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制错机制”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们都怕犯错误,因为犯了错误是要付出代价的,会受到惩罚的。但是仅仅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们应该以彻底的唯物主义的勇气,勇敢地认识错误产生的客观原因,以积极的态度对错误保持高度的警觉,努力探索和构造一种处于不断运动中的“制错机制”。本文想就建立“制错机制”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建立“制错机制”的必要性
当前,我们正在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满怀信心地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所处的环境和肩负的任务有了很大的变化,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正在走一条前人从来没有走过的路。在这条路上,可以说遍布荆棘,错误难免。因此,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建立“制错机制”,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如何制错,即如何防止和修正错误,是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更是我们从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新事业必须要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应该说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它既涉及到主观,又涉及到客观;它既存在于认识之中,又体现在实践之中;它既表现于个体,又表现于群体;它小到可以不以为然,不被人重视,大到可以惊天动地、改变历史的进程。特别是对于当前来讲,在对待错误的问题上,存在着这样一些倾向:怕犯大错误,不在乎小错误;怕犯政治错误,不在乎经济错误;怕犯责任到己的错误,不在乎集体领导的错误;犯了错误愿意在客观上找原因,不愿在主观上找问题,往往借改革探索,把一些可以避免的错误美其名曰:“交学费”。这样一些倾向和问题,对我们从事的事业来讲,是十分有害的。它既模糊了我们对错误的警觉,又制约了我们开拓进取的步伐,如果不能较好地解决好这个问题,将会极大地制约我们去探索新路、去发展事业,将会导致我们犯常识性、重复性、原则性的错误,并且犯了错误又难以及时迅速地纠正。因此,历史的使命、实践的教训、现实的要求,都呼唤着一种修正错误的机制——“制错机制”的建立。通过机制运行的作用,使我们能够在正确认识和科学地把握错误运动的有关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地少犯错误,少犯大错误,少在关键时刻犯错误,使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以更大的胆略和勇气去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勇敢地探索真理、实践真理。
二、“制错机制”构架的内容
对待错误的问题,我们应该从内外两个方面用力,形成我们能够更自觉地去遵循和应用的机制,来达到制错的目的。
(一)建立内在机制。
1、根本立场:对待错误的态度说到底,是一个对谁负责的问题,即立场问题,这是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正确与否所决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在当代追求真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每个革命者人生观的核心,价值观的标志。我们只有站在这样的立场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武装头脑,以彻底的唯物主义的态度,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方法论清除主观主义和片面性,提高我们辨别大是大非的能力,不断地在革命的实践中改造世界观,才能从根本上奠定制错的基础。从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发,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用两个尺度即认识的价值尺度和实践的价值尺度来检验错误,也就是用实践的成功与否来检验我们的认识价值;用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来检验我们的实践价值,按“三个代表”的要求来检验我们的实践价值,把二者统一起来,才能认清我们所做的对错,才能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上述两个尺度,我们应该面对错误,具有不怕在前进中犯错误的态度;坚决不犯常识性、重复性错误的态度;既防止右又防止“左”的错误的态度,犯了错误要勇于改正错误的态度;要善于从自己和别人所犯错误中总结教训,不再重犯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从根本的观念和态度上具备了制错的根基。
2、素质构造:首先,我们要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没有必要的文化知识,就不可能在实践中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更不可能从中获得规律性的认识,并形成理论从而指导自己的实践。知识的贫乏会使我们常常犯下可笑而无知的错误。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文化素养对我们的制约越来越大,在干部“四化”中特别提出知识化、专业化,是完全符合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的。其次,要注意积累经验。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一个历史过程,对于一定的主体来说,在进行认识时,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以前人或自己的经验作参照系。一般来说,丰富的经验(包括正反两个方面)是取得正确认识的有利因素,因为它有助于人们对历史和现实、共性和个性、成功和失败……进行多角度比较,择其优者而从之;而经验不足,则没有这种优势,常常使人们受到局限。当然我们既要注重积累经验,又要反对把经验绝对化。对经验不足之处,更要虚心地去体察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第三,要提高自身的认识能力。这是共产党人党性的要求,也是制错的客观要求。具体讲,一是提高感知能力——在实践中对丰富的、生动的外界事物和现象直接摄取或反映的能力。要培养自己对事物的敏感性,要善于观察事物表面细微的变化,注意发现一个事物与其它事物细微的区别,以便我们在实践中能够获得大量信息,使我们变得耳聪目明。二是提高洞察能力——在实践中对纷繁复杂的现象,能够越过常规很快地发现和抓住它的本质。也就是要特别注意培养自己的顿悟思维能力,即在积累经验、丰富知识的过程中,在注重对事物本质进行深刻理解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爆发和飞跃的认识力。三是提高综合能力——在许多相对独立的部分中发现其联系与中介,并从整体上加以考察和把握的能力。综合是现代科学发展的新趋势。20世纪以来出现的许多新学科,都是以综合为其特点的,它不是着眼于某一运动形式、某一学科,而是跨越几种运动形式,在更高层次上,从不同运动形式和学科中发现其相互贯通的联接点,由此进入了一个新领域。社会生活现象也莫不如此。因此,提高综合能力,无疑会使我们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系统。四是提高我们获取信息的能力——即从决策实施过程中,了解其是否偏离目标而及时加以调整的能力。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讲,力争认识上不犯错误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发现认识上的错误后,尊重实践检验并及时纠正错误,善于掌握决策实施后的信息反馈,以便一旦发现偏差便及时校正,这对于我们制错来讲,更为重要的一种能力。
3、思想检讨:我们即使解决了根本观念和素质构造的问题,而忽视不断地、自觉地进行思想检讨,那么制错的问题在主观上仍然不能得以落实。思想检讨,即不断地对自己在事业中所处的地位、作用的认识以及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评价并进行调整,是一种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过程。这样一个过程是我们“制错机制”的核心环节,制止错误的根本变化将发生在这个环节之中。在古代,有“吾当一日三省吾身”、“人贵有自知之明”、“慎独”等格言;在哲学上,有改造主观世界,加强自我意识能力,发挥更为积极的主体能动作用之道理;在党的建设上,有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我们要积极地进行党性分析、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查自纠和以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来提高我们思想检讨的质量,以达到制错的目的。
(二)建立外在机制。
1、科学决策机制。每当我们进行决策的时候,我们一定要自觉地通过一定的科学程序,综合运用科学知识,实践经验的力量,使我们的决策尽量与客观相符合。首先,我们应当吃透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初步方案,并从多方面进行可行性研究,然后集思广议,交换、比较、反复,再做最后的决策。决策后还要先行试点,然后再推开。这方面要制定较为严格的程序(除特殊紧急情况外),所有决策应按所制定的程序进行,(当然这里也有效率问题,要注意把这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错误一开始就消灭在萌芽之中。
2、民主监督机制。我们做的事情要让群众知道(除保密要求外),要让尽可能多的人知道。我们要通过工作报告制、公开述职制、答记者问等方式增强我们工作的透明度。同时,通过党内监督机制、舆论监督机制、群众举报机制、民主评议机制等,把我们置身于多方面的监督之下。这样,或许会使我们感到“不自在”,但是“忠言逆耳利于行”,只有这种“不自在”,方能使我们保持高度的警觉,才能使我们时刻不忘检点自己,对人民有所交待,达到不犯常识性、重复性大错误的目的。
3、权力制约机制。我们的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以权谋私的权力。但是,我们所拥有的权力,一但失去了制约,达到无法无天的地步,无疑给我们犯错误提供了条件,而且非常容易引发大错误,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我们不论那一级的权力都应该受到一定的制约,而且要不断地明确和强调权力制约的界定,形成法定机制,消除人为因素。使每一个人都清楚自己的权力及与其对应的职责。
三、“制错机制”运行的要求
我们在这里构架的“制错机制”核心是约束,既有自我约束,又要外部约束。那么如何来实现这种约束呢?从操作的角度讲关键是要抓好制度建设。通过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使“制错机制”运行起来。
邓小平同志曾严肃地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度带有法规的性质,在执行中有不可违背性。制度作为必须遵守的办事规则和行为准则,起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具有扶正与纠偏、调整与制约、保护与惩罚的功能。制度一般由法定的权威机关制定,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客观性。制度一经建立,就具有相对稳定性,可以保证“制错机制”构架的内容较长时间稳定地得到落实,从而减少非理性因素以及其它任何因素对错误的诱发和纵容。总之,制度建设对于“制错机制”的运行更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制度建设,充分体现制错的内涵和要求,规范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告诉和制约人们应该怎样去做,不该怎样做,使组织和个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通过抓制度建设使“制错机制”得以运行并能收到较好的效果,首先要下功夫在各种层次的制度制定过程中体现和形成鲜明的制错指向,并将惩罚内容明确地列入各种制度中,使“制错机制”在制度建设中进入良性运转。其次,制度一经建立,被各方面认可就必须严格执行,特别是各级领导要坚决克服那种一面制定制度,另一面又破坏和违反制度,把制度作为“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现象。必须执行制度,且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当然,各种制度的建立也有逐步完善的问题,不切合实际的内容要坚决地、及时地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