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城市建设档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市建设论文,再议论文,档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档案学通讯》1994年第5期,刊登笔者撰写的《城市建设档案三题》一文。经过一段时间后,觉得其中对一些问题的阐述,或未尽完善,或有失偏颇,或尚未涉及。为此,本文就几个问题补充再议如下。
一、“城市建设档案”概念的演变
“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概念,是随着城建专业工作和专业管理以及城建档案工作不断加强和健全而逐步演变与发展来的,它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和三种不同的称谓。
(一)城市设计资料或城市建设资料
旧中国时期,由于经济技术落后,社会分工不细密,各类专业性的工作,包括城建专业工作,在整个社会中显得很薄弱。当时,城建专业工作和专业管理产生的城建档案,与一般机关的档案一样看待和管理,没有建立城建档案的专业管理,不可能产生科学的城建档案概念。同其它专业性工作称自己形成并积累的档案文件为“设计资料”或“技术资料”相同,城建专业工作和专业管理形成并积累的档案文件,被称为“城市设计资料”或“城市建设资料”,呈现出档案与资料不加区分的普遍现象。一直到新中国建立初期较长一段时候,仍然是这样。
(二)城市基本建设档案
5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一批新建、扩建的工业城市蓬勃兴起,旧城市也在初步改造。实际工作中,不少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由于保存的档案不完整和不准确,以致在使用、管理、维修和进一步规划、建设中吃了苦头,因而提出建立和加强各有关机关单位的档案室工作,把每一项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每一条新的地下管线等基建工程,都要保存有完整、准确的基建档案,特别是竣工部分的档案。因此,1959年12月技术档案工作大连现场会议提出要“迅速地把主要城市和矿区的基建档案管理好,”1960年10月在哈尔滨市专门召开了城市基建档案会议,并于1961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加强管理城市基建档案的专门文件。这些都说明当时主要是从加强有关机关单位的档案室工作和单项基建工程管理的目的加强基建档案管理,来认识城建档案和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
(三)城市建设档案
80年代以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档案工作开始了新的发展。1980年7月,全国科技档案工作会议提出大中城市要建立城市基建档案馆。在建馆工作实践以及探讨其性质、地位和任务时,对城建专业工作和专业管理产生的档案在认识上有了新的发展。这就是:
1.城市基建档案概念与其原来所指的内容不尽符合。比如,城市规划工作不属于基本建设,城市规划档案不应被包括在城市基建档案范畴内。
2.城市基建档案概念与实际管理的内容也相去较远。比如,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和名胜古迹管理、环境保护、环卫管理等等,也都不属于基本建设,其相应产生的档案用城市基建档案概念是容纳不下的。
3.更重要的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速度加快,城市的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综合性愈来愈强,要求加强城建档案信息的综合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为适应这一需要,用内涵更为准确、外延更为宽泛的新概念,恰当概括城建专业工作和专业管理产生的各类档案,以利于城建档案工作的发展,显得更为迫切。
正是在上述认识的背景下,经过探讨和实践,1987年11月,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档案局在联合发布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正式启用“城建档案”新概念。
二、城市建设档案总体上不等于科技档案
各类城市基建工程形成的城市基建档案属于科技档案,但城市基建档案只是城建档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并非城建档案全部都是基建档案,或全部都是科技档案。因此,以城市基建档案是科技档案的认识,推论或类比城建档案也是科技档案,称城建档案“是科技档案的组成部分”,或称城建档案“仍属于科技档案的范畴”等等,是不确切和不科学的。
城建档案中,不仅各类城市基建档案是科技档案,而且其它如城市规划档案、城市勘察档案、城市测绘档案,以及城市建设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档案、城市建设科研档案等,也都属于科技档案。即使是各类城建专业管理工作,比如建设用地管理、规划管理、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和名胜古迹管理、环境保护、环卫管理等,形成的各类城建专业管理档案,其专业技术性也都是很强的。而所有这些档案在城建档案中的数量最多,保存和利用的价值最大,现实利用的频率最高。所以,城建档案总体上不等于科技档案,但其主体是科技档案。
城建档案的主体是科技档案,既符合于客观的事实,而且也反映了城建档案这一概念是从“城市设计资料”或“城市建设资料”到城市基建档案、再到城建档案这个演变的过程,保持了城建档案工作是从科技档案中比较重要的基建档案管理起步,而后根据实际需要拓展为对城建专业工作和专业管理形成的全部城建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的历史缘由。
城建档案总体上不等于科技档案,其意义主要在于提醒人们加强对城建档案的综合管理,注意发挥城建档案的综合利用价值,提高城建档案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而城建档案的主体是科技档案,其目的则主要是要求实际工作上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对城建档案中各类科技档案的管理上。
笔者认为,不仅如此,一方面指出城建档案总体上不等于科技档案,还说明城建档案的来源比较广泛,其构成内容也较为复杂,尤其是在收集工作上,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宏观协调,对其流向与归宿予以科学、合理的调控非常重要;另方面,提出城建档案的主体是科技档案,还说明城建档案中多数类别的档案与科技档案相同,有专业性和现实性较强的特点,无论是业务管理或开发利用都和城建专业工作与专业管理很难分割得开,至少在较长的一段时期里都是如此。
三、城市建设档案是专业档案而不是专门档案
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是社会分工中一项较大的专业领域,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其产生并积累的城建档案,是专业档案,而不是专门档案。
所谓专门档案,是既可以指分工更细的一种专门业务工作形成的档案,也可以指某种特殊载体或特殊记录方式形成的档案。它们是记载和反映内容不同、相互间不存在必然联系的各种档案类别的群体概念。前者如教学、艺术、会计、书稿等档案,后者如照片、影片、录音、录像和磁盘等非纸质档案。
所谓专业档案,则是指较大的专业领域,具有一系列的社会分工部门,在各自的工作活动中形成共同记述和反映一个专业领域的历史面貌,其综合性很强的各类档案的整体,是一个集约的概念。比如农业档案、林业档案、航空工业档案、军事档案、城建档案等。
专业档案和专门档案,虽然各自都是宏观概念,但它们是以不同标准划分的,并且不处于同一个层次,二者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某一种专业档案中,通常除了有一般所讲的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外,还会有其它的专门档案。比如,学校档案是一种专业档案,除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外,还有教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等专门档案。再比如,农业档案也是一种专业档案,除有文书档案和各类农业科技档案外,还有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影片档案等专门档案。城建档案和学校档案、农业档案等一样也是一种专业档案,也有文书档案、各类城建科技档案和其它专门档案。
城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是产生城建档案的主体,他们主要的专业技术职责是从事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这就必然产生各类城建科技档案,比如城市规划档案、城市勘察档案、城市测绘档案、各类城市基建档案、城建工程设计与施工档案、城建科研档案等。他们还从事城市建设的管理工作,其管理职责中除了包括各种城建专业管理,如建设用地管理、规划管理、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和名胜古迹管理、环境保护、环卫管理等外,也应当包括党、团、工会和行政工作在内,这就必然产生各类城建专业管理档案和城建党政档案。此外,也会有会计、照片、影片、录音、录像等专门档案。所以,准确地说城建档案是专业档案,而不是专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