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自由化与中国乡镇企业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发展论文,中国论文,化与论文,乡镇论文,自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引起世界广泛注目,这不仅由于中国在短短的十几年里取得了极好的经济实绩,更重要的是中国创造了许多世界独有的发展经验。中国乡镇企业的崛起和迅速发展便是其中之一,对此,世界银行的一篇报告曾做过这样描述,乡镇企业的高速增长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最富活力的部门,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引擎之一。
中国乡镇企业是在一种极为特殊的历史和制度条件下产生出来的,它具有不同于原有体制条件的制度结构,因而从一开始,乡镇企业就更多地面向市场,并与国际市场发生接触。1994年,乡镇企业出口交货值为3398亿人民币,比1993年增长44.6%,占全国出口总值的1/3, 创汇达400多亿美元。乡镇企业已发展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一支有生力量。 因而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当今贸易自由化的趋势必然会对中国乡镇企业的对外贸易乃至自身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乡镇企业——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引擎
1978年以来,乡镇企业的增长根据宏观政策的变动,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年—1983年。此间农村改革由开始到逐步完成,并于1984年正式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其增长相对较为平缓,产值年增长率介于11—25%之间。 第二阶段从19-84年—1989年进入高速发展时期,虽然期间曾遭遇过几次严厉的宏观紧缩,但其增长速度基本保持在30%以上。第三阶段是1990年以后,增长速度在1990和1991连续两年因宏观调控减低之后,1992年和1993年连续两年出现高速反弹,1994年的增长速度达40%以上。乡镇企业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国营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1993年乡镇企业提供了全国工农业总产值净增量的40%,税收净增量的50%,1993年乡镇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产值的47%。从宏观上对乡镇企业高速增长原因做一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社区劳动力就业压力加大。在人民公社时期并不是不存在劳动力剩余的问题,而是因为制度原因使得农村就业问题无法表现出来。从资源本身的变化也能看出劳动力剩余的情况。1957年全国乡村劳动力人数为20566万人,到1980年达31371万人,1988年则增至40066万人。中国乡村地区的人均耕地面积1950年为3.27亩,到1980年则仅为1.8亩,下降44%。 尽管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使得农民的温饱得以初步解决,但收入仍然很低。因此劳动力剩余的压力促使农民去开拓新的就业渠道。
(二)政策不再限制农民从事农副业生产和非农产业的经营。1979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这使得乡镇企业的发展第一次具有了合法性。文件不仅肯定了社队企业的作用、性质、经营范围等,同时与各部门相配合,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性的政策。这些政策涉及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这对于刚刚开始起步的乡镇企业无疑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三)随着农户的农副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民开始有了初步的积累。1978—1988年间全国农户储蓄年末余额从55.7亿元增加到1142.3亿元,增加近20倍。同期农民家庭收入从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1988 年的544.9元,增加了4倍。由于当时并不存在可供农民进行投资选择的资本市场,因此社区内部通过集资进行非农产业的投资,便成为一种最为节约成本的选择。
(四)农村中正规信用机构的双重功能,使得大量的信贷资本流向非农产业。我国农村地域内的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在整个八十年代,尤其是在1984年以后它们一方面担负着支持农业发展,保证国家农产品收购的资金,履行着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功能,同时它们又必须通过资金运行实现利润,因此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又具有商业银行的性质。正是正规信用机构的这一双重性使得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有了获得正规金融系统支持的可能。因为作为其拥有商业性的一面,寻求利润、规避风险、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就必然成为其经营目标的内容。毕竟,一个工业项目与向千家万户的农民贷款相比,不仅贷款利率更高,而且回收贷款的成本和贷款风险也要小得多。
(五)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村出于对财政利益的考虑,也对发展乡镇企业具有很高的积极性。这一激励的产生与我国的政治结构有关。乡(镇)政府是我国最低一级政府组织,村一方面作为自治组织同时又是政府的一级代理机构,他们负责管理着中国最基础的社会区域,中央政府不仅对其管理投入极少,而且常常连工资和日常开支都需要他们自己筹集。这一方面取决区域的税收(或村集体提留),但更重要的是取决于社区经济活动和经济剩余的规模。
另外一个因素是市场结构。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重工业优先增长的战略,轻工业的发展十分迟缓,因此在市场上留下了许多空白,为乡镇企业的进入留下了巨大的活动空间。1971—1978年全民和城市集体轻工业年均增长速度仅为6.09%,1978—1988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6.19%,而同期乡镇轻工业年均增长速度为34.49%。到1988年乡镇轻工业产值达1945.53亿元,占到国营集体轻工业产值的30%。 此外1988年乡镇工业产值已占全部工业产值的27.4%,占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的48.23%,占国营独立核算工业产值的50.2%。 乡镇企业能在十数年的时间内达到国营企业近半的产出规模,不能不说与国营企业留下了大量的市场空间有关。
总之,乡镇企业高速增长的原因从根本上讲在于产权制度及由此而形成的激励结构。
二、乡镇企业的对外贸易体制
目前,与中国大多数企业一样,乡镇企业工业产品出口主要通过代理的方式,也有企业自营出口的。虽然自营出口部分的比例在增长,但除1991、1993年外比例都低于20%(见表一)。1994年国家批准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乡镇企业仅有274家。 乡镇企业的外贸代理也就是由拥有外贸经营权的对外贸易公司代理乡镇企业谈判、签约、办理保险运输等,但不承担风险。例如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受到倾销起诉,被征收反倾销税,进口方不再进口该产品,或由于质量问题出现纠纷,风险由乡镇企业自行承担。外贸公司仅收取一定数额的佣金。农副产品出口仍由外贸公司买断,也就是乡镇企业的产品以某一价格卖给外贸公司,由外贸公司自行出口,与改革前的外贸收购制没有区别。现在的问题是在代理过程中外贸公司收取的代理费用过高,乡镇企业无法承受。这样一来众多的乡镇企业宁可选择由外贸公司买断的方式,退回到原来的收购制,企业同国际市场的直接联系重新被割断,无法把握市场的脉搏,无法以需定产。产品的更新换代受到影响,出口的积极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表一、1986—1993年乡镇企业出口构成
外贸交货值 直接出口其中:1.交其中:2.间接出口
(亿元) (亿元) 外贸(%) 自营出口 (亿元)
1986 99.4970.9991.848.16
28.49
1987161.96
119.0385.73
14.27
42.93
1988268.71
195.3884.58
15.43
73.33
1989371.44
271.6280.81
19.19
98.43
1990485.63
364.4182.59
17.41 121.22
1991669.94
502.3867.69
32.31 167.56
1992
1192.79
904.7181.96
18.04 265.32
1993
2193.00 1416.8075.21
24.79 423.22
在此我们无须论及外贸代理制的合理性,从规范一国贸易秩序角度看,今后我国也不可能赋予每个企业外贸经营权或自营进出口权。即使象日本这样典型的加工贸易国,企业也不是自由进出口的,多数是由综合商社代理进出口。日本九大综合商社的出口及进口在日本总出口和总进口中的比重分别为40%—50%、70%—80%。西欧中小企业的对外贸易也是由大企业代理。中小企业借助大外贸公司进出口产品的利益是很明显的:1.可以降低进出口产品的成本。大型外贸公司谋求进出口的规模以加强国际市场交涉力量,同时,象日本的综合商社为提高竞争力,对海运、海上保险、外汇交易、仓储业等对外流通所需的辅助部门直接经营或向下承包,由此降低了相关费用,所以大型外贸公司的规模化经营可以降低企业进行产品进出口的成本。2.信息来源广、量大、准确度高。长期从事对外贸易的大型企业都在国际上建有自己的信息网络,搜集国际商情信息。如三井物产拥有40万公里的环球通讯网。九大商社的海外信息网点每天输回本部的信息量,按美国标准的“记录新闻”纸核算,都要超过6000页以上,超过日本政府机构和通讯社。作为中小企业去建立信息网,获取充足准确的信息在财力人力上都是无法办到的,依靠贸易公司则可以以低成本获取充分的有价值的商业信息。
因此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外贸代理制本身,目前代理中的问题实际反应了我们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些弊病。国有的外贸公司仍基本垄断着全国的进出口贸易,因此具有国营企业所共有的问题和弊病。比如普遍缺乏激励、竞争等等,从而使外贸公司的服务无法达到应有的水准,由于外贸公司之间缺乏相应的竞争机制,加之现有的一些外贸公司不具备规模经营的物力和人力条件,造成代理成本高、提供的国际市场信息不充分。外贸公司的交易功能、信息功能没有充分体现出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使外贸公司成为真正的企业并与其他的企业处于平等的地位,没有垄断,加强竞争,给予出口企业更多的选择外贸公司的机会,促进外贸公司服务水平的提高。
还有一点应该提到,一些中小企业比较发达的国家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制定和实行专门政策来促进中小企业的产品出口。在荷兰、比利时、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都设有由国家资助的专门机构,这些机构对中小企业出口负有完全责任,它的任务是向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和建议,提供市场信息,安排参加外贸博览会,组织联合出口等。如爱尔兰政府设立专门的贸易商行,并在全国都设有分支机构,主要任务是当中小企业出口的代理人。英国和法国的中小企业还可以就出口咨询费用向国家申请部分补助。丹麦政府向那些能收集国外信息,促进中小企业建立海外联系的大学生提供奖学金。在卢森堡和希腊,中小企业可以向专门银行提出贷款要求。荷兰、丹麦、德国、意大利、英国则力图通过政府担保的形式简化获得资金的手续。同时,政府还鼓励中小企业在出口方面合作,丹麦实行联合雇用出口咨询人员,在意大利企业联合开展出口活动可以向政府申请补贴。这些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三、贸易自由化对乡镇企业发展的影响
在进入主题之前,我们首先考察一下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及工业结构。因为其结构特点直接决定了贸易自由化的影响性质、范围和程度。
在中国对乡镇企业的官方统计中,乡镇企业的产业包括农业〔1〕 、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饮业。1993年乡镇企业总产值中,农业为401.9亿元,占1.38%;工业为22100亿元,占76.14%;建筑业为3227.32亿元,占11.12%;运输业为1978.14亿元,占6.81%;商饮业为2486.73亿元,占8.56%。 在工业的四十个行业分类中除了石油和石油化工等重工业之外,乡镇企业的经营几乎囊括了所有的工业行业,统计资料显示总共包容了33个工业行业。1993年乡镇工业产值为16962.25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比较集中的行业包括:食品制造业,占6.26%;纺织工业,占10.9%;缝纫业,占4.95%;化学工业,占4.99%;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制品业,占12.1%;金属制品业, 占6.7%;机械工业,占10.17%。以上七个行业在乡镇企业统计的33 个工业行业中占21.21%,其产出占整个乡镇工业总产出的56.07%。此外乡镇企业已经开始进入一些新的和高技术的行业,1993年乡镇企业中交通设备制造业的产值已达326.68亿元;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为657.51亿元,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为235.69亿元。乡镇企业涉足的33个行业及各行业比重(见表二)。
表二、乡村工业结构
1985(%) 1993(%)
就业产值 就业产值
乡村工业100 100
100 100
煤炭采选5.323.51 4.561.56
黑色金属采选0.620.35 0.740.46
有色金属采选0.680.43 0.680.48
建材及非金属矿采选 4.902.95 4.402.51
食品制造6.386.33 5.206.26
饮料制造1.281.62 1.391.29
饲料工业0.160.25 0.260.57
纺织工业7.54
11.47 7.99
10.90
缝纫业 4.683.66 5.224.96
皮革皮毛制品业 1.731.58 1.711.87
木材加工及编织业1.951.55 1.651.31
家具制造1.191.18 0.960.91
造纸及纸制品业 2.072.32 2.592.17
印刷业 0.810.88 0.950.87
文体用品制造业 0.500.47 1.140.78
工艺美术制造业 3.101.65 4.001.98
电力蒸汽等生产供应 0.470.35 0.430.27
炼焦、煤气及煤制品 0.230.16 0.360.36
化学工业2.163.42 3.134.99
医药工业0.170.31 0.360.67
化学纤维工业0.120.24 0.250.47
橡胶制品业 0.610.80 0.800.88
塑料制品业 3.443.61 2.923.17
建材及非金属矿制品 24.8
17.20 20.53
12.10
黑色金属冶炼及延压 0.851.99 2.034.85
有色金属冶炼及延压 0.381.04 0.792.02
金属制品业 5.086.28 5.206.17
机械工业8.6012.17 7.8710.17
交通设备制造业 0.971.72 1.281.92
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 1.823.47 2.133.88
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 0.550.98 1.141.39
仪器仪表及计量工业 0.300.41 0.310.34
其他工业5.695.17 6.256.29
①乡镇企业中的农业一般是指由集体(原有的公社、 大队或后来的〈镇〉、村)或个人以承包形式经营的土地、荒山、滩涂、水面等所兴办的种植业、养殖业。种植业包括农场、林场、荼场、果园、苗圃、花卉场等,养殖业包括牛、羊、猪、鹿、兔、鱼、虾、蚕、蜂、貂等,不少地方还发展养殖海参、鲍鱼、扇贝、珠蚌、蛇等珍贵海产品和珍贵动物。
资料来源:《中国乡镇企业年鉴》《乡镇企业统计资料》
八十年代初,中国的技术、劳动力、资本市场基本不存在,所有的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均需由国家计划部门统一分配,因此乡镇企业作为始终活动于计划外空间的经济系统,在当时的条件下是无法获得某些产业所需要的技术、人才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对这些行业乡镇企业在发展的早期阶段是难以进入的。另外的一些产业如电子、计算机工业等,对整个国家而言是属于新兴的工业部门,整个部门尚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目前作为乡村工业原有的传统部门如通用机械工业的比重在降低。而一些现代产业部门如医药、电子及通讯设备等部门的比重在上升。下面再让我们看一下乡镇企业的产品出口结构(见表三)
表三、乡镇企业出口交货值的产品结构
行业
1992年 占总交货值 1993年 占总交货值 1993年比1992
(万元) 的比重(%) (万元) 的比重(%) 年增长(%)
总计
15275167 100 21930014 10043.57
化工
6693214.381095894
4.99
63.73
机械
7281594.771455685
6.63
99.91
矿产
4063752.666867163.13
68.99
轻工
1860069
12.18
4461992
20.35 139.88
食品
7944735.201287224
5.87
62.02
土产
1256180.822660301.21
111.78
蓄产
3172032.085114612.33
61.24
纺织
1862503
12.19
2884769
13.15 54.89
丝织
5844723.838311923.79
42.21
服装
1864341
12.21
3631218
16.56 94.77
工艺
1323007
8.662152826
9.82
62.72
其它
1392401
9.122662007
12.14 91.18
资料来源:《乡镇企业统计资料》
如果我们把纺织、丝织、服装归为一类的话,从表上可以看出,它的出口一直位居第一。1992年比重为28.23%,1993年为33.5%, 占总交货值的1/3以上。居于第二、第三位是轻工、工艺产品, 其比重分别为12.18%、20.35%、8.66%、9.82%。三大类产品出口占乡镇企业出口交货总值的60%以上。由于纺织和服装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在此我们对这一行业作重点分析。
纺织品贸易问题始于50年代,当时日本的纺织品充斥国际市场,特别是冲击了美国国内的纺织品市场。在这种情况下,由美国倡议,主要纺织品进口国和出口国签署了第一个国际绵纺织品短期协定,一年后又签署了国际棉纺织品长期协定。1972年始由多种纤维协定来规范国际纺织品贸易秩序。无论是短期、长期协定,还是多种纤维协定都是通过单边或双边配额保护进口国家市场免受外来纺织品的冲击。多种纤维协定每续签一次,受限产品都有所增加。因而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长期以来游离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之外,不受总协定条款的约束。属于非自由化产品领域。由于纺织品的生产和出口在发展中国家工业化中一直居于重要地位,经过发展中国家的长期努力,乌拉圭回合最终达成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将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纳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体系。协议规定,自1993年1月1日起,历经10年过渡,逐步取消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配额,实现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自由化。纺织品和服装贸易回归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对于中国这个纺织品大国而言亦喜亦忧。喜的是纺织品和服装出口一直占中国总出口的1/4以上,乡镇企业出口中,纺织品和服装也占1/3以上,所以纺织品和服装贸易自由化,降低纺织品和服装产品的进口关税,消除非关税壁垒,无疑为中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忧的是,在多种纤维协定下,进口国根据出口国以往的出口实绩分配配额,如中国在美纺织品和服装进口配额中占近14%,也就是说这14%的额度只属于来自于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由于中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结构不合理,原料和半成品同高附加价值的服装平分秋色,产品以价格取胜。以服装为例,我国每吨服装出口换汇甚至低于韩国,为韩国的2/3左右, 质量、工艺水平落后于其它国家,所以双边配额实质上保护了中国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向配额地区的出口占总出口的60%以上)。纺织品和服装贸易自由化会加强该产品的竞争,对中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产生影响,对乡镇企业也不例外。此外,10年过渡期配额逐步取消的秩序也很重要,乡镇企业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优势依次为:天然纤维、棉织品、服装、化纤。如果优势产品配额取消在前,优势小或劣势产品配额取消在后对乡镇企业出口是有利的。
轻工产品和工艺品贸易自由化程度较高,各国的保护程度相对较低。但由于我国至今未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的席位,只能享受双边关税优惠,复关后,情况会发生显著的变化,从待遇上就可以享受多边的关税优惠,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乡镇企业轻工产品和工艺品及除农产品之外的其它产品的出口将得到积极推动。
同时应考虑到贸易自由化是双向的,不仅意味着我们的产品出口所面对的关税税率水平降低,限制减少,同时也要求我们改善市场进入的条件,放松对外国产品进入的管制。
长期以来,我们对进口商品在征收高额关税的同时,并用指令指导性计划、行政审批、进口许可程序、外汇管制、进口定价等多种非关税壁垒措施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的改革和迅速发展,关税制度的逐渐完善,中国在放松进口管制方面采取重大举措:1992年单方面降低225种商品的进口关税水平,取消进口调节税, 半年内取消对16种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并许诺2—3年内将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减少2/3,全部取消175项进口替代清单,清理进口管理内部文件,实现全国统一化、公开化。年底,再次大范围、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税率,涉及3000多个税目的商品,占海关税则税目总数的1/2, 使我国关税总体水平降低7.3%。 1993年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的签署标示着我国将更多地承担贸易自由化的义务,进一步开放市场。这一切对中国乡镇企业意味着什么?
中国乡镇企业中,建材、食品、纺织服装、金属制品、机电、化学、塑料七大行业产值为1991年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的70%,仅纺织服装、机电、建材就占1/2弱,对于这些行业我国的关税税率是比较高的(见表四)。
表四、六大行业部分主要产品的进口关税
品 名 关税税率品名
关税税率
石料及制品 50—70
棉纺织物
50—70
砖瓦制品 30 棉纺织品 70
建筑用水泥和混涨土制品30毛、化纤针织品
100
建筑用陶瓷制品 70—80
棉麻服装 70
家用、卫生用陶瓷制品70—80
毛、化纤服装100
玻璃制品50—80 容器类贱金属品30
粮食加工食品 60其它贱金属制品 50—60
蔬菜、肉及鱼类产品 60—70 通用化工产品20—30
糖制品 40—70 日用化学品60
酒
150 化装与盥洗 100
化纤50—70塑料制品80
化纤织物 100
毛纺织物 100
资料来源:《海关进出口税则》
从表四,我们可以了解到在纺织和服装行业,棉纺织、毛纺织、针织和服装占整个行业产值的80%,且比重仍在上升,仅棉纺织就占1/3 强,且属乡镇企业的强项,因而即使该行业的关税税率再度下降也不会对乡镇企业产生过大的冲击。在建材业,采石、水泥、水泥预制件、砖瓦生产占行业产值的70%,这些产品基本就地就近消化,税率的调整影响也不会很大。再看机电行业,一般认为,机电产品的市场准入首当其冲受到冲击的应属计算机、机电设备、无线电、电视通讯设备等,但这些产品在乡镇企业机电行业中占有的比重很小。再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近年来的关税税率调整的特点是税率越高,降幅越小,税率越低,降幅越大。由此可见,贸易自由化、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中国乡镇企业是主要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