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中国社会组织的职能分化_社会组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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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居民不仅工资收入来自他就业的社会组织,而且住房、医疗费用、副食补贴、退休金等福利也来自这些组织。我国特有的这种社会组织结构被有的研究者称作“单位办社会”或“单位体制”。①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这种社会组织结构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本文拟从社会学角度对这一问题作初步探讨。

现有的这种由人们就业的社会组织承担多种社会功能的单位体制实际上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当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之后,我们实行了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从理论上说,由于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人民共有,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是平等的,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中,既不可能由某一工厂的工人平等地投票决定这个工厂的生产活动(因为这个工厂的生产资料并不仅仅归该厂的工人集体所有),也不可能由整个国家的劳动者都参与决定每一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在这里总是由各级政府代表人民占有和支配这些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表现为经济组织直接隶属于国家行政组织中的某个机构并接受它的管理。经济组织的全部经营活动(原材料的供应、生产、销售、劳动力的使用和报酬的支付、利润的分配等)均由上级行政机构根据计划控制。

计划经济建立的结果是市场萎缩。马克思曾指出:在未来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产品的价值”②。恩格斯说:“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③虽然我们承认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生产,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总是把商品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异己力量,认为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的产生,因此要在各个方面加以限制。对市场活动的压抑严重地阻碍了社会分工的发展,导致独立的服务行业萎缩。据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1988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中服务业所占的比重是21%,而世界上高收入国家服务业所占的比重平均高达55%,中等收入国家也平均达50%,即使是低收入国家亦平均达32%。④

服务行业萎缩了,但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并没有改变,这自然使得社会必须以一种新的方式满足这些基本需要。在社会学中,我们把人们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网络称作社会单位。⑤社会单位既包括两三个人组成的家庭、朋友群,也包括上千人的工厂、学校,还包括拥有几亿人口的国家。根据社会单位满足个体需要的情况,我们把社会单位划为单一型社会单位、自足型社会单位和综合型社会单位三种。所谓单一型社会单位指的是那种只能满足成员单一方面需要的社会单位,诸如学术社团、俱乐部、学校、工厂等。自足型社会单位是那种能满足成员所有方面需要的社会单位,如原始部落、封建庄园、国家等。综合型社会单位是介于单一型社会单位与自足型社会单位之间的一种社会单位,它既不象单一型社会单位那样只满足个体单一方面的需要,也不象自足型社会单位那样能满足个体所有方面的需要,而是在较多方面满足个体的需要,如一个村庄、一个社区就是这种综合型社会单位。自足型社会单位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整体社会。复杂的社会内部往往分化出一系列大大小小的社会单位,它们承担着不同的社会功能,从不同的方面满足个体的需要。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就业的工厂、学校、医院、行政机关等应属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单一型社会单位。但在我国,由于计划体制使服务行业萎缩,人们对服务的实际需求使服务机构(诸如食堂、浴室、幼儿园、商店、理发店、学校、医院、电影院等)内在化于人们所就业的社会组织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业的社会组织不再是一种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单一型社会单位,而是一种有着多种社会功能的综合型社会单位。也就是说,工厂不仅具有经济方面的功能,学校也不仅是一种社会化的机构,它们不仅要给其就业者提供经济报酬,还要给他们提供医疗、住房等各种福利,对劳动者负起解决生老病死等问题的无限义务,同时还要协助国家对他们的行动和言论加以看管约束。

由于每一个社会组织都成了自给自足、相对封闭的综合型社会单位,这使得人们无法也不可能离开他所就业的社会组织。这种个体成员对社会组织难分难舍的依附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点:

第一,成员地位的等级差别。从理论上说,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意味着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占有生产资料,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应是平等的。但在实际中,由于人们所隶属的社会单位不同以及他们在各自单位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和享受的福利待遇不同,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等级差别。这种差别首先表现在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的区别中。拥有农村户口的农民以集体所有的方式共同占有土地及其他从事农业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他们占有的这部分生产资料的价值是十分有限的。从理论上说,他们也是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但他们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中所得到的好处是十分有限的。这主要体现在政府在农村社区投资兴建的水利、交通以及医院、学校、商店等公共设施上。但政府在农村这方面的投资远比城市少,有些偏远的农村甚至完全没有投资。城市居民的情况则大不相同,他们不仅可以享受城市社区中较为完善的服务设施,而且就业问题也完全由政府解决,这就使得拥有城市户口者能够直接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结合,从而得到更多的利益。在城市居民中,由于户口所在城市的大小不同及城市设施完善程度的不同,因此也有了等级。那些户口在大城市的居民往往被列入较高等级。另一方面,由于各种组织象行政组织一样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人们地位的不同还表现在人们所隶属的社会单位的差别上。由于这些组织所隶属的行政机构的级别不同以及本身级别的差异,它们内部拥有的福利设施的完善程度不同,其成员的待遇也不同,因此他们的地位便有了区别。一般来说,一个组织所隶属的行政机构级别愈高,它自身的级别也愈高,它的成员的地位也较高。不仅如此,在一个组织内部还有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分。不仅政府部门的官员有上下等级之分,而且非行政部门(诸如工厂、学校、医院等)的领导也有一定的行政级别。更有甚者,专业技术职称也被与行政级别联系在一起。总之,在这种体制下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的级别。有了较高的级别,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以国家、集体的名义支配和占用公有的财产。因此,一个人的级别便清楚地表明他在计划经济的大锅饭里可以得到多大的份额,因为这种大锅饭并不是平均分配的。

第二,成员地位的不可流动性。与这种等级制度相联系的另一个特点是成员身份的不可变更性。僵死刻板的户籍管理制度在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之间设置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除了少数农民的孩子可以通过考入大学而取得城市居民身份这种代际流动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可使农村户口变为城市户口的渠道了。而干部和工人都是被国家计划和行政管理规定了固定身份的工作人员。人们参加工作的途径不外招工、招干和毕业分配这么几种。一个社会组织(工厂、学校、行政机构等)要增加多少新成员并不是由自己决定的,而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按计划安排好的。进入怎样一种单位工作对一个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一旦参加工作,人们便极难从一个单位转入另一个单位。行政干部的流动取决于上级行政机关对其任职的调动,但这种调动并不常见。事实上的干部任职终身制和能上不能下的惯例,使得干部的地位具有不可变动性。而一般工作人员的调动是极其困难而少见的。任何人都不敢擅自离开一个工作单位。未经批准离开一个工作单位意味着将丧失从大锅饭里取得自己应得的份额的权利。也就是说,一个人不仅会失去工作,而且还将失去与此相联系的福利待遇。这种单位成员地位的不可流动性使其带有浓厚的先赋色彩。

第三,成员关系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人们就业的社会组织从结构规模看是一种科层制。据韦伯的观点,科层制应建立在以规范和法律为基础的法理权威之上。⑥理想的科层制中的人际关系是公正和非个人的,人与人之间只因在科层制中的职位而发生工作上的关系,个人的特点在这里不起作用,个人情感被排除在官方事务之外。但是,在我国的各种社会组织中,除了组织内部的职责分工和权力等级等结构方面的内容类似韦伯描述的科层制外,在人际关系方面我国的社会组织更象库利所说的首属群体。也就是说,我国的社会组织在成员关系方面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这种状况首先是由成员地位的不可流动性造成的,成员地位的不可流动性以及个人对组织的人身依附关系使得组织中成员之间的社会互动是相当持久的。这种互动的持久性必然使组织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的正式关系蒙上了感情色彩。造成这种成员关系首属关系化的另一个更主要的原因是组织对个人生活的干预。现代社会往往分化出许多承担不同功能的社会组织。从社会的角度看这些组织承担着不同的功能,而从个体的角度看它们则满足个体不同方面的需要。因此,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往往同时隶属或参与不同的社会组织和群体。人们在一个组织中工作,在另一个组织中取得生活必需品,在其他的组织中享受某种服务,又在某些群体获得情感方面的满足。不同的组织把个人的生活分割成不同的侧面,个人只和他人发生次属角色关系。这使得个人能够避免被现代生活的大量刺激所淹没。但在我国的社会组织中,由于“单位办社会”,社会组织由单一型的社会单位演变成了能满足成员多方面需要的综合型社会单位。个人除了从家庭、朋友群中获得情感方面的满足外,其他各方面的需要基本上都可以从他所在的社会组织中得到满足,再加上政府通过社会组织对个体的控制,这就使得个人生活的全部都在一个社会组织中进行。单位不仅是工作组织或劳动组织,而且是社会生活的场所。组织成员之间有着广泛而多方面的交往。在这里不存在个人生活的任何私域,组织可以对个人生活的任何方面加以干预。

上面我们分析了这种由单一的社会组织承担多种功能的单位体制的三个特征。与这些特征相联系,这种体制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这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功能泛化而导致效率低下。现代社会的高效率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劳动分工在社会结构方面表现为社会组织的功能分化,即原来由单一的社会组织或群体承担的多种功能现在分别由不同的社会机构承担。但在我国,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由于人们就业的各种社会组织都成了功能齐全的综合型社会单位,社会的功能分化受到了遏制。在这种体制下,工厂的功能不仅仅是为社会提供产品,学校的任务不仅仅是教书育人,医院的作用也不仅仅是治病救人,它们都担负着为本组织的成员提供住房、医疗保障及各种福利的任务。这种社会组织的功能泛化便导致了管理机构庞杂、目标模糊,从而造成效率低下。

第二,从国家、组织到个人的不同层次都缺乏动力机制。在国家这一层次,社会组织为国家政治生活提供秩序的功能远比它的社会专业分工更为重要。在组织层次,各种社会组织的领导都是政治取向型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营企业,它的所有者或管理者都十分注重经营管理,他们关心的是如何得到更多的利润和积累更多的财富。这种经济组织的领导是经济取向型的。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资源的分配是与权力相联系的,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的领导都是政治取向型的,因为对他们来说,更重要的不是企业经营的好坏,而是自身地位的升迁。只要能官升一级,自己能够支配的生产资料便随之增多,经济特权也随之扩大。而对广大的组织成员来说,企业效率的高低与他们的个人利益并无直接的联系,因为分配的原则都是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制订好的。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更关心的不是如何创造更多的财富,而是如何从计划经济的大锅饭里取得更大的份额,因为后者与自身的利益具有更直接的联系。这便是造成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

第三,资源无法得到最佳的配置。在计划体制下,经济组织的各种经营活动都是根据政府的计划进行的,它们所获得的各种资源也是由政府根据计划分配的。在这里,经济组织只与它的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垂直的单向关系,不同的经济组织之间缺乏横向联系,各个组织都是相对封闭的。因此,各种资源是不能通过平等的交换在不同的组织之间得到调剂使用的。在这种体制下,只有制定出科学而周密的计划才能够使资源得到合理的使用。但多年的实践表明,人为的计划总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通过行政手段层层分配下去的资源便会在各个经济组织中沉淀下来,从而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这种浪费在人力资源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第四,组织的正式规章制度受到严重侵蚀。在开放的社会中,社会成员流动频繁,人与人的关系建立在契约之上,正式的规章制度是调整制约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在旧体制下,由于社会成员缺乏流动性,个体对组织的依附关系致使组织成员间的关系带有浓厚的情感色彩。这使得在我们的社会中建立在亲友同事之上的“关系”成了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有了“关系”,便可逢凶化吉,按规定不能够办的事情也能办成;没有“关系”,便会四处碰壁,按规定可以办的事情也会因有关部门的拖延而一事无成。这种“关系”严重侵蚀了组织的正式规章制度,致使政府部门在管理中常常陷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窘境。

旧的“单位体制”是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社会组织功能泛化的产物,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必将导致社会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组织的功能分化。市场经济与社会组织功能分化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社会组织的相对独立→市场经济社会组织功能分化”的式子表示。在这里,社会组织的相对独立是市场经济与社会组织功能分化的前提条件,而作为社会组织独立化产物的市场经济与社会组织功能分化之间则是相互作用和关联的。

为什么说社会组织的相对独立是市场经济与社会组织功能分化的前提条件呢?

在社会学中,我们把在互动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相对独立的关系网络称作初级社会的原始群、氏族、家庭、私营企业、学生社团、国家等就是这类初级社会单位;次级社会单位是为了实现一定目标而建立的并隶属于初级社会单位的关系网络,如一个国家的政府,作为政府组成部分的国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以及公立学校等就属于次级社会单位。⑦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营企业、集体企业都是隶属于某一行政机关的次级社会单位,缺乏自身的经营自主权。从传统僵死刻板的计划经济过渡到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使企业具有充分的自主权,使企业由隶属于行政机关的次级社会单位变成独立的初级社会单位。自改革以来,已出现的大批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它们的出现为部分市场的出现提供了条件。现在的关键是要让产值占工业总产值一半以上的国有经济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在生产资料国有制的情况下,一个企业占用的生产资料并不属于本企业的成员(包括管理者和工人)所有,而是属于全社会的成员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由代表全社会成员的行政管理机构对企业的生产资料进行支配和控制,本企业无法决定自身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只能通过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指令进行生产。也就是说,生产资料的国有制决定了企业只能是次级社会单位,在这种体制下是不能让企业有充分的独立性的。我们曾试图通过放权来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但很快就陷入“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尴尬境地。因为在生产资料国有制的情况下,轻易放权必然促使企业片面追求眼前的利益和本企业的局部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和国家利益。近年来,由于扩大了地方、企业的分配权限,致使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国家收入比重下降,企业收入增长不足,个人收入增长迅速。从1978年至1990年,居民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49.3%,增至61.7%,提高了12.4个百分点,而国家收入则由31.6%降至14.5%,下降了17.1个百分点。⑧“自有资金发资金,流动资金找银行,基建和技改靠国家”已成为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行为模式。这就使得把应该用于生产发展的企业收入,变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我们也曾试图用承包制来解决矛盾。承包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但它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承包者包盈不包亏以及追求短期效益现象不可避免。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是建立股份制。股份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使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股份制度下,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筹集来的资金,除需支付一定的股息和红利外,其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分配权全部归企业控制。这种经营权构成企业独立的经济基础,保证企业能够实行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而政府则可以通过购买企业的股票对企业进行投资,它除了有权取得股息和红利外,无权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成了具有较大独立性的初级社会单位。在市场竞争原则的驱使下,企业为了使自身的活动长期符合市场要求,必然会把经济效益与各种收益有机地统一起来,在追求经济效益长期化的基础上,追求各种收益的最优化,建立合理的经济行为,即建立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健康的生长机理。

大批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必然会带动非经济领域中初级社会单位的出现。这既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又会导致社会组织的功能分化,而组织的功能分化又反过来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具体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组织的功能分化将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将企业的社会管理功能分离出去,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在原有的体制下,企业不仅是一个生产组织,而且还是政府的一个附属机构。企业不仅要接受政府分配的生产任务,还要协助政府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管束,政府对社会成员的管理是通过各种企业及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实现的。为了适应协助政府管理社会成员的需要,在社会组织中形成了一套包括记录个人履历、工作和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证明个人身份的人员档案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人们社会活动和身份合法性都离不开就业组织的证明。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管理是全方位的,个体在各个方面都依附于就业的社会组织。当国有企业脱离政府的直接控制成为相对独立的初级社会单位之后,政府中为直接管理经济而设置的部门将被撤除或精简,政府对经济的管理仅限于宏观的调控而不是直接的参与;与此相应,企业作为经济组织所承担的部分社会管理职能也将归还政府,从而真正做到政企分离。

第二,生活服务功能的分离。在市场萎缩的情况下,为了满足本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劳动者就业的社会组织内部出现了学校、托儿所、医院、电影院、理发室、小商店、食堂等各种服务设施。近年来,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独立于企业的由个体经营的服务机构。而随着企业及其他就业组织把这些服务机构分离出去,企业便可以削减为管理这些服务机构而设置的科室,集中精力完成生产任务。

第三,变“单位保险”为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原有体制下,社会保险实际上成了单位保险。在50年代,劳动者退休费的征集和发放分别按工会系统(企业)和国家财政系统(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每月按工资总额的3%缴纳劳动保险金,劳动保险金的30%上缴全国总工会,70%交基层工会。但是到“文革”期间,这一制度遭到了破坏,除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继续由财政拨款外,企业改由各自负责本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给付,社会保险变成了“企业保险”。这不仅背离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极大地削弱了承担风险的能力,而且造成新老企业负担不同、苦乐不均的情况。为了改变新老企业在养老负担方面畸轻畸重的不合理情况,近年来各地都程度不同地实现了城镇职工退休费用的社会统筹。据劳动部门统计,目前全国国有企业的养老保险费已全部实现了社会统筹,集体企业社会统筹已增加到1800个市县。医疗保险改革难度较大,目前进展不大。尽管我们在社会保险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的改革仅限于对原有制度的小修小补,有的地方只是把原来的单位保险变成了部门保险,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与旧的保险制度相联系的一些弊端并未革除。我们认为,应打破所有制界限、城乡界限和劳动者的身份界限,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全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具体说,在保险对象方面可按新的标准分为有雇主的劳动者(包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中的各类劳动者)、无雇主的劳动者(包括农业劳动者、个体户等)及劳动者供养的家属三类。医疗保险包括三类保险对象,但可分为一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两个层次。养老保险的对象为有雇主的劳动者和无雇主的劳动者,失业保险仅限于有雇主的劳动者。在保费的缴纳方面过去一律由企业和政府负担,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应由雇员和雇主按一定比例分担保费,无雇主劳动者则基本上由个人承担,政府只给予政策上的支持。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险将会由原来的企业行为变成政府行为。

第四,改革住房制度,实现住房的商品化。长期以来,在城镇居民中实行由劳动者就业的社会组织无偿分配住房的制度。尽管在一般情况下都由政府投资建房,但公房都是通过各个劳动者就业的组织以极低的房租分配给本组织的劳动者居住的。因此对公房的实际控制支配权掌握在各个单位手上,各单位都成立了专门的“分房委员会”负责公房的分配。近年来,随着各个单位自身对住房投资比例的增大,单位对住房的控制权也加大。而对广大的城镇居民来说,住房不仅是一种十分稀缺的资源,而且按照房屋的实物价格它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因此,由于单位对住房的控制便使个体对其就业的社会组织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劳动者因住房问题被困在某个社会组织中,不能在不同的部门自由流动。住房制度的改革已开始在各地进行,但在改革中存在不少问题,如低价出售公房,提租幅度赶不上实际租金上涨幅度。通过出售公房实现住房的商品化,方向是对的,但关键是要确定出售公房的合理价格。在住房制度改革的同时,也应对工资制度进行改革。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的实物分配和福利供给,因此工资中基本不包括住房消费含量。住房制度改革要求工资中包含充分的住房消费,以实现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和商品分配转换。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在大批的经济组织摆脱政府的直接控制成为相对独立的初级社会单位之后,随着社会组织的功能分化,个体成员也将逐渐减弱对社会组织的依附关系。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社会组织脱离政府直接控制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个体削弱对社会组织的依附关系而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流动和在不同部门最佳配置的过程。

注释:

①路风:《单位: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载《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1期。

②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323页。

④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经出版社1990年版。

⑤参看胡荣:《社会学导论:社会单位分析》,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⑥马克斯·韦伯:《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47年版。

⑦参看胡荣:《社会单位中的权力关系》,载《厦门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

⑧参看刘诗白:《国民收入分配中的V扩张》,载《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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