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和发扬中国工会的光荣传统 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华全国总工会论文,大会上论文,提高到论文,中国论文,十周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同志们:
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时候,我们迎来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70周年纪念日。我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向全国广大职工、工会积极分子和工会干部,向离退休的职工和老工会工作者,向前来参加庆祝活动的港澳工会和各国工会代表团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今天,我们隆重集会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70周年,就是要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中国工会的光荣传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更加充分地依靠、团结和动员我国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继往开来,开拓创新,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再立新功!
70年前的“五一”,即1925年5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中华海员工业联合会、全国铁路总工会、汉冶萍总工会和广州工人代表会等工会团体发起,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讨论通过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选举产生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成立,进一步密切了各地工人群众之间的联系,有力地加强了党对全国工人运动的领导,实现了中国工会运动政治上、组织上的团结统一。这对当时即将到来的大革命高潮和整个中国工人运动与工会工作的深入发展,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华全国总工会已经走过整整70年的光辉历程。70年来,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各地方、各产业工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团结和动员中国工人阶级,历经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为实现民族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作出了重大贡献,谱写了光辉的篇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华全国总工会始终是党领导工人运动的得力助手。在震惊中外的“五卅”反帝爱国运动和长达一年零四个月的省港大罢工中;在一举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的反帝斗争中;在上海工人举行三次武装起义和推翻北洋军阀在上海的统治的英勇斗争中,中国工会以其坚决彻底的革命精神和非凡的组织才能,赢得广大工人群众和社会各界人民的信赖。在以后的20多年时间里,无论是在白区还是在苏区,无论是在抗日战争时期还是在人民解放战争中,中国工会始终团结、组织和发动广大工人群众,为配合党领导的武装斗争,推翻三座大山,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新中国,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立下了不朽的功勋。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那样,“没有武装斗争以外的各种形式的斗争相配合,武装斗争就不能取得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新纪元,我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迅速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为实现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的经济建设中;在抗美援朝、土地革命和镇压反革命等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斗争中;在协肋政府接管官僚资本企业、废除封建把头制度、实行工矿企业民主改革,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在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开展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克服由于三年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严重困难中,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领导下的各级工会组织,团结、教育和组织我国各族职工,出色地完成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任务,作出了艰苦的努力,创造了辉煌的业绩。正如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工会“九大”致词中所指出的那样:“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和工会第七次、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所规定的工人运动的路线、方针、任务是正确的。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做了许多很好的工作,对全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各地方、各产业工会,团结和教育广大职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支持和投身改革,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和主力军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新的重大贡献。70年的历史反复证明:我国工人阶级不愧是同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觉悟最高、纪律性最强的阶级,不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不愧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不愧是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主力军。70年的历史也同样证明:我国工会不愧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愧是我国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不愧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当然,如同我们党70多年走过的历程一样,中华全国总工会的70年,也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于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和冒险主义错误,给工人运动造成严重破坏,一度使白区的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几乎百分之百地丧失殆尽。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党对工会工作指导思想上出现的“左”的错误,先后发生了对李立三、赖若愚等全总主要领导人的错误批判,特别是10年“文化大革命”,使我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遭受了严重挫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为工会历史上的冤假错案彻底平反,从而摘掉了长期压在工会干部头上的所谓“工团主义”和“经济主义”两顶帽子,澄清了建国以来工会运动的历史是非,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工会干部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中国工会运动是同党领导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是同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的70年,是动员和组织工人阶级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伟大任务而不懈奋斗的70年;是继承和发扬我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光荣传统,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英勇奋斗,做出巨大贡献的70年;是不断加强同世界各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团结合作,为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和争取工人权益做出积极贡献的70年;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从我国国情出发,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辟中国工会工作的正确道路和开创工会运动新局面的70年。中华全国总工会的70年,集中到一点,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工会自己的路。
同志们、朋友们,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70周年的时候,我们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深切怀念为中国工人运动英勇牺牲的工运领袖和革命先烈;深切怀念为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做出巨大成绩和贡献的已故老一辈工会领导者;深切怀念国内外一切为中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争取解放而做出贡献的仁人志士!革命先辈的崇高理想和献身精神,永远是鼓舞我们前进的力量。我们一定要继承和发扬革命先烈和老一辈工会工作者的光荣传统,把他们开创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回顾中国工会70年的光辉历程,我们无比自豪,展望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我们深感任重道远。我们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造性事业。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中国工会十二大认真分析了工会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方针任务。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又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工会法〉的重新修订和〈劳动法〉的颁布实施,既为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法律保障,同时也使工会肩负着更大的社会责任。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推动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可以说,这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工会工作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总思路,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总要求。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更具体地说,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是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即劳动者为维护自身利益需要而建立的组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职工群众更需要工会从他们的利益出发,更多地为他们说话办事,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劳动权利、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党更需要工会组织时刻关心职工群众的疾苦,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呼声和要求,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政府也更需要工会代表职工更好地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协助政府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挥国家政权支柱的作用。因此,要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更好地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更有力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与坚持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统一的,与工会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也是一致的。我们所强调的维护,是两个维护的统一,即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统一,同时也是维护职工群众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统一。工会履行维护这一基本职责,必须着眼于发展经济这个大局,没有经济的发展就谈不上对职工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的维护,也谈不上保护和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实现新形势下工会肩负的繁重任务,必须加快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的改革步伐,进一步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努力实现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工会现有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已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特别是调整日益复杂多变劳动关系的需要。因此,工会必须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积极推动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的转变。要在贯彻实施《劳动法》的过程中,不断深化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同时又要用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的实际效果,来不断促进《劳动法》的贯彻实施。贯彻实施《劳动法》对工会来讲是带全局性的工作,这就需要打破工会部门工作界限,善于运用《劳动法》赋予工会的权利和方法,集中力量在重点工作上有所突破。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关键而重要的工作是代表职工就劳动权益、劳动标准等问题同企业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这就需要工会学会运用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等新的机制和新的方式来开展工作,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紧密结合新时期工会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大力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工会干部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工会能不能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能不能行使好《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工会的权利,承担起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工会干部的素质。我们工会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要贯彻实施《劳动法》,真正承担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武装工会干部的头脑;各级工会干部必须努力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现代企业管理和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培养和选拔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各级工会领导职务。总之,我国工会在新时期的自身建设,要达到的总目标,就是要通过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的、能够带领职工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英勇奋斗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坚强的、深受广大职工信赖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同志们、朋友们,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我们坚决支持我国政府关于台港澳问题的政策主张,进一步发展同台港澳工人和工会的友好合作关系,为顺利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保持香港、澳门的长期稳定和繁荣,为增进海峡两岸的交往和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尽到我们工会应有的责任。
我们要继续坚持独立自主、广泛联系的方针,高举“和平、发展、工人权益”的旗帜,积极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关系和双边交往,巩固和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工会的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并发起举办多边性活动,不断扩大同各个国家和地区工会之间在经济技术、劳工问题和工会业务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建立在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原则基础上的国际工运新秩序,为促进世界和平、发展与人类进步事业而不懈努力。
同志们、朋友们,我们要善于总结历史经验,继承和发扬中国工会的光荣传统,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让我们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导下,紧紧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动员和组织全国亿万职工,继往开来,艰苦奋斗,开拓前进,为完成党和国家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