢森堡的一份功劳。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研究员周穗明认为,卢森堡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她一贯把无产阶级专政看作社会主义民主的同义词。事实反复证明了卢森堡的洞见,证明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道理。卢森堡反对“极端的集中制”,深信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强调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在无产阶级的政党内部,每个大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运动决不能来自一小撮领导人的创议,而必须来自拥护党的群众的决定和良心。”
中央编译局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王学东指出,罗莎·卢森堡曾用一句话精辟地概括了领袖、政党、阶级和群众的相互关系:“从整体上说社会民主党只是无产阶级运动有觉悟的先锋队……它的领袖越是明确地和自觉地使自己成为有觉悟的进行斗争的群众的意志和意向的代言人,他们就越有力量,越有威信。”这里她实际是抓住了党内民主的要害问题:究竟是谁执行谁的意志?无产阶级需要自己的政党和领袖,政党和领袖是觉悟的群众的代言人和执行人。为了保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卢森堡认为在党内要有思想自由和批评自由,能够对重大问题展开自由讨论并提出公开批评,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发展的关键,是党生死攸关的问题。目前,中国共产党正在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而发展党内民主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卢森堡的党内民主思想,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第二,罗莎·卢森堡的民族观。
德国学者格·凯泽尔博士在《“民族自决权”、民主和“民族外科手术”》中指出,罗莎·卢森堡对波兰民族自决权问题有自己的看法,这一看法显然是与斯大林民族主义的,甚至是沙文主义的政策有根本区别。希腊学者帕·诺特索斯在《罗莎·卢森堡论十月革命和民族问题》中认为,在罗莎·卢森堡看来,深入认识十月革命,不仅要认识十月革命爆发的原因,更要认识十月革命的结果,这种认识方式就是接近民族自决问题的前提。
第三,罗莎·卢森堡的社会主义观。
中央编译局世界所张光明研究员在发言中指出,卢森堡是具有独立批判精神的理论家,她是马克思主义另一传统——自治社会主义的重要代表。自治社会主义是马克思学说的固有主张,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的国家应当是由工人阶级自我管理的、实行广泛民主的、巴黎公社式的政权。卢森堡深刻理解并继承了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她坚决反对由少数革命家对工人大众实行“托管”的精英理论,主张工人阶级自我解放、自我管理。
20世纪30年代,斯大林炮制了“卢森堡主义”,将卢森堡与反布尔什维主义和托洛茨基联系在一起。对于这些认识,印度加尔各答政治科学系教授苏·达·古普塔在《罗莎·卢森堡的社会主义观及其对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的意义》一文中,探讨了斯大林无法容忍卢森堡思想的原因。他指出,卢森堡的社会主义观对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具有特别的意义:她的社会主义观是革命的、民主的、人道的。她倡导现代化、宽容和共处,而不是统治或者支配。如果社会主义要想在21世纪继续存在下去,就必须抛弃斯大林主义的思想框架。卢森堡本人的社会主义思想同时还可以加强我们在新世纪保卫马克思主义的力量。
第四,罗莎·卢森堡关于前资本主义结构的思想。
这方面的思想体现在卢森堡不太为人所知的著作中。日本中央大学名誉教授伊藤成彦分析了罗莎,卢森堡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党校讲稿中的一份文件《古代“奴隶制”》。指出,卢森堡不同意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论述,即认为剥削只是在私有制产生后才出现的。她认为,在此之前通过村社间的战争,就已经产生了对外的剥削关系和奴役关系,而且从中产生和发展了村社内的阶级统治,它从内部摧毁了村社的共产主义。美国学者彼·胡迪斯则根据最近由他主编的英文版《罗莎·卢森堡文选》中的一些不太为人所知的著作,进一步分析了罗莎·卢森堡关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研究。
与会的国外学者特别谈到了对卢森堡的历史评价问题。“在德国,对罗莎·卢森堡的关注在过去三年里明显提高了”,罗莎,卢森堡基金会执行理事艾·韦提希博士介绍到,其原因是2001年柏林市政府决定在柏林建立一个罗莎·卢森堡的纪念像或者纪念标志,由此引来了全德国媒体的讨论,也引起了来自不同角度的误读和成见。如有人因为她是革命者,便认为她不是一个民主主义者而是极权主义者。对此,韦提希博士引用卢班先生的观点:事实上,尽管罗莎·卢森堡过高估计了无产阶级群众的革命行动意愿,并且非常不恰当和尖锐地攻击了其他社会主义领袖,但她从未成为“血腥的罗莎”,从未成为政变主义或恐怖主义的政治家,而是完全坚持了她的民主原则。当年斯大林对罗莎·卢森堡的贬抑,源于她对十月革命后一些不民主做法的批评。如今对罗莎·卢森堡的争议或漠视,则有更加复杂的原因。正如不少中外学者所指出的:一方面,斯大林主义的思想框架,仍然有其市场,这妨碍了社会主义的实践,也妨碍了对罗莎·卢森堡意义的认识。另一方面,随着苏联东欧社会主义的解体,随着对斯大林主义历史的清算,罗莎·卢森堡常常被当作她所批评的专制的集中制中的一员而被埋没甚至背弃。此外,由于对狭隘民族主义的批评,在民族主义抬头的情况下,她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此外,一些学者将罗莎·卢森堡置于社会主义运动史中进行比较研究。如莫斯科大学历史系亚·瓦特林博士的《党的宠儿和时代的牺牲品:罗莎·卢森堡和尼古拉·布哈林》、挪威学者丹·斯罗洛肯博士的《黑暗时代的女性:罗莎·卢森堡和汉娜·阿伦特》、德国罗莎·卢森堡基金会米·布里教授的《罗莎·卢森堡和亚历山德拉·柯伦泰旗帜鲜明地拥护民主社会主义》等文章从不同方面比较分析了罗莎·卢森堡的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女权主义思想。
与会的中外学者一致认为,罗莎·卢森堡思想时至今日仍然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而此次会议也将对罗莎·卢森堡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与会的中外学者高度评价了罗莎·卢森堡国际学术研讨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中国的成功召开。下一次会议预定于2007年在日本东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