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的起源:叙述身份与拓展自我的出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传论文,起源论文,身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想到自传的时候,想到的是成年人所撰写的有关他们生活的书籍。文学研究者为寻求这一自传话语的起源,本能地转向其他书籍和传记写作的各种不同的文学传统。然而,如果我们将自传写作视为贯穿一生的身份形成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也许,我们倒不妨转向童年早期,来考察自我叙述的起始阶段。正是在这一阶段,叙事能力、自传性记忆和拓展的自我出现了。首先,我希望对叙述身份和拓展的自我这两个概念作出界定。接下来,我要从佩内洛普·莱夫莉(Penelope Lively )的童年回忆录中摘引一节,来说明拓展的自我的涵义。最后,我将对发展心理学家的一些研究作出简要评论,这些研究阐明了孩子最早被引入自我叙述的文化行为的情况。
我先界定一下所谓的叙述身份。谈到自传,叙述和身份就密不可分地联结在一起,以至于互相之间始终同时而又恰当地被吸引到对方的概念领域中去。于是,叙述便不仅仅是一种文学形式,也是一种现象学的、认知的自我体验的方式,尽管自我——自传话语的自我——不一定先于其在叙述中的构成。我一直相信,叙述在自传写作中占有一个中心的、决定性的地位,但今天,我想就其在自我再现中的功能提出一个更为大胆的观点,即叙述不仅是身份表达的合适形式,它分明就是身份的一个内容。
奥得弗·萨克斯(Oliver Sacks)在其《将妻子误认为一顶帽子的人》(1985)里所作的一个个案研究中提出一个饶有兴味并可能引起争议的观点,其中他很内行地抓住了叙述和身份之间的密切关系。在这个关于一个得了酒精中毒性遗忘症的病人的个案研究中,萨克斯对于支撑个人持续性身份的感觉的记忆作用给予特别关注。“汤普森先生几分钟就忘事”(109页),所以, 他只好“简直是每时每刻都在建构自身(及其世界)”。萨克斯令人难忘的结论是,“不妨说,我们每人都建构一个‘叙述’并生活于其中,这一叙述就是我们,也即我们的身份”(110页)。这一自我叙述“就是我们,也即我们的身份”, 这样说确切的意思是什么?关于身份的一个叙述在何种意义上可以被说成就是那同样的身份?在这里,萨克斯谈的并非是写自传(不管怎么说,我们大多数人并不花费时间精力去写自传),他谈的是生活在自传之中,是在日常生活中履行自传。叙述与身份同时——在“汤普森先生”的情况里是发了狂似的同时——进行,通过自我叙述的行为一次完成;该自我是由叙述过程界定并由它来实现的自我。叙事与身份之间的这一本质上的一致,其吸引人之处在于:这里的叙述不仅是关于自我,在很大程度上,它就是自我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自我应当细加说明,它是指在自我叙述得到表达的自我,因为叙述不是——也不可能是——与整个自我谋求共同拓展。
我现在来谈谈叙述行为在心理学家乌尔里克·尼瑟( Ulric Neisser)所谓的童年早期的拓展自我出现中所发挥的作用。 尼瑟的著作,以及像神经病学、认知科学和记忆研究的相关领域中其他人的著作,已经引发我对自我和自我体现的重新思考:它们不是被施予的,也不是铁板一块,一成不变,而是动态的、变化的和多元的;身份的建构有赖于社会和人际交往。尼瑟在《五种自知》这篇出色的文章中,非常有用地区分了“几种自我说明(self-specifying)的信息, 每种信息确立自我的一个不同层面”(35页)。尼瑟文中所谈及的前两种自我——生态自我和人际自我——从婴儿期就存在了;这些自我的特征是不通过任何内省意识直接感知。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内省性(reflexivity )是尼瑟后三种自我——拓展自我、私人自我和理性自我——的标志;小孩五岁时发展这后三种自我。拓展自我是回忆(过去)和展望(未来)的自我,这一自我存在于现在之外,私人自我指“不为任何他人所知晓的有意识的体验”的自我(50页),而理性自我则或显或隐地被视为一种范畴,它包括社会角色、躯体和精神理论,主体和个人模式,等等。在尼瑟三种内省的自我,即拓展自我、私人自我和理性自我中,拓展自我——回忆和展望的自我,时间层面上的自我——最早出现,一般在三岁的样子。在本文以下部分,我认为拓展自我构成再现在自传中的自我的基础,它提供一种最初叙事的时间支架(temporal armature), 正是它支持并支撑了我们之为我们的有效感觉。
成为“一个拓展自我”意味着什么?小孩对拓展自我的体验以怎样的方式呈现出来?英国小说家佩内洛普·莱夫莉的《夹竹桃,蓝花楹,童年感知》(Oleander,Jacaranda:A Childhood Perceived,1994)第一个场景清晰而准确地回忆了自己早年在埃及的生活,这一场景提供了上述问题的一个令人难忘的回答。尽管她在序言中承认“童年的经历是不可恢复的”,但她仍希望将留存于她记忆并一直浮现在她脑海中的童年形象用语言文字的形式表现出来以找到“小孩看世界的方式”的一些线索(vii)。莱夫莉这一努力一开始, 就一头沉入自己还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时乘车从开罗去赫利奥波利斯(Heliopolis)的意识之中:
我们正乘车从布拉格代克鲁尔(Bulaq Dakhrur )去赫利奥波利斯。我坐在后面的座位上,座位的皮垫紧贴着我的光腿。我们的车在两旁栽有夹竹桃和蓝花楹的路上,在白花和蓝花的交替中行驶。我低声唱着:“蓝花楹,夹竹桃……蓝花楹,夹竹桃……”我这样唱着,突然发觉,过几个小时,我们将原路返回,我会经过同样的树,顺序颠倒一下——夹竹桃,蓝花楹,夹竹桃,蓝花楹——我还发觉,同样地,我可以回过头来看现在的我,此刻的我。我可以思考现在的我,思考这个——但那将是彼时,不是现在。
我后来这样做了,我心情激动地感知了过去与将来之间的断层——现在永远在流逝。写这本书,我怀着同样惊奇的心情对不可恢复的童年作出思考,对她的想法与我的想法之间的奇异关系作出思考。她是我的自我,但是,如果没有这些奇迹般留存下来的生命片刻,即内心的陌生人,那么,这个自我便无法触及。(1页)
是语言使这个孩子发觉体验和自我可以穿过时间而获得拓展,同时,也带来了以处于中心位置的体验自我来重复过去的原初自传的可能——“我可以思考现在的我,思考这个。”这段话的力量,它的即时性,与其说在于通过现在时和简单的开头句子来传达出的小孩感知的传统标志,倒不如说在于表达出孩子对体验处理的有节奏的哼唱:我们差不多能看见她看见的东西,她从那轨道的不加思考的标志的空间滑向反射的然后是内省的控制(grasp),结果记忆和记忆自我就在形成过程之中。在莱夫莉看来,即使当小孩意识到她能重复现在,她将能够“原路”返回,观察“同样的树”,“同样地”,也能观察自我,不过,她也隐约感到她不能完全做到:“我可以回过头来看现在的我……但那将是彼时,不是现在。”如果说,语言促成自我穿过时间而获得拓展的想法,那么,语言也有破坏作用:“蓝花楹,夹竹桃”让位于“夹竹桃,蓝花楹”,正如“现在”成为“不是现在”。这小孩直觉地感到、自传作者也证实过去与自我的重复总是带有差别的重复,“她是我的自我”;她是“内心的陌生人”。
我从《夹竹桃,蓝花楹》中挑出选段,完全是因为它所具有的典型的清晰;它就是用这一清晰来展示出一个孩子对拓展的自我清醒意识,体验、自我、时间——在小女孩的心里交织在一起。她抓住了自传性回顾的基础所在(“顺序颠倒一下”),预示着她对旅行的回忆也将是她对自己体验这次旅行的一种回忆。有趣的是,她的这些发现产生于对自己穿过开花之树的移动的空间/时间结构的直觉:“蓝花楹,夹竹桃……夹竹桃,蓝花楹”——是这一初始的叙述形式将目前的片断保存下来,供以后回顾(“过几个小时”),同样正如回忆录的标题所暗示的那样也供50年后回顾。
但是,对童年感知的这一描述在多大程度上是可靠的呢?过了50年,自传作者的记忆又有多少可以得到恢复呢?这个小孩顶着埃及的烈日,蒙着埃及的尘土乘车穿过那里的时候,毕竟已六、七岁了,而发展心理学家一致认为拓展的自我出现的年龄要早得多,从二岁半到四岁的样子。那就是说,远在获得莱夫莉所描述的出色的自省“发现”之前,孩子们也许已拥有对彼时他们位置的有效感觉。而且,我们开始注意这些小孩的录下的自我叙述——他们“记忆谈话”(memory talk), 可以利用成人回首往事时的种种局限性所揭示出来的证据。
一学会语言,小孩紧接下来就开始掌握叙述技巧,个体身份形成的速度迅速加快:由于父母和监护人促使孩子参与到对过去的自我叙述中去,自传记忆和拓展自我感先后出现。凯瑟琳·纳尔逊将自传记忆定义为“对某人自身生活中重大事件的持久的、以时间先后为序列的记忆”(162页)。我现在认为,事实上, 上个年代致力于自传记忆研究的发展心理学家现在正揭示出成人自传话语的起源。在以下有关这一研究的概括中,我不仅吸收纳尔逊,同时也吸收罗宾·菲伏什(Robyn Fivush)、佩吉.J.密勒(Peggy J.Miller)、凯瑟琳.E.斯诺和丹尼·帕默尔·沃尔夫(Dennie Palmer Wolf)等人的观点。他们在分析“记忆谈话”、父母与孩子就过去而进行的谈话时,强调拓展的自我出现于其中的人际语境,也特别关注规则和传统在自传记忆的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同时,他们也展示小孩是如何逐渐开始这些叙述行为的。罗宾·菲伏什和伊莱恩·里斯(Elaine Reese)的一项研究“自传记忆的社会建构”就代表这一研究的重心转移。他们在追溯小孩“内化文化上可以获得的叙述形式以便描述过去经历并将之再现出来”(115 页)的过程之后,认为“孩子们就这样开始制作一种包罗万象的、叙述上更有条理的人生故事”(117页)。
罗宾·菲伏什认为自传回忆的首要功能就是“将我们对自己的了解组织起来,这是一种自我定义的功能”。确实,她争辩说:“对自传记忆来说,最为关键的就是自我感”(《功能》,277页), 小孩身上缺乏这一自我感。“孩子们开始再现跨越较长时段的事件时,从日常事务到每周事务等等,他们也开始发展一种能不受时间的影响继续存在下去的自我感”(《功能》,280页)。 菲伏什进一步阐述了拓展的自我(时间上的自我)与它的自传记忆的存贮之间复杂的互相关系,阐述了要将语言与叙述、人际交流与文化形成一起努力来使拓展的自我展开的种种方式分类所面临的困难:
自我概念和对往昔经历的记忆辩证地发展,并开始构成生活史。生活史反过来又帮助将往昔经历的记忆和自我概念条理化。(《功能》,第280页)
正如这种构成方式的辩证性所暗示的那样,像纳尔逊和我提到的其他发展心理学家一样,菲伏什在她的对父母—孩子谈话的描述中力避任何决定论观念:在这些谈话中,“孩子们得知了已成为惯例的叙事形式。它们最后为内在地再现的记忆提供一种结构”(《社会的》,115 页);她认为“小孩和成年人在建构自传的活动中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社会的》,118页)。
但是,在“记忆谈话”的这个形成阶段里,父母亲也指导孩子如何对待自传记忆,因此,父母的参与方式方法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会将自我和故事的样式传递出去。这样,像菲伏什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就发现“(美国的)女性正在通过被社会化而变得(比男性)更加关心过去、也更加关心过去的情感层面”(《建构》,153页)。佩吉.J.密勒等人研究了不同的社区讲述故事的方式。例如,有关亚、美样本的比较这一初步的跨文化研究表明,不同文化的自我概念的样板之间的巨大差异极大地影响到孩子们受到鼓励去建构一种自传记忆系统的年龄的大小(纳尔逊,171—72页)。这类跨文化比较研究才刚刚起步, 但它有可能提供一种新的视角,来看待当今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中自传话语方式的明显差异性。
我一直争辩说,儿童早期阶段自传记忆的发展为日后成年人的自传写作——如果写的话——作了准备。儿童的“记忆谈话”与本次会议许多论文所讨论的文学自传的距离看上去很大,其实不然:两者均在自传性叙述的独特的、连续的、贯穿一生的轨道上运行。拓展的自我——自传中的“我”的基础——在一个内容特别丰富的发展阶段中出现,在这个阶段中,儿童把刚刚掌握的语言和叙述技巧与时间意识和对社会的认同所怀有的不成熟感结合起来,以打下自传性记忆的基础。
(译者附记:本文系美国印第安那大学John Eakin教授在第一届传记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大会发言,后收入How Our Lives BecomeStories:Making Selves(1999)第3章。 现征得该书版权所有者康奈尔大学出版社同意,发表该文中译。谨向作者及出版者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