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文通的研究方法_马氏文通论文

《马氏文通》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氏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氏文通》发现了不少的古汉语语法规律,不愧为第一部有系统的汉语语法著作。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也是多样化的,很有特点。细别之,有归纳法、比较法、区分常与非常法,结合修辞分析法、句型变换分析法、层次分析法、重点分析法、篇章段落分析法八种。

一 归纳法

归纳法是语法研究的最根本的方法。可以说古汉语每一条语法规律差不多都是用归纳法研究出来的。马氏在“例言”中提出了三个问题。

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孟子·万章上》)

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论语·宪问》)

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论语·卫灵公》)

首句‘之、其’两字皆指象言,何以不能相易?次句“两句之法相似,何为‘之、焉’变用而不得相通?”末句“两句之法亦同,‘矣、也’何亦不能互变?”

马氏在找到‘之、其’,‘之、焉’,‘矣、也’三组字何以不能‘相易、变用、互变’的答案以前,试必找出若干类似的句子,通过观察、比较、分析、综合的工夫,提出假设,再求验证,最后得出结论:第一句‘之、其’之不相易在位次的不同,‘之’必宾次,‘其’必读之主次。第二句‘之、焉’之不能变用,在动词有内动、外动之不同。‘爱’为外动,带止词‘之’,‘忠’为内动,后当云‘忠於是’,以‘焉’代之。第三句‘矣、也’不能互变在所助语句之辞气。‘也’字所以助论断之辞气,‘矣’字惟以助叙说之辞气。故凡句意之当然者,‘也’字结之;已然者,‘矣’字结之。 ”(《汉语语法丛书》本322页。下均此书页码)

这就是归纳法。马氏书中所总结出的古汉语语法规律,都是用归纳法研究出来的。

二 比较法

我国前辈语法学者都有论比较法的言论。黎锦熙先生的《比较文法》,吕叔湘先生的《中国文法要略》都是古今语法的比较。王力先生的《中国现代语法》在许多章节的末尾加上“比较语法”一项,作国语和方言的比较。

马建忠运用比较法,首先是中西语法之比较,从而得出汉语语法与西方语法的一致性与独特性。马氏在“例言”中明说“此书系仿葛朗玛而作”,又说:“斯书也,因西文已有之规矩,於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证繁引,以确知华文义例之所在”。(13页)马氏“常探讨画革旁行诸国语言之源流,若希腊、若辣丁之文词而属比之,见其字别种而句司字,所以声其心而形其意者,皆有一定不易之律,而因以律吾经籍子史诸书,其大纲盖无不同。于是因所同以同夫所不同者,是则此编之所以成也。”(123页)马氏定字类为九,名字、代字、动字、 静字、状字、介字、连字、叹字、助字;句有起词、语词、表词、止词、司词等句子成分;名、代有主次、宾语、偏次、正次、同次、前次等位次。这些都体现了中外语法的一致性。

“华文动字无变,故惟以动字之位之先后,以为读、句之别。若泰西古今文字,其动字有变,故遇此种句法,率以动字之变同乎静字者为读,而句读判矣。”(415页)

“泰西文字,若希腊、辣丁,於主宾两次之外,更立四次,以尽实字相关之情变,故名代诸字各变六次。中国文字无变也,乃以介字济其穷。”(246页)

“泰西文字,原於切音,故因声以见意,凡一切动字之尾音,则随语气而为之变。古希腊与辣丁文,其动字有变至六七十次而尾音各不同者。今其方言变法各自不同,而以英文为最简。惟其动字之有变,故无助字一门。助字者,华文所独,所以济夫动字不变之穷。”(323页)

“华文句式,起词可省。此则华文所独也。泰西古今方言,凡句读末有无起词者。”(387页)

这些则体现华文语法的独特性。

马氏还特别重视华文的内部比较:共时的比较与历时的比较。

《史记》、《汉书》用“之”、用“於”的比较则属于共时的比较。

“《史记》有‘之’,而《汉书》故删去者,指不胜屈。《史记·季布列传》云:‘陛下以一人之誉而召臣,一人之毁而去臣,臣恐天下有识闻之,有以窺陛下也’。《汉书·季布传》云:‘夫陛下以一人誉召臣,一人毁去臣’云云。《史记》又云:‘且仆楚人,足下亦楚人也,仆游扬足下之名於天下,顾不重邪!’《汉书》则云:‘且仆与足人俱楚人,使仆游扬足下名於天下,顾不善乎!’……由是观之,‘之’字加否无定例,《汉书》删改《史记》数字,则成《汉》文,此笔削之妙也。”(94页)

“《史记》往往同一句法,‘於’字有用有不用者。《项羽本纪》云:‘今尽王故王於丑地,而王其群臣诸将善地。’前句曰‘於丑地’,后句惟曰‘善地’,不介‘於’字而辞意亦明。同一句也,《史记》用‘於’字而《汉书》删去者,《汉书》用‘於’字而《史记》删去者,难仆数也。项羽纪,《史记》云:‘大破秦军於东阿。’《汉书》云:‘大破秦军东阿’。高祖纪,《史记》云:乃即皇帝位汜水之阳。’《汉书》云:‘汉王即皇帝位於汜水之阳。’……总观两书,《史记》之文纡徐,《汉书》之文卓犖,‘於’字之删不删,其有以夫!”

《公羊传》、《谷梁传》用不用“也”字之比较,也是共时的比较。

“《公·隐元》:‘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又《庄七》:‘曷为褒之,为其与公盟也。’《谷·隐元》:‘君之不取为公,何也?将以让桓也。’又《庄七》:‘其不曰恒星之陨,何也?我知恒星之不见而不知其陨也。’《公》、《谷》两传,皆设为问答以解经。《谷梁》则问答两句,概殿‘也’字,而《公羊》则殿於答句者为常,其问句煞以‘也’字者,未之见也。此亦其笔法使然耳。”(333页)

又专论《公羊》一书用字之特别,也是与他书比较而得。

“《公·隐元》:‘齐人杀无知何以不地?’又‘何以不日?’又‘何以不氏?’又《桓七》‘曷为国之?’所引“地、日、氏、国”诸字,皆假为外动字,所以称其地,记其日,记其氏与名其国也。此《公羊》之特笔也。”(192页)

“《论·乡党》:‘便便言,唯谨尔。’‘唯谨尔’者犹云‘唯有谨而已’也,言外有决其如是也。《公·庄四》:‘其国亡矣,徙葬於齐尔。’又《庄十二》:‘万曰:“甚矣鲁侯之淑,鲁侯之美也。天下诸侯宜为君者,唯鲁侯尔。”’又《僖三十一》:‘虢崇朝而徧雨乎天下者,唯太山尔。’又《僖二》:‘君若用臣之谋,则今日取虢而明取虞尔。’又《宣十五》:‘庄王围宋,军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诸引‘尔’殿句,义同上。皆出《公羊传》,他书不概见。《公羊传》又以‘尔’为助句之字,而带有‘若是’之义。《隐公元年》云:‘然则何言尔’犹云‘然则何为言之若是’也。其二年云:‘何试尔?’三年又云:‘何危尔?’至《僖公二年》云:‘则中国曷为独言宋齐至尔?’诸此句又《公羊传》所独也。”(349页)

所比较之典籍,时代遥隔者则为历时的比较。

“‘朕、台’”两字,亦发语者自称也。《书经》用之。古者贵贱皆自称‘朕’,秦始皇二十六年,定‘朕’为皇帝自称,臣下不得僭焉,至今仍之。古者‘臣’字亦对人之通称,非指后世之专指臣下也。”(44页)

“《日知录》谓‘《论语》之言“斯”者七十而不言“此”。《檀弓》之言“斯”者五十有二,而言“此”者一而已。《大学》成于曾子之门人而一卷之中言“此”者十九。语言轻重之间,世代之别从可知已。’按《尚书》多言‘兹’,《论语》多用‘斯’,而《孟子》通用‘此、是’诸字,惟引《书》一言“惟兹臣庶’而已。”(53页)

“《左·隐元》:‘初,郑武公娶於申,曰武姜。’‘初’者原始之辞,今置句首以为记事推原之例,左氏文习用之。《汉·高帝纪》:‘前陈王、项、梁皆败,不如更遣长者。’‘前’字置句首,与‘初’字同例。《论·公冶》:‘始吾於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始’‘今’两字同上。《史·高帝本纪》:‘始怀王遣我,固以能宽容。’《史记》之用‘始’字,与左氏之用‘初’字,《汉书》之用‘前’字,可见诸书皆各有字例也。”(234 页)

“有谓唐时往往以‘然’字代‘然后’者。韩文《论淮西事宜状》:‘事至不惑,然可图功。’又《论盐法事宜状》云:‘事须差配,然付脚钱。’两‘然’字若曰‘然后’,句调不谐矣,而句意则然也。”(313页)

“韩《论淮西事宜状》:‘兵之胜负,实在赏罚,赏厚可令廉士动心,罚重可令凶人丧魄,然可集事。不可爱惜所费,惮於行刑。’凡四引‘可’字,皆助外动字也。‘然可’者,犹云‘然后可’也,此唐人公文语也。”(184页)

三 区分常与非常法

马氏从古籍中研究古汉语语法规律,不能说都是通则,无一例外,所以不能都说得很绝对。作为研究对象的古籍也不是全部的,这一古籍没有这一规律,不能说别的古籍也没有。马氏说“常”的用语是“通例、常、常见、习见、习用、多、所在而是、所在而有、往往见之、所有皆是”等,说“非常”的用语是“不常、间、罕见、罕用、鲜见、仅、仅见、少见、仅一二见、不常见、不多见、末之见”等。这种研究方法很重要,能把常与非常说得很准确,字类的规律,句法的规律,也就可以成立了。

“发语者‘吾’字,按古籍中用于主次、偏次者其常,至外动后之宾次,惟弗辞之句则间用焉,以其先乎动字也。若介字后宾次,用者仅矣。”(43页)

“惟‘我’字古书皆用之,而‘予’字则《论》《孟》而外,鲜见於他书者。”(44页)

“‘余’字用于主次与动字后宾次居多,若偏次有间以‘之’字者,而介字后宾次则罕见。”(44页)

“‘而’字用于主次者其常,偏次亦惟合于称呼之人,宾次则罕用之。”(44页)

“‘之’字有为主次者,经籍中仅一二见。”(47页)“‘之’在‘为’字后有偏次之解。其他动字后, 则‘之’为偏次者仅矣。 ”(48页)

“‘之’字单用,宾次者其常。‘之’字有为主次者,经籍中仅一二见。”(47页)

“‘彼’用于宾次者其常,而用为偏次者则为指示代字矣。‘夫’字间与‘彼’字互用,或单用,惟主次耳,他次则未之见也。”(45页)

“‘其’字用于偏次者,最为习见。书籍中‘其’字为偏次者所在而是。”(51页)

“韩《南海神庙碑》:‘於是免属州逋负之缗钱廿有四万,米三万二千斛。’米以斛称,钱无称,而皆系数于其后,通例也。”(123 页)

“有弗辞而代字止词不先置,与无弗辞而先置,皆仅见也。”“韩《释言》:‘虽有谗人百人,相国将不信之矣。不曰‘将不之信矣’。而是篇又云“‘虽进而为之,亦莫之听矣。’句法同而止词之后先无定,然究以先置为常。”(158页)

“他如‘得、当’诸字后动字,亦有受动之意, 然不常见。 ”(164页)“凡动字后乎‘可、足’助动字后,皆可转为受动有如此者。 ‘得’字后之动字亦然,然不常见。”(183页)

“愚考先秦诸书,‘为所’二字连用以成受动者,实鲜见也。”(161页)

“‘使’字后有承读,其起词如为代字,用‘之’者其常,‘彼、其’两字亦间用焉。”(216页)

“《孟·离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犹云‘以夜继日’也。又《成九》:‘仁以接事,信以守之,忠以成之,敏以行之,事虽大必济。’诸排句犹云‘以仁接事,以信守之,以忠成之,以敏行之’也,此种句法,亦最习见。”(265页)

“《史·滑稽列传》:‘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楚国堂堂之大’一顿,‘以’字司之,冠於句首,文势一振。”“‘以’字冒起一顿,提振文势,最为得力,故史籍往往用之。”(267页)

“司字后乎介字,转词后乎动字者常也,内外传有反是者,后此则未之见也。”(160页)

“《公·隐元》:‘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长、贤’两静字,参以‘又’字者,义犹‘且’也。以‘又’字为连者少见。 ”(119页)

“其开拓跌入之辞,则有‘虽、纵’两字。而‘虽’字尤习用,与‘而则’两字,同为作家所重。”“而经籍中‘纵’不多见,‘虽’字则所在而有。”(316页)

四 结合修辞分析法

马氏往往结合修辞来分析、说解字的用法、句的构造。所谓结合修辞就是从修辞的角度(包括写作方法,如文气、文势、声调等),从调整语言以增强语言效果的角度来说明字如何这么用,不那么用,句子如何这么造,不那么造。马氏书中这种结合修辞说明是很多的,值得人们注意。

(一)“拓开跌入之辞则有‘虽、纵’两字。”(317页)

且已在其位,纵爱身,奈辱朝廷何?(《史记·汲郑列传》)

马氏云:“‘纵爱身’一读,‘纵’字连之。 先将文势推开一宕,旋复跌入本意。”

纵上不杀我,我不愧於心乎?(《史记·张馀列传》)

纵彼天子之诏不敢动我,我何面目见之?(《史记·田儋列传》)

马氏云:“诸‘纵’字皆以领读,意在推开上文,而跌落本意也。”

(二)“以”字司顿,冠於句首,或顿后联以‘而’字者最习见。”(267页)

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史记·滑稽列传》)

夫以秦之疆,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史记·李斯列传》)

马氏云:“‘以楚国堂堂之大’一顿,‘以’字司之,冠於句首,文势一振。”“‘夫以秦之疆,大王之贤’一顿,文气更劲。”

今以秦之疆而先割十五都予赵,赵岂改留璧而得罪於大王乎?《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马氏云:“‘以秦之疆’后联以‘而’字,文气较为宛转耳。”

(三)偏正间有否“之”字为间,也颇与文气有关。

为社稷计,在两君掌握耳。(《汉书·陆贾传》)

青欲上书报天子军曲折。(《史记·李将军列传》)

其后百有余年,而孔子论述六艺传。《史记·封禅书》

陛下独宜为赵王置贵强相及吕后、太子群臣素所敬惮乃可。《史记·周昌列传》

马氏云:“‘不曰‘社稷之计’、‘两君之掌握’者,大率偏正次合并,上下文字已偶矣。如加‘之’字,又复数奇。’词意颇足,故不加‘之’字。”“至如‘报天子军曲折’,‘论述六艺传’等句不间‘之’字,语方遒劲。”(93页)“‘贵强’偶静字,附於‘相’字,单名,不衬‘之’字,词气更劲。”(113页)

魏其侯窦婴者,孝文后从兄子也。《史记·魏其侯列传》

所镇抚多有田蚡宾客计策。(《史记·魏其侯列传》)

今丞相用事,县官信之,尽变易大将军时法令。《汉书·霍光传》

得赵人徐夫人匕首。(《史记·刺客列传》)

解姊子负解之势,与人饮,使之嚼,非其任,强必灌之。(《史记·游侠列传》)

马氏云:“上引五节,两偏次与正次皆辗转相属,皆无‘之’字为间,而句意亦明。此古人用笔简洁,若今人正次之先,必加‘之’字,曰‘孝文后从兄之子’,‘田蚡宾客之计策’,‘大将军时之法令’,‘赵人徐夫人之匕首’,‘解姊之子,’‘则文气弱矣。’”(96页)

(四)“之”字用否,也与文词之音节、声调有关。

惴耎之虫,肖翘之物,莫不失其性。《庄子·胠箧》

亲兄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问。(《汉书·两粤传》)

马氏云:“‘惴耎、肖翘’皆偶静字也,先附於名,间以‘之’字,以便口诵也。”(113页)又不曰“已遣人存问之”, 以“存问”二字已偶矣,加‘之’字以参之,则不便诵矣,所谓声调者此也。”(399页)

(五)他类字或字与字之结合用为动字,也颇能增强文词之神奇感。

有名字用为动字者,如: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谷梁传·僖公八年》)

今以畏垒之细民,而窃窃然欲俎豆予於贤人之间,我其杓之人邪?《庄子·庚桑楚》

其谓之秦何?夷狄之也。(《公羊传·僖公三十三年》)

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於中国则中国之。(韩愈《原道》)

故齐冠带衣履天下。(《史记·货殖列传》)

有静字合名用如动字者,如:

王蠋布衣也,义不北面於燕。(《史记·田单列传》)

有动字合止词,用如动字者,如:

魏其武安俱好儒术,推毂赵绾为御史大夫。《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及魏其侯失势,亦欲依灌夫引绳批报生平慕之后弃之者。(《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马氏谓“夫人”,名字,用如外动,“奇创”。(192 页)又谓所引“俎豆、夫人、夷狄、中国”皆双名而假为外动,至‘推毂’、‘引绳批根’乃外动与其止词,合之用如外动。而‘冠带衣履’四名,并之亦为外动。‘北面’则一静字一名字,合成而为内动。古人用字之神,有味哉,有味哉!(193页)

(六)至于一句之中连字、副字如何前后呼应,收转煞句。有的句子构造,可此可彼,以其所处位置定之。煞段之句,则于句之构造另有要求。连、副前后呼应者,如:

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孟子·尽心上》)

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孟子·梁惠王上》)

虽君之有鲁丧,亦敝邑之忧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驺衍其言虽不轨,偿亦有牛鼎之意乎!(《史记·孟荀列传》)

虽万全而无患,然本非夫子之宜近也。《汉书·司马相如传》

魏其大望曰:老仆虽弃,将军虽贵,宁可以势夺乎?(《史记·魏其侯列传》)

夫腹饥不得食,体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汉书·食货志》)

马氏云:“诸此‘虽’字,皆以领读,后各有”‘犹、岂、亦、偿、然、宁、安’诸字以为呼应,因以收转煞句,最为得用。”(317 页)

有的构造可此可彼,以其所处位置定之。马氏云:“《史·封禅书》:‘天子以他县赏之。’‘以他县’转词,所用以赏者也。‘之’,其止词,代字也。而不曰‘赏之以他县’者,此乃煞句,不若前引诸句皆在段中故也。且文无定法,先后在所驱遣耳。《左·隐元》‘继室以声子。’同上,此后直接‘生隐公’,则知以‘声子’置於‘继’之后者所以为下文顶接地步,最史传所习用者,且此句乃过脉,非煞句也。”(150页)

用以煞段之句则另有要求。“《汉·贾谊传》:‘所以明有敬也。’又‘所以明有孝也。’又‘所以明有度也。’又‘所以长恩且明有仁也。’四‘所’字皆各指前文四段。设加‘此’字,与前节所引句法无异。《左·襄二十一》:‘祁大夫所不能也。’‘所’字指前事。《左·襄三十一》:‘抑心所谓危,亦以告也。’‘所’指论子皮以尹何为邑事,在前文甚远。凡此句法,皆以煞段也。”(62页)

(七)调整语言,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以‘其’字领读,拓展文势,然后再以他句承接起词,亦一法也。下录两例:

今游侠,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行,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戹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史记·游侠列传》

虽然,幽远之小民,其足迹未尝至城邑,敬有不得其所,能自直於乡里之吏者鲜矣,况能自辨於县吏乎?能自辨於县吏者鲜矣,况能自辨於刺史之庭乎(韩愈《赠崔復州序》)

马氏云:“‘今游侠’三字单置於首,‘其’字附於名以顶指焉,叠成数读,直至‘赴士之è戹困’,然后续书‘既已存亡死生矣’一句,上接‘今游侠’之起词,犹复叠拖数句。句读起伏,声调婉转,最为可法。”又云:“‘幽远之小民’五字乃‘能自辨於县吏’之起词。今置顿首,以‘其’字附於‘足迹’,直接以领读,间於其中,文势展岩,下续两句,再跌一层,可法。”(60页)

五 句型变换分析法

马氏有时用变换句型的办法来讲明句子的构造。

“动字之有‘於’字以介转词者,间易转词为止词,删‘於’字而位於动字之后;又以‘以’字介止词置诸动词之先。”(148页)

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孟子·万章上)

天子不能与天下於人。

齐侯以许让公。(左传·隐公十一)

齐侯让许於公。

马氏云:‘人’为转词,今易为止词,位后‘与’字。‘天下’本为止词,今为‘以’字司词,置诸‘与’字之先。“又云:“‘公’为止词,位於‘让’字之后,‘许’为‘以’之司词,置诸动字之先。”(148页)

又“转词指人,或为代字,或为名,而字无过多者则先诸止词而无庸介焉。转词指地而字数亦少者,则仍后止词,介字间删焉。 ”(146页)

子哙不得与人燕。(孟子·公孙丑下)

子哙不得与燕於人。

阳货矙孔子之亡也,而馈孔子蒸豚。(孟子·滕文公下)

[阳货]馈蒸豚於孔子也。

子产使校人畜之池。(孟子·万章上)

[子产使校人]畜之於池。

马氏云:“‘人’,名也,单字‘与’之止词,今先於‘燕’。‘燕’,‘与’之止词也,盖犹云‘子哙不得与燕於人’也。”(146 页)下两句解同。

又“转词不言所归,而言所自者,亦介‘於’字而位后止词。”(148页)

逢蒙学射於弈。(《孟子·离娄上》)

[逢蒙]自羿学射也。

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哙。(《孟子·公孙丑下》)

子之不得自子哙受燕也。

民以为将拯己於水火之中也。《孟子·梁惠王下》

民以为将自水火之中拯己也。

马氏言变换,用“犹云”字样,如:《孟·离娄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犹云:‘以夜继日’也。”(265 页)此言司词可在介字之前后也。“《礼·大学》:‘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犹云‘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未有也’。后两句同此。此‘有’字则先读矣,句意同前。”(180页)又“《公下》:‘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犹云:君子而可以货取者末有之也。’‘焉有’者设问以反决也。至《孟子·滕文公下》云:‘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与夫《汉书·司马相如传》:‘且夫王者固未有不始於忧勤而终於佚乐者也’两句,则‘未有’两字,错置於读之间,犹云‘枉己者能直人者未之有也。 ’他句仿此。 ”(180页)此言“未有”之位置可在读之先后或居读之间也。

“《汉·赵充国传》:‘且羌虏易以计破,难用兵碎故也。’犹云‘羌虏易破以计,难碎以兵’也。”(120 页)此言‘以’字所介转词在动字前,也可在其后也。

也有不用“犹云”这种字样的。“《论语·子路》:‘为君难,为臣不易’两句,倒其文曰:‘君难为,臣亦不易为’也,其义一也。”“惟韩愈《应科目时与人书》:“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於天,不难也。”此以‘不难’两字为表词,如变其文曰‘不难上下於天’也,则与以前句法无异。”(120页)

马氏有时故意变换句法,以相比较。如“《公冶》:子曰:‘吾斯之未能信。’信者,吾也,所信者,斯也。‘能’乃助动,而为‘未’字所状,故‘斯’先置而间‘之’字。至动字有弗辞者,其止间原可先置。故此句可易云:‘吾未之能信’,文义虽同,而辞气迥异。若云‘吾未斯能信’,又不辞矣。故以‘斯’为代字,间以‘之’字,则神情勃然矣。”(252页)

六 层次分析法

马氏分析句子有时很像现在的层次分析法,当然他没有现在层次分析法的一套理论。层次分析法的要点在把一组词作为一个句子成分,而传统的句子分析法则主要把一个词作为一个句子成分。据此来看马氏对句子的分析。

佗小渠拔山通道者,不可胜言。(《史记·河渠书》)

霍氏之祸,萌于骖乘。(《汉书·霍光传》)

马氏云:“‘佗小渠’,句之起词。”(108 页)“‘霍氏之祸’四字为‘萌’之起词,视同一名。”(28页)

佛肸)召,子欲住。(《论语·阳货》)

彼夺其民时。(《孟子·梁惠王上》)

马氏云:“‘子’起词。‘欲往’两动字,其意相贯,语词也。”又云:“‘夺民时’,其语词也。”

天下者,高祖天下。(《史记·魏其侯列传》)

且此数家之事,皆先帝所亲论,今上所考视,其古文旧书,皆有徵验,外内相应,岂苟而已哉!(《汉书·刘歆传》)

马氏云:“‘天下者’,起词。‘高祖天下’,偏正两名也,其表词也。”又云:“‘此数家之事’一顿,起词也。‘皆先帝所亲论,今上所考视’两豆,皆为表词,犹云‘此乃先帝所亲论者与今上所考视者’也。”(129页)

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

君行周公之事。(《汉书·霍光传》)

马氏云:“‘爱’,动字,发自子贡与夫子者,而所施及者,一为‘其羊’,一为‘其礼’也。”“所施及者”即止词。(25页)又云:“‘君’,名也,单字而为起词者,其止词则为‘周公之事’。”(40页)

就分析一个句子的全体而言,也可以看出马氏层次分析的思想。下面举三例为证。

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 (《孟子·离娄上》)

马氏云:“‘三代’,起词,‘得天下也’,语词,合之为一读而为‘以仁’之起词。‘以’,动字,‘仁’,止词,合之为语词,共为一句。”“‘其失天下也以不仁’仿此。”(28页)请注意马氏不说“得”为语词,而说“得天下”为语词。又以“以仁”为前面一读之语词。图解如下:

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孟子·梁惠王下》)

马氏云:“民,起词,恐,其语词。所恐者何,非第曰‘王’也,乃‘王之不好勇’也,故以‘王不好勇’一读为‘恐’之止词。‘王’乃读之起词,‘不好勇’其语词也。‘不’状字,以状‘好’字也。”(29页)此句图解如下:

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孟子·滕文公下》)

马氏云:“共六读,而仲子所居之室”以及“所食之粟”两读为起词,馀皆表词也。”马氏把这几句看作两个起词,四个表词。

马氏在100年前有此分析句子的想法是很不容易的, 当然有时也以单词为句子成分。

虎者戾虫,人者甘饵也。(《战国策·秦策》)

黥布,天下猛将也,善用兵。(《史记·留侯世家》)

效邻国有道乎?(《孟子·梁惠王下》)

马氏云:“‘虫、饵’皆名也而为表词,用若静字然。”(129 页)不说“戾虫、甘饵”为表词。又云:“‘善’字表词。”(128 页)不说“善用兵”为表词。又云:“‘交’外动字,‘邻国’其止词。‘有’,坐动也,‘道’则其止词也。‘交邻国’三字为‘有’之起词。”(222页)不说“交邻国”为“有道”之起词。

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刘兆吉1989年曾写《〈马氏文通〉与层次分析》论文。该论文说:

马氏的层次性观念及层次分析方法与索绪尔的现代语言理论及美国结构主义层次分析方法无关。马建忠1876年留学巴黎,当索绪尔1881年开始在巴黎高等研究学院任教时,马建忠早已回国。1906年起,索绪尔在日内瓦大学讲授普通语言学。当1916年《普通语言学教程》经其学生整理在洛桑出第一版时,《文通》已出版近二十年。而三四十年代美国描写语言学兴起并在六十年代传入我国,则是更久以后了。

《文通》在传统语法的框架内,几乎每一部分都渗透着层次分析的因素,潜在着一套比较系统的层次分析法的体系。但因为处在传统的框架内,其层次分析是和传统语法分析密切结合在一起的。

由于《文通》分析句子不是运用明确的单一的层次分析法,所以完全理清所运用的层次分析法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是必须认识《文通》层次分析法的历史价值。

该论文未能整理发表。

七 重点研究法

这是对介字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据《高等国文法》,介字有五十几个,而《马氏文通》只讲了4个介字:於、以、为、与。 《文通》及以后的语法书都把“之”字也当成介字,直到王力主编《古代汉语》都是如此。“之”字的用法显然不同于一般的介字,这里不计入。

《文通》重点研究了四个介字,所以称为重点研究法。这四个介字出现的频率高,研究了它们的用法,别的介字也如此,言简而意赅。研究介字应注意几个方面:

(一)表示与实字何种相关之义,如“於”可用于比较,表示相差之义。《孟子·告子下》:“金重於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此金与羽比重,表其相差之义者“於”字也,而联缀其所比者亦“於”字也。

(二)转词(介字与其司词)之位置在动、形前,抑在其后。《孟子·告子下》:“故天将降大任於是人也。”“是人”乃‘降大任’之所归也,故以“於”字介焉。《孟子·离娄下》:“舜明於庶务,察於人伦。”“庶物、人伦”介以“於”字以表“明、察”之所向。《孟子·尽心下》:“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於武成”者附于“取”字而为其转词也,以其为意之所重故先之。《论语·阳货》:“於女安乎!”“於女”者附於“女”字而为其转词,以其为意之所重故先之。转词附於动、形,有在其先者,也有在其后者。

(三)司词在介字之前或后。“何、是”两代字为“以”之司词,倒置为常。《史记·淮阴侯列传》:“后有大者,何以加之。”《左传·昭公十二》:“楚是以无分,而彼皆有。”“何以”,犹以何也,“是以犹以是也。但司“之、此”则不倒,韩愈《与冯宿书》:“然闵其弃俗尚而从於寂寞之道,以之争名於时也。”《左传·僖公四》:“以此众战,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以之、以此”均不倒。

名字为司词,也有倒者。《孟子·离娄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犹云“以夜继日”也。

(四)司词能否省略。“‘与’先动字,其所司有蒙前文而不书者。”《史记·李斯列传》:“乃召高与谋事。”“与高谋事”也。《汉书·陆贾传》:“留与饮数月。”“留与之饮数月”也,“之”代上文人名。《史记·孟荀列传》:“自如淳于髠以下,皆命曰列大夫,为开第康庄之衢,高门大屋,尊宠之。”“为淳于髠以下列大夫开第康乐之衢”也。《战国策·秦策》:“妻不下絍,嫂不为炊。”“嫂不为苏秦炊”也。其他所有的介字,均可根据这四点来描写,不必每个介字都讲到。此即重点研究法之妙用。

八 篇章段落分析法

马氏的句子分析,是以分析单个的句子为主,但也注意作整篇整段文章逐句的分析。单个句子的分析当然是经过作者的选择的,而整章整段的分析,则没有作者选择的馀地。于整章整段的文章中不论有什么样的句子都是要分析的。

在“正名”卷讲过字类、名代位次、句读之区分后,即取《史记·孔子世家赞》(“余读孔氏书”以下)验证之。同文三段,一段逐句逐字注明字类,一段注明字所居之次,一段注明句读,使读者得到一个初步的印象。(30页)

卷四在讲“动字”的开始,就引《孟子·滕文公上·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章》(“当尧之时……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注明内外动与起词、止词。(144页)

卷五在讲动字相承有“坐动、散动”之分时,取《论语·季氏篇》及汉高祖《求贤诏》两段全文注明每个动字属坐动、散动,并注起词、止词、表词、介字、状字、助字,句读。(208—212页)

卷十讲“句读”,先取《赵策》、《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司马相如传》、《张敞传》、《刘向传》,韩愈《谏进佛骨表》、《郑公神道碑》、《袁氏先庙碑》、《与袁相公书》、《上郑尚书启》九篇一二段落,最后取韩文《送高闲上人序》全文分注句读。(425—429)

书末又以《史记·封禅书》、《河渠书》、《大宛列传》、韩文《顺宗实录》部分段落分注句读,间亦注顿。

除此以外,马氏还在正文中有意运用长句、长段落作为分析之例。如讲连词“况”字的用法,举《左传·昭七年》一段:“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冯依於人,以为淫厉,况良霄,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之孙,子耳之子,敝邑之卿,从政三世矣,(郑虽无腆,抑谚曰‘尔国’,而三世执其政柄,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冯厚矣,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并云:“此节‘况’字后四用‘矣’字,一用‘虽’字,皆读也,直到‘能为鬼不亦宜乎’,方上接‘况’字之句。如此长句,如不将‘能为鬼’提明,则辞气不贯矣。”(321页)

又如讲“而”字用法,举《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云:“且夫清道而后行,中路而后驰,犹时有衔橛之变,而况涉乎蓬蒿,驰乎丘坟,尚有利兽之乐而内无存变之意,其为祸也不亦难矣。夫轻万乘之重不以为安,而乐出於万有一危之涂以为娱,臣窃为陛下不取也。盖明者远见于未萌,而智者避危於无形,祸固多藏於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此段‘而’字七见,互为呼应。首两‘而’字,乃五字句法。其三‘而’字‘而况’云者,乃自段首‘且夫’起直贯至‘其为祸也不亦难矣’句止,‘而’字横担前后四十八字。其四‘而’字,则上下两截各六字,‘而’字连之。其五‘而’字,上截九字,下截十二字,中间‘而’字以转焉。其六其七两‘而’字亦然,要皆以为上下截诸动字之过递也。故录此段以见‘而’字用法之不穷。”(284页)

在讲“也、矣”二字之别,举《左传·成公十六年》一段:“王曰:‘骋而左右,何也?’曰:‘召军吏也。’‘皆聚于中军矣。’曰:‘合谋也。’‘张幕矣。’曰:‘虔卜於先君也。’‘chè徹幕矣。’曰:‘将发命也。’‘甚嚣且尘上矣’曰:将塞井夷灶而为行也。‘皆乘矣,左右执兵而下矣。’曰:‘听誓也。’‘战乎?’曰:‘未可知也。’‘乘而左右皆下矣。’曰:‘战祷也。’”凡句述所见之事者,煞‘矣’字;凡答其事之所为者,煞‘也’字,夫然,‘也、矣’两字之所别,其大较如是也。”(324页)

这种好的传统为黎锦熙先生所继承。他在《新著国语文法》中便分析了叶圣陶《低能儿》前两段及班超《请还朝疏》(见《后汉书本传》)全文里所有的句子,精细而正确的图解使作者思想层次曲折活现于纸上。像这样研究一篇作品,无论语体文、文言文或简奥的古代文字,都可以莹澈见底。黎先生有多篇全文分析行世,如《“笑”之图解》(《笑》,冰心作,1962年,北京文化学社印行)、《实践论语法图解》(1958,江苏人民出版社)等。

马氏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揭示古汉语语法规律,筚路蓝缕,艰辛开创之功不可没,但他也很希望后人继续研究得更好些。在“例言”中他说:“古经籍历数千年传诵至今,共字句浑然,初无成法之可言。乃同一字也,同一句也,有一书迭见者,有他书互见者,是宜博引旁证,互相比疑,因其当然以进求其所同所异之所以然,而后著为典则,义训昭然。但其间不无得失,所望后之同志匡其不逮,俾臻美备。”马氏态度的真诚令人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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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文通的研究方法_马氏文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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