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差距的财政分权因素:一个分析框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入分配论文,框架论文,差距论文,因素论文,财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30余年来,中国经济在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收入差距迅速扩大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官方数据,中国的基尼系数由2003年的0.479上升到2008年的0.491,尽管2012年降到0.474①,但仍然超过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表明中国已经处于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因此,调节收入差距,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对于启动内需和增加消费,避免经济结构失衡,成为中国经济中长期发展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对促进中国经济“内外均衡”并最终实现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的收入分配:典型事实与相关讨论
严格地说,目前还没有任何理论或经验数据可以判断一个国家收入分配是否处于合理状态,因此,本文关于收入差距的研究均基于相对比较的结果。与大多数研究相同,本文关于收入分配的数据基础依赖于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但白重恩、钱震杰(2009)指出,资金流量表中初次分配阶段所列示的要素收入总规模数值存在偏差,如果直接利用资金流量表会无法取得关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确切趋势[1]。参照白重恩和钱震杰(2009)的做法并结合省际GDP核算数据及《中国财政年鉴》,重新核算初次分配相关数据。由于在国民收入再分配环节所涉及的收入税和其他经常转移数据基本是以《中国财政年鉴》中相关数据对应转换所得,因此,对公示的相关数据不再进行额外调整。鉴于当前数据只公布至2008年,我们参照《中国经济普查年度资金流量表编制方法》中数据说明,将数据延伸至2010年,从而得到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财产收入及经营性留存等要素收入规模与所占比例以及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各部门收入所占比重。
由表1可知,虽然自1994年以来,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中一直占据较大比重,但却逐年下降,自1994年的51.67%降至2010年的43.68%,下降了7.9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生产税净额所占比重由1994年的12.84%上升到2010年的17.75%,增加了4.91个百分点,呈不断上涨之势;资本收入(即财产收入和经营性留存)所占比重由1994年的35.5%上升到2010年的38.57%,增加3.07个百分点,总体也是呈现上涨之势。就要素收入而言,伴随着税收收入和资本收入的上涨,劳动收入比重不断下降。
如表2所示,就1994—2010年间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格局而言,居民部门初次分配所占比重由1994年的61.81%降至2010年的53.99%,降低了7.82个百分点;企业部门所占比重由21.81%上升到26.55%,增加了4.74个百分点;政府部门所占比重由16.39%上升到19.47%,增加了3.08个百分点。再分配格局与初次分配格局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居民部门再分配比重依然呈下降趋势,由61%下降到54.5%,下降6.5个百分点;企业和政府部门再分配比重则分别增加2.52%和4.82%。
通过上述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劳动报酬所占比重持续下降;居民部门无论在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阶段其收入所占比重均呈“双下降”趋势;而企业和政府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呈“双上升”趋势。由于居民部门收入主要源于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报酬下降也就决定了居民部门收入的走低,也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我们的问题在于,为什么国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劳动报酬和居民部门收入所占比重下降了呢?收入差距为什么持续扩大呢?关于这一点,学者们曾做过大量分析,并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导致了收入分配差距。例如,郑功成(2010)认为,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偏大与社会保障不健全直接相关,所以,收入分配改革必须重视并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2]。第二种观点认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与产权制度缺失有关。例如,安体富等(2012)认为,产权制度的不完善是引起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和贫富差距的重要根源,因此,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制度与矿产资源产权制度能从制度上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3]。第三种观点认为,目前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权体制是导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制度根源。例如,贾康(2010)、李稻葵(2011)认为,现行财政体制是引致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体制根源[4][5]。
现有文献关于中国收入差距的分析为收入差距问题提供了丰富的经验证据,加深了我们的认识,为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提供了更宽的思路与更开阔的视野。然而,这些文献缺少对收入差距问题的深层次分析,例如,为什么收入分配会向企业和政府倾斜?为什么劳动报酬所占比重会长期持续地下降?尽管贾康(2010)和李稻葵(2011)指出了财政体制是引致我国收入差距问题的根源,但他们并没有给出财政体制是如何影响收入分配的,换言之,需要构建财政分权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机理与传导机制。所以,本研究的意义在于,既弥补了当前关于财政分权与收入差距研究的理论不足,又提出了中国收入差距更深层次的成因和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因此本文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二、财政分权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机理:分析框架
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市场管效率,政府管公平,因此,提及政府公平(或分配)职能,通常只注重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再分配的作用,通过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抽肥补瘦”是政府再分配职能的主要手段;通过增加人力资本支出提高人力资本的规模与质量进而提升个人获得收入的能力从长期来看也会影响初次分配格局②。而很少有文献关注政府对初次分配的影响,对财政分权影响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文献就更不多见了。由于现实中的政府是多级次的,特别是当我们将目光聚焦于中国财政分权实践时会得到如下的基本事实:从规模看,2011年地方政府支出占全国公共支出的比重是84.9%③;从分项支出看,地方政府在全国教育支出中承担的支出责任比重是93.94%,在全国社会保障支出中承担的支出责任比重是95.48%,地方政府几乎承担了除国防、外交以外的全部公共支出。基于上述事实,我们有理由相信,地方政府对收入分配具有重要影响,换言之,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必须纳入财政分权的框架内加以解决。
根据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FGFD)观点,由于地方政府更接近于选民,具有信息优势,可以更好地满足辖区选民的公共品需求,所以,财政分权最初就是和地方政府的良好作用联系在一起的。但是,FGFD的“仁慈型政府”假设与现实相左,因此,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SGFD)以公共选择理论为基础,打破传统“仁慈型政府”假定,将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视为“理性人”,具有内在的自利动机,所以,财政分权演化为地方政府的私利工具。诚如Prud' Homme(1995)所言,尽管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决策方式有点类似于市场化,然而地方政府不同于企业家,并不会天然地对辖区选民的需求做出反应,而是有自身的利益考虑[6]。财政分权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意味着很多。如果把地方政府看成是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并有其自利动机而不仅仅是中央政府的政策执行工具的话,那么,财政分权就意味着地方政府获得了追求自身利益和目标的手段,财政分权的程度也就意味着地方政府对这些手段可利用的限度和目标的实现程度。因此,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在讨论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行为进而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时,无论是从支出着手还是从收入着手,地方政府所面临的激励机制都是一个绕不开躲不过的核心问题。那么,就财政分权与收入分配而言,我们的分析起点就在于:中国的地方政府面临着什么样的激励机制?它会有哪些目标追求?我们的落脚点就在于:地方政府在既定激励下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取向?这些行为对收入分配产生了哪些影响?
关于中国地方政府面临的激励问题,学术界的观点比较一致,即以Qian、Weingast和Roland等人为代表的“市场维持型联邦主义”所强调的财政激励和以周黎安、张军等为代表的“政治晋升锦标赛”理论所强调的中央政府人事任免权下的政治激励[8],这两种激励使地方政府具有强劲的内在激励推动地区经济增长,创造了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并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参与中央政府主导的财政收入的分享。至此,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即面临着政治激励与财政激励的地方政府是如何影响收入分配的呢?
图1 财政分权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机制
虽然已有文献指出了收入差距的财政分权因素,但缺少具体的理论分析,因此,有必要构建财政分权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机理与传导机制(见图1)。由于中国式财政分权所特有的政治激励与财政激励对经济增长的驱动是同向的,“增长共识”将地方各级政府塑造成增长竞争型地方政府,而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是支出竞争与财税竞争。从支出竞争来看,由于经济建设支出(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增加当期GDP④,并且可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企业进入辖区(特别是FDI),因此,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失衡,导致经济建设支出比重过高而对个人收入能力性支出——教育、健康等人力资本不足,从而直接降低了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能力和分配规模。从财税竞争来看,恶性的税收竞争以及高额的财政补贴直接导致资本获得高于劳动的边际报酬,而处于相对弱势的劳动要素获得了较低的工资报酬,财政分权直接影响了初次分配差距。而初次分配差距并没有在政府再分配调节下而有所缩小。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偏向经济增长,地方政府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过低,难以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初次收入差距经再分配环节之后依然呈现扩大的趋势。现实存在的收入差距将进一步制约居民消费支出的增长,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出现结构失衡,地方政府在政治晋升资源有限性与官员任期约束下便不得不依靠投资和出口促进经济增长,财税竞争和支出竞争便被重复使用。如此循环的结果就是收入差距循环累积,陷入不断僵化的失衡陷阱。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的“标尺竞争”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恶性循环。
另外一个关键问题在于,经济增长并没有惠及全体民众,改革发展的成果并没有全民共享。由于支出竞争必须要有财力做后盾,地方政府在为增长而竞争的同时,一方面增加了政治晋升资本,另一方面获得了高额的财政收入⑤以在下一轮的竞争中继续维持高水平的经济性支出,地方政府本有的“援助之手”转变为了“攫取之手”[9],与民争利。因此,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中始终处于弱势的劳动要素和居民部门收入水平持续下降也就顺理成章了。由于政治激励与财政激励内化于地方政府增长行动中,均可以导致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差距,因此,为行文方便,本文之后以收入差距代替二者,不加细分。
三、政治激励、财政支出结构偏向与收入差距
在地方政府所面临的激励因素中,政治激励无疑是最根本、最强大的激励因素,它在最大程度上激励着中国的地方政府进行“政治晋升锦标赛”,以高度的企业家精神推动经济增长。因此,地方官员不得不将各种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的手段充分利用,而利用财政分权所赋予的支出自主权来改变财政支出结构便成为地方政府的首要选择。由于政治晋升是一场“零和博弈”,加之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是资本稀缺的农业型经济,在中央政府“GDP相对绩效”考核下,地方政府便开始了资本竞争,通过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企业运营环境,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由于发展环境的约束,地方政府不得不采取恶性财税竞争的形式吸引资本(包括FDI)进入辖区,扩大经济发展规模,最大程度地实现经济增长。此时,财政分权便成为地方政府利益实现工具。
如表3所示,2007年地方财政经济建设支出规模为7039.2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8.4%,2011年是26260.9亿元,所占比重为28.3%,年均增加68.3%,经济建设支出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与此同时,2007年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费支出是12472.4亿元,所占比重为32.5%,而2011年对应的数字为22963.7亿元和24.8%,年均增加约21%,行政管理支出规模过大、增速过快、比重过高。地方社会文教费规模由2007年的16378.5亿元提高到2011年的38620.7亿元,但所占比重却由2007年的42.7%下降为2011年的41.7%,降低1个百分点。总的看,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问题比较突出,行政管理支出和经济建设支出比重过高,社会文教费支出过低,且呈现下降趋势。
由于总财力水平的制约,经济建设费和行政管理费规模过高与恶性税收竞争导致的过低的均衡税率,使地方政府用于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支出的财力趋向紧张。
从分项支出看,2011年地方财政用于教育支出总额为15498.3亿元,占全部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是16.7%,其中基础教育支出占比为48.1%,职业教育支出占比为8.6%,而成人教育支出占比仅仅为0.2%(见表4),因人力资本差异而导致了巨大的工资差距。以2011年为例,对人力资本水平要求较高的金融、信息传输与科技等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位列前三甲,而普通劳动力密集的住宿餐饮与农林牧渔等行业的工资处于最低档。其中,最高的金融业平均工资水平是最低的农林牧渔业的4.17倍,是全国行业平均工资的1.94倍。
同时,地方财政用于对个人的转移性支出占地方全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的比重仅为21.3%,其中,对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救济支出分别为733.6亿元和850.7亿元,占比分别为6.9%和8.0%,规模过低,比重过小,无法发挥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再分配环节收入差距扩大也就在所难免。
四、财政激励与收入差距的强化机制
所谓财政激励主要是指地方财政的收入来源,包括税收激励与转移支付激励两个部分。虽然与财政包干制相比,分税制改革使地方财政收入自主性大大降低,特别是2003年所得税分享改革、2006年农业税改革与现行的增值税改革,但是,中央政府以转移支付的形式以及对地方财政预算外甚至是对制度外收入的默许保证了地方政府对分税制改革的支持和对经济增长收入的分享,因此,中国分权体制下的财政激励继续激励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增长。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以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代表的生产性税收,这些税收的多寡直接取决于辖区经济发展。2003—2011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⑦四项税收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比重的平均值高达73%,最高是2004年的81%(见图2)。地方财政收入对生产性税收的高度依赖决定了其工作的重心是偏向经济增长,既可以增加政治晋升的资本,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可谓“一举两得”。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是另一个重要的财政激励。从支出看,中央转移支付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93年的近20%上升到2011年的43%,而从收入角度看,中央转移支付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平均在85%上下,接近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规模⑨,中央财政补助已对地方财政形成了强大的激励,这种激励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结构来进一步说明(见图3)。地方政府获得的“税收返还”由2008年的4282.2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5188.6亿元,增加了21.2%,因“税收返还”代表的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边际增收激励,地方政府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不仅可以获得按体制规定的财政收入,而且还能从中央获得一份额外的增长奖励。
2008年以来,专项转移支付由9962.4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7386.3亿元,4年间增加了74.5%,年均增长18.6%。由于专项拨款的使用必须以项目投资为基础,地方财政支出偏向问题会更严重。而且各个地区经济发展与收入水平存在巨大的地区差距,个别困难地区干脆放弃争取,造成地区差距的持续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的规模和比重虽然最高,但由于采用“基数法”测算(11),而且均等化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过低,很多构成项目(如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教育部门转移支付等)已经演变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专项补助,异化为部门利益的代表,部门间财力苦乐不均,地方政府无法统筹调度各项财力,加之专项补助的配套压力,地方财政再分配职能受到财力限制。
由于财政创收主要依靠企业,因此,按照经济学中“成本—收益”对称原则,地方政府会将大量财政资金用于服务企业,人力资本与社会保障支出过低。
图4 政府收入来源结构的跨国比较
图5 政府用于人发展与福利支出占总支出比重的跨国比较
由图4和图5比较可知,中国政府收入中只有20%来源于个人,相比较发达国家如加拿大、欧元区国家等,这一比例非常低,即使和俄罗斯、印度比较,也处于较低水平。也正因为政府对企业税收的高度依赖,政府经济性支出比重过高而用于人发展和福利的社会性支出较少。相比之下,由于发达国家主要依赖个人的收入贡献,因此,其财政支出中用于人发展与福利支出占总支出比重非常高,如美国为90%,即使同样处于转轨期的俄罗斯其比重也高达65%[10]。
综上分析可知,地方政府的财政激励与政治激励具有同向激励地方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进一步加剧和固化了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偏向,成为收入差距的强化机制。
五、政治激励与财政激励对收入差距的循环累积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尽管政治激励的作用要强于财政激励,但毕竟二者具有同向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均会激励地方政府支出竞争和财税竞争,因此,无法将二者独立分离。如表6所示,地方财政经济建设支出规模由2000年的2649.8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26260.9亿元,11年间增加了23611.1亿元,年均增长81%;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GDP总量也快速上升,分别由2000年的32917.7亿元和99214.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11485.1亿元和472881.6亿元;与此同时,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地方财政五项收入规模也伴随着投资规模和GDP总量的增加而迅速增长,由2000年的6373.4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3889.8亿元,地方政府经济建设支出、地方财政五项收入均与投资总量和GDP均呈同向增长之势。
再看资本收入与劳动者报酬情况。自2000年以来,资本报酬和非金融部门劳动者报酬(12)由14103.7亿元和25061.7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3322.0亿元和73831.9亿元,可以明显地看出,资本报酬规模增长快于非金融部门劳动者报酬规模的增长。
为便于更好地比较地方财政收入、资本报酬与劳动报酬的变化情况,本文计算了表6中对应项实际增长率,以便于更好地比较。由图6可知,非金融部门劳动者报酬增长率由2001年的7.8%上升到最高点2007年的19%,之后开始回落,2009年下降到10%,增长率呈现下降趋势;资本报酬增长率虽经历了2001年微小的负增长,但由2002年的3.4%迅速提高到2003年的11.3%,随后直线上升,一直达到2006年的最高点48.7%,之后开始回落,但仍然保持最快增长速度;因国际金融危机的普遍影响,各项增长率在2008—2009年间均表现为下降趋势。从各项增长率的平均水平看,在2001—2009年之间,地方财政五项收入年均增长15.7%,非金融部门劳动者报酬年均增长12.8%,资本报酬年均增长19.3%,远高于劳动报酬增长水平,劳动报酬增长率最低,国民收入分配向企业和政府倾斜,从而进一步印证了本文第一部分的结论。
在再分配阶段,初次分配差距经过再分配环节之后依然较大。如表7所示,对于城镇家庭而言,转移性收入由1990年328.4元上升至2011年的5708.6元,相比之下,农村居民家庭所获得的转移性收入尽管由1995年的57.3元增加到2011年的563.3元,但是,转移性收入规模远远低于城镇家庭,规模过小,无法调节初次分配形成的收入差距,说明地方政府社会保障与对个人转移性支出过低;而城乡工资性收入的巨大差距则说明,城市偏向型的地方政府人力资本支出的城乡差异[11],进一步印证了本文第三部分的结论。
因此,地方政府在政治激励与财政激励下必然会全力发展经济,导致劳动报酬和居民部门收入水平下降,居民消费需求也必然降低,投资便成为经济增长的主推手。自2000年以来,居民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由46.4%下降到2011年的35.4%,下降11个百分点;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迅猛增长,投资占GDP的比重由2000年的33.2%一路高升到2011年的65.9%(13),经济增长结构明显失衡。可见,个人与家庭部门对地方财政的微小贡献和居民消费支出不足使地方政府不得不重复依赖投资进行经济扩张,从而使中国的收入差距处于循环累积状态,陷入不断僵化的失衡陷阱(14)。
六、结论与启示
与经典分权理论不同,中国的财政分权并没有改变公共品供给效率,反而成为地方政府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使收入分配向资本(企业)和政府倾斜而劳动者报酬下降;地方政府的财政激励使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成为收入差距的强化机制;政治激励与财政激励的叠加,使中国收入差距处于循环累积状态,陷入不断僵化的失衡陷阱。然而,解决中国的收入差距问题不能简单地只是矫正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政治与财政激励那么简单,正如Litvack等(1998)所言,就促进效率、公平或者宏观稳定而言,财政分权本身无所谓好坏,分权的终极影响如何要取决于具体的制度设计[12]。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们并没有把财政分权看成是一个良好的综合制度体系来对待。那么,未来的中国应构建一个什么样的财政分权制度体系呢?本文认为,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以良好的政治制度为基础;以完善的分权体制安排为核心;以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为补充。良好的政治制度基础的作用在于,能够确保地方政府官员在“对上负责”的同时更多地“对下负责”,使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需要,从而有效地矫正和杜绝政治激励扭曲的不良后果;完善的分权体制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要具体、明确、合理,以及应给予地方政府所应具备的财权(必要的征税权、发债权等)财力(包括转移支付),避免体制混乱衍生的机会主义行为(15);建立公开透明的现代政府预算制度是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的内在要求,以确保地方政府预算硬约束和财政收支行为的公开化和法治化,同时,完善立法机关的监督机制,使地方政府能够受到有效的监督,以矫正“用手投票”与“用脚投票”缺失所导致的地方政府行为异化。
由于政治与经济多重因素的交互作用,决定了解决中国收入差距的艰难性与长期性,所以,未来的改革必须使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能够权衡效率与公平,注重经济增长的同时更加关注社会公平问题。正如阿瑟·奥肯(2000)所言,“我为市场欢呼,但我的欢呼不会多至两次”,我们应该“在平等中注入一些合理性,在效率中注入一些人道”[13]。
注释:
①马建堂回应统计局基尼系数缘何远远小于民间数据[EB/OL].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3/0120/c1004-20262187.html。
②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奥多·W.舒尔茨曾强调人力资本投资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为人力资本的积累是当今时代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源泉,是使个人收入的社会分配趋于平等的重要因素[7]。
③本部分数据源自《中国统计年鉴(2012)》。
④由于社会性支出投入大、见效慢,短期内难以促进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长,所以,地方政府就会选择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建设支出水平,并通过乘数效应可以倍增GDP,从而直接快速增加政绩。
⑤近年来税收收入超GDP增速增长便是一个例子。
⑥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2012)有关数据绘制。从2007年起,我国政府财政实行收支分类改革,财政统计口径发生变化,2007—2011年数据根据换算得到。其中,经济建设支出=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采掘电力信息事务+金融事务+灾后重建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社会文教费支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管理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公共安全+城乡社区事务。其他支出包括国防等支出。
⑦增值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类,企业所得税属于所得税类,这些税收直接与经济发展相关,因此,为便于分析,本文将上述税收统一命名为生产性税收;地方政府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均指地方分享部分。
⑧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2012)》有关数据绘制。
⑨根据《中国财政年鉴(2012)》有关数据计算。
⑩数据来源:财政部预算司财政转移支付决算数据。其中2012年为预算数。
(11)笔者曾于2012年暑期对山东省四县区财政就“地方财政有效运行分析”进行了实地调研,据地方政府和财政局负责人反映,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按照“基数法”分配到县区各部门的,由于基数不同,各部门财力苦乐不均,县区财政难以形成有效统筹的财力水平。
(12)资本报酬与非金融部门劳动者报酬项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2012)》中《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2000—2009)》。之所以在劳动报酬之外选择非金融部门劳动者报酬作为比较,主要出于以下原因:首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有很大比例的资金来源于金融部门的贷款,此外,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扩张,经济发展对资金的渴求必然是金融部门的收入高于其他部门,而且中国的金融部门基本上处于政府垄断,因此,金融行业工资会大大高于其他行业工资水平;其次,考虑到政府部门收入除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很多其他收入,所以政府劳动报酬项不足以反映政府部门劳动者报酬的真实水平,不具有可比性。
(13)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2)》。
(14)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中国经济长期处于内、外“双失衡”状态。
(15)当前的分权体制改革应将地方政府有关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上划中央政府,并杜绝事权下放现象;完善地方税系,避免地方政府对生产性税收的过度依赖,同时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标签:收入分配论文; 转移支付论文; 初次分配论文; 收入差距论文; 财政分权论文; 税收原则论文; 国内宏观论文; 税收作用论文; 经济建设论文; 政府支出论文; 企业经济论文; 宏观经济论文; 财政制度论文; 经济增长论文; 经济学论文; 财政学论文; 地方财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