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区发展差距现状及区域协调发展的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状及论文,差距论文,建议论文,我国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王新怀副司长赴西藏进行调研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战略的相继实施,我国地区经济总体上呈现出增长加快、活力加强、趋于协调的良好态势。但受自然、历史及经济基础等因素影响,各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快慢不一,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现象日益突出,地区发展差距已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地区发展差距的变动情况
地区发展差距,主要是指地区间社会经济综合实力水平的差距,包含了地区间经济、社会以及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方面要素的差距。因比较对象的不同,地区差距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本报告根据全面性原则和数据的可得性,以经济指标为主,着重比较了东部、中部、西部间的地带性差距。
历史上,我国一直存在着地区差距,国家的经济重心先后从中原地区向东、向南转移。新中国成立之初,各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十分明显,全国工业的70%分布在沿海地区,只有30%左右分布在内陆地区。
新中国成立以来,与历史背景和经济政策密切相关,我国的地区差距总体上呈现出“三落三起”的变动趋势。第一次落起对应的时段是1952年到大跃进结束。1952年到1956年地区差距稳中有降;大跃进与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地区差距迅速扩大。第二次是从三年自然灾害后的恢复期到文革结束。三年自然灾害后的恢复期地区差距有所下降;文革开始后,地区差距又开始扩大。第三次是从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90年代初。改革开放以来,地区差距逐年缩小;1991年之后,地区差距呈现出持续扩大的势头。
总的看来,我国的地区差距,改革开放初期大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当前大于改革开放初期。
二、“十五”以来我国地区差距的特点及差距变动的原因
我国地区差距的主要特点:
(一)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尤其是地带间差距仍在扩大
1.东部经济继续保持了最快的增长速度,西部增长速度有所加快,造成东部在全国经济中的相对地位继续上升。与“九五”末相比,2005年东、中、西部GDP分别达到12.11、5.00和2.55万亿元,年均增速达12.11%、11.02%和10.51%,东部增长速度最快,西部次之;东、中、西GDP占全国的比重从2000年为59∶27∶14变为2005年的62∶25∶13,东部的比重上升最多,中部下降最多。
2.西部人均GDP增长速度最快,与东部的相对差距略有缩小,但绝对额在三大地带中仍然最低,东部与中西部的人均GDP相对差距基本稳定。2004年东部、中部和西部人均GDP分别达到22356、10036和7786元,比2000年增长了63.21%、66.22%和63.64%。2000年三大地带间人均GDP最高的东部是最低的西部的2.88倍,是中部的2.27倍,2004年东部是西部的2.88倍,是中部的2.23倍。
3.各省(市、区)人均GDP相对差距继续扩大,但在2004年出现了“十五”期间的第一次回落。2000年部分省(市、区)人均GDP基尼系数为0.346,2001至2004年依次为0.348、0.349、0.353和0.349,2003年达到“十五”期间的峰值,2004年比2003年有所下降,但仍然高于“九五”末期水平。这表明地区差距总体上仍在扩大,甚至在2003和2004年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振荡。
(二)投资增长推动下的工业化进程导致地区经济结构差距继续存在
1.各地区工业化程度继续提高,东部依然保持着最快的工业化速度。东、中、西部三次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12∶49∶39、19∶46∶35、21∶42∶36,改变为2005年的8∶51∶41、16∶47∶37、17∶44∶39,三大地带第一产业比重都有所下降,第二产业比重东部提高最多,中部最少。
2.在各地区需求结构中,投资所占比重大幅上升,相应地消费所占比重大幅下降。东、中、西三大地带投资、消费、净出口所占比重2000年分别为46∶51∶4、43∶56∶2、51∶47∶2,2004年改变为55∶43∶3、53∶46∶1、59∶39∶2。投资所占均大幅上升,其中中部上升最多,相应地消费所占比重均大幅下降;净出口所占比重基本稳定,东部和中部略有下降。
(三)城乡收入差距是地区间人民生活水平差距的主要组成部分
1.各地区城乡差距不断扩大,西部城乡差距最大,中部城乡差距的扩大速度最快。2000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78,2004和2005年进一步扩大到3.20和3.22。2000年东、中、西部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分别为2.30、2.49和3.62,2004年变化为2.57、2.85和3.82;与2000年相比,城乡差距均有所扩大,西部城乡差距最大并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中部城乡差距扩大最快,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各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继续扩大,但相对差距有所缩小。从绝对差距看有所扩大,2000年东部最高(上海)比西部最高(西藏)多4291.69元,2004年东部最高(上海)与西部最高(重庆)的差额扩大为7461.86元;2000年东部最低(辽宁)比西部最低(宁夏)多445.39元,2004年东部最低(海南)与西部最低(宁夏)的差额扩大为517.91元。从相对差距看有所缩小,2000年东部最高(上海)是西部最高(西藏)的1.58倍,2004年东部最高(上海)是西部最高(重庆)的1.81倍;2000年东部最低(辽宁)是西部最低(宁夏)的1.09倍,2004年东部最低(海南)是西部最低(宁夏)的1.07倍。
3.各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绝对差距继续扩大,但相对差距有所缩小。从绝对差距看有所扩大,2000年东部最高(上海)比西部最高(四川)多3692.77元,2004年东部最高(上海)与西部最高(四川)的差额扩大为4547.40元;2000年东部最低(广西)比西部最低(西藏)多533.70元,2004年东部最低(广西)与西部最低(贵州)的差额扩大为577.67元。从相对差距看有所缩小,2000年东部最高(上海)是西部最高(四川)的2.94倍,2004年东部最高(上海)是西部最高(四川)的2.81倍;2000年东部最低(广西)是西部最低(西藏)的1.40倍,2004年东部最低(广西)是西部最低(贵州)的1.33倍。
(四)地区间社会发展差距有扩大趋势
1.地区间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事业存在较大差距,东部地区好于中西部地区,并且差距仍在逐步扩大。统计资料表明,东部的国内专利申请授权量和新产品产值及其增长速度,远高于其他两大地带。与2000年相比,2004年除东部科技人员数量大幅增加了320,836人外,中西部都是负增长。2000年医疗卫生千人拥有床位数全国平均水平2.51张,东部为2.69张,中部和西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4年东部增加到2.73张,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中部和西部则稳中有降。
2.地区间经济社会管理水平的差距比较突出,东部地区明显优于其他地区。东部地区在吸引大量外资的同时,也吸收大量国际上的先进管理经验,建立起适应全球化的管理机制,在长期不平衡发展的作用下,地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软环境也存在着显著差别。
我国“十五”以来地区差距变动的主要原因:
形成地区差距的原因很多,既有自然地理和资源等方面的因素,也有历史文化的因素,还有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战略等方面的因素。但在“十五”这样一个较短的时期内,地区差距的变动,主要由各地区发展的初始条件决定,并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和一些周期性因素的影响。
一是经济发展的初始条件差异导致地区间绝对差距继续扩大
经济发展的初始条件会对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速度形成直接影响,发展起点越是低下,对后来发展的制约作用就越强,而且对一定发展过程中的绝对差距拉大具有重要作用。虽然从总体上看,“十五”期间中西部的发展速度有所加快,但由于初始条件的制约,地区间的绝对差距仍然在进一步扩大。
二是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主的宏观政策缓解了地区差距扩大的势头
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明确提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先后在“九五”末期和“十五”中期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对于缩小区域差距起到一定作用。与此同时,“十五”期间中央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和采取了一系列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这也更有利于农村人口比例最大的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对于缓解地区差距扩大速度起到重要作用。
三是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导致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加速
从2002年开始,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期。2002年到2004年间全国性的“煤电油运”全面紧张,尤其是煤炭、原油的价格水平迅速增长,既刺激了各能源产区提高产量,增加了地区生产总值,又通过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这些行业,带动了所在地区的经济增长。由此,使资源相对比较富集的中西部地区普遍受益,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提高,这也有利于降低地区差距扩大的速度。
四是东部经济增长优势的相对下降减缓了地区差距扩大的速度
一方面,经过较长时期的高速增长,东部地区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越来越明显,区位和劳动力等优势,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已接近最高点。同时,在某些地区还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产业同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由此导致东部地区的发展成本开始上升。另一方面,“十五”期间,曾经对东部地区发展起到重要拉动作用的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部经济增长的贡献下降较多,也使得东部地区相对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优势有所下降。
三、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根据我国区域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今后一段时期,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努力缩小区域差距,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建立统筹、协调、高效的区域政策管理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发展的实践,客观上要求国务院建立统筹的区域政策研究和制定部门。目前,我国还没有独立的、统筹的区域政策研究和制定部门。2000年后,为了配合中央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国务院分别成立了部级“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随着中央提出促进中部崛起政策以来,有关地区和人士呼吁国务院再成立类似的“国务院中部地区开发办公室”。这种按照区域开发的任务分别成立区域开发办公室的模式,已不适应今后统筹区域发展的客观要求,也将会给区域政策的统筹和完善带来障碍。建议国务院加强对区域政策研究和制定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根据客观实际发展的需要,对目前存在的区域经济管理机构进行调整整合,建立权威的、统筹协调的区域政策管理机构。
(二)加强区域发展立法工作
统筹区域发展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了有效地实施区域政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区域经济发展法律法规,为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和完善中央与地方关系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我国经济管理领域客观存在宏观领域法制建设滞后的现象,造成微观限制宏观、全局被迫服从局部的不良现象。在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立法体系中,尤以建立关于地区发展政策的根本法为当务之急。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协调区域规划和发展,都离不开法律的建设和支持。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起就颁布了“区域再开发法令”等法律法规,日本70年代制定了“国土开发利用法”,德国有“联邦空间布局法”、“联邦改善区域结构共同任务法”等,而英国在1928年至1988年期间,总共颁布的区域政策法令达50个之多。从我国的具体国情看,我国地区广阔,地区间自然、经济差距较大,地区协调发展的难度更大,因此,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更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因此,我国应尽快开展区域经济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将《区域协调发展法》、《区域规划法》等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争取早日将区域规划和政策纳入法制的轨道。
(三)坚持因地制宜,发挥地区比较优势,建立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
目前,人们已经普遍接受和承认国际政治、文化生活存在多样性。但是,我们对经济生活多样性没有给予足够的理解和认识,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片面强调发展速度、GDP水平等。其实,我们并不能要求西藏、贵州走上海、北京的经济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我们要承认区域发展差距是客观存在的,在制定区域政策时,要重视因地制宜,发挥特色,要鼓励建立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只要是符合当地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地区比较优势的发展方式,就是最优化的地区发展之路。
(四)坚持把鼓励先进地区、提高发展中地区、着力帮助落后地区相结合,促进地区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区域政策的制定,不能只强调一面,不及其余。当前,我国既面临着迅速提高整体国力,参与日趋剧烈的国际竞争,又面临着防止国内区域间差距过分扩大,两极分化严重的挑战。区域政策的制定,要把鼓励先进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和帮助落后地区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国家在制定区域政策时,可以考虑在生产阶段将有限的资源优先放到最能发挥效益的地区,以求得产出的最大化。但是,在分配阶段,要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帮助落后地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逐步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变传统的区域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贯穿在区域政策制定的始终,要促进经济、社会、人口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六)坚持以人为本,搞好统筹兼顾,把普遍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逐步缩小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差距作为出发点和根本宗旨
要使人们认识到,由于各地区自然、社会、人文条件千差万别,区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不能完全消除区域差距,区域的差别将是长期存在的。区域政策着重解决的是消除区域发展的机会不平等、发挥区域优势,使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人民获得相对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和福利,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普遍提高。力争使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缩小,社会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各类地区进入良性发展阶段,区域协调、健康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
(七)继续贯彻落实地区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政策的基础上,抓紧开展研究如何加快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和政策
“十一五”期间,按照各具特色的四大地区,研究制定区域政策已纳入国家总体规划中。要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为促进中部地区的发展,“十一五”期间要开展对中部地区崛起政策的研究,抓紧开展以中部地区为主体的区域规划工作。
(八)进一步开展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类型划分研究。在“七五”计划提出的东、中、西三大地带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类型的划分工作
“七五”提出的东、中、西三大地带划分的思想,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到目前我国许多区域政策制定的依据仍然是按照东、中、西三大地带的划分。但是区域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也逐步发现东、中、西三大地带的划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划分的标准不是十分清晰,它将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位置相混杂,不能为宏观决策部门提供明确的区域政策指向。例如原划在东部沿海地区的广西、中部地区的内蒙已纳入西部大开发的范围。目前,许多重大区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迫切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地区经济发展类型的划分。建议尽快开展新的地区发展类型划分工作,可按照一定的综合指标,将全国省区市划分成发达地区、发展中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三大类,每五年滚动划分一次。从“十二五”开始,按照新的区域划分标准,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的阶段制定相应的区域政策。
(九)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
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引导产业转移。健全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协作和技术、人才合作,形成以东带西、东中西共同发展的格局。健全互助机制,发达地区要采取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方式帮扶欠发达地区。健全扶持机制,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国家继续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
(十)组织编制区域规划
“十一五”期间,在开展“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规划”和“京津冀区域发展规划”的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组织开展我国重点地区区域发展规划工作。区域规划主要可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第一,能够明确规划区域的整体定位,特别是从全球经济系统以及我国长远发展的角度,确定该地区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以及为实现该战略目标,规划区范围内不同区域应当履行的基本功能。第二,规划区内各行政区共同感兴趣。但独自难以完成的内容主要是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共同建设、重点产业的发展布局、区域性投资环境的营造、区域间的合理分工与协作。第三,关系到区域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区域范围内不同区域应共同尽责任的内容,主要是区域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合理保护与开发、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问题等。第四,促进区域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等。
(十一)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搞好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统筹做好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改善人居环境,保持地方特色,提高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