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联体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繁荣与忧虑_独联体国家论文

独联体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繁荣与忧虑_独联体国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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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至1991年底,纷纷宣布独立。前苏联的15个加盟共和国中,除波罗的海三国外,其余12个新独立国家先后成为独联体成员国。为了探索本国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振兴经济,独联体国家独立伊始就确立了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改革目标。经过五年多的努力,各国经济体制发生了或深或浅的变化。在有的国家中,已初步创造出市场经济运行的条件。但各国都还存在着众多的问题,经济转轨的最终目标远未达到。实践证明,放弃运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不仅障碍重重,而且还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新旧体制交替的复杂形势下,各国经济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实现根本稳定及最终走出危机,尚需时日。

一、独联体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状况

(一)模式选择与改革的启动

独联体各国脱胎于同一个政治、经济体制,存在着共同的问题:转换体制。前苏联的70多年时间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生产资料清一色的公有制、高度集中的财政信贷和物资供应机制始终居于主导地位。这种传统的苏联经济体制的弊端,在苏联时期早有显露。苏联政府也先后采取了一些改革性步骤,但均未见明显效果。到90年代,这种体制近于崩溃,难以适应世界经济发展变化的现实。与此同时,前苏联时期按原料供应及产品加工形成的高度地区专业化的经济联系,已不能适应新独立的主权国家内部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建立充分调动生产者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的经济体制,成为每个新独立国家的当务之急。独立之初,各国都明确表示,要变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为市场经济体制,以各种所有制一律平等的经济体制替代国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形式,最终向市场经济过渡。

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核心内容确定后,独联体国家又面临着实行“自由市场经济”还是“社会市场经济”的艰难抉择。自由市场经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国家对经济的干预程度较低,实行居民社会保障市场化;社会市场经济则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国家对经济的干预程度较高,居民社会保障的任务主要由国家承担。

独联体各国国情不同,经济体制改革起步早晚不一,选择的改革运行模式也不尽相同。1.俄罗斯选择了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改革起步最早。1992年1月2日,俄罗斯率先以“休克疗法”实施激进的经济改革,大范围地放开物价,大规模地推行私有化政策。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虽没有宣布走自由市场经济之路,但在改革之初也采取了比较激进的措施。他们紧随俄罗斯之后,迅速大范围放开物价,普遍减少国家对企业的支持和补贴,推行全面私有化计划。

2.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国选择了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以渐进的改革方式向市场经济过渡。政府表示不搞全面私有化,主张逐步改造原有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发展多种经济成分。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还规定了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坚持经济非意识形态化;坚持国家对经济的宏观控制,反对采用“休克疗法”方式;实行强有力的预防性的社会保护政策;必须分阶段和循序渐进地向市场经济过渡。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多次申明,“不能用西方国家的任何方案来确定土库曼斯坦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1992年以来,土库曼斯坦在体制改革方面始终采取了务实、稳妥的“面向社会”的改革模式。白俄罗斯、摩尔多瓦也选择了渐进的改革模式。

外高加索的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及中亚的塔吉克斯坦着手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改革起步较迟。随着战争硝烟渐渐散去,外高加索国家开始顾及经济建设,制定了改革计划。阿塞拜疆1994年出台了经济稳定纲要。亚美尼亚从1995年3月1日起实施私有化纲要。

(二)体制改革的主要举措

私有化方面:国家资产的非国有化和私有化是各国体制转换的核心内容之一,旨在变革传统所有制关系,让企业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独联体国家先后通过了关于国有财产的《非国有化和私有化法》,各国私有化纲要大都规定:铁路、邮电、某些军工和能源等国民经济要害部门不实行私有化。各国私有化进程中,俄罗斯的私有化最具代表性。俄罗斯的私有化分为小私有化和大私有化。小私有化是通过拍卖、 招标竞争和租赁者赎买等途径对小型企业(到1992年1月1日固定资产在100万卢布以上,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下)实行私有化。这类企业主要涉及商业、公共饮食业和生活服务业。大私有化系把大型企业(到1992年1月1日固定资产在5000万卢布以上,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先改造成开放型的股份公司,然后出售股票。介于大、小型企业中间的中型企业则既可以拍卖,也可以实行股份制。大私有化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证券私有化”——通过向居民发放私有化证券无偿转让国有资产;第二阶段,“现金私有化”——以出售企业股票方式有偿转让国有资产,目的在于吸引投资,更有效益地对国家财产进行再分配。

独联体各国小私有化进展顺利。 俄罗斯的小私有化在1992 年——1993年大规模地迅速进行。1994年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商业、饮食和服务性行业实现私有化的企业占当年私有化企业总数的45%和31%,在俄罗斯为46%。到1995年底,俄、哈、吉等多数成员国的小私有化基本完成。

成员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大私有化进展缓慢。俄罗斯大私有化第一阶段无偿转让国有资产的私有化,从1992年7月开始到1994年6月底结束。第二阶段有偿转让国有资产的“现金私有化”,目前仍在艰难推进。俄罗斯政府提出到本世纪末结束私有化。哈萨克斯坦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进展也不理想;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大私有化起步较晚,成绩不明显;乌克兰到1995年才推行大私有化。各国在私有化的做法上也有差异。俄罗斯规定无偿发放给居民的私有化证券可以自由买卖,哈萨克斯坦、摩尔多瓦的私有化证券则不得自由买卖。哈萨克斯坦坚持国家在股份制企业中控股51%以上,军工和化工企业国家控股则达90%。俄罗斯直到1996年才宣布国家控股51%以上。

农业体制方面:独联体成员国农村所有制关系的变革主要表现是,对国营农场、集体农庄进行改组,建立集体或私人所有的股份公司、家庭农场或私营企业。与工业相比,各成员国农村非国有化和私有化发展较快。至1995年9月1日,哈萨克斯坦80%的国营农场实现了非国有化和私有化,非国有农业实体耕作的土地占全国耕地的比例从1992年的12%上升到1995年的68.8%。各国个体农民迅速增加。关于农村土地所有制,多数成员国的法令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不得实行私有化,但可以长期租给农民并可继承;1995年8 月哈萨克斯坦新宪法重申土地归国家所有,但该国公民和法人可购买土地终身占有权和使用权。俄罗斯政府视土地改革为农业改革的关键。在独联体国家中,俄罗斯在这方面的立法进展最快。1993年5月,俄联邦政府决定允许用于个人副业、 别墅园地、果菜园及个人住房建设所需的地块进行买卖。1993年10月27日,俄总统发布命令,确定公民和法人是土地所有者,有权出售、继承、赠送、抵押、出租、交换以及把全部土地地段或其一部分作为股份投入股份公司、合伙公司、合作社的法定资金。为推动落实这一命令,1996年3月7日,俄总统颁布《关于实现公民对土地的宪法权利》的命令。该命令再次重申将农业用地无偿地分配给每一个农民,并发给他们土地证书。规定土地可以自由出租、转任和买卖。俄农田土地私有化将会带动农业改革的纵深进行。

价格改革方面:1992年,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诸国一次性大范围放开价格,以促进产业结构向适应市场需要的方向转变。俄罗斯放开了大约90%的消费品和80%的生产资料的价格,随后房租、公共服务、交通、能源燃料价格也逐步放开。哈萨克斯坦除食品、运输、能源、房租等价格由国家控制和调节外,其余全部放开。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则是部分放开价格,国家对关系人民生活的主要食品等仍实行补贴制度。库奇马总统上任后,乌克兰政府也实行放开价格为主、国家宏观控制某些商品价格为辅的政策。

财政信贷方面:独联体多数国家执行紧缩的财政与货币政策,严格控制国家预算赤字、货币发行量和信贷总额,注重加强对银行信贷的监管,强化税收,努力加强商业银行的作用。1992年,俄罗斯、乌克兰等实行激进改革,大规模放开物价,引发了物价的轮番上涨,加深了各国财政危机和恶性通货膨胀的发展。“休克疗法”式的改革宣告失败。1994年,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开始总结“休克疗法”的教训,将遏制通货膨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俄罗斯的具体作法是,一方面大幅削减国家预算赤字和货币发行量并限制贷款;另一方面着眼于稳定和发展生产,保障社会安定。金融体制的改革带动了成员国有价证券和国债市场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在俄罗斯,金融体系基本确立,外汇市场、信贷市场、有价证券和国库券市场全部正式运营。各国商业银行逐渐增多,到1994年底,俄罗斯境内注册的商业银行近2500家,白俄罗斯近50家。

经贸体制方面:打破旧体制下对外经贸的国家垄断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对外经济关系的新机制,是独联体各国致力于发展本国经济,尽快将本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重要环节。俄罗斯根据1991年底通过的《对外经济活动自由化法令》对对外经贸体制实行了根本改革。俄罗斯的该项法令规定:对外经济活动放开经营,凡在俄境内注册的企业均有权从事对外经济活动;取消对易货贸易的限制,减少按许可证及限额进出口商品的品种;减免和调整关税;建立外汇储备基金及发展外汇市场等。独联体国家陆续制定通过了各种涉外经济法规,诸如《外商投资法》、《自由经济区法》、《外汇调节法》。各成员国还采取了一系列吸引外资的优惠措施,如,哈萨克斯坦规定,凡外国投资者控股高于30%的企业,在获利后五年内免税,其后五年按税率的50%征所得税。几年来,独联体国家同独联体以外国家间的合资企业得到迅猛发展。

(三)体制改革的初步目标基本实现,改革已不可逆转

经过连续数年的改革,独联体各国已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传统的经济关系,但一般还没有做到经济的市场化,只有所有制关系上的变化十分显著。在各国各种股份公司、私营企业不断涌现,起到了活跃经济、改善市场供应的作用。到1996年中,哈萨克斯坦私营企业在工业部门中占86%,农业部门占95%。至1996年底,俄罗斯非国有化与私有化企业已占企业总数的70%。吉尔吉斯斯坦工业部门非国有化和私有化的企业则达80%。欧洲复兴开发银行1996年年底报告的统计材料显示,到1996年中期,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的私有经济成份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已占50%;乌兹别克斯坦、乌克兰、摩尔多瓦占40%。实行价格自由化后,市场经营机制的运作初见成效。俄罗斯许多原来由国家统购统销的产品,已直接进入市场销售。1993年哈萨克斯坦已有70%的产品不再由政府包销。小私有化社会效益显著,独联体各国第三产业发展迅猛,促进了经济结构的改造。1996年初,俄罗斯总统称,私有化的小企业的产值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金融领域通过改革正逐渐与世界接轨。对外经济方面,不再局限于前经互会的小圈子,各国同周边国家、欧盟、美国、日本等开始了贸易往来。独联体国家正沿着同世界经济对接的方向迈入21世纪。

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成果为独联体国家经济步出危机带来希望。苏联解体,传统经济联系的中断,使独联体各国经济严重受损。体制的转型,尤其是一些改革措施的不当,更使独联体国家经济陷于混乱。90年代初的几年, 各国无一例外地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之中(1996 年同1989年相比,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下降52.6%。许多国家基本建设投资下降幅度大大超过了生产的下降幅度。1995年同1990年相比,哈萨克斯坦国内生产总值和基本建设投资分别下降54.6%和70%;吉尔吉斯斯坦则下降50%和70%)。而自1995年以来,各国经济开始出现好转势头。1996年许多国家的经济出现回升迹象,实现了首次增长。经济改革还使中亚一些国家的经济独立程度有所加强。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正争取粮食的自给自足。近年来俄罗斯对外贸易持续增长,宏观经济相对稳定,年通货膨胀率已由1992年的2500%降到1996年的22%,经济下滑相对趋缓,能源工业等部门出现增长。总之,经济改革开始为独联体各国经济注入活力。

二、独联体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步履维艰

体制转型既要付出代价,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尽管独联体国家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问题依然不少。放弃运行几十年的传统的苏联经济体制,建立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有相当多的障碍要克服。各国尚在探索如何顺利推进改革。新旧体制交换过程中, 各国经济实现稳定增长及恢复到改革前的水平, 只能寄希望于21世纪。

(一)体制转轨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1.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并行,政治直接制约经济。苏联解体后,新独立的独联体国家选择了建立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制度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双重改革目标。这一目标确立之初,激烈的政治角逐一度直接影响到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经济形势的恶化又加剧了政局的动荡。1992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总统、政府、议会之间分歧不断,乌克兰的改革措施多次搁浅,1995年的当年私有化计划仅完成2%。 目前各国政局虽大体稳定,但政府几乎都不够强大有力,这对推行必然涉及各利益集团的改革仍然不利。经济转轨在艰难中推进。

2.财政状况恶化,资金匮乏,债务负担过重。苏联解体前夕,各共和国财政就已出现程度不同的危机,特别是中亚国家过去长期依赖苏联中央财政补贴,苏联的解体更加重了各国的财政危机。在外汇储备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许多国家转而依赖西方贷款来稳定财政。成员国1995年宏观经济的相对好转一定程度上得益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的贷款。例如,经济实力最强的俄罗斯,在1995年联邦预算草案中曾规定使用127亿美元的国际信贷弥补72万亿卢布的赤字。乌克兰、 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更是到处争取贷款。外援贷款的增多使各国外债越积越多,沉重的债务负担日益成为束缚经济好转和今后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

财政多年赤字,投资连年下降,技术设备陈旧,经济潜力破坏严重,从而阻碍着整个经济发展的进程。1994年同1991年相比,格鲁吉亚基本投资下降97%,哈萨克斯坦下降71%,俄罗斯下降61%。各国生产设备和农业机械状况严重恶化。科技领域的投入大量减少,人才大量外流,科技基础严重动摇。目前,独联体各国科技大大落后于世界科技革命的迅速发展。

资金短缺也阻碍着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私有化进程,成为制约经济回升的重要因素。几年来,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军转民计划因缺少资金,进展迟缓。以乌克兰为例,按照乌克兰在前苏联军工综合体中的比重计算,乌克兰军工转产所需费用约200亿美元, 而它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仅仅几十亿美元。俄罗斯大私有化第二阶段——现金私有化进展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居民无力购买庞大的国有资产的股票。

3.农业滞后。农业的危机状态,束缚着第二产业的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独联体多数成员国农业产值接连数年下降,谷物、畜牧业产量持续下跌,农业依靠贷款苟延残喘。农业产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一些国家粮食作物种植面积逐年减少;二是,工业品价格上涨幅度远远高于农产品价格涨幅,农民缺乏足够的资金购买肥料,造成土壤贫瘠;三是,农业机械大量减少,俄罗斯近年来拖拉机数量减少30%,谷物联合收割机减少50%。

4.全面危机下的经济改革措施顾此失彼,新旧问题交织。其一,稳定财政与发展生产的两难抉择。为遏制高额通货膨胀,实现宏观经济相对稳定,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实行改革以来,采取了减少财政开支,压缩赤字,高税收,高利率的紧缩政策。1995年至1996年,这些国家的通货膨胀率明显下降,俄罗斯1996年8月通胀率一度达到零。 但通胀率下降的部分原因是大量拖欠工资。到1996年9月, 俄罗斯政府对工人拖欠的工资就达40多万亿卢布。同时,紧缩货币政策又不利于企业增加投资、扩大再生产,国家也无力对企业追加投资以遏制生产的下滑,客观上又加剧了经济的不稳定。同年俄罗斯工业产值下降5%。 这违背了实现宏观经济稳定在于促进生产的初衷。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的高额税收政策既无法推行,又造成各国资金外逃严重。按俄罗斯中央银行估计,每年至少有80—120亿美元流到国外。 这种税收政策还严重妨碍了私营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工资拖欠造成市场消费疲软,消费疲软又导致产品积压。其二,全面放开物价,搞活经济的措施加重了生产结构的失衡。实行价格自由化后,俄罗斯等国的原料、燃料价格大涨,出口原料、燃料的生产部门发展迅速。同时大批基础工业部门及原本落后的生产部门则非但得不到发展,还因原材料价格的上涨造成生产滑坡。企业间相互拖欠的三角债问题更加突出,生产部门的支付危机与销售危机形成恶性循环。其三,减免关税,搞活市场的措施亦喜忧参半。改革之初,独联体国家以关税优惠政策吸引独联体境外商品。几年来,各国市场萧条状况极大改善。但外国商品特别是轻工产品的大量进口,无疑限制了本无竞争能力的独联体国家本国同类产品和工业生产的发展。俄罗斯消费品市场的50%为进口商品,莫斯科、圣彼得堡等大城市70—80%的食品从外国进口。为达到以出口带动生产的目的,俄罗斯对重工业实行倾斜政策,结果是重工业更重,轻工业更轻,经济结构仍在畸形发展。其四,私有化不当带来消极后果。俄罗斯国有资产有偿私有化被投机者钻了空子,政府规定将出售股票所得的50%上缴国家财政的计划落空。私有化带动投资,刺激生产的目标未能实现。巨额流失资金也不是用在生产开发领域,大多则用来炒股票、炒地皮,扰乱了正常的经济。

5.转轨不转制现象普遍存在。尽管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新的市场经营管理机制却并未跟上。独联体国家实现非国有化和私有化的企业数量可观,但许多企业的所有制仅在形式上发生了变化,而原有的管理方式,内部组织结构依旧。哈萨克斯坦80%的国营农场实现了私有化,少数实行了市场经营机制的实体短期内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而大多数实体并未改变内部生产关系和经营机制。体制转轨要求以调拨和补贴为主要内容的计划体制转向以利润为导向的竞争激励机制。这一机制转换在一些成员国则出现扭曲。例如,俄联邦对企业总补贴从199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2%降至1994年的约6%, 但同时却大幅增加对企业的特别税收减免,地方政府也加大了对企业补贴的额度。这种转轨不转制现象使改革流于形式,阻碍着经济改革的纵深推进。

此外,独联体国家外部经济环境也比较复杂。首先,各种因素作用下,独联体有关国家之间经济联系的发展步履迟缓。独联体经济一体化在艰难行进。其次,各国的改革进程还受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例如,各国若想得到西方贷款,就必须要满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苛刻条件。这有助于独联体国家加快改革步伐,但利用外资难度加大,又不利于它们迅速摆脱困境。

(二)改革处于探索和调整中

独联体国家的改革政策仍在不断调整中。不论是改革起步早的,还是晚的,都在比较、借鉴其他国家的改革经验,探索适应本国国情的改革之路。改革的具体模式和方法应取决于各国的具体条件(经济、社会、历史、文化等)。俄罗斯改革初期实行的“休克疗法”的失败证明,激进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不适应俄国的历史,不符合原有国有经济比例大,计划程度高,社会福利多的俄罗斯国情。“休克疗法”过分削弱了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加重了经济危机。乌兹别克斯坦选择渐进的“面向社会”的市场经济模式符合本国状况,从而避免了其他成员国在过渡时期碰到的大部分问题。实施改革后,乌兹别克斯坦国内生产总值每年下降不到4%,综合经济指标在独联体中处于领先地位, 其经济改革模式还保障了社会的稳定。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1994年以来开始注意改革的渐进性,突出注重社会保障问题。进入1996年,俄罗斯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明显向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倾斜。叶利钦总统在1996 年2月的国情咨文中宣布,大规模的私有化时期已经结束(俄政府开始私有化的整顿工作,如赎回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企业的股票等),并指出经济以私营企业(包括非国有化的股份公司)为主的同时,仍将保留部分国有企业和国家对股份化企业的控股权。叶利钦还明确提出“国家应占有大型企业股份的51%”。俄罗斯政府加强了对经济的宏观调控:继续压低预算赤字,准备到2000年实现无赤字预算;加强税收;稳定汇率(从1996年7月1日起俄罗斯开始实行浮动汇率制,放弃了规定卢布汇率上下限的“汇率走廊”)。关于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俄罗斯正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调整。例如,采取措施刺激投资,增加科技投入,适度保护本国市场等。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国也丢掉幻想,认识到私有化并不能完全解决经济问题、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它们力求本国特色的改革道路。

(三)经济转轨过程中,独联体国家经济形势依然严峻

经过几年的转轨,各国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步伐。事实证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经济转轨与经济危机并行,更加大了转轨的难度。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独联体各国实现经济的根本好转,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独联体各国的经济危机是史无前例的,经济指标的下降幅度是空前的,在短期内不可能得到根本改观。虽然一些中亚国家、外高加索国家在1996年经济略有回升,但实际上并未摆脱经济危机状态。独联体经济强国俄罗斯和乌克兰1996年的经济仍未停止下滑,1997年以来的经济形势也不是很乐观。与此同时,体制转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改革以来,传统的高消耗、粗放型的经济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苏联时期形成的畸形经济结构仍严重障碍着各国的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新旧体制碰撞产生的摩擦也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阻碍经济步入正轨。独联体国家经济差异较大,中亚和高加索国家的经济基础相对落后于欧洲国家。但无论是经济实力雄厚的国家,还是基础薄弱的国家,在体制转轨与经济衰退并行的情况下,国民经济都不可能在本世纪末恢复到1991年的水平,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能恢复到改革前的水平就相当令人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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