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40年代工业分散化思想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分散论文,年代论文,思想论文,世纪论文,工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023(2010)03-0102-05
近年来,中国近代乡村经济问题日益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单就农村工业化问题而言,已有诸多著述。这些论著或着眼于农村工业的历史变迁[1],或偏重于农村工业化思想的阐释与比较[2][3]105-108。但与农村工业化思想相关的工业分散化思想却绝少提及,比如,工业分散化与农村工业化二者关系,工业分散化的制约与促进因素,国民政府农村工业的政策设计与实践效果,战后农村工业迅速衰落的原因,等等。本文力图对上述问题进行回答,以期为当代中国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提供另一种分析视角。
20世纪30-40年代“工业分散化”的呼声甚嚣尘上,至抗战前后达到高潮,这是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的。首先,近代中国城市的畸形繁荣与内地、农村的日益衰落要求工业区位布局合理化。20世纪20年代末,在中国农村持续的社会危机面前,城市经济与内地农村经济的均衡发展问题开始得以重视。时人云,“以工业之地理分布而言,过去以政治、社会、交通以及机材动力之供给等关系,大部分均集中于沿海及黄河长江下游两岸。……战前上海各类工业大半皆有,所缺者甚少,厂数约占全国百分之六十,若加入沿海各省而言,更占全国百分之九十以上”。自五口通商以后,中国工业化发展仅限于沿海几个城市,“内地和农村的工业化还根本谈不上,今后究应采取何种方式,颇有商榷之余地。发展大规模之都市工业,问题甚多”[4]。
其次,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对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工业革命在英国完成以后,世界工业发展呈现出集中化的趋势,资本、劳动力迅速集中于城市,形成一系列难以解决的“城市病”。一些国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设法改变这种局面,方法是将工业转入到农村,以寻求城乡之间的平衡发展[5]7。出于对中国农村问题的关注,国内不少学者纷纷介绍国外发展乡村工业的经验。1934年,《大公报》撰文报道了日本农村工业化运动,指出农村工业是日本克服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6]。1936年,该报时评又详细介绍了世界工业分散于农村的新倾向,该文以美国为例,指出当时提倡工业机械化的福特公司,却也是提倡田园工厂及农村工业最为积极的:其所办的田园工厂,“专事制造汽车头灯与尾灯,在别地方之福特工厂,或制螺钉,或制引擎,或制零件,总之各极分工之能事”,原来为一万人或五千人左右的工厂,“今则散为若干小工厂,每一小工厂,雇数十人至一二百人。在郊外或乡村,设施、地价低廉,工人生活较佳,工资亦较低”,文章认为,此举“不仅使都市与农村经济有适当之沟通,并可减少都市之畸形发展与农村破产尖锐化”[7]。
最后,就国民政府而言,国际形势的变化要求工业布局配合国防建设的需要。国民政府致力于经济现代化,从一开始就注重城市工业的发展,从经济原则上讲无可厚非。选择工业区位原则上应以经济合理性为标准,适宜的区位可以节省生产成本、便利经营。但从整个国家的立场上来规定工业建设区位,还要兼顾其他因素。“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逐渐认识到中日之间战争不可避免,故筹谋工业的分散化。1932年12月19日,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开发西北案》、《发展工业提案》、《救济农村案》。此后,国民政府历次会议的提案均从积极充实国防经济建设、重视工业建设区位抉择的角度考虑,将经济建设纳入军事保护的考量,正视内地和农村工业开发的迫切性。国民政府预见到,“设战事一旦爆发,海洋交通隔绝,外货来源阻断,举凡吾人平日衣食住行之所需,将立呈极度之恐慌,届时即无强敌之侵入,我亦将因社会经济之混乱而自行溃亡也”[8]388。
当时的中国工业也初步具备了分散化的某些技术条件,其中最关键的是电力和内燃机的运用,“电力的应用把工业的区位改变了,……内燃机的发明和在运输上的运用,卡车和公路的发达,更使货物的散集不必集中在少数据点。电话和航邮又使经营上的往来减少了密集的需要。这种种技术上的进步,使分散工业不成为幻想了”[9]104-105。
需要说明的是,20世纪30年代以后朝野上下所讨论的工业分散化问题,实际上既包括产业结构的调整又包括工业布局的空间调整这两条主线,其中,工业布局的空间调整主要与当时的时局威胁有关,而产业结构的调整主要与中国固有的农业社会结构特征有关。虽然,政学两界对于工业分散化的着眼点不同,但对于发展农村工业,二者有某种程度上的共识。
工业分散化要求工业在布局上要尽量考虑分散,避免过于集中于城市,而发展农村工业是其惟一途径。由于中国城市工业不像西方国家那样发达,发展乡村工业不能完全依靠城市工业的移植,相当一部分还得通过就地兴办乡村工业来实现,这也就不难解释当时大部分主张工业分散化的学者却也是农村工业化思想的积极倡导者。对此,学者韩稼夫作出了解释,“农村之工业化,就农村经济的立场论之,系为发展农村固有的各种手工业,由工具,技术及组织方式的改良,以增加农业经营的收益。就工业经济立场论之,农村工业化又为新式工业向农村分散之唯一途径,以工业资本移就农村过剩之劳力与低廉之工价与原料,藉图生产成本的减低”[10]3。
在学者们看来,工业分散化与农村工业化有着共同的旨趣。事实上,中国学者并没有照搬西方工业分散化的概念,而是赋予它更多的本土化色彩。他们认为,工业分散化下的农村工业与传统乡村工业有着本质不同,不再是封建、落后、倒退的代名词。为避免词义上的歧义,费孝通将这种工业称之为“乡土工业”,“乡土工业在以往确实是等于手工业,而我的意思却在希望乡土工业的技术基础由手工而变成机器;因之在名词上引起了许多混淆。有人认为我提倡手工业而反对机器,有人说我‘留恋’于过去。为了免除这些混淆,我才采用了‘乡土工业’一词”[9]166。
归纳起来,这种“变质”后的乡村工业不同于传统的乡村副业,具有如下几个方面新特点:
1.采用新的技术与工具。乡村手工业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不过,现在所提倡的乡村工业,“并不是十八世纪那古董式的老套儿,乃是把现代化机器生产的方式与技术,介绍到农村,重新造成一种现代化的农村工业”,即“现代工业技术的下乡”[10]。“将来农业进步,工业发达,运输交通便利,农业人口的比率减低,往日造成农村家庭手工业种种环境,必多有所变革。即或家庭手工业能维系于一时,势必……舍手工生产而采用新式机器或电气动力。”[11]62
2.面向市场的商品生产。韩稼夫认识最为深刻,他指出近代中国传统手工制品在国际市场衰落的原因在于产品不能跟上国际潮流,以致很难博得销路。他以草帽为例,指出中国出口之草帽多为草帽坯而非制成品,其原因在于“不能适应国外大都市之时装”,他呼吁生产者“对市场消费者之嗜好,应求适应”,同时,“对于产品的新用途也要认真研究”[11]68。
3.实行合作制度。对于乡村工业,单在技术上求改良是不够的,还需要变革组织,费孝通认为组织制度远比技术更为重要,“因为新技术将加速土地的集中过程,形成更悬殊的贫富鸿沟”,所以,要复兴乡土工业,“在组织上不得不运用新的型式”,“这种工业的所有权是属于参加这工业的农民的,所以应当是合作性质的”[9]103。
4.与城市工业相协调。农村工业化是相对于城市工业化而言的,但它并不是在城市工业体系之外另建一个独立的工业体系,“至农村工业与都市新式工业之关系,殊需妥为调整,以期互相利用,并行不悖”[11]66。
在学者们看来,技术进步与区域外市场是工业分散化对于中国近代乡村工业的根本要求,也是区别于传统乡村工业的关键点;合作制度的实行,则是从生产关系的变革方面来推动农村工业,以适应广大分散农村社会的需要;农村工业与城市工业的联动,有利于破除二元结构,共同推动国家的工业化。值得指出的是,虽然抗战前后“工业分散化”与“农村工业化”已是一个热门语词,但对于其中的内涵各方均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这也直接导致工业分散化的理论构想与实践脱节,学界仅仅把后者看作是前者对农村地区的波及,而实际上,“工业分散化”既包括城市工业向农村地区的移植,还包括工业从沿海向内地的转移。至于“农村工业化”的含义,更是模糊,在实践中往往把农村手工业或副业混同于“农村工业”。
20世纪30年代以后,时人逐渐认识到,“常人之误见,在默认如下之假定,以为‘大量生产,既为若干重要工业有效发展之应有现象,则所有工业,当莫不如此。因之,欲谋经济进化唯一可能之方法,即在加紧提倡大量生产而已’。当时欧洲各部,多不免为此等误解所蒙蔽,今则大部觉悟矣……,盖中国将永为农民及手艺工人组成之国,吾人如忽视其传统经济制度之改良而另倡异说,必致陷入重大之错误也”[12]。
不过,在当时也出现了一些反对工业分散化的声音。在反对者看来,作为救济西方“城市病”的产物,工业分散化不符合中国实际。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国农村工业极易与乡村手工业、副业合流,故工业难以分散,即便农村实现工业化也未必能适应现代工业发展的需要;就重工业而言,还不能摆脱动力、原料的束缚,运输与生产规模问题尚难解决,很难建立在偏僻而分散的农村;而小规模的乡村工业又是不经济的,不能和城市大工业竞争[4]37-40。对此,学者们对工业分散化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1.规模问题
规模问题是影响工业分散的重要因素,适当的规模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形成积聚效应。在费孝通看来,规模不是制约工业分散的主要问题,他以上海为例,1928年上海1 498个工厂里有1 071(占全数71%)是在90个工人之下的;有312个(占全数20%)是在30个工人之下的。这说明在上海一样的都市中也并不像一般人所想象的全是福特汽车厂这样的大工业。那些90个工人之下的小型工厂如果有电力可以利用,全可建立在乡村里,“如果这一千多个小型工厂分散到了乡村里,我相信比了集中在上海,对于乡村人民经济的帮助一定更可观”[9]110。
可见,只要解决了动力问题,乡村工业的规模还是富于伸缩性的。马寅初同样认为,在小工业制之下也可以利用规模生产之所长,正如西方商业盛行的连锁制一样,“在一个合作社或管理权统辖之下,分设十个、百个小商店于一大城市之内,所有商品,均由合作社或由总机关大批购进,分配于各店,与大量经营者又有何异?”[13]105
2.范围问题
与规模问题密切相关的是分散化工业的范围问题,费孝通指出,“根据我这样的说明,就可以知道我并不主张……一切工业都分散到乡村中去。”[9]11马寅初认为,“吾国家族乡土观念,既是如此之强,似可设法利用之。吾意今后举办工业,除必要之钢铁厂、造船厂等重要工业外,目前需要之轻小工业,可采用家庭工业制,……今后我国轻小工业,大可散之乡间,收效必宏”,他进而指出,中国资本、人才缺乏,重工业既不易建成,应集中力量于缫丝、织绸、制糖等固有工业的改良发展,并建设基本工业(如电气事业),用足自保[14]。
3.成本问题
毋庸讳言,在发展工业方面,城市的确比农村拥有更多的有利条件,这有可能使乡村工业的成本更高。但是,方显廷认为,不要把城市工业视作农村工业的敌人,应看到农村工业与城市工业有互补性的一面,“用机器大规模制造出来货品,价钱贱是贱,可是有的东西总不如手做出来的好。况且乡村的劳工,到了农闲的时候,差不多是不值钱的。所以乡村工业,可以利用这一点来抵抗”[12]。
除此之外,学者们还就影响工业分散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回答,比如资金问题、交通问题、设备问题、监管问题、劳工问题等。在上述问题的探讨中,学者们深化了对于工业分散化思想的认识,更加注重从中国国情出发来观察和分析中国工业化问题,对于工业分散化的途径、条件以及农村工业的优劣有了更加全面、整体的认识。
国民政府在工业分散的原则下,逐步加强了对农村和内地工业的重视和扶植。为扶植乡村工农副业及特殊工业,1936年7月4日,蒋介石在南京特设“国民经济建设委员会”,自任总会长,该会强调“农工并重”,特别注意:(1)粗纱、粗布、食粮、酿造、木材、燃料等日常生活基本所需;(2)陶瓷、油漆、玻璃、糖、米、皮革、纺织等地方特殊工业;(3)牲畜、织布、织袜、农产品加工等农村副业,由各省市单独举办,或联合邻省共同进行,迅予设计推进生产[15]。
同年12月,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通过了《确定国民经济建设实施计划大纲案》,该方案更多体现了工业分散化的要求,其中规定,轻工业工厂建设必须遵循两个原则:(1)原料产地附近,尽量集中相联的各种工业品之制造,以减少生产成本,统一出品标准。(2)于各农业中心区域广设小规模工厂,以便农民参加制造工作,乡村不致因人口减少而呈萧条状态,城市不致因工厂过多而人口拥挤、烟雾弥漫,社会环境与卫生情况恶化,而户口分布亦得以均衡,各地富源得以普遍开发。与此同时,国民政府还确定了经济建设布局的总原则,即“应以整个民族为目标,在目前国际情况之下,尤应审查各地交通之形势,凡基本工业之兴办,重大工程之建筑,均须择国防后方之安全地带而设置之”[16]392。
20世纪30年代以后,国民政府曾经在内地农村提倡农村合作运动,积极鼓励发展农村工业,并制定了发展内地农村工业的五项方针:第一,从技术上积极加以改良以增加生产;第二,尽量筹设小型铁工厂以供制造各项生产工具;第三,由农本局尽量举办手工业贷款,以利发展;第四,扶导与组织农村手工业合作社,调整产销;第五,动员民众从事农村手工业生产[17]715。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重庆设有“中国手工艺协进会”,藉以发展农村工业生产,以增加农民购买力,改进手工业技术,促进外销,配合机器工业的发展。该会提倡“以分工合作补其散,以金融力量补其贫,以教育方法破其愚,以科学艺术改其陋。旧式手工业,一经改良,参用现代方法,于工业上自有甚大之贡献”[18]245。
由此可见,国民政府的制度设计较多地考虑到经济发展的统筹安排,这固然与战争的威胁有关,但也与学界的努力分不开。这一时期的中国,对于乡村工业的热情可谓空前高涨:很多学者主张将工业分散到农村,并亲自下乡作实地调查,他们撰写的调查报告为国民政府所重视,成为其制定农村工业政策的重要依据,比如,李景汉对定县乡村工业的调查[19],费孝通、张之毅对云南易村的调查[20],方显廷、吴知对宝坻、高阳织布业的调查,等等[21];有的学者兼有“亦学亦官”的双重身份,如刘大钧、何廉、马寅初、顾翊群等,他们中有的人还亲自参与了战时国民政府农村工业的设计。
在工业分散化的背景下,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仅华北地区就出现了如高阳、宝坻、定县、潍县等“半工业化”比较典型的地区,“这些地区的乡村手工业在地区经济总量及家庭经济中的地位迅速上升,并且与城市工业化建立起了密切的联系”[1]131。抗战时期,后方农村工业也获得长足的发展,据统计,1942年与1938年相比,从事副业的农户从占农村总户数的56.6%上升到61.1%[22]。“自抗战以来,工厂先后疏散到农村去,以前的荒野,就变成具备各种经济条件的农工混合体。农产品与制造品的交易,更为接近而便利,农业工业各得其利”,“战时大工厂之迭遭破坏一时未能复兴,国民衣食及抗战所需仰赖于农村工业者尤巨”[23]40。
综上所述,就工业分散化而言,实际上也存在着两种不同模式:一条是现代城市工业向落后地区的扩散、移植,实现外生型工业分散化;另一条则是农村经济在传统工业基础上,通过技术嫁接、改造,凭借农村地区的优势,就地兴办非农产业,实现内生型的工业分散化道路。20世纪30-40年代中国的工业分散化思想,反映了落后国家面对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现状,将农村工业化作为依托,力图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产业结构而进行的一种有益探索,其中的许多真知灼见至今仍然具有积极意义,特别是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思想,为我国构建区域经济学理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实践参考。
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宜过高评价民国时期的工业分散化思想与实践。首先,民国时期所谈到的“工业分散化”虽然与“农村工业化”二者之间有紧密的关系,但是从一国经济发展的产业序列来讲,依托于广大农村分散化的手工业显然不是工业革命以来的大工业发展模式,这种“工业”对于一国经济的发展成效如何,也是不容乐观的。因为,依托于传统农业社会结构的手工业经济的改造是无法也无力支撑一个大国的现代化发展的。
其次从区位经济学来看,工业布局的调整有着各种动因,既有经济因素,也有非经济因素(如政治效果、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民族关系、巩固国防等),工业的分散与集中,既要着眼于全局,又要因地制宜,根据企业的指向性选择最优区位。因此,在掌握和运用工业分散化理论时,必须综合地全面地加以考虑,保证适当的分散与必要的集中,否则,这些分散化的工业,其前景也是难以预料的。
再次,实现工业的分散化也是要有条件的,首先必须设法使资金流入到内地和农村,其次要有动力设备和便利的交通。然而,当时的中国农村资金枯竭,电力等基础设施薄弱。据统计,1936年,全国电厂虽然有460家,但发电容量总额不过631165瓦特[18]260,并且多处电厂只供电灯不供电力,故此数字尚不足以表示当时动力的数量。仅此而论,实现工业分散至关重要的动力基础设施的薄弱,决定了近代中国工业难以大规模分散。
除此之外,政府作用也至关重要,因为现代技术的下乡、人才的培养、合作运动的推动以及资金的投入,无一不需要政府。费孝通更是明确指出:“乡土重建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有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这个前提如果不存在,这一套讨论重建问题的话也都不发生直接意思了。”[9]169而国民政府领导下的工业分散化运动,始终未能迈出研究、调查、提倡等工作范围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国民政府对于内地农村工业的重视,主要是侧重于战略考虑,一旦国际形势趋于缓和,其工作重心必然会随之发生变化。正如洪丈里在《民元来我国之工业》所言,“战事发生以后,后方工业惨淡经营,粗具规模,不特使西南各省移植工业生产方法,尤使工厂分布得其平衡发展。讵意胜利以后,内地工业一落千丈,政府对此若越人视秦人之肥瘠,漠然不加痛痒于其心,一任其自生自灭,工业重心瞬息回至上海”[18]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