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机构改革与发展 社科情报事业整体化建设对策探讨——论宏观调控与中观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宏观调控论文,机构改革论文,对策论文,情报论文,中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我国社科情报事业管理是一种以分散多元型投资引起的中观主导调控型管理,调控主体多元化造成了部门和地区决策的分散化和利益的相对独立化,从而严重影响着国家整体化建设的进程。因此,强化宏观调控,矫正投资机制,加强中观管理与宏观调控的协调,是我国社科情报事业整体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一、引言
为什么,我国社科情报界明显的封闭、分散、重复浪费现象能得以长期存在?为什么,“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这一妇孺皆知的道理在我国社科情报事业的实践中却迟迟立不稳足根?尽管十年前就有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社科情报事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情报工作的整体性认识,各个局部、层次、系统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没有形成整体效应”[1],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社科情报事业整体化建设仍未取得根本性突破。无论在社科院、高校、党校、党政、军事院校等系统的情报机构之间,还是在学术情报机构和各种社会信息中心之间,都未建立深层的横向联系。因此,在文献资源布局、情报研究工作的分工和层次、情报产品的加工与提供以及专题情报服务等方面便形成了重复浪费与遗漏空白并存的局面。社科情报系统内耗不断,老问题未能解决,市场经济的浪潮又给整体化建设提出了更为复杂的课题:改革后的各地方政府投资和行业单位承包的双重体制,强化了中观层次这一利益主体的行为。在此情况下,缺乏宏观调控的地方和行业将为社科情报事业整体化设下新的条块分割障碍。如何在新环境下寻求新的整体协调机制?我们不得不对我国社科情报事业整体化发展道路进行再次探索。
借鉴世界情报事业整体化建设的经验,基于我国社科情报事业历史的基础和现实的问题,笔者认为,强化宏观调控,协调中观管理,是事业整体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二、整体化建设与宏观调控
世界情报事业整体化趋势表明,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是必要的,特别是对于我国这样一种多元分散、内耗较大的社科情报系统来说,加强宏观调控已迫在眉睫。否则,不仅部门内向型的情报工作模式将更趋于封闭,而且,新兴信息机构或实行两权分离后的情报机构也可能由于决策分散化和利益相对独立化而助长系统内无组织力量的增长,最后,导致整个社科情报系统的振荡甚至瓦解。
把制定国家社科情报政策和加强情报立法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已得到众人的首肯。但是,在要否在组织上设立宏观调控机构这一问题上,人们却各持己见。许多人呼吁要建立统一的权威性政策制定和事业管理机构[1][2][3][4],但也有人则以放权简政为理由反对设置这一机构[5]。
在这个问题上,笔者比较倾向于第一种意见,主张建立一个以方向性引导和政策性指导为主要职能的国家宏观调控机构。因为:
1.国家情报政策具有宏观调控的力量,但它并不能等同于宏观调控。况且,国家情报政策的制定也不可能是各地区、各行业部门情报政策的简单相加,而是需要有一个在各地区、各部门间起协调平衡统一作用的国家性权威机构来作出决策。
2.改革包括放权,但改革也并不是不要宏观调控。我国社科情报事业并非过于集中,恰恰相反,是过于分散了。片面强调“分权”而甩开整体目标的控制,只能成为一纸空谈。即使在美国,都曾一度出现过讨论关于设置国家情报统一调控机构的热潮[6],这也可以说明其必要性了。
只是,我们应该明确,建立这样一个调控机构,并非意味着行政控制的复归,也不是要建立一种高度集中领导的僵化体制。相反,该机构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制定社科情报政策来对事业进行方向上的引导和政策上的指导,其最终目的还在于有利于微观的活跃,有利于微观搞活与整体协调的同步发展。
3.在社科情报事业旧体制开始解体,新体制尚未发育成熟的阶段,强化国家最高权威性力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例如,它能保证两权分离中不使情报机构固有资产流失;可以制定并完善与商品化等改革有关的政策条例,以促进微观改革的顺利进行。
总的说来,要保证有效的宏观调控,建立全国性的社科情报宏观调控机构是必要的。这一机构要能在较高的层次上(如直属国务院领导)对各地各系统的目标和功能加以引导和调节,减少各子系统自发的、任意的、盲目的活动,强化各机构间的耦合力量,从而把子系统的行为控制在整体化建设的目标方向上,保证社科情报事业整体效应的实现。
很清楚,建立宏观调控机构会涉及一系列问题,其中一大问题就是权力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社科情报事业目前的情况是不利的。由于国家对社科情报事业的经费投资分别由各地方政府和各部门主管机构执行,国家所有制便变相地转化成了部门所有制。而投资权(以及相应的所有权)又决定着对社科情报机构的管理调控权,于是,国家对社科情报事业所应有的宏观调控权也自然被中观层次的地方和部门所分割了。
因此,要使宏观调控机构具有政策和投资上的调控权威,就必须对中观管理层次(特别是投资机制问题)进行必要的改造。
三、中观管理与宏观整体协调的和谐发展
前面已提到,我国社科情报事业管理,是一种以分散多元型投资引起的中观主导调控型管理。一方面,各地方各部门通过投资权和所有权,调控着情报机构的活动;另一方面,由于全国性社科情报事业的协调仍只停留在会议方针的软性控制阶段,因而地区性和部门性中观情报调控便自然而然地占据着最高管理席位了。
这和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及其伴随而生的调控主体多元化造成了部门和地区决策的分散化和利益的相对独立化;加上没有相应的投资主体内在约束机制和外在协调机制的同时推进,于是,条块分割不可避免,以下的情况也会相应发生;各地方各部门间的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为实现局部利益而设置新的封锁线;投资规模中型化,投资行为短期化;国家范围内的项目(如建立检索体系)始终难以开展,等等。
这表明多年来伴随投资主体多元化而存在的中观主导调控型管理已经严重地阻碍着国家整体化建设的发展。只有对这一障碍的根源——社科情报事业投资机制进行矫正,才能扭转社科情报事业宏观与中观管理不协调的局面。
1.矫正投资主体行为
社科情报投资机制的构造和特点首先取决于投资主体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特点以及不同投资主体的相互关系。合理的投资机制必须有合理的投资主体作为基础,因此,投资机制的合理建构首先是对投资主体行为的矫正。
在矫正主体行为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界定宏观和中观投资主体的投资权限和投资方向;强化宏观层次的投资权力,同时使中观投资主体的权限相对弱化。宏观投资主体负有保证宏观基本投资比例均衡的重要任务,要对总体布局、中观规划进行统筹考虑。具体而言,可以在宏观调控机构上设立社科情报事业基金会,面向全国,其投资拨款重点应集中于耗期长、全国性、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项目建设,如协调社科文献资源布局、建立社科情报检索体系等,同时也要注意通过自身的投资活动来引导地方和部门投资方向的合理化。
中观投资主体行为则应受宏观投资目标的引导和约束,负责对具体的文献资源的搜集、贮存及开发利用等基础性建设进行投资。
2.重塑社科情报投资调控机制
现行多元投资调控系统较之高度集中的调控系统有利于降低调控成本,促进投资运行的活跃。但是这种系统由于内部各子系统间的耦合与协调性太差,因而致使投资结构的整体功能不能得到体现。所以,需要从整体上重新构筑一个能有效地推动投资运行进入良性循环的新调控机制。这一机制的主要特点应当包括:
(1)强化宏观调控权限,加强对中观层次投资的引导、指导和约束,从而使中观调控权限得以相对地弱化。
(2)引入结构性投资管理手段,打破单纯的投资总量控制格局。过去,我们过份偏重文献资料订购费用的比例,而忽视了检索体系的配套建设,致使存贮和检索能力不相适应。诸如此类的情况都要求,调控机构不仅应审批投资规模额度,也应明确规定投资范围,逐步从强调投入量的控制转移到优化投资结构上来。
(3)直接计划调控和市场调控相结合,社科情报部分有偿服务和情报市场的出现,已经形成直接计划调控和市场信号调控并存的局面。如何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统一高效的调控体系,还要在实践中去探索。
四、结语
任何情报机构的人、财、物都是有限的,因而不可能把各种情报资料收集齐全;任何情报机构都面临着多层次多样化的情报需求,然而却难以完全满足。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整体力量来满足用户近乎百分之百的需求,并使文献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这一客观规律已为实践所证明,同时这也是我们进行社科情报事业整体化建设的理论依据所在。
我们面对的社科情报事业,是一个距离事业整体化目标还有相当差距的事业;我们所处的时代,又是一个需要对事业整体化发展道路作出选择的时代。
这种选择将是一种在多重约束下的选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政治、经济、科技体制,社会文化传统,全民情报意识乃至地理条件的制约,规定了我们的选择只能是一种现实的合理的选择。当然,最为重要的是,社科情报工作本身还有它内在的规律和要求,我国社科情报事业管理体制还有历史走过的痕迹。因此,我们的整体化建设道路又会是任重而道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