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特区三级国有资产管理的三种模式_资产经营论文

完善特区三级国有资产管理的三种模式_资产经营论文

完善特区三个层次国有资产经营的三种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种论文,特区论文,层次论文,模式论文,国有资产经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深圳市于1987年率先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并经几年探索,于1993年初步形成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办)—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框架。这种体制在上层实现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与资产所有者职能的分开;在中层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的分开;在下层实现了国家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明确了企业法人财产权,理顺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了政企分开。解决了国有资产的“责任缺位”问题,真正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好所有权、放开经营权、行使宏观调控权的改革要求,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必要条件。

三个层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中间层的建立,即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它是政府对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利的中介机构,是理顺国家所有权、内部产权关系的关键所在。目前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组建归纳起来有三个途径:一是为管理运作国有资产而新组建产权经营公司,如深圳投资管理公司等;二是通过对一些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授予国有资产经营权,变集团为资产经营公司,如深圳建设集团等;三是对原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如轻工局(厅)、机械局(厅)等转换职能,使之变成产权运营企业。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各地纷纷仿效深圳模式,通过这三条途径,普遍建立起了这种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框架体系。建立了国有资产投资开发公司(无锡等)、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成都等)、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国有资产投资租赁公司(齐齐哈尔等)多种资产经营机构。

三个层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创建,使我国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向科学化、现代化迈出了一大步,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的一场革命,是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

一、目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深圳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改革的情况看,并未收到预期效果,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改革的力度不够。尽管许多深圳的集团公司、 总公司都在积极争取授权改组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但目前仍仅有三家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即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市建设集团公司、市物资总公司。而且,它们在经营机制上近二年来也没有大的突破。改革的力度与速度已落后于一些其他发展快的地区,例如,北京组建了13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上海组建了20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资源配置不合理,没能很好地起到或发挥国有资产经营作用。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经营了深圳市90%以上的市属经营性资产,直接经营的企业数以百计,管理幅度过大,而且,它是新组建的企业,没有实际管理操作的经验,管理的企业行业分布又很广,很难了解所经营企业的情况。加之,与产权经营有关的配套措施或政策未能完善和落实,因投资管理公司主要工作停留在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次上,而无力从资产经营上起作用;而授权建立的其他两个市级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配置的规模太小,两家加起来仅占市属经营性资产的6%左右, 对整个深圳国有资产的改革与发展影响有限,另一方面,它们是从企业集团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虽然有一定实际操作经验,但受老的思路和运营模式限制,很难一下子从产品经营、商品经营的层次跳到资产经营层次。

3、对组建和完善产权经营机构缺乏必要的组织和领导。 通过组建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系,实现政企分开已被公认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近两年,由于深圳的政策优势急剧淡化、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等原因,深圳的证券、房地产、金融等行业受到很大影响,给深圳经济及企业造成很大压力。政府部门忙于解决由此带来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改革的组织和领导工作。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是企业自身努力能够实现的,没有政府组织与协调,改革便无法进行。

4、对组建市级资产经营公司的研究与认识不够。 一些改革中必然遇到的问题,如产权经营企业是企业法人,但既不受《公司法》也不受《企业法》调整,那么究竟如何调整?资产经营公司是否只能国家独资,能否是股份制形式?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公司?等等,这些问题目前还不明确。另外对深圳国有资产经营企业下一步如何组建和完善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研究,也没有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法来。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改革的进展和深化。

二、深化改革的三种模式

国营企业改革是今年我国改革的重点,而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体制的改革是企业改革的基础。因而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机制改革必须有新的突破。针对目前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存在的问题,根据深圳经营性国有资产、国营企业的特点,以及国际、国内资产经营发展的态势,我们认为,深圳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与完善可选择以下三种模式:

1、“竞争型”模式。这是沿着目前的改革思路, 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完善的一种改革模式。针对目前深圳国有资产经营存在的问题,在现有的3个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基础上, 再选择组建几个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重新合理配置各资产经营公司的资源,达到完善资产经营功能的目的。

市级资产经营公司数量不宜太少,少了缺乏竞争,而且会因为管理幅度过大等原因,达不到资产经营的目的;但亦不宜太多,否则每个资产经营公司资产配置规模太小,管理效率不高,而且上不了规模,不利于市场竞争,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也难提高。根据深圳目前的情况,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数量在6~8个为宜。通过对市级国有资产的重新组合配置,每个市级国有资产公司经营10~30个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配置规模在20~40亿人民币。这样,公司的资产经营规模与管理幅度都比较合适。

新的市级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可以选择有一定经营基础的集团企业,授予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并以其为核心企业,划拨与其经营行业一样或相近的其他市属企业,共同组成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原则上不从事具体产品或商品经营,但对其经营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或商品的技术、市场以及发展态势等要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并有相应的管理经验与人才等,这是从事该资产经营的必要条件。因而,授权企业集团的选择,不但要考察其目前的经营规模、经营状况,而且要考虑其善长哪个行业的经营。目前已授权的两个集团,一个是房地产行业,一个是贸易行业。因而,新选择的集团应该考虑选择工业性的或综合性的企业集团。我们认为,挑选莱英达集团、赛格集团、特区经济发展公司三家比较合适,前两家工业性的企业集团资产配置规模大,管理水平较高,分别是深圳轻工业、电子产品制造业的龙头企业,这两个行业又是深圳“九五”期间重点发展行业,而且,它们目前实际上已经是经营控股公司型的集团,有一定的资产经营经验。以这些公司为核心,将相同或相近经营领域的市属企业组合在一起,组建成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这样,可以使深圳经营性的国有资产更为有效、更为合理地配置,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的功能。多家市级资产经营公司可以平等竞争,有利于深圳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综合型”模式。 这一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将资产经营层分成两级公司:一级公司为综合性资产经营公司,二级公司为行业性或专业性的投资控股公司或经营控股公司。具体地说,是把现有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建成一个综合性的投资控股公司,并作为母公司或一级控股公司,控股经营15~30个二级资产经营公司,这些二级公司包括:

(1)5~7个行业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除现有的市建设集团(房地产业)、市物资总公司(商贸行业)外,新组建莱英达集团国有控股公司(轻工、食品、纺织业)、赛格集团国有控股公司(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制造业)等;

(2)3~5个金融性的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 这些企业包括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城市合作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以及一些社会保险企业(包括社会保险局)等;

(3)5~8个直属企业,如南海石油深圳开发服务总公司、 科技工业园总公司、特区经济发展公司、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这些企业可以是经营控股型公司,亦可以是投资控股型公司。

这样,市投资管理公司控股或参股经营15~30家二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金融企业,而每家二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营10~30家市属企业。两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不但可以克服目前管理幅度过大或经营资产规模过小而不利于资产经营的情况,而且,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可以统一配置,进而提高深圳国有资产的综合竞争实力及国有资产经营效益。

3、“双轨制”模式。 这一方案是将目前深圳市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类,并根据这两类资产的具体情况与特点组建资产经营公司。

竞争类的国有资产,主要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国有企业,它们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按市场规律运作、开展平等竞争。对于这类资产的经营,我们可根据上述的“竞争型”、“综合型”两种方法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对它们进行经营。

非竞争型的国有经营性资产,分布在投资回收期长、利润率低的基础设施项目,这些项目往往由政府进行扶持与管理。对于这些资产的经营管理,我们可以参考新加坡成功的经验,组建5~8个市级“半官方、半国有企业”性质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包括组建市国有交通运输控股公司,由市运输局、水务局、航运公司等机关单位与所属企业构成;组建市国有能源控股公司,由能源总公司等单位构成;组建市社会福利事业控股公司,由社会保险局、菜篮子工程企业等组成。这些组建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既代表政府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同时又是自主经营的企业。它们的经营目的是在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的同时,实现自身经济效益。

这样,可以使深圳行政管理机制的改革与深圳经济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亦有利于深圳最终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运行模式,并逐步与国际现代化城市和企业管理模式接轨。

上述三种方案,第一种是在目前改革试点基础上的推广与完善,改革所牵涉到的问题相对较少,改革的风险相应地亦小,而且实现了多家企业在国有资产经营层次上展开竞争。

第二种改革方案,实际上是将深圳企业建成一个综合商社,它除了有方案—的优点,即多个二级国有资产经营可展开平等竞争外,还可以由一级公司统一协调与控制,其资产配置的规模与效率应优于第一种方案,有利于深圳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这种“综合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开目前困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发展的问题,如二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可以是国有独资的,亦可以是股份制的等,这样可以建立起更为多样、更为灵活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第三种方案又是方案一、二的深化。它不但解决了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经营问题,而且解决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经营问题;不但建立了资产经营机制,而且改革与理顺了原有的国有资产的行政管理问题,使国有资产经营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经济体制改革与政府管理机构的改革同步进行。这种深层次的改革,有利于深圳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机制与现代市场运行机制相适应。但它所牵涉的关系多,改革难度大、任务重。

三、建议

综观国外的企业发展历史,几乎没有一家大型企业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形式的合并、兼并方式发展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企业能够纯粹依靠内部或自身的扩张发展起来,可以说没有资产经营,即没有跨国企业。我们目前国有资产大量沉淀,资产配置不合理,无论是企业发展还是盘活现有的国营资产,都迫切需要增大国有资产经营的力度。深圳要实现经济发展的两个转变,要取得二次创业的成功,必须尽快组建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完善国有资产经营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的配置率。

在改革方案的选择与实施时,今年首先可按方案一,再组建3~5个市级资产经营公司,并合理调整各市级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经营规模,使深圳国有资产经营工作真正开展起来。在此基础上,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按“综合型”公司的模式,进一步完善深圳国有资产经营机制,加大国有资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益。最后在明年底之前,实施方案三等,全面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市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机制。

另外,尽管深圳企业不分级别,但在资产经营公司组建中必然还会遇到人事权与资产支配权如何统一等诸多问题。如何使资产经营公司既有资产支配权又有人事权等具体操作问题,我们将另文探讨。

标签:;  ;  ;  ;  ;  ;  ;  ;  

完善特区三级国有资产管理的三种模式_资产经营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