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上海金融行业协会行业信用监管现状及启示_银行监管论文

近代上海金融行业协会行业信用监管现状及启示_银行监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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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钱业公会行规的制订与行业信用的监管

上海钱业公会从1917年成立伊始,在团结同业、维护行业利益和信用、抵御金融风潮、致力钱业的改革方面做出了不少引人注目的成绩,为上海钱业的发展以及金融市场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行业规则与信用制度的制订与履行 制定业规是钱业公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业规”即营业规则,其主要内容是财务规则与信用制度。早在1900年上海钱业就公订了第一个同行条规,之后1906年、1907年又两次修改了业规,依据钱业惯例作了一些规定。清末民初几次金融风潮,如1910年的橡皮股票投机风潮,1911年辛亥革命局势动荡,钱业遭受打击。在金融风潮中除了受外部影响外,钱业自身行业习俗和经营管理的弊端也是使其遭受打击的原因之一。为适应金融业发展环境的变化,修订上海钱业营业规则,矫正钱业营业弊病,提高钱庄信用度,促进同业合作及发展,成为钱业不可忽视的问题,于是1917年上海钱业公会成立就开始大规模修改业规,订立了《1917年钱业营业章程》,并在1917~1927年间三度修改业规。上海钱业公会根据当时市场的变化而变更业规,修改的目的明确,即为了防止风险,维护行业利益,规范钱业市场。一些钱庄经营不规范,遇有风潮极易动摇而影响整个行业的信用,在政府对金融市场监管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上海钱业的行业规则,特别是营业规程与信用制度的制订和履行有利于规范钱庄营业、矫正钱庄间不正当竞争,增强钱庄界的协调与合作,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行业自律作用,有利于整个行业经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行业规则与信用制度的制订在于履行。上海钱业公会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行业规则与信用制度上是不遗余力的。钱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商号拖欠款项的事情,当同业追讨欠款发生困难时,钱业公会则会积极出面帮助追讨。钱业公会对处于纠纷中的同业进行援助,尽量减少同业的损失,以保障和维护上海钱业信用。同时,上海钱业公会还对可能遭受损失的同行进行法律援助,以尽量减少损失,公会常年聘请法律顾问,用法律手段维护会员的利益,解决各种纠纷与矛盾。对于违反行业规则与信用制度的行为进行行业惩戒,有利于行业信用的树立,是行业规则履行和信用制度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公会对入会同业及小同行的惩戒措施有:在同业中披露违规成员的信息;处以罚金;取消钱行牌照资格;开除公会会员资格;永远驱逐丧失信用的钱庄经理和股东等。针对那些买空卖空的投机商人,上海钱业公会制定了专门的条款予以制裁,1923年上海钱业公会议决:“凡有倒欠行号,折偿庄款者,须将该股东及经理姓名报告本公会立册备考,由月报公布。其嗣后若再营业,入会同业均拒绝其往来,但事后补偿者不在此例。”

行业规则与信用制度的履行离不开维护与完善。1923年全体会员一致通过了“同业股东与本庄往来案”,对股东的借款行为进行限制。该议案规定:“凡为钱业股东,必皆号称殷福,其有与本庄往来,应以存款为标准。”随着经济生活日益复杂化,建立在有限理性基础上的钱业业规不断遇到新问题,需要作出明确的解释,或作出新的可操作的解决办法,使业规得以完善。1924年通过了加强公会内部协商、以便兴利除弊的决议,要求各入会钱庄的“经理及同事”,“公余到会逐事讨论,以期集思广益,互策进行。商业竞争已达极点,此举实为万不可缓之图”。1930年提出了钱业改革的办法,即所谓的“同业根本问题”:股东在本庄往来应有存无欠,即其联号往来如有欠款,其总额亦不得超过该东所占股份;各庄如因不幸而遇倒账时,除盈余公积外,其总额如超过股本半数以上,须即添加资本;经协理应以身作则,绝对禁止投机;存放款项须通盘计划,万勿迁就滥放;年终决算须登《钱业月报》公布。

(二)行业监管与信用维护的制度保障 上海钱庄业原有南北市场各开出银拆、洋厘行市,但因北市市面较大,各个行业大都以北市场的洋厘为标准。银拆、洋厘由钱业公会每天上午议决后,在其附设的钱业市场,每日分早午两市挂牌公布。早市于上午9时以前开出,午市于正午12时以后开出。其中银拆又分为日拆和月拆,月拆由钱业公会常委会决定,日拆是以钱业公会议定的月拆为基础,在钱业市场中由全体同业集会决定。每日各钱庄均派员到场公议行市,凡头寸的拆进拆出,现洋的买进卖出,以及划头的划进划出,都在市场成交。这个市场虽为钱业市场,但银行、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均可派员进场接洽,委托钱庄代为在场交易。“在抗战前的一个长时期内,事实上钱业市场的交易,也就是代表了上海金融界的全部交易,所挂牌的行市也成为上海金融市场的标准行市。”由于操纵了上海的“银拆”和“洋厘”,上海钱业公会在金融市场上具有强大的影响力。

钱业对银拆、洋厘行市的决定权是“一种极大的势力”,因而维护这种势力是钱业公会的重要职责。由于钱业拥有决定洋厘、银拆之权,“银行吸收存放款之银,除自行抵押信用及各项放款外,余银多存于钱业,一切洋价、银拆进出均照街市稍打折扣”,而且“银行业不能直接至钱行互易,必须由钱业转行进出……”。1922年上海钱业公会设立了市场委员会管理本业市场上一切事务。“市场种种规划由本市场委员会商订先付市场通过,再交公会常会核议后发生效力”,由钱业公会常会“议决施行”。上海钱业公会不仅控制“银拆”、“洋厘”,如果遇有金融变动,由钱业公会所作出的行业决策更是直接影响到金融行情的走向。银行自开行市之举,在1933年“废两改元”前一直未能实行。由此可见,在维持金融市场方面,上海钱业公会所起的作用是其他团体无法取代的。

20世纪30年代经济界公认:“各国之经济权在银行,而吾国则在钱庄也。”上海钱业市场的银洋行市由钱业公会制定,“如国币、银拆、江南小洋、广东小洋及铜元等市价,皆由钱业公会议定而后公诸于社会者也”,仅洋厘和银拆就能左右全国的钱业市场。以全国的农副产品贸易为例,上海钱业公会通过在上海钱业市场利用各地用洋高峰的季节差,调节银拆、洋厘,能将全国的金融调动起来,供应全国的农副产品贸易款项,把处于贸易淡季地区的银元源源不断地调往贸易繁盛地区。商家公认“江浙两省之金融,实以上海为总汇,凡银洋之进出,既以此为集散地,而茧款之调节,尤向以上海为根本之泉源”。除直接受上海辐射的江、浙地区外,在远离上海的华北、华中地区形成了两个钱业分中心——天津和汉口,并分别成为华北、华中这两个区域的金融枢纽,其银价涨落主要“视上海情形如何为转移”,与上海形成指臂相连的关系,从而使上海钱业市场通过津、汉对华北、华中的初级金融市场进行间接调控。

汇划制度是上海钱业公会掌握的另一大利器。汇划制度是一种钱庄业的票据清算制度,即钱庄之间对所签发庄票的清算,采取汇划的方法以代替现银交易,省却现银收解之繁,这是具有现代意义的票据交换制度的雏形。由于惟有汇划庄可以加入汇划总会,非汇划庄仅能委托入会钱庄代办汇划,钱业公会所附属汇划总会的职能,“其性质与各国之票据交换所相类似,功用亦同”,而且公单“直接虽为各庄相互收解之凭证,而间接则足以表示金融之近势,与商业之盛衰者也”。上海钱业公会代表汇划钱庄所贯彻的汇划制度为上海钱业市场、乃至全国的金融流通节减了大量现银和现洋。重要的是在本国银行票据交换所成立之前,上海金融业款项的清算,牢牢地掌握在汇划钱庄所组织的汇划总会手中。因而银行与钱庄之间的票据清算,甚至银行与银行间的收解亦须委托汇划钱庄代为办理。为此,本国银行还不得不存放现款于代理钱庄,以为清算划拨之用。即使在本国银行票据交换所成立以后,银行与钱庄的收解仍以委托代理方式办理。这样钱业从银行获得大量“汇划存款”。据时人估计,“钱庄有汇划总会以为票据交换之所,而银行不得加入也,于是银行之款存放于钱庄者,为数多则千余万,少则五六百万”。这些存款利息“又极轻微,大都不过三四厘左右,钱庄得此,即以之为八九厘或一分或一分半之放款,从中谋利”。汇划制度全赖汇划钱庄的同业组织——钱业公会的力量,方始畅行无阻,从而使上海钱庄“能在长时期内维持自己的业务,并在长时期内和本国银行相抗衡”。汇划制度与汇划钱庄业务活动体系的形成有很大关系。因此,作为汇划钱庄同业组织的上海钱业公会积极完善汇划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共同防范信用风险的机制。这种信用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是分成各个层次的,既有满足日常票据交换中现金头寸的票现基金的建立,又有更高层次的“为巩固同业全体信誉”而设立的钱业联合准备库,后者履行了部分原应由中央银行所履行的职能。

二、上海钱业公会的历史作用及启示

上海钱业公会的诞生,在中国近代金融发展史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不仅促进了近代中国经济的发展,也为现代中国金融体系建立产生了启示作用。

(一)上海钱业公会的历史作用 上海钱业公会的行业制度建设与行业信用监管,实现了卓有成效的自我管理。一是成功防范金融风险。自上海钱业公会成立后,除受外界环境影响外,上海钱业从未发生过因自身经营不善而导致的大规模倒闭风潮。针对放款和其他营业中的弊端,钱业公会提倡稳重经营,多做“多单”,毋做“缺单”;屡次呼吁增加资本,以巩固信用,夯实基础,取消经理“宕账”(钱庄职工平时急用向钱庄透支制度);禁止经理从事投机事业。1921年上海钱庄成功稳定地度过信交风潮,即为例证。二是加强同业之间合作。1924年江浙战争爆发引起上海金融恐慌,钱业公会号召同业采取通力合作,并制定了临时自卫章程;1925年建立票现基金制度;1931年成立上海钱业联合准备库。个体成员均能在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合作,采取一致的集体行动。上海钱业公会各种规则与制度的灵魂就是树立信用和防范风险。在缺乏政府和中央银行作用的情况下,上海钱业公会行业财务规则与信用制度的制订与履行,做到令行禁止,十分有效。从已接触到的档案资料看,上海租界会审公堂的一些案例的判案依据,是钱业公会的规则或习惯,而且这种规则与制度的可操作性特别强,每一条款都有十分精细的操作性解释。同时由于钱业的交易活动许多是与银行业、工商业相关的,一种好的业内制度,必然同时又是一种好的能与外部协调共存的制度。上海钱业公会经常与中外银行公会及上海总商会等协调或沟通跨行业的规则与制度,公会组织跨行业的规则协调是制度设计和制度演进的重要环节。

“随时立制,遇弊变通”,是上海钱业应对内外各种环境变化的最大特点。就同业内部来说,上海钱业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不断改良营业方法,调整营业方针,力求保持市场的稳定和协调。营业中一旦遇到或发现交易手续上的弊端,随时召集会议共同讨论对策,改良手续,减少错误,力求达到各方之间的稳定和平衡,如票现收解办法的不断改良就是最好的例证。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当资本短细给上海钱庄造成信用危机时,上海钱业公会不断要求同业增加资本。钱庄倒闭后,都是自动进行清理,协调债权方与债务方之间的关系,尽力维护信用,保持市场秩序的正常有序进行。同业之间存款有多有缺,同业多缺向来实行通力合作,为防止同业拆票中缺家不能保证信用,上海钱业实行准备金制度,成立了钱业联合准备库,以资互相调剂,不仅有利于同业之间的合作,更适应了近代金融制度的发展。

(二)上海钱业公会发展的启示 上海钱业公会都是当前应当系统挖掘的具有重要现实借鉴价值的历史矿藏,带给人们的启示是:行业信用不能仅仅理解为一种道德选择,而首先应理解为一种制度约束。在上海钱业公会的制度下,会员守信的收益大大高于其成本,上海钱业信用已经树立了其品牌效应,具有极大的市场凝聚力。上海钱业公会会员所开出的庄票也因此而享有崇高的声誉。正如公会章程所规定,上海钱业公会成立的目的和宗旨在于提倡合群,讲求信义,维持增进同业之公共利益。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来分析,上海钱业成立公会是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采取自主组织、自主管理的行动。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对金融业实行严格管制以后,政府的作用强化,行业协会的作用弱化。南京政府的管理主要是以财政为取向的管理,而不是信用管理。法币改革后“申汇”内涵丧失,高通胀,官办金融体系的垄断,这些因素使钱业信用风光不再。南京政府实行的统治经济和金融的政策实际上是对市场基础的全盘否定,因此,完全基于市场的上海钱业公会信用制度建设与行业监管地位及作用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行业协会虽然形式上依然存在,但先前的内涵已经改变,先前的功能也因政府的集权而荡然无存。

上海钱业公会的发展由此可以引发一些思考:当一个政府足够强大时,是否一定要像近代南京政府那样否定上海钱业公会信用制度建设与行业监管地位及作用,进而全面地取代公会的公共地位和公共作用;钱业公会有哪些作用在中央银行、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兴起后仍然可以保留的;近代钱业公会在行业财务监管与信用建设方面的作用是否其现实意义。这些思考或许对今天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制度建设能够提供一些借鉴。社会职能的分工具有相对性,而非绝对化和理想化的。政府对经济生活干预权的扩大以及中央银行的产生,尽管集中了调控经济、金融的相当一部分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和中央银行是天生包办这类权力的。根据经济学理论,市场可能失灵,政府也可能失灵。因此,整个制度空间除了市场和政府之外,应该留出合适的空间给行业协会这样的民间组织。从近代上海钱业公会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和支撑申汇信用的制度安排来看,上海钱庄业的行业信用制度有其鲜明的优势,即市场定位性强、市场规范具有精细性和可操作性,而这些恰恰是政府垄断型金融制度所不具备的。上海钱庄业在近代南京政府实施统治金融政策之前是一个欣欣向荣、不断进步的行业。与银行业在市场定位上基本上是处于一种互补的关系,完全可以和银行业一起发展,但历史没有再给以机会。面对大江东去的历史,曾以傲人信用立世的上海钱业发出了凄凉之叹和渺茫的希冀:“年来吾业处重叠金融管制法令之下,几已濒于窒息,此中痛苦,殆有难言。存款则逐步递减,放款则所有资金,除去存款准备、本票准备、库存现金之外,其可以资以运用者,不逮十之五六,而开支之激增,有如几何级数之叠加,长此以往,势必支持乏术,遑言盈益。”尽管如此,全国同行“然犹始终苦干,不敢放弃职责,深冀他日经济安定之后,逐渐回复过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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