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晚清时期一些人物的评价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晚清论文,时期论文,评价论文,人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国内掀起了一股研究晚清历史的热潮,有关晚清时期思潮、人物的著作纷纷面世,出现了许多有见地有分量的著作。但也有一种倾向值得注意:有些论著极力夸大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传播资本主义文明的作用,贬低中国人民反抗侵略的意义;或者是随意美化某些封建统治的代表人物。现就某些观点谈谈我们的看法。
一、对几位西方在华人士的评价问题
一本论述晚清思潮与人物的书对赫德的《局外旁观论》与威妥玛的《新议论略》有这样一段评价:“当代中国的史家通常毫不犹豫地赞扬晚清时期的改革呼声,为什么出自外国人的同类声音就非严加挑剔不可呢?‘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过是宗法专制制度下的狭隘心理,早已不足为训”。显然,作者的言下之意是说,这两个外国人的同类呼声应该得到赞扬。那么《局外旁观论》和《新议论略》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呼声呢?该不该“毫不犹豫地赞扬”呢?事实是最好的回答。
1866年2月,担任清廷总税务司的英人赫德和署理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分别将两份向中国清政府提出改革内政外交的建议书《局外旁观论》和《新议论略》递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其主要内容是:1.由于虚文粉饰和腐败成风,中国已陷入非常危险的境地;2.中国处理对外事务不当,力弱而欲伏人;3.中国必须改革;4.中国维护国家独立的基本道路,就是学习西方,借法自强,并与外国和睦相处。这两位外国人提出,关键是应“照约办理”。所谓“照约办理”就是遵守在列强的武力强迫下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不许反抗。这些出自侵略者之口的“建议”显然是地道的强盗逻辑。赫德在华54年,任清廷总税务司45载,控制着中国海关,从19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清廷和外国的各种交涉,他多多少少几乎都插过手;对洋务运动中的某些措施,他也不只一次“献计献策”。而且他在政治上也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总理衙门在一切国际问题上,从谈判一个条约到解决一项土地争端,总是靠北京总税务司的意见,以便照计而行。外国公使们也始终支持它的权威。所以,赫德名义上是清政府的官员,实际上是帝国主义在华利益的代理人。
再看威妥玛。他自1841年随英军侵入中国起,在华居住了43年,对中国态度非常傲慢,是个臭名昭著的侵略分子。1876年的马嘉理事件为威妥玛向清政府讨价还价、扩大英国在华侵略利益提供了口实。在威妥玛的压力下,《中英烟台条约》签订,此后没几年,他又告诉李鸿章:“我们非常喜欢缅甸(缅甸当时也是中国的属国)这块地方,值得把它弄到手。”([美]兰比尔·沃来《中国:前现代化的阵痛》第99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如此为本国利益卖命的外国人能不能提出强我华夏的改革建设,确实令人怀疑。有的作者认定他们热切希望中国改革,“实现由贫弱愚昧到富强与文明的转化”,应该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而且我们不能只看这些外国人的自白,更要看他们的行为。
还是前面提到的那本书,对一些外国传教士,特别是林乐知、李提摩太等广学会中坚分子给予了高度评价。
19世纪基督教向海外的传教运动,是全球性的。西方列强军舰开到哪里,传教士就跟到哪里,后者有时甚至是前者的开路先锋。与赤裸裸的武装入侵、经济掠夺、外交欺骗和政治讹诈相比,以宗教方式进行侵略,方式更隐蔽,更具有欺骗性,也更难以防范。在众多的传教士中,怀着虔诚的宗教信仰,远涉重洋来中国布道者不能说没有,但所占比例微乎其微,绝大部分人是梦想到中国来淘金,过上在国内不可能得到的奢靡的生活。这就决定了他们必然要以本国的侵略势力为后盾,并为本国的侵略事业服务。比如,李提摩太就是一个“传教”有术的人物,他除了积极收集政治、经济、风土人情等方面的情报外,还利用广学会宣传奴化思想,直接插手中国内政事务。他建议将“中国变成英国临时保护国”(巴丹《列强的罪恶》,第194页,中国劳动出版社1991年版)。而在苏州霸占天赐庄土地办博习书院的林乐知则希望中国将南部两大省租给英国统治,主张请英、美等国大臣来华专司教育。他们所持的理由是中国人才缺乏,而实际上是希望西人能在中国实施改革之初,侧身于政界,以便幕后操纵某些政策的制定。他们自诩是出于“善意”,要“拯救”中国。但无论如何解释,总脱离不了帝国主义的色彩。对于像他们这样大肆宣扬英国对印度殖民统治的“益处”,鼓吹“中国应聘请西方人士参与中央政府管理”的叵测之徒,有人竟然说他们“殷切地期望中国也能像日本那样步入全面学习西方、实现国家富强的坦途”,真是令人非夷所思。
为了证明林乐知等传教士的在华活动不是“侵略”,是“外国人参政”,有的学者还举出了历史上法国革命家拉斐耶特参加美国独立战争、美国的潘恩参加法国大革命的事例。确实,历史上是有“外人参政”的例子的,但具体情况并不一样,应当具体分析。拉斐耶特参加美国独立战争,丝毫也不能说明林乐知等人在华传教不是为西方侵略中国服务。反之亦然。一切都要以事实为根据。林乐知等传教士参与中国朝政之时,正值西方大肆侵略中国、掠夺中国财富之日,他本人一直“不愿看到中国发生革命”,“多次贬斥孙文”,其所作所为旨在维护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借以维持对中国的控制。
二、对曾国藩的评价问题
近年来出版了许多有关曾国藩的文章、书籍,有的把他说成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甚至称其为一代伟人、杰出的政治家。这与以往汉奸、卖国贼和刽子手形象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里首先涉及的是对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革命怎么看的问题。有作者认为,太平天国建立后不久便迅速封建化,清政府同后期太平天国(天京事变后)的决战,属于难分轩轾的两个宗法专制集团之间的斗争,因此,所谓曾氏是“镇压革命力量的刽子手的罪名就难以成立”。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太平天国领导集团内部封建迷信思想的滋长和蔓延而否定太平天国的进步意义。太平天国是一场伟大的革命运动,严重地动摇了清朝反动统治的根基,它所提出的纲领和口号把历代农民起义提出的革命思想汇总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沉重地打击了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势力,从根本上否认了外国侵略者在中国的特权。它严禁鸦片贸易。它是19世界中叶亚洲民族解放运动高潮中规模最大、坚持时间最长、参加群众最广泛的一次革命运动,其历史意义是深远的,不充分估计它的进步作用就无法得出比较客观的结论。曾国藩以镇压太平天国起义而发迹,说曾国藩是镇压革命起义的刽子手在总的性质上是准确的。
我们还可以看看曾氏的自白。他曾多次在其家信中强调对那些为了自己的生存而不得不“造反作乱”的农民军要“斩尽杀绝”。例如,咸丰八年元月,曾国荃久攻吉安不下,曾国藩写信告诫他,不在破城之迟早,“只求全城屠戮,不使一名漏网耳”(《曾国藩全集·家书》第388页,岳麓书社1994年版)。他甚至公开主张和赞美连封建政治准则也视为不义的杀俘杀降。咸丰十一年七月初十,他在给曾国荃的一封信中指出,对“投诚之贼”不杀,未免“办理两歧”,且易“误事”(同上书第753页)。从上述曾氏家信中不难看出他的凶残面目。
外敌当前,曾氏奉行清廷一贯的“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特别是在19世纪60年代以后,他转而坚决支持以和为主的方针,当英法联军蹂躏京津之际,他就曾流露:分兵北上救援于事无补,而有损于围剿太平军。他上书朝廷说:洋人之患,此天所为,“洋人助我攻剿发匪,有德于我。”(郑延平《中国近代名流传记大观》第54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他兴办洋务,主张靠外国的洋枪洋炮来镇压本国的农民反抗,强调农民起义才是清朝的“心腹之患”,必须“借夷助剿”。从曾国藩对太平天国革命和外国侵略势力的不同态度看,我们不难理解他在处理天津教案中的妥协媚外的举动。
随着帝国主义侵略的加深,西方传教士在华活动日益猖獗,他们除宣传上帝的“福音”之外,还不断插手中国的内政外交,引起各地官吏和百姓的普遍不满。反传教士的事件自19世纪60年代开始一直持续到20世纪,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天津教案。曾国藩奉旨查办,他明知“曲在洋人”,却又坚持“惟有委曲求全之一法”。他以“但翼和局之速成,不顾情罪之当否”(同上书第54页)的媚外方针,向法国赔礼道歉了结此案!此举受到国民的强烈谴责。而有的学者却认为曾氏之处理“不但没有‘卖国投降’,而且显示了不顾个人屈辱而为国宣劳的爱国情怀”。这实在令人费解。
曾氏的自白有反映其本性的一面,也不乏虚文掩饰之处。对此应与事实相对照。曾国藩告诫下属不贪财,“凡银钱一分一毫,一出一入,无不可对人言之处”。(《曾国藩全集·诗文》第436页)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其弟曾国荃就是最有名的贪财之徒,难怪湘军中富翁成批涌现。曾国藩在朝野上下贿赂公行、贪污成风的情况下,并不能出污泥而不染,不得不动用公款打点各方,“以求不致处处制肘、动辄得咎”。在家书中曾氏反复强调对功名利禄的淡漠和压倦,如咸丰六年九月他在给曾纪鸿的一封信中说:“凡人希望子孙为大官,余不愿……但愿为读书明理之君子。”(《曾国藩全集·家书》,第324页)却又给诸弟子侄辈起名排行用“甲科鼎盛”。年轻时期的曾国藩就常常对少年登第者流露出羡慕之意。后来随着名望与权位日隆,反而多次表示,“将来遇有机缘,即便抽身引退,庶几善始善终,免蹈大戾。”(《曾国藩全集·家书》第928页)天京攻陷后,他恐“权高位重招忌”,借口健康每况愈下,要求引退,遣散湘军数十万之众;与捻军作战失利,他一再请“病假”,请求政府改派钦差大臣。清议派弹劾之,使他悲愤交集意欲辞官。这些说明他希望能得到的是个人的“体面下场”,以致于在边境烽火不断,西方列强枕戈待旦,虎视耽耽地对台湾图谋不轨之时,作为封疆大臣、朝廷命官的曾氏竟安心于研读老庄,分明不是“不顾个人屈辱而为国宣劳”的形象。
尽管曾氏思想中的确有可借鉴的地方,但其中却有很大成份的欺骗性和虚伪性。所谓他对中国文化的“贡献”,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封建的伦理纲常,目的是要维护腐朽没落的清王朝统治秩序。曾国藩是一个十分复杂、充满矛盾的人物,由于所处时代的复杂性,赋予了他复杂的性格,但他是封建统治阶级忠诚的卫道士这一性质是明确的。
三、对李鸿章的评价问题
李鸿章是晚清历史上的重要人物,他镇压革命,实行妥协投降外交;举办洋务,其核心是维护清王朝的封建统治。而有的著述对李鸿章的评价力图从根本上为他开脱罪责。下面试从对外交涉以及个人品质两方面看看李鸿章的行状。
在塞防海防之争中,李氏是主张放弃塞防的,认为财力不足,应集中财力加强海防;而对琉球之争,他又认为琉球离日本较我们更近。其面目于此可见一斑。在中法之战、中日甲午战争,以及与列强签定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等事件上,李鸿章也是难逃卖国罪责。有人认为,分析19世纪中国的史事,我们没有什么理由只能讴歌反抗,而把一切妥协和退让视作出卖国家利益的大逆不道之举。意思是说李在中法之战中妥协和退让,使中国从越南脱身,对中国来说,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事实上,法国侵越意在将其作为进一步侵略中国的跳板,李鸿章在这一事件中的妥协退让并不能使法国对中国的侵略止步。中法开战后,李在处理和战问题时指导思想的核心是“与敌持久,以待机会”,采取消极防御,终使福州马尾船厂几近全军覆灭!有的书中却认为马尾之战是“张氏(张佩伦)等置若罔闻,终至损军辱国”。然而就在法军对马尾发动进攻的前一天,张佩伦、何如璋还得到李的电报,告知“议和已有进展”,致使孤拔向张、何投递最后通牒时,张、何竟不做应战准备。更何况张、何也不是战略决策人,和战进退都不取决于他们,因此导致损军辱国的应该说是李鸿章,而非张、何二人!另外,在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的情况下谈判,竟也有人认为“以李氏在谈判过程中提议赔偿法方50万两作为他妥协投降的依据,也未免牵强”。难道白给法国人50万就不是出卖国家利益吗?
李鸿章的妥协投降是一贯的。中日甲午战争之前,李氏的指导思想是“以夷制夷”,幻想列强出面干涉,使日本从朝鲜撤兵,其实西方列强均想借中日开战之机坐收渔利。在日军增兵朝鲜的局势下,驻朝清军多次发电报警,请求派兵增援,李鸿章一概置之不理,认为我不先与其开仗,他们是不会先动手的,这是“万国公例”。然而列强何曾遵守过这“万国公例”?五月二十二日,清廷两次降旨给李鸿章,要求他增兵朝鲜,但李却没有认真落实清政府的旨意,以至延误战机。以后清廷虽不拒绝谈判,但一再督促李氏备战,李氏也曾提示部属作好打仗准备,却一味强调要保持“镇静”,并把希望寄托在列强的出面“调停”上。正是由于李鸿章一味避战求和,北洋水师被封锁在港内,丧失了海上作战的主动权,导致全军覆灭,甲午战争以清政府失败而告终。
李鸿章对于晚清社会的政治风气的影响,也是颇为恶劣的,时人曾说:“晚清官场风气之坏,李鸿章不能无责。”“北洋官场,风气日趋浮靡,皆号为宗法鸿章焉。”(庄练《中国近代史上的关键人物》,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72、73页)然而某些学者引用李鸿章女婿张佩伦的话“合肥素仁厚,止以喜用小人之有才者,晚年为贪诈所使,七颠八倒,一误再误”,认为张说的贪诈不是指李氏本人,而是那些小人;又引张氏的话“合肥托大酿成此祸……而祸端萌自袁世凯,炽于盛宣怀,结于李经方。仪老稍有明机,为此三人蛊惑,更成糊涂”(张佩伦《涧于集》书牍六)为李鸿章开脱,实在使人难以相信。
也有的研究者认为,李鸿章是靠自己的文武才能和军功上升至顶层的,掌握军政大权后又成为洋务的重心,渴望富国强兵。这些决定了他通常不必阿谀奉承以求荣固宠,而对朝廷的靡费颇有微词。事实并非如此。他自己曾直言不讳:“今人多讳言‘热中’二字,予独不然。即予日前,便是非常热中。”光绪十四年,慈禧归政重修颐和园,将海军经费移用于此,这一“杰作”实出于醇亲王和李鸿章之策划,其主谋为李鸿章。(王戎笙等主编《台湾清史研究文摘》第650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时值中法之战刚过,负外债以修熙和园,真可谓阿谀奉迎有术。1895年李鸿章因甲午之战失利、《中日马关条约》之签订而失势赋闲职,他以6万元购买东洋烟火祝贺慈禧生日,以讨太后欢心,早已忘记了辱国之耻。这难道不是李鸿章“阿谀奉承以求荣固宠”的真实写照吗?
李鸿章以镇压革命运动崛起政坛,靠办洋务巩固和扩大其势力。他的“外须和戎”的外交政策,实际上是一条委曲求全、妥协投降政策,结果使清政府成为“洋人的朝廷”。在他主持下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使中国进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对此,历史自有公正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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