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名辩与逻辑、因明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因明论文,逻辑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1-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1)03-0014-05
一
在中国思想史上,将名辩与逻辑、因明作比较研究的工作始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1],到现在整整一个世纪。翻检历史资料,笔者以为,在比较研究方面贡献较大者有孙诒让、梁启超、章太炎、谭戒甫、虞愚、章士钊、沈有鼎、张盛彬8位学者。
1
孙诒让(1848-1908)花近30年时间研究《墨子》,不仅博采清中叶以来治墨学者诸家之所长,完成《墨子间诂》一书,更用西方逻辑“复事审校”,予以增订。他一方面肯定《墨经》“揭举精理”,“为周名家言之宗”;同时指出,《墨经》中的“微言大义”有如“亚里大得勒之演绎法,培根之归纳法,及佛氏之因明论者”。尽管孙诒让在说明自己的上述看法时,行文中保守地使用了“窃疑”、“似有”等字样,也没有对《墨经》中的“微言大义”如何与演绎法、归纳法、因明相似明说细论,但在他的思想中分明是对名辩与逻辑、因明作了比较的,并且自信三者之间在本质上有相通相似之处。孙诒让发名辩与逻辑、因明比较研究之端,功不可没。
2
梁启超(1873-1929)受孙诒让的启发和鼓励研究《墨子》,特别是研究《墨经》中的逻辑思想,先后撰写了《子墨子学说》、《墨子学案》、《墨子校释》等书。他所用的方法基本上是“以欧西新理比附中国旧学”,即用西方逻辑“比附”中国名辩学。他的主要贡献是将名辩学与逻辑的名词一一对照。比如,他主张用“论理学”译Logic,认为“辩”即“论理学”,“名”即“名词”,“辞”即“命题”,“说”即“前提”,“实”、“意”、“故”即“断案”,“类”即“媒词”,“或”即“特称命题”,“假”即“假言命题”,“效”即“三段论之格”,“譬”即“立证”,“侔”即“比较”,等等。进而认为,《墨子》全书殆无一处不用论理学的法则。
梁启超对名辩与逻辑名词的比照,在今天看来,确有不少欠准确之处,但在当时实在是一种创见,令国人惊叹而耳目一新,看到《墨经》中有实实在在的逻辑。
必须指出的是,梁启超将名辩与逻辑作比较是一项很认真、很负责的研究工作,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勉求忠实,不诬古人,不自欺,则著者之志也。”他对于名辩与逻辑名词术语能对照者比附之,一时弄不懂的也不强解。比如名辩中的“援”、“推”,梁启超认为其义“颇奥古”,“不甚分明”,因此“不敢强解”。同时,他在书中也预先声明,“所论墨子之论理,其能否尽免于牵强附会之诮,益未敢自信”[2]。这表明他在研究中有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我们切不可看到他比较研究中的一些不准确和比附之谬而对他全盘否定。
3
章太炎(1869-1936)对中国名辩、印度因明和西方逻辑都比较熟悉。他的学术论文集《国故论衡》于1910年在日本初版。他在比较研究中的突出贡献是把《墨经》、因明和逻辑的论式做梳理和对比,得出了精彩的结论,即名辩、因明、逻辑三者皆为三支比量,但立量次第不同。他指出:
印度之辩:初宗,次因,次喻(兼喻体、喻依)。
大秦之辩:初喻体,次因,次宗
(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墨经之辩:初因,次喻体,次宗。[3]
(故)
章太炎既指出名辩、因明、逻辑三者论式之同,也揭举了三者论式之异,对后世影响很大。并且他认为:“辩说之道,先见其旨,次明其柢,取譬相成,物固可形。”从论证角度着眼,他推崇因明论式,而低评逻辑与名辩。
今天看来,章太炎把《墨经》之辩式解释为初因、次喻体、次宗三支,与原典并非恰合;单纯从论证角度评价三种不同传统之推理论证方式的优劣也不够中肯,这是章太炎比较研究的不足之处。
4
谭戒甫(1887-1974)一生治墨学甚勤,20世纪30年代出版《墨经易解》,发表《〈墨辩〉规范》;50年代出版《墨辩发微》,就名辩与逻辑、因明作了多方面的比较研究。他的最重要的贡献,是第一次将墨辩的辞、故、理、类完整地与因明之宗、因、喻(体和依)相比较,指出因明“以喻兼理、类而称宗、因、喻三支”;墨辩“以一辞独立而称故、理、类三辩”,并举例说明之:
谭戒甫之上述比较恰合且直观。其次,谭戒甫从论辩实践上说明,凡立一辞,敌者“亟须诘其立辞之由”,而立者“便当说明其故以为之答”。如出故正确,辞即坚定,故曰“辞以故生”。若由一物以推及多物,由已知以推及未知,因而得一综例,“遂令所立之义,得以增长”,故曰“辞以理长”。凡同类之事物,必可取之以相推,故曰“辞以类行”,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必困矣。由此认定因明与《墨经》“理实一贯”,有积极意义。
然而,谭戒甫将墨辩的辞、故、辟、推、侔、援合到一起,称为“六物式”,绝不是对原典的正确整理。他进而又将“六物式”与古因明五支法及逻辑三段论做比较,认为“三者实同一结构”,“仅物、支、段之数繁简不同耳”。此论不能成立。他从自悟和悟他两方面对墨辩和因明所作的比较,也缺乏令人信服的根据,因为墨辩并不像因明那样强调区分自悟与悟他。
5
虞愚(1909-1989)在20世纪30年代出版《因明学》、《中国名学》等著作,并发表逻辑论文。他将墨家的“辩律”同逻辑、因明进行比较,提出了一些新看法。
虞愚认为,墨子辩律合小故、大故二者而成,并举同一因明例句比较墨辩、逻辑、因明三式中名词(概念)出现的不同情况:
虞愚指出,墨辩、因明、逻辑三式“所用三名物同,而西洋逻辑三名皆两见,印度因明之宗依(声)但一见,墨子则惟‘因之所作性’两见,余皆一见”[4]。由此他得出结论说:墨子“最为简便”,因明“为最谨严”。
虞愚对墨辩、逻辑、因明三式的比较研究较前贤更为精细了,也给人以启发。但他把小故、大故看作是墨辩具有代表性的两段论式值得商榷,如是,他的比较研究也就失去了一些根基。
需要指出的是,虞愚在用逻辑解释因明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也是一种比较研究。限于本文的任务不在此展开说明。
6
章士钊(1881-1973)于1943年在重庆出版《逻辑指要》。此书“以欧洲逻辑为经,本邦名理为纬,密密比排,蔚成一学”。章士钊最突出的贡献是,以逻辑内容为指归,对中国名辩思想史料做了比较全面的搜寻和翻检,挖掘了其中的逻辑内容,用力之勤前无古人。他用自己的研究成果批驳“中国无逻辑论”,在历史上留下了旷谷之音。不足的是,他以逻辑体系为基本框架,将中国古代名辩史料与逻辑概念学说“密密比排”,一一对照,多有比附之弊,对中国古代逻辑成果亦多有溢美之词。比如他说《墨经》中的“合与一,或复否,说在拒”,是以同一、矛盾、排中“三律之脉络固贯通也”,即是一典型例子。
7
沈有鼎(1908-1989)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研究晚周辩学,在此后半个世纪里一直没有停止在这个领域里的探索。他的《墨经的逻辑学》对名辩与逻辑、因明作了深入地比较研究。
不同于以往所有研究《墨经》的学者,沈有鼎站在现代逻辑立场上,从深层次揭示了“故”、“理”、“类”的逻辑内涵。他明确地指出:“‘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十个字替逻辑学原理作了经典性的总结。”[5]他也认为《墨经》中的“辞”与因明的“宗”、逻辑的“结论”相当,“故”与“因”、“小前提”相当,“理”与“喻体”、“大前提”相当。但与前人不同的是,他认为《墨经》中的“类”与因明的“喻依”、“合”以及逻辑的类比推理相当。请注意,“相当”不是“等同”。
沈有鼎强调指出,“‘类’字在古代中国逻辑思想中占极重要的位置,我们必须给以正确的解释。”[6]“类”是“理”的具体表现。“类”的一个意义是“相类”或“类同”,相类的事物有相同的本质。“类”的另一个意义是,我们把相类的事物概括为一类,于是一类中的事物都是同类,本质相同;不是一类中的事物则是“不类”,“不类”即“异类”,“异类”的事物本质不同。《墨经》中所说的“辞以类行”是说一切推论最后总是要从“类推”出发,而“类推”的根据就在于事间的“类同”具有相同的本质。由此可见,《墨经》中“所说的类比推论和西方人或现代人常说的‘这只是一个类比’,不同”[7],中国古代人对类比推论的要求比较高。
类比推论在中国古代人的日常生活中有着极为广泛的应用,也可以说它是中华民族最为常用的一种推理方式。这或许是中国古代名辩学不同于逻辑和因明的最根本的特征[8]。
8
张盛彬(1932-)在安徽省六安师专工作,搞逻辑是半路出家,但很勤奋,也很执着。1983年他在《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发表《论因明、墨辩和西方逻辑学说推理理论之贯通》一文。该文回顾了自孙诒让以来中国学者对名辩与逻辑、因明比较研究的思路和成果,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作者本人对三种逻辑传统推理之贯通的认识。
张盛彬认为,名辩、逻辑、因明都是在论辩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从论辩表达功能看,亚里士多德在《分析论前篇》第2卷第24章中讲的“例证”(也译为“类比”)是一种省略了“一般”的由个别到一般再到个别的推理形式,或称归纳与演绎推理连用的省略式。新因明从喻支中分化出喻体,“斩断”了喻依与宗的类比关系,也将类比过程分解为归纳和演绎两个过程。墨子立言依赖“类”和“故”,墨家后学提出立辞之“三物”,增加“理”,“理”相当于喻体,这一演变过程也与古因明到新因明的演变相类似。张盛彬的结论是,名辩、逻辑、因明三种传统的推理是可以贯通的,其贯通之处在于它们都是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的结合,即省略了一般的从个别到一般再到个别的推理形式。所不同的是,“因明更重因,墨辩更重类。逻辑则不然,它不重综合研究,而重分析研究;不重归纳、类比,而重演绎;不重演绎的内容,而重演绎的形式。”
张盛彬提出的所谓类比推理是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连用的省略式说法,不一定妥当。因为归纳与演绎连用式(或省略式)和类比推理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推理[9]。但是,他指出名辩、逻辑、因明三种推理传统能够贯通,并且努力寻求贯通的根据,都是极有意义的,是一个重要贡献。沿此思路探索下去,将会把比较研究引向深入。
二
20世纪在中国出现的名辩与逻辑、因明比较研究,是世界逻辑发展史上一个独特的学术现象,也是中国学者对世界逻辑史的一个贡献。值此世纪之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学术现象进行回顾和思考,从中获得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百年来,中国学者对名辩、逻辑、因明所做的比较研究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1)经历了一个由着眼于“同”到着眼于“异”的过程。前期学者所做的名辩与逻辑、因明的比较研究,主要着眼于三个传统的相同或相似之处。孙诒让从总体上指出墨经中有似亚里士多德之演绎法、培根之归纳法和佛家之因明的“微言大义”。梁启超主要找出名辩与逻辑有许多相同的名词(概念)。章太炎重点指明了三种传统在论式上的相同与相似。章士钊则全面翻检中国名辩史料,尽可能多地找出名辩与逻辑相同、相似的内容。他们是在因明和逻辑传入中国之后,特别是在国人迫切地向西方学习科学方法,尤其是逻辑方法之时,力求证明中国古代也有像逻辑和因明那样的学问,倡扬中国传统文化。虞愚、谭戒甫、张盛彬等既指出三个传统的相同与相似,也指出三者的不同。沈有鼎在肯定三个传统之“同”的基础上,着力阐述了名辩与逻辑、因明的不同之处。从心态上讲,他们已不怀疑中国古代有逻辑,而是要揭示中国名辩的固有特点和中国民族的特有思维方式。这标志着比较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除个别学者外,绝大多数学者都紧紧抓住三个传统的推理进行比较,或比较它们之间的同,或比较它们之间的异。这说明,中国逻辑史的研究者们能够比较准确地把握住逻辑的实质,抓住了比较的重点。这是很可贵的。
一百年的比较研究,取得了两项积极的学术成果:一是通过比较研究,加强了对逻辑学的学习,大大提高了中华民族原本薄弱的逻辑意识,推动了逻辑学在中国的传播、普及和发展。二是通过比较研究,进行名辩思想的系统整理和阐发,挖掘中国古代逻辑思想,在中国学术界形成了一个新的中国逻辑史学科和研究方向,拓宽了我国学术研究的领域。
20世纪的比较研究也存在着深刻的教训,主要是一些学者在用逻辑学解释名辩思想、建构名辩体系过程中出现牵强附会的失误。它的直接后果是模糊或抹煞了名辩学的原貌和固有特色,不适当地评价了名辩学的逻辑成果。
〔收稿日期〕200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