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利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利益论文,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利益问题一直是思想政治工作学术界探讨的热点问题。但在研究过程中,人们不自觉地把利益就是经济利益,就是物质利益的判断作为理论研究的起点。由于利益、经济利益、物质利益,这三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有区别,所以,对利益问题的研究就容易产生偏差。例如,在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时,有人认为既然利益是人的行为动因,那么只要发展经济,就可以满足人们的全部需要,思想政治工作就可以取消或替代。这样在一些地方就造成了“一手硬,一手软”。在研究如何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时,往往只注意到物质利益的手段,而忽视人们丰富精神世界的需要,等等。上述理论误区对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产生了不利影响。当现有理论无法解释现实问题时,我们就必须引入新的概念,新的理论。本文提出“精神利益”的概念,试图为解决现有问题提供新的视角。
精神利益这个概念应该包含两个基本要素:一是物质实在。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没有客观的物质世界,精神利益也就无法满足;二是精神需求。精神需求是指人的精神世界自我存在、发展的要求。这两个要素是精神利益的不可分割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缺一不可。
任何精神利益都不能脱离其它利益而单独存在。当一个人被生理需求所支配,他的其它需求都要退到隐蔽的地位。对于一个处于极端饥饿情况下的人来说,除了食物,他就不会有其它兴趣。人们只有解决了生存问题,才能产生精神需求,也才谈得上精神利益。另外,精神利益也往往通过对人们其它利益的占有和奉献的过程实现。精神利益是一个历史范畴。在整个历史进程中,人的精神世界不断地改造更新,人的精神需求也随着不断地升华。“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求本身、满足需求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求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求。”〔1 〕同时,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发展完善,精神利益无论在层次上,还是在数量上都会得到发展。这种发展是无止境的。但在历史的某一个阶段,精神需求发展要受到特定的历史条件的制约。同时,特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力水平也限制了精神产品创造的可能性。因而,不同的历史阶段,人们有不同的利益。这是历史的规定性。对群体而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精神世界,因而,也就有不同的精神需求。同时,由于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所可能获得的精神利益也就不同。对个体而言,人的精神世界是丰富的,因而,他自身就可能有不同的精神需求,也需要获得不同的精神利益。所以,精神利益的存在形式是多层次的、多种内容的。
为把握精神利益的概念,必须认真分析它和相关概念的关系。
利益是能够满足人的需求的物质实在,由于人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利益也可按着不同的标准,划分不同的利益,如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一般利益和根本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等。当然,利益也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因此,利益相对精神利益是一个种概念。
物质利益是指能够满足人的物质需求的物质实在。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之间的联系就更为紧密。其联系表现在:在一定条件下,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是同一的。在人的生存层次上,物质利益的获得往往意味着精神利益的获得。当生存需求成为人的最大需求时,也就成了唯一的需求。此时,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是同一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达到了最低境界的高度叠合。其次,物质利益是精神利益的基础。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总是受到物质的“纠缠”。同样,精神利益也离不开物质利益而单独存在。如果没有一定的物质利益作保证,精神需求就难以得到顺利升华,也就无法创造出或得到高层次的精神利益。二者的区别在于:一是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满足的对象不同。物质利益所满足的对象是人的物质需求。精神利益所满足的对象是人的精神需求。物质需求的满足主要由生理感官来体验。而精神需求的满足则主要是由通过人的精神情感来实现。二者往往发生分离。如“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现象就是这样。物质利益的获得、物质需求的满足并不意味着精神利益的获得、精神需求的满足。二是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获得的方式不完全一样。物质利益的获得意味着人们对物质实在的占有,如食物、衣服、房屋等等。而精神利益的获得必须通过物质实在的中介,但并不意味人们对物质实在的占有,有时还需要付出自己所拥有的物质实在。如希望工程的捐助在帮助失学少年复学后感到自己的精神快乐。
提出精神利益的概念,明确了整个利益体系中的一个层次。人们常说,灿烂的精神之花可以结出丰硕的物质之果,其间要有精神利益作“中介”,由精神利益转化为物质利益。如果超越这个转化过程,不是导致“左”的简单化、形而上学,就是出现右的“取消论”,“替代论”。历史上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所以大起大落,左右摇摆,忽而摆到“高于一切”、“大于一切”、“精神万能”的位置,忽而可有可无,“一切向钱看”。除了有种种复杂的社会、政治原因外,忽视精神利益的存在,缺乏对精神转化规律的理性认识,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也有的同志会提出,过去我们一直讲思想政治工作,近几年又强调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有必要再提精神利益吗?下面我们就来探讨这个问题。
精神利益和精神文明是极为相近的两个概念。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在改造客观世界时,人们的主观世界也得到改造,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也得到发展,这方面的成果就是精神文明,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的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精神文明的两个方面:一是知识文化;二是思想道德。精神文明包括人类的整个精神世界的发展和改造,领域极为广泛,内容极为丰富。我们理解,精神文明实质是人类的整个精神世界的发展和改造的物化,表现为物质实在。并且,这种物质实在存在能够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因此,精神文明和精神利益是一致的,是一种满足人的精神需求的进步的精神利益。由于精神利益还包括不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部分,如反映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文学作品。另外,精神文明是人的精神劳动成果,而精神利益还包括能满足人的精神需求的自然物。所以,精神文明和精神利益是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
《决议》还指出:“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础性的工作和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保证。”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具有时代内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教育,进行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最大限度地调动人们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正确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历来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是我们的最大的政治优势。所以,我们在引导人们正确追求自己的精神利益过程中要注意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作用。
首先,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着眼广大人民群众对先进精神利益的需求,才能取得成效。
一个时期以来,有的人把对物质利益或经济利益的追求看作群众的唯一需求,认为目前群众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教育缺乏兴趣,因而,感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难度。这完全是一种认识偏见和误区。尽管目前物质需求是人们的主要需求,但绝不是唯一的。人之所以成为人,就在于人不仅有物质需求,而且有精神需求。当然,人们越来越难以接受枯燥呆板、形式简单化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事实上,并不是群众不需要思想政治工作,而是有的思想政治工作者没有考虑群众的精神需求。
人们的活动是由动机推动的。动机是在人的需求基础上产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取得成效,就必须让人们接受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但人们在接受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前,首先要对内容进行价值判断。如果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符合人们的精神需求,人们就形成接受动机,就会采取积极态度主动接受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反之,人们就不会接受思想政治工作内容。这需要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善于把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形式和群众的精神需求有机结合。
思想政治工作应该紧紧围绕一个时期、一个阶段的工作中心,从群众的精神需求的实际出发,着眼与提高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协调和处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引导群众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后富等关系,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价值观。
由于群众的精神需求层次有高低之分,思想政治工作者不能为了单纯适应群众的精神需求,而放弃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性,搞低格调。必须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坚持用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共产主义的世界观教育群众,教育群众立足大局,立足于长远利益;要正确反映我们社会的本质和主流,多宣传光明面和先进面,鼓励和鼓舞群众;对涉及到经济利益的问题,要启发群众首先考虑国家和集体利益,理解国家和集体的某些困难。
其次,思想政治工作应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高层次的精神利益创造条件。
由于受教育程度的不同,生活经历的不同,职业不同,家庭成长背景不同,可能使人们形成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所以人们的精神需求也就有层次、内容的不同。这样,人们对精神利益就有不同的追求。这需要思想政治工作者发现制约群众精神需求提高的因素,加以改善。基本内容有两大块:第一是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和教育;第二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它包括党的方针政策的宣讲、国外国内形势、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以及有针对性的个别或群体的思想教育。从上述内容看,思想政治工作既是传递高层次精神利益的过程,又是创造高层次精神利益的过程,是满足群众精神需求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削弱思想政治工作。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