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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速度之快,已经能和资本市场相比。
“狂涨不需要理由。”2007年,房地产开发商私下说的一句话,成为这一年度最令人震撼的经典名言:“现在楼盘的利润率已经高到让我们不好意思的程度了”。
地方政府: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
“房地产市场已浮现泡沫。”中国社会科学院已发布的《2007年中国服务行业发展报告·房地产篇》指出,一些城市GDP的增长主要依靠房地产带动,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土地经营收入,银行收益和资产质量依靠房地产抵押贷款,一旦房地产出现了问题,将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数据显示,1998年,全国土地出让金仅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0.8%;2004年,该比例高达47%,加上当年征收入库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房地产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为51%!
在土地财政魔咒的蛊惑下,地方经济已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房地产化。
房地产投资远远高于国际公认的合理水平,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为1.94万亿元,占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7.6%,占当年GDP比重5%的合理水平。
“过度发展房地产引起的投资过热,将导致社会资源配置失衡,积聚风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城市经济专家刘维新认为。
由于房地产投资的强力拉动,新一轮投资过热相应凸现。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形势研究室主任王小广认为,房地产投资过热是近几年投资出现反复性过热的根本原因,房地产投资过度不仅直接使投资过热,而且使下游的钢材、建材及其他相关产业投资过热。“房地产过度发展还加剧了社会分配的不公及潜伏着的巨大风险。”王小广说。
2004年,国内多年城市的商品房平均售价远远高于全国水平,上海、杭州、温州、北京、深圳、广州、厦门等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的房价涨势凶猛,是全国平均售价的2—4倍。2005年,上述城市的房价继续攀升,不少城市中心的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超过万元,上海甚至出现了均价11万元/平米的天价楼盘。
目前,全国几乎所有的城市都设立了经营土地的专门机构,其始作俑者是上海市。1996年,上海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土地储备机构——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该中心隶属于原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上海市政府在土地的收购、储备和出让方面并没有赋予其太多的权力,其运作轻强制性而偏市场化。而上海作为一个直辖市实行“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体制,区级政府掌握着土地控制权,这也为土地中心收购储备土地增加了难度。截至2002年底,土地发展中心仅收购土地100余公顷。2002年11月,上海市把主要的国有一级土地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公司组合成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发展中心更名为上海土地储备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方式。
上海市的做法使许多地方政府洞悉了“芝麻开门”的秘密,纷纷设立土地储备机构代表政府收购、储备土地,实现对土地市场的高度垄断和控制,通过出让土地,鼓励开发房地产扩大地方财政收入。
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政府名副其实的“第二财政”,地方经济因其逐利的本性被人为地推入房地产化轨道。
“房地产业的暴利已使地方政府、银行和房地产开发商组成利益共同体。”浙江大学房地产投资研究所所长赵杭生说,“地方政府已经偏离了其本身的定位,成为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强大,目前的体制性因素使地方官员本能地趋利避害,靠房地产赚快钱是以任期内政绩为出发点作出的必然选择。但是,地方政府将过多的资金、资源配置给房地产业,将对其他产业产生“挤出效应”——比如制造业会因缺乏资金、技术支持而产业升级动力不足。同时,由于高房价与居民收入严重背离,居民将绝大部分收入用于商品房消费,其他消费被抑制。
高房价的买单者:中国经济
与地方政府相比,中央政府的处境可谓相当尴尬。一方面,它希望房地产能够发挥其拉动作用,维持一个政治上可以忍受的经济增长速度。而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不仅要单独承受房地产所带来的金融风险、国土资源浪费的成本,也要单独承受房地产可能带来的诸如财富分配失衡等一系列的隐性的政治信用成本。这种利益分殊,决定了中央政府对房地产会有不同的利益权衡。
在最近的两年中,有关房地产的争论甚至比房地产本身还要热。其最终结果就是,中央政府政策在房地产政策上的犹豫和反复。但就在中央政府一阵犹豫反复之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早已是烈日炎炎,热火朝天。犹豫、反复显露于外,内里则是治理上的困境。
在一阵紧似一阵的宏观调控声中,中国房地产一路狂奔的姿态,不仅构成了对宏观调控的一种公然嘲笑,也急剧提升了中国金融系统的整体风险,而后者则是中央政府最大隐忧。
的确,中国房地产所引发的金融风险已经相当之高。根据央行《中国房地产发展与金融支持》报告,中国房地产信贷在整体信贷中的比例由2000年的6%急剧提升到2003年的21%。前央行金融局局长谢平就曾经公开对这个数据表示了极大的困惑和担忧。在2004年,这个比例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在中国上海,2004年全部新增贷款中,有将近80%投入了房地产。如此高的贷款集中度,一旦行业趋势逆转,必然会给中国脆弱的金融系统带来灾难性的冲击。有人以房地产信贷短期的良好表现为依据,驳斥房地产的金融风险论,商业银行也以此为理由大贷滥贷,但实际上,房地产贷款中中长期贷款比例相当之高,而这些贷款的风险绝非短期可以看出。国外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经验也表明了这一点。
然而,客观的数据远不如事实那样让人胆战心惊。在房地产界,搞假按揭,造假合同,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河南郑州房管局一位负责人曾经非常坦率地承认,在2002年上半年的所有按揭贷款中,有1/3是假按揭,其目的是套取银行贷款。这证明,中国房地产贷款中的确存在相当系统性的欺诈。这一点,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的“森豪公寓骗贷案”表现得尤其充分。这在2004年4月披露的诈骗案件中,森豪公寓开发商利用员工名义虚构买卖合同,提供虚假收入证明,套取银行贷款6.4亿元,所有这一切,没有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性的“愚蠢”以及有意的合谋,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在中国商业银行一窝蜂纷纷将房地产贷款作为“优质贷款”的倾销竞争中,金融纪律松弛的现象比比皆是。
笔者在南京某商业银行供职的朋友,从2004年开始从事住房贷款业务,几乎只用了四个月,他神速地完成了全年的放款任务。他当时的感慨是,“生意真是太好了”。而到了2005年,他沮丧地告诉我,“骗子实在太多了”。看着他前后不到一年但却判若两人的神态,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中国房地产贷款中种种滑稽而又令人触目惊心的事例,其实是在暗示,中国房地产贷款中所潜伏着的金融风险可能要比数据显示以及人们所想象的大得多。
经济风险潜藏摊牌局面
由于中国金融体系的严重缺陷,中国的金融风险高度汇聚于中央银行和中央政府。为了挽救羸弱不堪的中国金融系统,从1998年开始到现在,中央政府已经向金融体系注入了数万亿之巨的财富。教训可谓刻骨铭心。如果中国房地产果真像人们所说的那样泡沫巨大以至最终崩溃,那么中央政府以前的努力会付之东流,中国危如累卵的金融体系也将雪上加霜。这种前景如果不幸成为现实,对中国经济将是毁灭性的。作为金融危机的终极责任人(当然,最终承担者实际上纳税人和全体国民),中央政府显然要比旁人更多一份警觉。否则,他们就可能成为房地产盛宴中最大的输家。正是出于这样一种深重的忧患,中央政府才一再升高房地产的预警分贝,并在“国八条”中将房地产带来的“金融风险”放在第一醒目的位置。房地产虽然在拉动中国经济增长中居功至伟,为中央政府带来了某种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收益,但当它潜在成本开始超出甚至远远超出这个收益的时候,房地产就可能变为一剂饮鸩止渴的毒药。
一种普遍的书生之见认为,政府不应该以行政的手段强行干预房地产市场,而应该让市场自我完善,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在中国,政府对市场是负有某种隐含性的担保责任的。证券市场如此,房地产市场亦复如此。一旦市场自我完善的代价过于高昂,并在政治上变得不能接受,政治的逻辑就会毫不犹豫的出场取代市场本身的逻辑。
种种迹象表明,房地产的成本和收益的倒挂正在迅速地越出中央政府忍受的极限。所以,在所有的经济手段都失效之后,中央政府只能祭出最后的政治任免手段来约束房地产的疯狂。这意味着,只要房地产进一步大幅波动,政治摊牌的局面随时可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