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现状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建工作论文,非公有制经济论文,现状分析论文,组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建设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立和完善党的组织基础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必须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加强探索行之有效的新办法新路子。否则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和作用就会受到损害,甚至有可能削弱和淡化我们党的政治领导。
一、组织基础与党的政治领导地位的关系
党的组织基础指的是党的基层组织。它是我们党实现其政治领导的物质武器,是我们党与最广大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我们党不断加强和改善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和加快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动力所在。
我们党具有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的优良传统。政党的组织基础一般指的是基层党组织的有无、大小、多少和强弱。重视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个基本原则。
基层组织是我们党实现其政策领导的物质武器。党的政治领导指的是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领导。我们党根据各个时期的政治任务的历史使命,制定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这是指导全党和人民为实现党的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领导全体人民自觉实践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识的具体纲领即最低纲领。江泽民同志强调,我们共产党人是最高纲领和意识和具体纲领的统一论者,他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大会上指出:“全党同志既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信念,以高尚的思想道德要求和鞭策自己,更要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扎扎实实地做现阶段的每一项工作。忘记远大理想而只顾眼前,就失去前进方向;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就会脱离实际。”那如何有效地完成党的政治任务、实践党的基本纲领呢?就必须通过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作在第一线的广大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基层组织是党始终保持与最广大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在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中,党的基层组织起着基础和桥梁的重要作用,直接担负着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和团结群众的最基本工作。没有党的基层组织直接组织和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就会流于形式。
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
基层组织是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大国,要把13亿多人的力量凝聚起来,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前进,必须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做到这一切,首要的是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
一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适时地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优秀分子入党的职责。按照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和手续,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直接关系着党员质量和党员队伍的素质,是巩固和发展党的组织的重要环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第一“关口”。
二是党的基层组织也是产生党的地方组织和中央组织的基础,是加强和推进党内民主的基本动力。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现状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也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十分重要、不可或缺的部分。目前,党的各级组织对这一领域已经有了越来越清醒的认识,正在采取越来越切实有效的新办法新措施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但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现状,离按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党的政治领导的实际要求,离我们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新的历史任务中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的现实需要,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还有相当不足的地方。
现在我们党有6400多万党员,平均约20个人中就有一个党员;建立了34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约平均19名党员中就建立了一个基层党组织。但据调查,全国私营企业中,86%的企业没有党员,有党员已建立了党组织的私营企业只占0.9%;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情况也大致相同,这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状况是相当不容乐观的。
基层组织建议覆盖面不广、“隐性党员”相当多。我们选择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成效比较突出的沿江、沿海等开放省份为例,并进行对比分析,就可清楚地看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概况了,既无论是党组织组建率,还是党员发展率,都远远地落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全国约平均20个人中有一个党员、约平均19个党员中建立了一个基层党组织)。
广东省私营经济发展迅速,但因种种原因,私营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着诸多困难。私营企业党组织数量少、比例低、发展慢,私营企业的覆盖率远低于全国其他经济发达的省份和地区。据广东省委组织部的调查,全省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私营企业有11.328万家,已经建立党组织的仅有4356家,占3.8%。而据广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统计,全省个体户有160多万户,私营企业约18万户,从业人员近500万人,实际有党组织关系的共产党员5万多人。2000年,广州市有个体工商户22.6万户,私营企业4.76万户,从业人员高达77万人,已知的党员只有3100多人;佛山、肇庆等市的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中党员和员工的比例竟不足千分之一,远远低于全国平均约二十分之一的比例。而深圳市个体私营企业中党员所占员工的比例只有0.4%左右。
江苏省私营企业经济近年来发展较快,到2000年底,私营经济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了20%,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却是个十分薄弱的环节。如南通市有非公有制企业17957个,另有个体工商户16万户。在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中,有7647家企业由原来的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而成,其余的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始发性私营企业(把成立时注册登记为私营企业)。在这三类非公有制企业中,由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企业已有70%以上的企业建有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党员在这类企业中的比例超过10%。在三类企业中,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达820家,占三资企业总数的40%强,党员在此类企业职工中的比例不足7%。其中外商独资企业中,党员在职工中的比例为4%,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仅占外商独资企业的20%,40%的外商独资企业没有党员。南通市16万个体工商户中有党员2030人,不到1.3%的比例。8200家私营企业中党员有1785人,在总共17万人员中仅占1%左右。私营企业发展较快的泰州市平均每个私营企业党员不足1人,已建党组织的私营企业仅占总数的3.6%。淮安市平均每10个私营企业党员数不到1人,全市私营企业普遍没有建立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的江阴市,平均每两家私营企业的党员人数不到1人。而号称“南方的中关村”的南京市珠江路电子一条街,其有私营企业735家,从业人员超过1万人,但党员人数仅有246人,建立的党支部只有10个,无论党员人数还是党组织的数量都显得与其庞大的经济组织和重要地位不相称。
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提供的情况,仅在1999年,全省各级组织部门共摸排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隐性党员”达1.1万人之多,相当于最近二年里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的党员总数。目前浙江非公有制企业共有党员123282人,占从业人员的2.12%(其中个体工商户有党员40025人,占从业人员的1.42%;私营企业有党员48642人,占员工总数的2.53%;个人控股的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企业党员34615人,占员工总数的3.18%)。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7083个(其中私营企业建立党组织4254个,占企业数的2.9%;个人控股的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企业建立党组织2705个,占企业数的13.1%;个体工商户建立党组织124个)。
海南省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分迅猛,但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现状与其他省份和地区相比,恐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根据掌握的调查资料,被统计的132875户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占总数的86.7%),有党员4941人,占调查总人数的0.22%,有党员但不具备建立党组织(党员数不足3人)的有1285户,占总数的0.91%;但全海南省所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设立了党组织的只有38户,占总调查户数的0.0286%;38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共建有党组织93个,约53名党员中有一个基层党组织。以三亚市为例,个体工商户14672家,从业人员共14717人,其中党员人数仅224人,但是竟没有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没有发展新党员,没有开展党的组织活动。私营企业1935家,没有党员,更没有设立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724家,共设有基层党组织4个,占企业总数的0.55%;党员总人数52人,占企业总人数8413人的0.16%。
上海市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阵地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异常迅猛,发挥出了应有的全国经济发展“龙头”作用。但是上海市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基层党建情况又是如何呢?据上海市委党校的调查,其基层党建的“‘空白点’多,大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没有党的组织。”到1998年底,上海市有私营企业8.2万多家,建立党组织的仅有353家,只占0.43%;外商独资企业2200多家,建立党组织的74家,占3.35%。到1999年底为止,上海市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包括由原来国营、集体企业转制而来的仍由国家或集体控股的各种类型的经济组织,更包括大量的国家或集体不控股的新产生的非公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在此主要是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虽然有党员约14万人,约占上海市党员总数的12%,但已建立党组织的比例很低。如该市静安区新经济组织共2371户,其中在区内正常经营的共有1606户,已建立党组织的125户,占新经济组织总数的7.6%;这1606户新经济组织中,有624家私营企业,已建立党组织的有11家,占私营企业总数的1.8%。
自90年代浦东开发开放以来,浦东就成为一块万商云集的投资热土。10多年来,浦东新区的各类新经济组织迅速成长壮大,成为促进新区经济繁荣、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但不仅党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员工所占的比例较低,而且党员的分布也极不均匀。该区无党员的私营企业占该类企业总数的77.3%;无党员的外商独资企业占该类企业总数的52.3%,私营企业党员数仅占该类企业员工总数的5%,外商独资企业党员数,仅占该类企业员工总数的2.6%。
我国中部、西部内陆省份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基层组织党建概况大体一般,有的地区的情况甚至更为糟糕,的确与飞速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不相适应,在与新的形势下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总体趋势不相适应,与非公有制经济本身具有的良好的党建工作条件(指的是思想基础和阶级基础)不相适应。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平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总体上还没有跟上其他传统型的经济形式的党建水平,这本身就是我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种客观的不平衡现象,即:经济发展水平与党建工作水平不协调,不配套。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内也存在着相对不平衡的现象。一是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经济成分与党组织关系。一般地说,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港澳台商独资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最为薄弱,由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私营企业、私人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外资控股的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企业,其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要有所好转。其特点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公有制经济成分越少,党组织建立的情况就越差,党建工作的开展就越难。我们仍以上海市的浦东新区为例,据该市市委党校的一项调查,在被调查的3611家新经济组织中,已建立党组织的有393家,占调查企业数的10.9%。其中,已建立党组织的中外合资企业数,占该类企业数的25.3%;已建立党组织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数,占该类企业总数的21.6%;已建立党组织的中外合作企业数,占该类企业总数的15.8%;已建立党组织的外商独资企业数,占该类企业总数的4.6%;已建立党组织的私营企业数,占该类企业数的1.1%;可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建立情况与私有资产在企业中的比例是成反比的。二是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规模与党组织的关系。一般地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规模大小与基层党组织的组建率成正比。据一些地方调查,经营状况比较正常的企业,则基层党组织的组建情况比较良好;反之,经营状况不很正常的企业,则基层党组织就难以组建甚至没有组建,组建了也难以开展正常的活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人数也是一样,与其所含的公有制经济成份是成正比的。一是关于无党员现象。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党建调研,在被调查的3611家新经济组织中,有2195家新经济组织没有党员,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60.8%。其中,无党员的私营企业总数,占该类企业总数的77.3%(1701比2200);无党员的外商资企业总数,约占该类企业总数的52.3%(124比237);无党员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数,占该类企业总数的39.8%(190比477);无党员的中外合资企业数,占该企业总数的21.1%(4比19)。二是关于党员所占企业员工比例。在上述被调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共有党员9802人,占员工总数的6.4%。党员与员工的比例类同于公有制经济所占成份的比例中,如:中外合作企业党员数,占该企业员工总数的6.5%(71比1098);中外合资企业党员数,占该类企业员工总数的5.9%(4177比70908);中外合资企业党员数,占该类企业员工总数的5.3%(1883比35619);私营企业党员数,占类企业员工总数的5.1%(1048比20751);而外商独资企业党员数,占该类企业员工总数的2.6%(330比12845)。三是党员数量的区域分布不平衡。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被调查的四个重点开发小区已投产经营的466家工业类新经济组织中,有员工48585名,有党员3426名,党员与员工人数的比为7.1%;在被调查的城区片1246家新经济组织中,有员工22047人,有党员993人,党员人数占全部员工人数的4.5%;在被调查的农口2080家新经济组织中,有员工80321人,有党员3281人,党员数占员工数的4.1%。这说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规模越大,企业员工越是集中,党员所占的比例越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规模较小,企业员工越是分散不集中,则党员所占的比例也越低。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不平衡现象给我们以很大启发的是: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壮大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相对薄弱,不符合我们传统的关于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规律。我们一向认为,组织工作也出生产力,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十分健全、能够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企业中的共产党员也能够冲锋在前,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但是这一条党的建设规律似乎不适用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没有多大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改革开放20多年来还不是以逼人之势在蓬勃发展?这其中必然有客观的因素在起作用,也是我们党建工作者和理论界必须面对和解决的大问题。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家族化倾向严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个体、私营经济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家族化倾向十分严重。一是用工的“近亲化”所导致。一些个体、私营企业的老板,在用工的形式上,他们总是倾向于把自己的亲朋好友、三亲六故安排在本企业的比较重要的岗位上,认为自己家的人总比外人可信,把一些必要的财权、人权托付给他们来得比较放心。目前不少个体、私营企业用工形成了以家庭成员、亲朋好友、街坊邻居等因血缘、地域维系的一种保守落后的劳动关系。这些“亲朋好友”凭着和业主的特殊关系形成了企业内部的“特殊员工”,久而久之,不仅人陷入亲情的怪圈,而且还会导致企业内部管理的混乱、用人的不公、合法权益保障难等问题。在这样的近亲化的个体、私营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也必然跟着家族化了,往往支委、书记、副书记都是一家人、甚至党员大会就是成了家族会议,族长主持会议代替了书记的角色。二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的遗留附属物。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正从传统的家庭作坊式的企业蜕化出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在中国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加入WTO的时代背景之下,也纷纷开始了向现代企业制度跨越的进程,与此同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也纳入规范化管理的正确道路。如浙江省的金义、正泰、传化等规模比较大的企业集团已经跨越了家族式管理阶段,实行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党组织建设在这种良性环境下已不可能家族化。但是,面广量大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中,党组织家族化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据调查,目前温州的乐清市已建立的206个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家族化倾向比较明显(指与业主有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旁亲或姻亲关系的党员人数占党员总数的50%以上)的有23个,占11.2%。在一些管理还处于家族化的中小企业中,党组织负责人多数是业主兼任或业主的亲友、亲信担任。这些人往往依附于业主,缺乏从事党务工作的独立性。有的个别企业党员几乎全都是业主的亲戚、朋友,建立的党组织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家族党”、“私家党”。
家族式管理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生俱来的产物,因为它管理成本低、机制比较灵活,是创业初期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模式。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美国就有90%以上的企业实行的是家族式管理。
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绝对不能搞家族化,这既与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全不相一致,而且也与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关于在新的形势下始终保持和巩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要求背道而驰,更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
我们党一向反对把党建立成为一个带有封建意识的、为极少数人的利益服务的行会性质之类的小团体,搞所谓的“小圈子”、“小山头”。在党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就坚决反对在以农村为主要根据以农民为主要来源的革命根据地把党的基层建设庸俗化、封建化的不良倾向,他多次强调,绝对不容许把党的基层组织建成一个家族党,把党的支部会议搞成家庭会议,把党员会议搞成家族会议等不良现象。正是毛泽东同志创造性提出“从思想上建设党”的光辉思想和有中国特色的建党理论,我们党才最终走出当时潜在的党的基层建设家庭化、家族化和“关门主义”的死胡同。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灵活运用“从思想上建设党”的建党思想,坚决防止、纠正和杜绝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中小型个体、私营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出现的新的“家庭化”、“家族化”、“封建化”的危险倾向。
标签: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党的基层组织论文; 党的组织建设论文; 企业经济论文; 经济建设论文; 时政论文; 经济学论文; 党组织论文; 党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