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业课程思政的探索与实践
——以《经济法》课程为例
邵将,伍婵提
(宁波财经学院 金融贸易学院,浙江 宁波)
摘 要: 课程思政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理念新模式,是各方高度关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经济法》课程从课程思政顶层设计、创新思政话语表达方式、打造专兼职结合的教学团队、构建“三位一体、一课三融”的思政育人架构等四方面进行了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并从建立“教育共同体”、加强“课程”设计开发、提高教师的“思政”意识和能力、构建协同育人机制等方面,对高校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展开思考。
关键词: 专业课程;思政;经济法
高校课程是新时代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范畴,课程思政作为一种教育观,蕴含着对现行课程制度的反思和课程应然状态的新时代设想[1]。这意味着高校的课堂思政教育将从原来的“单兵作战”升级为“抱团取暖”,开展思政教育将成为所有课程教学的职责所在;这就要求“学校所有教学科目和教育活动,以课程为载体,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挖掘蕴含在专业知识中的德育元素,实现通识课、专业课与德育的有机融合,将德育渗透、贯穿教育和教学的全过程,助力学生的全面发展”[2]。
一 问题提出
《经济法》课程是高校经济管理类学科专业基础课,也是唯一的综合性法律课程,法律教育往往全部寄托于此。在工商管理、会计、国际贸易等经济管理类专业开设该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与经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知识结构,树立法律意识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济法》课程与思政教育融合,既是培养德才兼备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也是培养复合型经济管理人才的需要,更是《经济法》课程与思政课程内在联系的必然要求。
但是,从目前的教学实践看,各高校《经济法》课程的思政教育多差强人意。究其因:首先,传统《经济法》教学往往重“授业、解惑”而轻“传道”,忽略了以高尚品格、健全人格、良好操守为内容的思政教育;其次,课程思政教育形式单一、方法生硬、缺乏吸引力,教学手段和教学载体亟待创新,长效机制亟待建立;第三,思政教育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往往流于形式。
二 《经济法》课程与思政教育融合的必要性
(一) 培养德才兼备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高校不仅仅是教书的地方,更是育人的重要场所。课程思政“是从课程角度对大学哲学意蕴和价值取向的回应,是对高等教育所应秉承的教育观念和应倡导的意识形态的呼吁”[1],是将知识育人和立德树人相结合的育人理念。知识育人只能帮助学生认识事实,回答“世界是什么及怎样存在”,道德教育才能帮助学生认识价值,回答“社会该怎样发展及人该追求些什么”。高校承担着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的任务和使命。因此,《经济法》课程必须将专业法律知识与课程思政教育相融合,在传授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的同时,深化大学生对世情国情的认识,帮助大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
(二) 培养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体系的维系,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制约和保障。既懂经济又懂法律,既懂规则又守底线,应该成为经济管理类人才的基本要求。因此,《经济法》课程不仅要帮助学生认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掌握与经济管理专业关系密切的法律制度,更要帮助未来的经济管理人才,树立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培养健康积极的心理倾向,养成良好的职业操守。
根据上文分析的氮氧化合物生成原因,澳斯麦特炉中氮氧化合物的形成主要是燃料煤燃烧产生的。因为虽然进入澳斯麦特炉大量氮气,经过计算,氮气量达到17 900 Nm3/h,但是因为热力型与快速型氮氧化合物不是NOx的主要来源,澳斯麦特炉氮氧化合物主要来源是粉煤燃烧。
(三) 《经济法》课程与思政教育内在联系的必然要求
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与传统私法或公法的法益保护不同,兼具社会公益性和个体营利性,综合保护各类主体的利益,尤其包括社会公益,即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强调社会公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经济法追求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高层次的“和谐”或“协调”。因此,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不仅是对经济法律规范的了解和掌握过程,更是对当前社会经济环境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过程。经济法的教学使得思政教育不仅成为可能,更是一种必然。
(4)通过实行支农惠农政策减缓贫困。从2002年开始,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农民支出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直接增加农民的收入,对减少农村贫困产生了重要的作用。2002—2014年“四项补贴”(良种补贴、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从146亿元增加到1683亿元[注]2014年数据来自财政部:http://yss.mof.gov.cn/2014czys/2015071t201507091629855.html;2002年数据来自《中国财政年鉴2003》。。研究[1]表明这些以“多予少取”为取向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具有较好的益贫效果,对农村减贫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 《经济法》课程思政路径探索与实践
因此,“课程思政”既不是传统思政课内容的直接嫁接,更不是将专业课打造为思政课,而是契合学生认知特点,匹配学生德育需求,创新学术话语体系,将思想政治教育嵌入到专业课的知识体系和认知框架中去,即“将盐溶解到各种食物中”,引导大学生通过体验式思考,实现理性认知和情感共鸣与行为认同,即让学生看不到“盐”的存在,却在不知不觉中吸收了它。
(一) 价值聚焦,进行课程思政顶层设计
1.以翻转课堂为抓手,思政融入,实现以学生为主体,让课程思政具体化,实现全程育人。课前对每一部分法律知识发布学习任务,提供研究中的社会视角和人文视角,学生整理资料、形成观点,课中通过头脑风暴、模拟实训、角色扮演、小组分享,提炼收获、提升素养,课外锻炼信息处理能力、协作能力、社交能力,全程培养批判精神、人文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
2.凝炼“五观”教育。结合专业设置和教学管理实际,《经济法》课程打破法学类课程以知识传授为主、强调学科体系完整性的传统模式,从职业道德与公民素养、法律能力与社会能力出发,以权利的行使与保护为核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汇分解为“发展观教育”“改革观教育”“矛盾观教育”“民主观教育”和“自由观教育”[3],将改革、法治与发展三条主线贯穿其中,为挖掘专业知识中的德育元素、实现专业课与德育的有机融合进行顶层设计。
(二) 话语创新,实施“嵌入式”思政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好的思想政治工作应该像盐,但不能光吃盐,最好的方式是将盐溶解到各种食物中自然而然吸收”。思政教育亦如此——只有“恰当”和“适度”,运用大学生喜爱并乐于接受的表达方式,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他们才可能在接受话语的同时领会话语背后的价值理念,才可能保持情感认同、理论认同、价值认同;否则,就会被“齁”着,就会出现反感,甚至是排斥和抵制[4]。
图1见后。
《经济法》课程根据经济法学课程的特性,深入挖掘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丰富教学内容,合理地将案例素材和法学理论有机结合,从而实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本文以第一章“经济法概述”中“法的特征”一节有关内容进行举例。因篇幅限制,仅就部分内容进行说明,表1见后。
(三) 优势互补,打造专兼职结合的教学团队
《经济法》课程在教学团队打造上,优势互补,实现不同学科类型、不同功能类型、不同能力类型的专兼职教师共建、共享教学平台,力求形成全员育人的内生动力。目前,90%成员具有司法职业资格,教学团队成员先后获聘为市教育局法治巡讲团成员、市消费维权义工、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训讲师、浙江省高校无偿献血讲师团成员。实践证明,由专职教师、律政专家、团学骨干、创业导师共同组成教学团队,不仅有效实现了师资力量的学科互补、能力互补,更有利于开展多样化、针对性的教学活动,实现方法互补和功能互补。
9月26日早晨,还没到上班时间,建三江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就围坐在会议室集体学习,专门请在现场聆听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王伟、彭荣君、牟秀玲3位干部畅谈感想和学习体会。管理局党委书记刘相增结合自己向总书记当面汇报的感受和体会,系统部署了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方案,提出了“学习先行一步,宣传抢占高地,贯彻抓住重点,打赢绿色秋收战役”四点要求,让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率先在三江大地落地生根。
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建立护理教学体系必须要做好具体的教学技术,在上岗之前必须要见过岗前培训,对理论知识和具体实践知识有一定了解方可上岗,同时以岗位为考核,提供考核表,加强护理人员个人能力提升。
(四) 灵活立体,构建“三位一体、一课三融”的育人架构
1.明确思政目标。教学大纲是根据学科内容、体系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编写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教材编写和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因此,《经济法》课程首先在教学大纲设计中明确了课程的基本思政理念和思政教学目标,并对照专业培养计划中的毕业要求,挖掘教学内容,寻找思政教育与课程的结合点,积累思政素材,设计开展思政教育的教学环节。
2.以法律服务为载体,学用融通,把实践教学公益化,让课程思政体验化,实现协同育人。课程组与市场监管局、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等部门主动融合、资源共享,通过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大学生法律服务义工组织等形式,以“普法宣讲”等法律服务为载体,让学生带着自我设计深度体验思政内容,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合力。
价值观教育,应该既包含显性教育,又包含隐性教育。隐性教育是指在宏观主导下通过隐目的、无计划、间接、内隐的社会活动使受教育者不知不觉地受到影响的教育过程[5]。我国古人很早就重视“潜移默化”式的教育。战国时期“孟母三迁”的故事,就是从环境熏陶的角度肯定了隐性教育的合理价值。相较于显性教育,隐性教育具有教育目的和内容的隐蔽性、教育过程的愉悦性、教育途径的开放性、教育接受的自主性等特点[6],这些特征都与“嵌入式”思政教育的理念不谋而合。《经济法》课程坚持从专业特征和学科优势出发,将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有机结合,构建课堂思政教育的体系,以期真正实现思政课程到课程思政的转变。
四 《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的着力点
(一) 显性教育与隐形教育相结合
3.以创新创业为落点,产教融合,把德育目标针对化,让课程思政实效化,实现全方位育人。发挥课程专业优势,积极配合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团委等部门的工作,整体联动,将创新创业教育全方位融入《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去,积极融入创新型人才培养一体化模式,构建全方位、全员育人机制;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全过程法律支持,建立起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通过产教融合推动教学方式的创新,提高课程思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 专业知识与人文情怀相结合
我国传统文化下的人文情怀集中体现为对一切真善美的赞赏与推崇,是一种伦理道德情感的外显,即追求人的主体性,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关心人的生存与发展,张扬人的自由平等,肯定人的尊严与人性,崇尚理性和智慧,是人类的一种自我关照[7]。只要知识和技能与人的主观意识相结合,就会产生价值追求问题,专业知识与价值追求不可分割。因此,在《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正确的政治方向来引导学生,以健康的道德观和审美观来影响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力求让法律专业课堂也有“诗和远方”。
(三) 课堂思政与学生实践相结合
只有学以致用,在实践中落实“思政课程”,才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所在。学生在实践体验中的感悟越深,思政教育的效果才越好。《经济法》课程思想政治教育,除了课堂讲授和引导,更重要的是用好“思政课程”这个平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课堂与生活相结合,组织学生开展实践体验,“把教学实践打造成为德育融合的重要阵地”[8]。
(四) 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
汇聚“课程思政”师资优势,打造由专职教师、律政专家、团学骨干、创业导师专兼职相结合的“育人共同体”,实现不同学科类型、不同功能类型、不同能力类型的专兼职教师共建、共享教学平台,职能互补、优势叠加,形成全员育人的内生动力。其中:专职教师“一专多能”,分别精通不同部门法领域,实现学科互补;律政专家“专业实务”,均来自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法务部门,实现能力互补;团学骨干“有的放矢”,善于根据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多样化教学活动,实现方法互补;创业导师“个性指导”,针对创业团队提供定制式法律支持,实现功能互补。
五 关于高校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 建立“教育共同体”,是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依托
教育共同体是基于一致的教育信仰,为了共同的教育目标,在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教师或组织基于一定的行业规范,在充分合作的基础上形成稳定的,志同道合的团体[9]。“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涉及各类各门课程,对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布局、教学组织带来新的挑战。因此,在学校层面:第一,应通过搭建“课程思政”平台,整合思政教师、专业课程教师、团学工队伍,组建多学科背景互相支撑、良性互动的课程教学团队,通过教师之间的“同向同行、协同育人”来保障课程之间的“同向同行、协同效应”[10];第二,包括各教学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就业指导、团委等部门,需要建立起上下贯通、多元参与、整体联动的运行机制,将思政教育全方位融入教育教学中去,构建全方位、全员育人机制。
考虑到基于UDP/IP栈的《RSSP-I安全协议》源自于阿尔斯通公司的《FSFB/2安全协议》,已广泛应用于大铁路信号系统轨旁设备之间的安全通信,因此互联互通CBTC系统车地安全通信解决方案直接采用《RSSP-I安全协议》来执行安全通信,并分别部署在与功能安全相关的车载和地面信号设备中。
表1 :《经济法》课程“嵌入式”思政融入示例
(二) 加强“课程”设计开发,是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根本
尊重课程建设规律,加强课程建设管理[11],加强专业课程“课程思政”的设计开发,是“课程思政”建设的根本基础:第一,要从大学生需求出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立足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优势,进行系统设计,完善课程思政体系;第二,要充分发挥专业学科优势,充分发掘不同专业课程的“思政资源”,深度拓展教学内容,将专业课程作为课程思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要“术道结合”“形神兼备”“立足学科的独特视域、理论和方法,创新专业课程话语体系”,提高课堂思政话语传播的有效性,在翻转课堂、课外实践等探索当中,引导大学生通过体验式思考,“实现专业授课中知识的传授与价值引导的有机统一”。
总之,加强学生背诵能力的培养,是语文教学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生语文学习能力的体现。要灵活运用课内外相结合、校内外相结合等,才能在语文核心素养的培养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 提高教师的“思政”意识和能力,是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关键
教师是教书育人的实施主体,也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建设一支具有自觉“育德意识”和较强“育德能力”的教师队伍,是确保专业课程“同向同行、协同育人”的关键。学校应加强培养,利用常态化培训、专项培训等措施,增强教师,尤其是专业课程教师的“育德意识”,提升其“育德能力”,进而养成在课程教学中主动研究、加强思政教育功能的自觉意识。
(四) 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是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保障
目前高等教育的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推进的体制机制为全面落实“课程思政”理念提供了重要前提,但也存在一系列需要推进的内容:一是在统筹设计上,还存在“低”的问题;二是在具体落实上,还存在“粗”的问题;三是评价监督上,还存在“空”的问题[11]。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可从以下几方面尝试:第一,构建高势位、全局性的大思政领导体制,在党委领导下建设思政育人专门领导机构,推进思政教育在各门课程中的有效实现,并监督其实现的步骤、方式、效果;第二,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对“课程思政”建设给予专项经费、教改立项等政策扶持,鼓励专业课程教师愿意花大气力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第三,建立健全“课程思政”评价机制,实现对“课程思政”功能实现程度及育人效果的科学考评;第四,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12],加大“课程思政”在现有高教评价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在职称晋升、绩效考评等方面予以充分体现,形成示范效应[13],鼓励更多教师参与到“课程思政”建设中来。
综上所述,通过对H公司的某项电网工程进行分析,H公司某项电网项目在内部控制经济风险评估时使用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则进行判断,并且取得了较为精准的结果。通过一系列数值可见,对于一个项目来说,任何看似不重要的风险如果不加以预防,那么其很容易成为主要的风险,从而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H公司通过对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则有效的对自身的经济风险进行有效评估,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自身受经济风险影响的程度。而我国众多国有企业更应该借鉴H公司的经验,通过内部控制对自身的经济风险进行相应评估,进而确保国有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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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格式: 邵将,等.高校专业课程思政的探索与实践——以《经济法》课程为例[J]. 教育现代化 ,2019,6(32):145-148,151.
DOI: 10.16541/j.cnki.2095-8420.2019.32.060
基金项目: 本文曾获宁波市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8年优秀论文三等奖。所属课题: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重点课题“基于扎根理论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研究——以宁波财经学院为例”(项目编号:2018YZD028);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研究课题“地方高校‘翻转课堂’模式实施中教师角色定位与转换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18SCG092)。
作者简介: 邵将,女,汉族,陕西商州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高校课堂教学改革与教育信息化应用;伍婵提,女,壮族,广西柳州人,宁波财经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大学生学习研究与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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