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商办与官办的斗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晚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F4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3)10-0038-06
整个晚清时期,围绕着近代民用企业到底应采用商办还是官办形式,清统治集团内部进行了数十年的斗争,并可将这些斗争分为3个回合。这些斗争,对近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了直接影响。本文将对这些斗争展开初步论述和探讨。
第一回合:围绕轮船招商局经营形式的斗争
为解决漕粮北运的问题,1872年,北洋大臣李鸿章创办了轮船招商局,这标志着近代民用企业弛禁。但顽固派把该企业视作眼中钉,不断群起非议,必欲毁之而后快。
在竭力诋毁的同时,舆论上对招商局采用官督商办,即官府监督控制下商股商办的形式不满。1877年秋,山西道监察御史董儁翰奏请“轮船招商局关系紧要,急需整顿”,并称“论者或谓该局应仿照船政成案,专设大臣一员管理,臣愚以为,易商为官,徒滋浮费,且恐转多掣肘,不如仍存商局之名,由南北洋通商大臣统辖,庶查察较易周密,而经费无须再增”。[1](p19-20)提醒变商办之局为官办的呼声已经很高,要求加强官府的监控。3年后,又“有人奏招商局办理毫无实济,请饬认真整顿经理”,包括“调簿清查”[2](p35-36),要求加大官府的监控力度,乃至实行统制。对这些指责,李鸿章以“此举为收回中国利权起见”,“商局关系国课最重”,任意干扰“殊于中国商务大局有碍”等言词进行了反驳,并强调:
遵查轮船招商局之设,系由各商集股作本,按照贸易章程,自行经理,已于同治十一年创办之初,奏明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诚以商务应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也。轮船商务,牵涉洋务,更不便由官任之也。与他项设立官局开支公款者,迥不相同……[2](p35-36)
岂料时隔不及1年,1880年冬,国子监祭酒王先谦又上疏弹劾轮船招商局。王以经世自诩,同意引进先进的西方科学技术,曾奏请购买巡洋舰,认为“以之防海,可期得力”[3](p10)。但他对商人牟利怀着鄙夷、厌恶的情感,便从官本位的角度出发,亟言“夫妇商不归官,局务漫无钤制,流弊不可胜穷”[1](p39),要求把招商局收归官办。
随后,两江总督刘坤一在议复中,一方面指出“揽载贸易,未便由官出场,与商争利。且揽载必与华洋商人交涉,一作官局,诸多掣肘,兼之招股则众商必不踊跃,揽载则市面亦不乐从,不得不以商局出名”;但另一方面又抛出折衷方案,以所垫借官款本息“一百四十万两,概作官股存局,一切均照商股办理”[4](p15-16,20),改官督商办为官商合办。
在轮船招商局已成众矢之的的情况下,李鸿章为了保护自己监控下的企业,坚持通过自己亲身实践证明是相当成功的经验,奋力进行抗争。他肯定了该局成就的同时,对抨击进行了反击,指出:“惟是经理商局与别项官事稍有不同,只能综其大纲,略其细故,头绪既繁,岂能处处尽善!交涉既广,岂能人人惬意!若必吹毛求疵,朝令暮改,则凡事牵掣,商情涣散,已成之局,终致决裂,洋人必窃笑于后,益肆其垄断居奇之计。是现成生意,且将为外人所得,更无暇计及东西洋矣。”他坚持“商为承办,官为维持”,“缴清公款”,“此后商本盈亏与官无涉”。他还故作撒手不管的姿态,“局务虽渐有起色,究竟用人立法是否合宜,臣亦未敢自信,才力实愧竭蹶,可否请旨敕下南洋大臣刘坤一,询其立法用人,与保利权而息浮言之道。如已确有把握,请即责成刘坤一,一手经理,臣即勿庸过问,以一事权。”[1](p60-61)
最终,总理各国事务大臣恭亲王奕下结论:“臣等公同复核无异,应请毋庸再议。”[1](p69)在李鸿章的坚持下,轮船招商局未被收归官办或改为官商合办,维持在官府监控下商股商办的原状。
李鸿章倡办的洋务民用企业,虽须官府监督控制,但一定要商股商办,而且李氏始终不渝地坚持这一点。根本原因何在呢?
这些洋务民用企业商股商办的一条重要原因,正如郑观应所说,“全恃官办,则巨费难筹,兼集商资,则众擎易举”[5](p704)。但最根本原因并非如此。如果单纯因为“巨费难筹”,而去“兼集商资”,则可能实行商股官办,绝不肯轻易交出企业经营权,1894年的湖北织布、纺纱二局即是一例。
就当时情况而言,晚清中国固然十分贫穷落后,又奉行轻徭薄赋政策,但毕竟是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全国年度财政收入总额还是比较可观的,虽然作不到全面并举,却有力量办个别大型近代企业。自称“鄙人好糜费”[6](p19)的张之洞,请拨部帑时声称,“度支虽绌,断无合天下全力不能岁筹二百余万两之理”[7](p20)。实际上,不仅中央,而且直隶、江苏、福建、广东、湖北等一些沿海、沿江富裕省份也有办大型近代企业的能力。在第一家华资大型民用企业轮船招商局诞生前,就已先后出现江南制造总局和福建船政局等大型官办近代军事工业企业。江南制造总局定址高昌庙初期,从1867年至1873年,共支出规银2927457.9两;[8](p311)以后常年经费,“每年虽无定数,约计不下五六十万两”[9](p65)。福建船政局从1866年12月23日开工到1874年8月11日止,第一期用款库平足银593万余两[10](p512-514);此后,不含南北洋、广东造船协款,单单闽海关四成和六成洋税项下所拨常年经费,中法战争前10年间每年40多万两,中法战争后到中日甲午战争前每年30多万两。[11]此外,还有天津机器局。它开办的最初3年用款不算很多,为483974两[8](p367);李鸿章接管后,常年经费保持在24万余两至64万余两之间[8](p367),使“工厂日增”[8](p353),一改当初“规模粗就,机器尚少”[12](p36)的局面,发展成大型军工企业。后来,张之洞办民用企业湖北铁政局,短短数年间花掉官款约583万两。[8](p887)就拿轮船招商局来说,创办时借拨直隶练饷制钱20万串,实收188000串[13](p18);几年后,为购买美商旗昌轮船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南洋大臣沈葆桢奏准借拨官款九八规元100万两[1](p14-15);到1879年,累计垫借官款达1928868两,而这时募集的商人股款不过才800600两[14](p168)。
李鸿章等洋务派重臣,在清政府有能力举办一些大型近代企业的情况下,宁可垫借巨额官款,也要使洋务民用企业在官督之下坚持商股商办,根本原因在于,顾虑到年复一年地亏累贴钱。开办民用企业的动机在于兴利、裕饷,若赚不了钱反倒赔亏,就与创建的宗旨背道而驰了。国内政治条件也不允许赔钱。就在第一个大型近代民用企业轮船招商局创办前不久,极端仇视新式企业、对西方先进科学技术深恶痛绝的顽固派大臣,弹劾福建船政局和江南制造总局等近代军事工业企业——内阁学士宋晋以“糜费太重”为借口,奏请“饬下闽浙、两江督臣,将两处轮船局暂行停止”[15](p105-106)。洋务派官员可以以御侮之资决不应因图省费而止、俾免自撤藩篱为理由,坚持把军事工业办下去,却很难请款兴办近代民用企业,更无法常年向所办的民用企业贴钱。
左宗棠对官办不如商办这一原理也有自己的解释。左氏认为,“开利之源,自以因民之利而利之为善。盖源开而流弊自少,故与民争利不若教民兴利之为得也”,“不夺民间固有之利,收回洋人夺去之利,更尽民间未尽之利”,“惟以官经商可暂不可久,如官倡其利,民必羡之。有的实之户不搭洋股者,呈资入股,应准承课充商,官本既还,止收岁课,不必派员管厂”。[16](p54-55)左的理论根据是,“西法听商经营,官收其税,故所为多成,国计亦裕。若由官先给成本,并商之利而笼之,则利未见而官已先受其损。盖商与工之为官谋,不如其自为谋。其自为谋也,尚有工拙之分,其为官谋更可知也。”[17](p7)他深知,“一经官办,则利少弊多,所铸之器不精,而费不可得”[18](p11)。下结论,“惟官开之弊防不胜防,又不若包商开办,耗费少而获利多。似须以官办开其先,商办承其后”。[19](p24)左宗棠上述话语是经验之谈,是在总结了官办的兰州织呢局“因为缺乏良好的管理”[20]失败的教训后说出的。以后,左在沿海省份的实践过程中,使徐州利国驿煤矿等他所倡办的洋务民用企业实行了商股商办。
第二回合:围绕湖北铁政经营形式的斗争
1889年,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掀起了洋务民用企业的官办浪潮。
张之洞由两广调任湖广的主要原因是,准备铺筑芦汉铁路。鉴于芦汉铁路须耗费巨资,张之洞提出,“此事储铁宜急,勘路宜缓,开工宜迟,竣工宜速”[21](p12-13),把创办铁厂作为急务。张在广州期间即已开始筹建铁厂[21](p2),在武昌接篆任事后,便准备将所筹建的铁厂移至湖北省。
盛宣怀得知在鄂筹办铁厂的信息后,向北洋大臣李鸿章、湖广总督张之洞和山东巡抚张曜说,“今参酌欧洲铁矿无不商办,中土情形亦复相同”,要求采用商股商办的经营形式,“藏富于商”,并加以分析:“如用官本官办,与船政、制造局同,应先筹定的款,年年拨济若干万,必须拨款永远不少,督其役者永远不敝,未始不可利归于上;如用商本商办,与轮船、电报、开平煤矿同,应先招集商股,不足则官助之,商股系正本,盈亏皆归于商股,官助系活本,但期原本缴还,不与商人争利。”[22](p7)但张之洞以“商股恐不可恃,且多胶葛”[6](p16)为理由,执意要使迁至湖北的铁厂官办,截留了湖北应当解京地丁、盐厘、厘金、厘金边防银、旗兵加饷、西征洋款改为加放俸饷等款,共计库平足银100万两[8](p885),并选址购地整理厂基,派人四出勘矿。
盛宣怀不死心,便对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庆王奕劻说,“外洋煤铁矿皆系商办。商办者必处处打算,并使货美价廉,始可不买他国之铁,以杜漏卮”[23](p187),“大冶铁矿官办必致亏本”,“如果及早改归商办”,必能“轻运费而敌洋产”[23](p187-188)。不过,铁厂由官兴建已成定局。张之洞再截留海防经费及应解京各饷100万两[8](p885-886)(连上次截留共200万两),湖北铁政局也于“光绪十七年八月奏明开工”[24](p3)。
在铁厂定址汉阳动工兴建的同时,原拟设于广州的织布局也改在武昌,由张之洞自筹的官款破土动工。洋务运动末期,一场近代民用企业的官办浪潮,就这样在湖北掀起来了。
洋务运动末期,湖北官办浪潮的出现是有充分客观条件的。当初为了冲脱禁锢,使大型近代民用企业破土而出,李鸿章等洋务派重臣不得不慎重选择经营形式,采用官府监督下的商股商办。比较同一时期中国和日本两国对商办、官办的选择:明治日本国内阻力小,明治维新志士不畏风险,锐意发展国力,因而首批日资近代民用企业由政府拨款官办(最终仍须交给商人经营)。晚清中国,虽经过内战改组了统治集团,但顽固势力仍旧非常强大,个别洋务派重臣很想大力主持,却承受不起企业经营风险带来的政治重压,首批华资近代民用企业只能由商人去办,以减少直接压力。待到阻力稍有削弱,晚清中国必然也会出现官办的近代民用企业。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电报局等洋务民用企业,由于采用官府监督控制下商股商办形式,得以在近代企业弛禁时期生存下来,并获得发展,从而逐渐使引进西方先进机器办近代企业得到舆论在一定程度上的认可。到1887年的“铁路议”,海军衙门以“调兵运械,贵在便捷”为理由,奏准铺筑铁路一事应“择要而图”。[1](p187)近代民用企业至此全面开禁。接着,1889年又掀起新一轮“铁路议”,顽固派竭力进行反扑,推翻业已开禁的政策,但最终结果是修筑芦汉铁路获得清廷批准,从此,保守的舆论已不可能阻止近代企业的继续创建。张之洞在这种情况下办近代民用企业,不仅可以到处罗掘官款,还可以直接申请巨额部帑,大刀阔斧地放手去办。此外,官本位的意识在封建中国根深柢固,一旦社会条件允许大动官款搞新式民生时,就不可避免地会掀起近代民用企业的官办浪潮。但经济规律决定,不管是在晚清中国还是在明治日本,官办企业终归要交给商人去办,以争取较好的经济效益。官办不如商办,这是客观存在的经济规律,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一下子就认识这一规律的,往往需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才能使大多数人承认这一点。
汉阳铁厂由官创办,生米做成熟饭,但围绕该厂的商办与官办的斗争却远未结束,因为搞创办兴工基建是一码事,维持企业日常营业运转则是另外一码事。由官建厂,浪费虽大,而且许多方面对今后的生产不合要求,但多花钱终能竣工。生产营业就不同了,要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符合市场需要、迎合消费心理,在你死我活的激烈竞争中抢到先着,占据优势,谋求生存和发展——非商办不可,否则便毫无出路。看清这一点的盛宣怀,为扩展自己的经济实力承办铁厂,于1892年冬,铁厂行将建成之际,向张之洞提出招商承办的要求,认为“终以招商承领官督商办为主,非此不能持久,非此不能节省”,劝说“中国铁政创开风气,固不计官任其劳,商享其利,为国深谋,无逾于此”,指出“泰西各矿,皆归商办,岂诸大国虑少官本哉?良以运造出货之本,固无穷期,非商办不能权交易,不能通有无”,并举例说明“福建船政,若为商局,则商轮亦可修造,何至尽糜公帑?招商船局若为官办,则洋行屡次倾轧,恐已受亏中止,此前车之鉴也”。[22](p40-41)当然,那时张之洞不肯接受盛宣怀的建议,轻易把亲自倡设、请款、督建的巨型官办企业交给商办,而坚持铁政继续官办。
随后,铁政局在由官负责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很快就处于窘迫的困境。官办使该局经济效益低下,产品质量差、成本高,生产严重亏损。尽管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生产,然而由于资金周转不灵,没多久便消耗殆尽,不得已于光绪二十年十月“暂将生铁炉暂行停炼”[25](p18),生产仅维持4个多月[26](p105)。要想使生产维持下去,就必须由江汉关或湖北厘金项下每年或每月指拨固定数额的官款。而作为民用企业,不设法通过生产和销售实现资金周转,单纯依靠指拨的固定官款,不但不能为社会积累财富,反倒成为政府的财政负担,必定要走进死胡同。
甲午战争失败后,在戊戌维新运动伊始,反对官办、要求商办的呼声就特别高,力图振兴的光绪帝遂颁布敕令:
中国原有局、厂,经营累岁,所费不赀,办理并无大效,亟应从速变计,招商承办,方不致有名无实。
张之洞虽不情愿,但在严旨的一再催促下,不得不将困顿已极的湖北铁政局招商承办。
又过了几年,张之洞终于意识到“惟官办不如商办实惠”[28](p19),将湖北纺织四局出租,由商办应昌公司于1902年9月2日起正式承租。
综观第二回合,官办初始得势,在湖北形成浪潮,但因企业经济效益过于低下而维持不下去,最终不得不招商承办。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规律,必然要用清末的商办浪潮,为洋务运动末期的官办浪潮补苴。
第三回合:轮电之争
1902年冬,直隶总督袁世凯利用盛宣怀丁忧守制的机会,着手夺取轮船招商局、电报局,开始了为时7年的袁、盛轮电之争。
盛宣怀不甘心电报局被收归官办,轮船招商局由官直接督办,因而到处活动,先后找过山东巡抚周馥、湖广总督张之洞、文华殿大学士荣禄等人,并对京中施加心理影响,向工部、户部等作声嘶力竭的呼吁。然而盛氏的呼吁、奔走、交涉等种种努力,都未能起作用,清廷和袁世凯执意要夺得轮、电二局。
1903年1月15日,袁世凯被清廷派为电务大臣,接收电报局。由于《辛丑条约》后清政府“万事俱废,只为赔款”,国库拿不出钱来,清廷和袁世凯决定,完全依靠超经济的手段行事,干脆把价购一事挂起来,不花分文就夺占电报局,在降旨派袁世凯督办接收之时宣布:“该局改归官办之后,其原有商股不愿领回者,均准照旧合股。朝廷于维持政体之中,仍寓体恤商情之意。”[29]厚颜之极。电报局遂“变为商本而官办矣”[23](p376)。
春节过后,盛宣怀被迫辞去轮船招商局督办,由袁世凯札委自己的亲信杨士琦担任该局总理。
“轮电之争”的第一阶段,袁世凯用官势“以石压卵”[23](p375),暂时获胜:电报收归官办,轮船由官派人督办。也就是说,清末时期,官办对商办斗争的最初阶段,官办暂时占据上风,中国民族资本受到莫大损害。
我们应当明确,对于这场轮、电争夺战,股东方面是有精神准备的,当然事到临头之前他们还是希望避免发生。郑观应曾回忆道,“甲午之变,曾面请督办,及早禀商傅相,奏将电报公估值银若干,赎归国有,将招商局准归商办,免日后政府行强硬手段。”[30]“尝再三密陈,商局如不急将官办章程改为公司,仿西人商律办法,恐将来北洋大臣频更,终有听谣言、怀私念、换督办、夺商权、以不知为知者,刚愎自用……今不幸而言中矣。”[31](p869)根据郑观应的劝告,盛宣怀于1896年秋对李鸿章说,“电线官督而毋庸商办,轮船、纺织商办而毋庸官督,从此或可脱身事外”。[23](p369)盛宣怀提出这项建议,是为了维护以他为首的全体股东的利益。不过,李鸿章生前并未批准如此行事。
此后,盛宣怀陆续采取了一些预防性措施。
1898年开始采用机器开采萍乡煤矿时,不再采用官督商办形式,而直接成立商办公司。
1898年初,在结算轮船招商局第24届(光绪二十三年)账时,“自公积项下提出一百万两,保险项下提出一百万两,共计二百万两,转入股本项下,填发股票,发给各位股商”。于是,“本届轮船股息应发二分,并议派给公积四分,及应派上届银行股本四分,统合给本局股票一股,计票面一百万两,此后与老股一律发息,享受同等待遇”。[13](p48)轮船招商局实收股本总额遂翻一番,由200万两增至400万两。
1899年,又将电报局“结存盈余洋银八十万元”,“拨作众商添入股本,为添造各路电线之用”[32](p6),使该局实收股本也翻了一番,由80万元增至160万元。以后又为架设通往恰克图与俄国相接的电线,陆续将股本增至220万元。[33](p114)
盛宣怀这样作的目的是,将来一旦政府按票面之值价购轮、电,收归官办时,股东不至于吃亏太多。须知,“以三四百万之底子,实系一百五十万下本”[34](p76)的开平煤矿,1900年被外商骗占时,该矿股东只能按旧票面额换取新票,吃了外国骗子的大亏。此后,华商都效仿盛宣怀的作法,对经济效益高的企业,如大生纱厂、启新洋灰公司等等,均不断增加股票面额,既防夺占、骗占,又便于进行证券交易。
在作好万一轮、电被夺占时将经济损失减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的准备工作后,盛宣怀又着手避免他所控制的其他官督商办企业被收去。1901年秋,盛宣怀会同两江总督刘坤一奏请,上海华盛纺织总厂因亏累“招商接办”。[35](p42-43)
通过改头换面立出新招牌,盛宣怀照原价,自己买下自己的企业,官督商办的华盛纺织总厂,变成为完全商办的集成公司。这是盛宣怀系统中第一家由官督商办改为完全商办的企业。
轮、电之争展开后,丁忧守制的盛宣怀不甘寂寞,派出得力坐探陶湘常驻京师,不断寄来《齐东野语》,了解清政府动态,研究对策。再度出山扭转局面的条件成熟后,盛宣怀向大宦官李莲英行贿求官,得以在1907年12月奉诏进京,1908年3月授邮传部右侍郎,管摄路、电、航、邮四政,终于有了维护自己的企业的官权。
这时,汉阳铁厂行将扭亏为盈,萍乡煤矿亦颇有成效。将来随时有被官府鱼肉的可能,郑观应也对盛宣怀说:“若轮船招商局完全商股之公司,清还官帑尚不准其注册,凡有欠官帑者更不必言。查汉阳铁厂欠官帑甚巨,政府不干预者,尚未发达耳……似宜及早绸缪。”[34](p870)针对企业办有成效则官即强夺的无法制封建国情,盛宣怀在邮传部到任伊始,便奏请“商办汉冶萍煤铁厂矿渐著成效,亟宜扩充股本,合并公司,以期推广而垂久远”。[36](p13-16)于是,官督商办的汉阳铁厂,摆脱了“官督”,与商办萍乡煤矿公司合并,组成“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有限公司”。
接下来,盛宣怀就着手退还已经收归官办的电报局的商人资本,使投资者得到稍微公道一点的补偿。盛联络股商,经过与官方激烈地讨价还价,最终按照每股180元的价格,由清政府将全部股票从股商手中买下。这是在官方已拿到多年利润,饱尝甜头后,认为非常上算,又经盛宣怀利用职权活动,才肯付款的(用已拿到手的利润支付)。虽仍“情同抑勒”[37](p3),但股商毕竟收回了相当一部分资金,可以用于其他实业。
1908年11月,光绪帝、慈禧太后相继崩逝。因醇系新贵的怨恨和猜忌,袁世凯失势,指为“足疾”,被迫回原籍“养疴”。盛宣怀就利用这一大好机会,夺回轮船招商局的经营权。受盛宣怀委托,郑观应以“我股东亟宜及早挽救”,“义不能辞”,号召上海、广州、港澳股东“开股东会,集思广益,妥议章程,公禀南北洋大臣、邮传部外,并禀农工商部注册,永归商办”,“照商律办理,扫除积弊”。[34](p875-877)于是,轮船招商局股东大会于1909年8月15日在上海召开,“选举董事,组织商办隶部章程”,“注册立案”[23](p383),盛宣怀被选为董事会主席。该会议上报后,得邮传部复电:“查轮船招商局本系完全商股,该商等禀请设立董事会,自应照准,惟组织会中一切章程必须恪遵钦定商律办理。”[34](p878)轮船招商局从此正式摆脱“官督”,完全商办。
至此,除了中国通商银行以外,盛宣怀资本集团所属的各官督商办企业,均已摆脱“官督”,完全商办。而通商银行也于辛亥革命后,随着清王朝的倾覆和中华民国的建立,自动取消“官督”,完全商办,在清末官办与商办的斗争中,商办赢得了最终的胜利。
综观第三回合,袁世凯为与商人争利而挑起了轮电之争,但其结果是使主要的官督商办企业相继摆脱“官督”,完全商办。就总体来看,商办获得了最终的胜利,但也付出了代价,电报局被价购归官。
商办之所以能在惊险的斗争中获得最终胜利,是因为正处在清末的商办浪潮之中。而该浪潮的形成,是由于商办在第二回合斗争中以优势收场。除湖北铁政局招商承办及湖北纺织四局招商承租外,湖南益阳西村锑矿、湖南安化木李坪锑矿、吉林盘石石嘴山铜矿、湖北针钉厂等官办企业也先后招商承办从江南制造局分出的江南船坞“仿照商办”。认同商办的人越来越多,而官办因不断有人重蹈失败的复辙而在思想上益发沮丧。在这种大环境下,袁世凯掀起的赤裸裸地剥商的反动逆流,被商办大潮卷了回来,汇入大潮之中,丰富了清末商办浪潮的内容。
结束语
晚清数十年间,近代民用企业商办与官办3个回合的斗争,每个回合都是以商办获得胜利而告一段落。第一回合的斗争结果,使商股商办站住了脚跟。第二回合,通过实践否定了官办,使相当一部分人意识到,惟有商办才能使企业长久维持下去。第三回合,则在清末的商办浪潮中,出现了反动官僚夺商争利的逆流,但最终使商办浪潮内容更丰富、规模更大。经过晚清数十年商办与官办的斗争,以及商办的不断胜利,终于迎来了民国初年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
【收稿日期】200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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