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范式由“交往”向“接受”的转变_传播学论文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范式由“交往”向“接受”的转变_传播学论文

从“传播”到“接受”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范式转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范式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5)01-0063-07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问题的研究,实质上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史研究。同样,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接受问题的研究,实质上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接受史研究。总体上,三十年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没有超出传播学范畴,借用美国后现代科学哲学家库恩的“范式”概念,[1]可称之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传播学研究范式(以下有的简称“传播学”范式)。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元理论的探讨、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及解释学的介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传播学”范式呈转型之势。本文将此概括为从“传播”到“接受”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范式转型,并予以分析和展望。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传播学”研究范式的反思

       改革开放初期兴起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传播学研究范式及其随后三十年的拓展,有效适应了实际需要。然而,随着全球化和中国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与之不尽相适应的一面逐渐显现,转型势在必行。

       第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科普”特征及其适应性。反思传播学范式,中国近代科普传统及其演变值得注意。“无论是从实际的还是象征的意义,中国是从20世纪开始把科学作为一种教条来接受的”,[2](P4)即不仅视自然科学为科普的知识类型,而且许多人文社会科学也被当作科学对待,这其中也包括马克思主义。20世纪30年代艾思奇的《大众哲学》,形式上也是科普作品。显然,传播是中国近代“科普”的基本形式。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实质上属于中国近现代科普的一部分,是与中国近现代的历史文化语境相适应的,对其进行传播学或历史学研究,符合逻辑与历史一致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是合理和必要的,未来仍需要对这段传播史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或者只是一个特称命题,或者只是一个特定的对象及时间的具体研究问题,它的合法性具有历史的特点。通常,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指的就是早期传播,当代则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大众化当然需要大力传播,而重点和难点却不在“传播”,而是如何推进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接受”。当前,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不再需要传播了,实际的意思是,由于传播积累的历史基础,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力保障,加上知识经济网络信息社会的全面覆盖,马思主义在中国不紧缺“传播”,紧缺的是“接受”。

       显然,马克思主义不是自然科学,而是更加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的性质。整体上看,迄今为止,自然科学技术(包括工程技术)的“接受”还没有成为问题,而人文社会科学,由于物质基础和传媒技术的发达便利,这些知识门类的传播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传播的客观障碍已经基本扫除了,它的主要矛盾转移到了“接受”领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不再仅仅是一个“科普”的知识类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要矛盾也不在传播领域,不是传播问题,而是“接受”问题,这是当下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民族化大众化应该正视的前提性基础性问题。总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传播学范式面临着转型的实际问题,从“传播”到“接受”的矛盾转化,显露出传播学范式转型的基本路径和方法。

       第二,传播学范式下的马克思主义之中国“接受”问题。今天,人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基本共识,即东方民族国家尤其是中国,对源于西方历史文化语境的马克思主义,存在着一个特别突出的“接受”问题。这在马克思主义初进中国时,表现为剧烈的中西历史文化之冲突。

       然而,在反思这段历史时,传播学范式有一个世界历史逻辑的统一性前提,即马克思主义必然传播到世界上受剥削压迫的无产阶级的民族国家,具体时间有先后,传播到这些国家则是毋庸置疑的。人们在接受马克思主义过程中产生的冲突和论争,被视为传播历史必然进程中的偶然现象、一些不太愉快的插曲和不太重要的环节,是必然被战胜和克服的,冲突和争论的存在客观上并非消极有害,而是积极的因素,是为胜利传播马克思主义开辟道路。虽然,传播学范式名义上并没有否认和回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接受”问题,但实质上忽略或抹杀了与传播并存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接受”进程的完整逻辑及其重要作用。传播学范式认为,传播是历史必然的大逻辑,传播决定接受,接受也就具有相同的必然性。然而,历史的事实却是,马克思主义东渐的国家中,真正胜利取得国家意识形态地位并延续至今的,也只有中国等少数国家。

       可见,马克思主义传播的这种必然性是逻辑的,在历史层面还只是一种可能性,要成为实践和现实,还有一个民族国家的主体是否接受以及接受的程度问题。历史无人格,不是主体,传播的历史必然道路必须要与主体的接受相辅相成,传播才可能取得真正的胜利。学界周知,近代无政府主义、实用主义在中国的传播都曾盛极一时,继而又都消失殆尽了,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有四百多年了,至今也没有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这些主义和思想体系无一不认为它们的世界性传播和接受是必然的。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接受问题,是与传播同等重要的,甚至是更为深层的根本性问题,应该予以认真研究。近些年来,接受问题在传播学范式下逐渐得到关注。一是哲学解释学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解和阐释,虽没有冠以“接受”之名,但实质上确是关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接受问题的研究。[3]二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接受的零星研究,如《〈反对本本主义〉接受史研究》。[4]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接受问题的研究,虽未受到普遍关注,少量的研究也非全面自觉,但还是有所探索。从三十余年来传播学范式内在逻辑的演变可见,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研究,总体上经历了一个从主要重视传播与发展的历史必然性研究,到逐渐关注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再到注意传播主体个人素质、思想基础和实践活动的研究进程,这后者实质上也就是对“接受”现象和“接受”问题的具体研究。这些表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传播学研究范式呈现出内在辩证的特征。一些论著甚至突出“接受”现象,如有的学者把“接受”置于“传播”与“发展”前,[5]这一现象是这个领域研究的内在逻辑发展的必然表现,也是现代西方哲学以及文化理论研究新方法影响的结果。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科学技术推动的知识经济、互联网和信息社会的物质基础对理论研究提出的适应性必然要求,推动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由“传播学”范式向“接受学”范式转型。

       二、确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接受学”研究范式的需要与可能

       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接受学”研究范式,就是围绕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接受现象、接受问题、接受历史进程和经验教训等展开的系统研究。这是研究的客观需要,也是一种现实的可能。

       第一,马克思主义之中国“接受”的后现代社会基础。在互联网普及的信息时代,对于接受主体即广义的读者来说,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基本上已经处于一种“被给予”的状态,读者需要做的是:是否通过阅读予以(选择性、内化性)“接受”,是否付诸实践以彻底“接受”等。查阅第一版至第六版《现代汉语词典》发现,“传播”和“接受”都不是新词语,“传播”一词的解释和举例四十年来基本上没有变化,而“接受”一词在第五版即2005年版中,在原来一贯的一种解释即“对事物容纳而不拒绝”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解释“收取(给予的东西)”,而且把这种新的解释作为第一的解释排在了前面,把原来的解释置后了。《现代汉语词典》对“接受”一词的新解释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适应和反映,表明了“接受”的现象和问题在当代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地位、作用越来越重要,产生和存在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对于当前的人文社会科学来说,它们与大众及实践相联系的主要矛盾,不是“传播”问题,而是“接受”问题,须更多关注和研究如何推进优秀的人文社会科学在当代中国又好又快的“接受”。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当前的主要矛盾也在“接受”领域,重点关注和研究“接受”问题,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从时代特征看,当代世界的确具有后现代主义的某些症候,这是理解由“传播”到“接受”逻辑嬗变的历史发展基础。“科普”是现代社会或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推进形式,而“传播”又是“科普”活动的基本方式,二者都属于“启蒙”范畴的话语形式,而“启蒙”则是现代化的开端或起点的重要标志。因此,“传播”主要是启蒙的话语,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早期传播,从狭义的中国近现代历史语境来看,是“科普”的一部分,从广义或世界现代化的一般进程来讲,则是现代性的一种启蒙运动,虽然不尽理想和彻底,需要“再启蒙”或“后启蒙”,但总体上还是完成了其历史使命,也已经基本结束了。

       然而,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中又产生和存在着十分突出的经济社会问题,还处于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同时,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思维和观念在较为发达的地区已经大量涌现,现代与后现代交织的社会情景,使得启蒙及其话语形式在当代中国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科普”、“传播”和“大众化”等话语依然必要且还具有合理性的重要的物质和现实基础。而后现代社会的一定范围和程度的存在,又决定了必然产生和需要与之相适应的话语形式,必然弱化现代性的“传播”等启蒙话语,或使之具有“后启蒙”的特征,进而突出具有后现代主义特征的“接受”话语。“传播”话语与“接受”话语的并存反映了当代中国总体上处于发展中且还不够发达的特殊现状,也是当代中国地区、产业及社会发展很不平衡的深层发展问题的反映,而“传播与接受”或“接受与发展”的概念也是当代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轨迹和内在矛盾的理论反映。

       可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从“传播”到“接受”的研究范式转型,是对当代中国及世界的社会历史发展要求的适应、契合和反映,有着坚实的历史和现实的基础,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从本体论向认识论、存在论的转向。从哲学角度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视野正在从本体论基础转向认识论和存在论。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本体论基础研究,主要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史研究,也就是通常意义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史研究,而向认识论、存在论研究的转向就是从“传播(史)”转向“接受(史)”。这是一项学科基础性研究工作,是学科初始建构的必由之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史研究,或者是由北京、上海等地方马克思主义传播开始形成全国范围的宏观的历史研究,或者是各个地方马克思主义传播史研究,如马克思主义在上海、安徽、东北地区等的传播史研究。总体上,传播史研究的形式是以历史发生地为线索,以传播地域的不断扩大为历史逻辑,研究内容则是传播了马克思主义的哪些方面,用什么方式进行传播,哪些历史人物对传播马克思主义作出了什么样的贡献,等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史的内在逻辑,通常都总结和概括为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失败和挫折走向胜利和大发展,由支流发展为主流和国家主导意识形态。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史的本体论研究属于“自然主义”研究方式之一种,注重的是从本体基础上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客观历史必然性,把历史做实,打造不可主观否定和撕碎的整体历史根基,建构和树立可靠厚重的历史传统,而这种历史传统也就凝固为坚实的历史逻辑,逻辑和历史的逐渐完备化,最终成为国家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科学基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为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性质与脉络进行了规范和定位,实现了客观的历史意识与国家意识形态的融合统一,初步建构了党的领导和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学理根据。对于坚持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的伟大实践来说,这是非常必要的。应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本体论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梳理出来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传统是充实、坚固和有说服力的。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本体论形式的传播史研究,展现的是历史之所“是”的真理,是一种规范性的实践研究,突出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辩证法的客体层面,而这一历史辩证运动的主体接受方面,或者被忽略不计,或者认为(假设)主体是绝对服从历史需要的,主体的意识自然地被淹没于历史之中。

       从辩证法的内在基本构成来看,主体和客体是相对的分析性概念,没有主体的客体本身是不符合辩证法实质和精神的,也是片面和抽象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史和接受史的关系也是辩证法的两极相通和互补统一,是本体论与认识论、存在论的统一。接受问题,主要是一个认识问题,同时又是主体的存在性问题,是主体需要的内在逻辑的具体化表征。通常,在传播史视野中,主体的接受(包括比较、争论、选择、宣传、实践等环节)马克思主义被十分简单地描述为或归结为“适应民族救亡图存和解放的历史需要”,这当然是根据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的最基本和正确的规范化解释,是传播史叙述所需要的主体方面一致的历史认同基础。然而,传播史叙述中的主体一致的这种认同或“同意”,实际上还是历史的客观意识,并非主体接受进程中的具体意识,也不是主体全部和真实的接受状况,而是历史矛盾运动最终提供给主体唯一正确的答案。所谓主体的一致同意,只是历史逻辑的一层外在表象,实际上恰恰是历史本身的“霸权”意识。主体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是服从于传播史逻辑的,自身没有逻辑或者是不成逻辑的,似乎主体的接受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的影响只是历史的偶然性,逻辑上是可以忽略的,不需要也不可能具体分析和展现。可是,主体的“接受”是历史发展的另一面,甚至有时是历史进程中的深层主导因素,贯穿于历史的内在逻辑和表象中,因而也形成了自身的逻辑线索和力量。主体的“接受”是对历史的一种“设计”,它是无意识历史的“有意识”,无情感历史的“有情感”,虽不能最终决定历史的进程,但对历史发展的走向和轨迹仍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在某些具体历史节点上,当然也能起决定性作用。只有对主体的接受史完整地予以分析和呈现,才有完整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史,所谓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本身也应包括主体接受的经验教训。总之,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接受”问题,需要更加明确自觉的和全面系统的具体研究。

       事实上,在文学艺术研究领域,有很多“接受史”研究论著。例如,高中甫之《哥德接受史(1773—1945)》、陈文忠之《中国古典诗歌接受史研究》、张毅之《唐诗接受史》、唐会霞之《汉乐府接受史论》、徐菊之《经典的嬗变:〈简·爱〉在中国的接受史》,等等。以文学艺术领域的西方接受理论反观马克思主义,发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也有关于“接受”的理论方法。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史)研究的基本认识理论方法。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接受(史)研究,注重的是接受主体的个体意识、群体意识和社会意识,自然总体上遵循同样的认识理论方法,同时更为注重的是运用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原理来阐释接受主体的接受状况,从主体的一面反映客观历史的状况,而这恰恰是传播学范式有所忽视的。无论是传播史还是接受史,实质上都只能是或者应该是对客观历史的建构性反映,所不同的只是角度和方法的不同侧重而已。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研究,由“传播学”向“接受学”的研究范式转换或深化,既有深刻的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基础,也有全球化、信息社会、后现代等世界发展时代背景,要求这一理论研究的方法和逻辑进行与社会历史发展相适应的合理创新和跟进,是传播史研究内在逻辑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保持适度的开放性和批判性,借鉴接受学方法开辟新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视野的合理选择。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接受学”研究范式的基本论域

       第一,接受理论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关系研究。一方面,认真研究主体的“接受”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重新认识和界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类型。“客观的、真实的即与历史进程自然展开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广义的”,[6]因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理应具有世界历史发展的视野,即在19世纪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范围考察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必然性。这样一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中国地域论就拓展为世界历史论,相应的历史主体,就不能局限于“在中国”的中国人,也应包括“在中国”的外国人,如外国传教士,还应包括“在国外”的中国人,如中国留学生,还应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以及其他关心和研究中国历史发展的“在国外”的外国人。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他们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作出了特别的贡献。从“接受”视角看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历史主体,呈现出多元、异质、包容、宽广的类型特点,不同历史主体的地位体现出特殊性,他们的作用表现出历史的辩证的复杂态势,构成世界历史视域的中国近现代史总体景观。“接受”的视角就是历史主体的视角,从“接受”视角看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属于世界历史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世界历史发展的一部分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因此,接受理论可以更全面系统具体地拓展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性质和意义的认识和研究,改变通常的狭隘的本土视界和观念,避免民粹主义的情感陷阱,避免文化主义或文化唯物主义的深刻偏见,培养和树立真正的自始一贯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世界视野。

       另一方面,“接受”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元理论建构,“接受”与传播、中国化、时代化、民族化、本土化、大众化、通俗化、现实化、实践化等概念的辨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元理论的建构很大程度上是一些基本概念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的辨析性建构,通常又视之为方法论的建构,实质上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知识形式的建构,也就是元理论的建构。这些概念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形式研究的成果,也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实践越来越深刻的理论反映的表现。这些概念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内在辩证法的基本要素,它们本身都是互相定义的,共同构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丰富的学理内涵。“一般而言,在概念的确切说明和规定之前必定先有漫长的研究。”[7](P47)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总体性概念至今很难说已经真正彻底理解了,至少这个概念目前在国外还没有得到与国内相当的认同、注意和研究。随着历史、实践及研究的深入发展,还可能不断发现或产生一些新的概念。“接受”就是这样的概念。作为新发现和总结出来的概念,需要对“接受”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关系进行批判性和建设性的建构,其基本路径和方法就是与现有的概念群进行辨析和正名,以确立其合法性地位。本文就是尝试性地从研究范式角度对“接受”与“传播”进行了初步的比较分析,实际上,还可以从语言学、心理学、政治学、哲学等学科视角进行更全面系统的辨析。至于“接受”概念与上列其他概念的辨析,大体上也应如此。

       第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接受史研究。这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接受的历史起点与逻辑起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接受的历史阶段和进程,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接受的各阶段性特征及其内在联系,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接受的内在逻辑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接受史,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历史主体的辩证法,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史,后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历史客体的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接受史与传播史既是相对区分的,又是同等重要的,是统一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史的两个基本面,它们构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和逻辑的整体性。只有具备整体性,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和描述历史发展的规律,才能展现历史内容的丰富性和意义的深刻性,才能充分地发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历史经验的当代价值和世界价值。

       第三,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经验与规律研究。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进程和理论成果,形成了鲜明的中国传统,蕴涵着丰富的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经验教训,与传播马克思主义的经验教训一样,具有相对独立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而在传播学范式主导之下,主体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经验教训要么被忽略遮蔽,要么简单地等同于个人经验,或者当作主观主义、唯心主义,或者当作政治立场的错误进行简单的批判,认为主体的接受不存在宏观上的客观规律,因而总体上缺乏具体系统的研究。这方面的历史教训十分深刻。“我党早期接受马克思主义不是从全面系统的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原著开始的,而是从学习从苏联翻译过来的马克思主义教科书开始的。……正因为如此,在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上,往往把它苏联化、简单化以至庸俗化,不能全面掌握其体系和实质。”[8]显然,只有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才能梳理出丰富而深刻的接受之历史经验和教训,才能积极探索出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规律性,以供当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大众化参鉴。

       第四,马克思主义之中国接受史的典型人物、事件及文本的微观研究。马克思主义之中国接受史中,涌现出一大批代表人物和典型人物,在他们身上体现了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过程中产生的中西文化的矛盾、情感与理性的矛盾、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个体与社会的矛盾、阶级与民族的矛盾等及其构成的错综复杂激扬变化的近代中国社会历史文化的系统矛盾。从李大钊、陈独秀到毛泽东、邓小平的中国共产党领袖的马克思主义接受,有共性同一的因素,也有个性差异的色彩,前者就是马克思主义之中国接受的规律性,后者主要体现的是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性和主体性。长期以来,前者比较受重视,后者的研究则很不足。事实上,这两个方面都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此外,众多的共产党的理论家和知识分子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和理论的研究也很不够,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思想性、学术性特点,构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学术逻辑的重要内容,形成优良的学术文化传统,并影响至今。这些人物,受政治的影响,有的受到普遍尊重和广泛研究,有的则被淹没了,因而需要以还马克思主义之中国接受史的本来面貌的精神,予以认真系统的研究。还有,早期的一批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知识分子有待具体研究。他们当时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较少意识形态的考虑,具有真诚而率直的特点,这是一种宝贵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体现,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历史事件和文本,如“问题与主义”、“科学与玄学”、“唯物辩证法”、“中国社会性质”等一系列论战,也都需要从接受理论的视角进行新的微观式研究。

       第五,中俄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比较研究。由于国际国内历史条件和民族文化的差异,中俄接受马克思主义也具有较大差异,形成的是具有一定差异的革命史和社会主义建设史,最终影响了各自国家民族的历史命运和发展前途,因而值得进行具体细致的比较研究。对苏联来说,其最终的解体与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路径方法的失误有一定的必然联系,而中国成功走出传统社会主义的困局,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取得初步胜利,与科学合理的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密不可分。显然,中俄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比较研究,对于研究苏联解体的原因和教训,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继续开拓,对于当代世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和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当代价值和世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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