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产业的运行机制与发展模式_信息技术的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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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认为研究信息产业的结构与概念要注意区分研究目的,着重于探求信息产业的本质结构,并尽量与国际规范接轨;文章从七个方面归纳了信息产业运行机制的特征;文章指出,以信息技术为先导发展信息产业是信息产业的基本发展模式。

关键词 信息产业 信息技术

1 信息产业的概念与结构

信息产业概念的提出及其结构的划分源于弗里茨·马克卢普和马克·波拉特的信息经济研究。1962年,马克卢普首次提出了“知识产业”的概念,并按教育、研究与开发、通信媒介、信息设备和信息服务五大类对美国的知识产业进行了测算。马克卢普的知识产业概念被认为是信息产业概念的雏型。1977年,波拉特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更具影响力的框架,他把信息产业分为第一和第二信息部门,其中,第一信息部门包括知识生产和发明性产业、信息交流和通讯产业、风险经营产业、调查和协调性产业、信息处理和传递服务产业、信息产品制造产业与信息市场有关的部分政府活动、信息基础设施产业八大类。

由于马克卢普和波拉特的目的在于测算信息、知识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因此,不可避免地对信息、知识作广义的理解,甚至无所不包。同时,为了获取统计数据而受到现有国民经济统计体系的限制,信息产业的很多部分只能从传统产业部门中分离,致使其界限模糊。尽管如此,人们毫不否认这两位学者的贡献,他们的观点仍然支配着后继者的看法,尤其是他们创立的马——波信息产业测算体系已为许多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采用。

到目前为止,对信息产业的结构和概念尚无一致的看法。国内外研究者提出了难以数计的定义。从总体上看,这些表述各异的观点实质上都未超出马克卢普和波拉特的框架,尽管有人也批评他们的划分,并作了一些变动,要达成共识,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探索。这里,仅就我们研究这一个问题的方法论提出两点参考意见:

(1)要区分划分目的。划分信息产业的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测算,二是学术研究,达成这两个目的的方法还是有区别的。前者要获取统计数据,必须与国民经济测算体系相衔接,着重于具体的产业部门。在还没有建立包括新兴信息产业在内的测算体系之前,它还得从旧体系中分离而形成。这样划分的信息产业结构是其表面结构,即是一些具体产业部门的集合。而我们在学术上研究信息产业不一定拘泥于这种繁琐复杂的表层结构,主要应从信息产业内在的机制机理的角度探求其本质结构。信息产业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特别是其表层结构更是随各种环境因素经常变动。因此,只有把握了其具有相对稳定性的本质结构,才能保证理论上的严谨性和深入性,应用于指导实践也才能具有长远的作用。

(2)要注意与国际规范接轨。我们这里谈信息产业的概念与结构和国际规范接轨,并不是说国际上已有了一个统一的规范与标准。对于信息产业的划分各国也不一致。这里说的与国际接轨是指要尽量与信息产业发达国家的分类相一致。当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把信息产业划分为“硬”的部分和“软”的部分,其中“硬”的部分指信息技术设备制造,名称各异,“软”的部分一般称为信息服务业,在具体分类上,欧、美较一致,日本与他们有些差别。对欧、美、日的分类体系我们可以进行详细的比较研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一个既具有一定的国际通用性,又适合我国国情的分类体系。之所以要与国际接轨,是因为发达国家信息产业的模式是我们未来发展的重要参照,基本概念与结构大体一致,既便于我们进行交流,又便于我们学习别人的经验。当然,谈与国际接轨是指信息产业的表层结构而言,其本质结构应该是天然地一致的。

下面,作为对信息产业本质结构认识的一个方面,我试图从其运行机制的特点作些粗略的总结。

2 信息产业运行机制的特征

信息经济和信息产业作为与物质经济和传统产业不同的新兴的经济结构和产业部门,其运行机制有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产业化与产业信息化的相互促进。产业信息化是指国民经济的产业部门大量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信息产业化则是指与信息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直接相关的组织机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立足于产业化要求生存与发展,并在宏观上形成了信息产业这一国民经济的相对独立的产业部门。信息产业化和产业信息化相互促进,互为因果,是信息产业运行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历史上看,产业信息化为信息产业化提供了条件,以电子计算机和通讯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工业、农业、金融、商业、交通等部门的广泛利用,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同时,使当代信息需求和利用突破了专业和部门的界限,向多样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使得信息加工处理与传输形成了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而信息产业的形成与壮大又对各产业部门利用信息资源与信息技术起到了推动作用,整个社会经济都向着信息化的方向发展。信息产业化与产业信息化的相互促进将贯穿信息产业发展过程的始终。

(2)需求带动表现为技术推动。在市场经济中,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需求带动作用表现为技术的推动作用。这主要是因为信息需求是一种弹性较大的需求,在很多场合,信息的价值无庸置疑,但并不是必需,再加上信息的可存取性以及成本等因素的限制,不可避免地导致这样一种结果:决策者意识到信息需求,但仍把其决策建立在不充分信息的基础之上。这样,信息需求的两个层次即潜在需求与现实需求的转换复杂化。而信息技术是促进这种转换的最重要因素。事实上,信息产业的形成正是由于信息技术的推动作用,而各类先进信息系统,如可视图文系统、电子邮政系统、电话咨询系统等的出现,不仅仅是改变了人们获取利用信息的方式,更重要的是将人们的潜在信息需求转变成了现实需求,此外,信息产业技术更新快、受科技进步影响大,正是这一特点的外在表现之一。

(3)第一信息部门和第二信息部门相互补充。按波拉特的定义,第一信息部门和第二信息部门分别指直接面向市场和为本组织机构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信息机构。第一信息部门从其产生来看,是对第二信息部门替代的结果。但从发展趋势来看,这种替代作用将成为补充作用,即第一信息部门不能完全取代第二信息部门,最后的格局是相互并存,相互补充。其根本原因是信息需求的广泛性和多样性,各组织机构的专门需求无法从社会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中得到满足,只能立足于自身的信息部门。日本的情况正是如此。作为经济情报大国的日本,不仅有发达的社会公共情报系统,而且有先进的组织情报系统。最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日本六大综合商社的情报系统,投资之大,功能之强比社会公共情报系统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三井物产的“综合联机网络系统”,每年用在电传、电话、传真、邮资、电脑运算等的费用相当于公司工资总额的1/3;丸红商社在这方面的开支占其自有资本的15%。企业国际化是世界经济的一个发展趋势,跨国企业将成为支撑第二信息部门的一支重要力量。

(4)市场机制的不完善。相对于传统产业来说,信息产业发展的市场机制不够完善。这不仅仅因为信息产业是一种新兴产业,发展时间不长,更重要的是由信息产业自身的特点决定的。首先,如前所述,由于信息需求的多层次性,使得信息的生产主要不能由需求带动,而是由技术推动,这样,就容易使得信息产业在供求机制上供需错位。其次,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价格不象一般物质产品一样容易衡量。有很大的弹性,科学的或公认的价格价值模型没有出现,再加上供求的错位,使得信息产业价格机制的约束力不大。再次,信息产业的市场机制主要取决于其竞争机制,价格价值与供给需求矛盾的解决最终都有赖于竞争机制的作用。

(5)信息内容的综合与信息过程的分工不断深化。在信息服务领域,科技情报服务是最早的信息服务之一,后来出现了经济信息、商务信息服务。这些信息服务由各自独立走向综合已成为一个必然趋势。著名的DIALOG情报检索系统提供的情报信息已突破了科技文献情报的范围,深入到新闻、法律、商务、政治等多个领域。据统计,目前日本的数据库服务市场,商务型数据库占41%,科技型占29%,一般信息服务占24%,社会、人文科学占3.8%。与此同时,信息生产与信息服务的分工越来越细,形成了众多的分支产业,如数据录入已从数据库生产中分离出来,数据计算分化为远程计算服务、脱机批处理方式等。信息产业内容的分工将在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规律支配下不断深化,而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内容将在追求规模经济效益的动力下进一步综合化。

(6)信息产业的前倾发展。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要想跻身于发达国家的行列,不能采取按农业、工业、服务业和信息业的顺序发展经济的战略,而是要前倾发展信息产业。这是信息时代对经济发展的要求。在现代经济中,信息作为经济活动的要素越来越活跃,作用越来越大。由于信息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传统经济部门从形式到效率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增加信息、知识和技术的投入,以节省原料和能源,是当今各国应付物质资源衰竭的主要对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表明,由于科技进步和信息投入的增多,目前一个单位工业品所需原料仅为1900年的2/5左右;另据美国梅隆研究所测算,由于利用知识、技术和信息,每1元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所耗用的能源自1973年以来下降1倍左右。总之,多方面的事实表明,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传统物质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正在进行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超前发展信息产业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从长远来看,未来的经济以信息经济为主,各国的竞争主要集中于信息产业,因此,落后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发展信息产业,又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当前,发展中国家正面临着与发达国家间的工业化和信息化差距,必须通过前倾发展信息产业,促进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来带动工业化进程的加速。

(7)官办和民办信息机构并存。从产业组织的角度来看,信息产业在其发展中将存在官办和民办两种组织形式。一方面,由于信息产业,尤其是信息技术制造业是一种高投入的产业,各国政府出于对其现实和战略意义的考虑纷纷兴建大型信息技术制造企业和其它信息企业。另一方面,适应多样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和信息需求,由企业投资、个人集资等多种形式的民办信息机构迅速发展。这两种组织形式的比重和规模在信息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将有所差异。

总之,信息产业作为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产生有其必然性,它的运行机制也有其内在的规律性。以上是我们对于信息产业发展特点的粗略概括,试图探求带有规律性的方面。

3 信息产业的发展模式

关于信息产业的发展模式,学术理论界提出了很多看法,如美国式的自然增长模式,日本式的政府干预模式,以数据库产业为龙头的模式,以咨询产业为先导的模式等等。这些看法都有其正确的一面,但我们认为,无论哪一种具体的操作模式,都必须建立在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基本模式之上,即通过加快信息技术进步,完善信息产业的基础结构来带动信息产业的全面发展。

这一基本模式的依据在于我们上面概括的信息产业的内在特征。从信息产业的产生看,它并不是农业、工业、服务和信息业的简单的自然发展顺序的产物,其根本原因在于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导致的产业信息化。从信息产业的动力看,它并不是简单的需求带动的结果,而是信息技术促使潜在信息需求转变为现实信息需求。正因为信息技术促使了信息产业的产生,并推动其它的发展,所以,我们讨论信息产业的发展模式就不能离开信息技术。

发达国家信息产业的发展都没有脱离这一基本模式。发达国家的“信息垄断”,发展中国家的“信息贫困”,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信息技术的差距。而发达国家信息产业的竞争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的竞争上。欧、美、日在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上的竞争由来已久,近年来又兴起了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热潮。

各国“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的拟订与实施,表明信息技术的竞争已经由技术开发和设备制造延伸到信息技术的应用,即信息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发展我国信息产业应该注意的一个动向。发展信息产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有很多问题要研究,但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关键。当前我国信息产业的基础设施相当薄弱,微电子工业和计算机工业相当弱小,其应用还处于低级阶段,通讯发展不能满足国民经济的要求。这成为制约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并且影响了工业经济的发展。

国家对信息技术业投资不足是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以通信业为例,我国的投资强度不仅与发达国家相比很小,而且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相比也有差距。据统计,1981年以来,亚太地区几个国家的电信投资占国家总投资的比例一般是2%~7.5%,其中马来西亚是7%,南朝鲜是7.5%,巴基斯坦为2%,印度达2.6%,而我国只有0.8~1%。

投资强度弱客观上受到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限制,但重要的还是我们观念落后,总是摆脱不了工业化思想的框框,对信息化只是把它当作空洞的口号,因此,对信息产业和信息技术的倾斜不够。所以,我们首先要转变观念。必须充分认识到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信息资源、信息财富、信息商品、信息生产力等新型观念正逐渐成为一种时代观念,通过信息化促进工业化、前倾发展信息产业,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一条规律。如果我们不改变落后的观念,就永远不能摆脱落后的局面,只能面临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双重差距,永远在别人后面“奋起直追。”

日本1945年的人均收入才20美元,50年代中期才达到300美元,面对当时欧美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推进社会经济信息化的动向,日本没有因为经济实力还很弱而埋头于工业化,而是抓住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契机,以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带动传统工业部门的复兴以及“信息资源化”政策的实施。日本的成功有目共睹,它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要通过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完善信息基础结构来促进信息资源的利用,信息产业的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信息化,并由此加快我国工业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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