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国内外信息化水平测度指标体系研究理论趋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指标体系论文,透视论文,国内外论文,水平论文,趋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3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634(2006)12-1889-06
20世纪60年代以来,特别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巨大推动下,信息化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导向。对于其内涵和外延,学术界的阐释比较多,综合性诠释为“信息化就是指在国家宏观信息政策指导下,通过信息技术开发、信息产业的发展、信息人才的配置,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资源以满足全社会的信息需求,从而加速社会各个领域的信息化发展进程[1]”。基于信息化的重要性,为了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信息产业和信息经济的发展,必须对信息化进程进行把握。而关于信息化进程的科学测度,国内外已经有相当多的理论研究。本文拟从信息化水平测度指标体系的角度对这些理论进行分类阐释。
1 不同信息化视角的测度体系
1.1 波拉特法
最早开始信息产业测评理论与方法研究的是美国学者马克卢普,他于1962年设计了一套测评信息产业的指标体系与方法。1977年,波拉特在他的9卷巨著《信息经济:定义和测量》中,提出了第四次产业的论点,并在马克卢普开创的有关知识产业的理论基础上提出了该模型,又叫信息经济法。
波拉特法从经济学角度,对信息产业运行机制进行研究,考察信息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GNP中所占的比例。其基本理论是:首先,将信息产业与农业、工业、服务业并列,称为第四产业。其次,根据信息活动的情况将国民经济信息部门划分为一级信息部门和二级信息部门。一级信息部门是向市场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企业,其产值的测度可采用测度国民生产总值的一般方法,比如:最终需求法和增值法,数据来源是美国商业部分析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二级信息部门主要指为内部消费而创造信息服务的政府或非信息企业,其产值由该部门中信息劳动者的收入和信息资本的折扣构成,他用了美国劳动统计局的“产业—职业结构矩阵”和美国经济分析局的“产业—资本流通矩阵”两个数据库[2]。
1.2 厄斯的经济——信息活动相关分析方法
厄斯的方法,主要是通过49个变量作相关分析,衡量每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与其信息活动水平的相关性,然后确定以三个主要因子来衡量每个国家的信息活动水平[3]。这三个因子是文字传播总量(Written communication)、技术(technology)、图书馆(1ibraries)。每个因子下面又分多个参数,这样就构成三因子多参数模型。然后根据每个因子的分析结果对87个欠发达国家进行排序、分类。同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则按GNP值排序,以反映经济实力对信息活动的影响。
1.3 加拿大“信息技术和电信(ITT)分类”的测度指标体系
加拿大工业部、统计局和文化部提出了本国新的信息技术和电信(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Telecommunication,简称ITT)分类法。它将通讯、广播、计算机设备及消费性电子产品、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硬件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分类体系,被认为有助于解决以前各种分类法在技术和法规方面的滞后问题,并使该分类拥有国际可比性(尤其在北美地区),所以它可以作为测度和比较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基础。
1997年,根据技术发展的变化,增删调整后的ITT体系有四大类8个指标如下:(1)通讯:①通讯、广播服务;②通讯业务。(2)商业服务:计算机和相关业务。(3)电气产品:①录音机、收音机、电视机;②通信和其它电子设备;③办公、贮存及商用机器。(4)电子产品:①科研及专业仪器设备;②电子部件和其它设备。
1.4 国际电信联盟法
20世纪90年代初,国际电信联盟严格界定了信息产业的范畴:电信服务与设备、计算机服务与设备、声音与图像传播及其设备、音像娱乐业。该联盟使用的评价各国信息化水平的方法是:首先计算出每一部分的产值(增加值),然后与GDP相比较,算出信息产业对于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以及信息产业发展速度对于GDP发展速度的贡献率[4]。
1.5 RITE模型
该模型是日本电讯与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小松崎清介于1965年提出的信息化指数模型测评方法,又称信息指数法。其指标体系由社会信息化活动中最有代表性的4大类11项活动指标构成。如图1所示:这些分指标因为不同质而无法直接运算,所以应先根据统计数据求出各自的绝对值,再将此绝对值转换成指数(按百分比计算),最后才能求得信息化指数。
图1 RITE模型
1.6 国际电信联盟评价七国信息化的指标体系
1995年,国际电信联盟向以“信息社会”为主题的西方七国集团部长会议提出一套评价信息化发展现状的指标体系,这一体系包括六组指标:(1)电话主线:每百居民拥有电话线数、数字交换的电话主线数;(2)蜂窝式电话:每百人蜂窝电话用户数;(3)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每千人中ISDN用户数、ISDN在七国中的分布情况;(4)有线电视:有线电视的用户数、已装有线电视的住户占全部住户的比例;(5)计算机:每百人计算机数、每10万人拥有国际互联网主机数;(6)光纤:光缆公里长度的年增长率。
1.7 IDC的“信息社会坐标法”
国际数据公司(IDC)是国际数据集团下属的信息研究机构,他们提出了用“信息社会指标”(Information Society Index,简称ISI)方法,并以此作为测度社会信息化程度的基础。
ISI坐标变量分3大类20个指标,具体内容如下:(1)社会基础结构:①在校小学生人数;②在校中学生人数;③阅读报刊人数;④新闻自由程度;⑤公民自由程度。(2)信息基础结构:①家庭电话普及率;②电话故障发生率;③人均收音机拥有量;④人均电视机拥有量;⑤人均传真机拥有量;⑥人均移动电话拥有量;⑦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覆盖率。(3)计算机基础结构:①人均计算机拥有量;②家庭计算机普及率;③每1千从业人员商用机数量;④每1千师生教育用计算机拥有量;⑤联网计算机比重;⑥软件支出与硬件支出之比;⑦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数量;⑧每万人平均互联网主机数。
1.8 IUP(信息利用潜力指数)模型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托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图书情报研究院H.Borko教授和该组织顾问、法国学者M.I.Menou主持提出的一种测度方法。1980年11月完成第一阶段工作,1982年11月发表最终报告。
IUP模型是多变量、多层次的信息环境评估模型,包括反映一个国家信息基础结构和信息利用潜在能力的各种变量共达230个。其中,27%反映国家的基本条件,20%反映信息的需求和使用,53%反映信息资源和活动。这230个变量按结构和功能两大方面进行分组,产生出21个结构组和17个功能组,分别属于3个结构子集和6个功能子集[4]。
1.9 三维度的信息化指数
王明和杨书源根据信息化的概念和特点,认为信息化体现在三个不同的但又互作用的层次上,这三个层次的信息化指数与信息化水平的关系并非简单的在一个维度上的相加关系,而是分别映射在三个维度上,共同构成社会信息化水平[5]。
这三个层次分别是:①物质基础水平(Matter Foundation Quotient,MFQ),主要指信息硬件、信息设施等物质基础和装备的普及程度、人均占有水平;②信息服务水平(Information Service Quotient,ISQ),主要反映与传播、简单的服务,信息量的增加和有效流通使信息资源成为与物质、能源并列的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③知识创新水平(Knowledge Innovation Quotient,KIQ),主要指对信息资源的深加工,从而催生新的知识和创新的水平。表现为知识、专利的增加,以及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渗透(创新)、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对经济的倍增作用。
综上可知,不同信息化视角的测度体系,沿着各自的思路深入。如社会描述性的指标体系,其变量的范围不断扩大,指标的构成更加合理等。经济测度的方法也较马克卢普和波拉特法更深入,更细化。
2 不同信息化视角趋于融合的测度体系
2.1 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
2001年7月信息产业部在北京公布的《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是由20项指标组成的,主要根据国家信息化的体系结构,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网络建设、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信息化人才、信息政策法规和标准等六个方面概括反映了国家信息化水平。具体指标为:(1)每千人广播电视播出时间;(2)人均带宽拥有量;(3)人均电话通话次数;(4)长途光缆长度;(5)微波占有信道数;(6)卫星站点数;(7)每百人拥有电话主线数;(8)每千人有线电视台数;(9)每百万人互联网用户数;(10)每千人有计算机数;(11)每百户拥有电视机数;(12)网络资源数据库总容量;(13)电子商务交易额;(14)企业IT类固定投资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15)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6)信息产业对GDP增长的直接贡献率;(17)信息产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全国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总额的比重;(18)信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重;(19)每千人中大学毕业生比重;(20)信息指数。
2.2 中国国家统计局社会信息化水平统计测度指标体系
国家统计局在其《中国信息能力报告》中,设计了一套力图全面客观地评价我国信息化水平的指标[6]。其测算方法是:先用功效系数对各指标原始数值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算出各指标的标准分,然后运用综合评分法或主成分分析法算出总的信息化水平得分。
该指标体系共分4级,有25个指标:(1)信息技术和信息设备应用能力:①每千人拥有PC数;②每千人拥有传真机数;③每百人拥有电话数;④每千人拥有电视机数;⑤每千人拥有收音机数;⑥每万人接入因特网用户;⑦每百万人互联网上网主机数;⑧每平方公里光缆长度;⑨每百家企事业单位上网数;⑩基础信息产业产值占GDP比重。(2)信息资源及开发利用能力:①每户打国际电话时间;②每百人期刊发行量;③每日发布信息量;④网络用户平均上网时间;⑤每万人Web站点数。(3)人口素质:①每万人平均科学家和工程师数;②第三产业从业人数占就业总人口比重;③大学入学率;④每10万人在校学生数;⑤计算机专家和工程师数。(4)国家对信息产业发展的支撑:①信息产业产值占GDP比重;②研究开发(R&G)支出占GDP比重;③每主线电信投资;④人均GNP;⑤教育投入。
2.3 中国社会信息化进程测度报告中的测度指标体系
该测度小组通过调研,在RITE模型的基础上,吸取有关案例的积极成果,参照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国家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确定的国家信息化体系的六要素(信息资源、国家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和产业、信息化人才、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构建了社会信息化指数模型(如图2所示)[7]。
图2 社会信息化指数模型结构
2.4 信息化递阶多层次灰色测度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将信息化的测度划分为信息资源、信息产业、信息设施、信息应用、信息人才、信息政策等6部分[8]。信息资源包括12个指标:人均数据库数量,人均网络(域名)站点数量,人均科技成果数量,人均专利数量,人均商标数量,人均电子出版物数量,电视播出时间,广播播出时间,人均邮电业务,人均报刊发行量,人均图书出版量,人均图书馆拥有量;信息产业包括4个指标:人均信息产业国内生产总值,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人均信息产业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投资,人均信息产业新增固定资产;信息设施包括8个指标:计算机网络密度,计算机网络设备普及率,电信网络密度(光缆、微波、卫星),电信设备普及率(交换机),邮电局分布率,广电(电台、电视、有线电视)普及率,广电设施覆盖率,人均信息建筑业产值;信息应用包括13个指标:人均国家重大信息工程项目投资额,行业信息化率,行业信息系统普及率,人均行业信息投资额,人均信息消费额,人均信息消费比重,互联网普及率,软件普及率,计算机普及率,电子信用卡普及率,手机传真电话普及率,POS、ATM普及率,电视有线电高普及率;信息政策包括4个指标:信息化组织机构,信息化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科研经费投入率,信息产业投资率;信息人才包括4个指标:信息产业人员比例,政府部门、其他行业信息技术人员比例,科研人员比例,高校教工、学生比例。
2.5 综合信息产业力度法
综合信息力度法[9] 是采用层次分析法,采用多个指标,从信息产业发展的潜在力、信息产品开发力、信息产业生产力、信息资源流通力、信息资源利用力以反映信息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的信息产业平衡力多个方面去测度信息产业发展情况的。这既考虑了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又考虑了各产业间的比例关系。具有科学性。综合信息力度法绝不是此六种力度的简单相加,而是各种力的合力,是一个有机的综合体。如图3所示:综合信息产业力度指标体系是参照波拉特理论,运用现代科学方法的对称性原理与简单性原理,依据牛顿第二定律设计的。在测算中又运用模型性最小原则及平均值处理数据,因此具有理论的合理性。
图3 综合信息产业力矢量图
3 向“实用化”发展的信息化测度体系
不同视角的信息化测度趋于融合,如:经济和社会指标的整合,成就了一类综合的测度体系。而测度体系向“实用化”发展,是信息化测度的另一趋势。其强调测度结果对政策和发展的指导意义。如二元经济测度[10],就是纯中国国情的信息化测度。在社会指标的选取上,也有“更加现实化”的倾向。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上,采用了符合现代信息社会发展特征的指标体系,并且对城市及农村采用同一套指标体系,体现了城乡信息化发展最终合一的趋势。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发展阶段的差异主要由指标权重的差异来体现。
该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如图4所示),在RITE模型上增加了信息观念这一二级指标。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形成条件,在信息观念这一二级指标下设三个三级指标:一是社会主体对信息作用的认识程度;二是对信息(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投资的意识;三是信息利用的观念。在信息装备率和信息量的指标中,为了尽可能反映现代信息化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对原有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网络、移动通信、光缆传输等重要指标,使之基本涵盖现有的主要信息工具和途径。
图4 社会信息化水平测度指标体系
此外,杜燕的社会信息化测度初探,陈建中、白万平的信息化水平的测度方法,丛敬军的信息化指数模型以及陈昆玉的社会信息化水平测度模型等,均在上述理论基础之上进行修正,在此不作赘述。
4 信息化水平测度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
(1)信息化测度指标体系是社会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9]。信息化是现代信息技术与社会经济相互作用的产物,与工业化并举。1967年,日本科学技术与经济协会在研究经济发展问题时,首次提出了信息化的概念,并将其界定为:向信息产业高度发达且在产业结构中占优势地位的社会——信息社会前进的动态过程,它反映了由可触摸的物质产品起主导作用向难以捉摸的信息产品起主导作用的根本性改变[11]。1993年9月,美国政府宣布名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纲领(NII)”的政府计划,从而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个以“数字化、网络化、国际化”为特征的新的信息化浪潮。欧共体紧随其后,在1993年12月发表了《德洛尔白皮书》,提出要在欧洲经济区的基础上建立“共同信息区”,即欧洲信息高速公路;日本人雄心勃勃,计划投资45万亿日元建设“全国超高速信息网”;亚洲各国奋起直追,印度、新加坡等国家都相继发布了各自的信息化计划。1995年2月,西方7国召开了部长会议讨论全球信息化(GII)问题,大会通过了全球信息化的8项基本原则和11项指导性计划及分工。1996年5月,在南非召开了有30多个发展中国家参加的“信息社会与发展”部长级会议,并达成了促进信息社会发展的3个基本目标。
世界各国信息化进程表明:信息化的主要目标不仅是发展信息产业,而且要提高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从而提高社会各领域的效率和质量,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基于此,对于复杂的和非结构化的信息化进程来说,在信息化水平测度体系建立过程中,不能仅仅描述它的多个维度或多个侧面的几个,而应该沿着抽象阶梯向下走,即从一般到特殊。因此,国内外的信息化测度指标体系便是信息化浪潮推动的结果。国内外学者把信息化这一复杂的现象抽象为具有各自内涵的概念,进而根据信息化的维度选取具体指标,构建一定的指标体系测度信息化进程,有利于信息化的健康发展。
(2)信息化测度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相对比较薄弱。纵观国内外信息化水平测评体系,我们可以看出:相关指标体系建立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信息经济理论和社会与经济的关系。马克卢普—波拉特测度体系的信息经济理论相对比较完善,开拓性提出知识产业、信息产业,并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中识别出信息行业,以定量的方式反映出信息行业或信息劳动力在整个经济部门的比重与变化。但是它对于信息活动、信息行业和信息职业等划分尚缺乏统一的科学标准,还存在概念范畴的模糊性。而以RITE模型为代表的信息化测度指标体系,则侧重于从社会信息流量、信息利用以及与信息社会活动相关的多个侧面进行测算的,从理论上分析,模型的指标不够全面,只能反映某几个方面的信息环境状况(主要是社会信息流量、社会信息能力等)。而信息活动的有些重要方面(如信息利用效率以及信息需求满足程度等)未能充分体现和包括在模型里[12]。
此外,靖继鹏的综合信息产业力测度法从力学角度把信息产业发展情况抽象出六个力,既考虑到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又考虑到各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在当时的形势下具有创新性。然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信息产业及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有些指标也已经不再适合当前的信息化发展。二元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信息化水平测度指标体系和三维度的信息化指数以信息化的概念和特点为理论依据,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和具体的信息活动确定模型的二级和三级测度指标,虽然比较科学合理,但操作难度比较大。
(3)指标选择和设计时的主要问题。信息化水平测度过程中,指标体系设计是关键。首先,本文所阐释的各个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基本上能够围绕信息化的概念或是内涵和外延分配一些指标,例如,《中国社会信息化进程测度报告》中信息资源是信息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测度信息资源选取了三类指标:第一类是传统的纸质文献,以S1和S2为代表;第二类是模拟数字信息资源,以S3和S4为代表;第三类是信息技术资源,以S5和S6为代表。在此,惯常做法给定义的传统纸质文献分配的指标S1和S2为代表,毋庸置疑。而对于缺少统一标准定义的模拟数字信息资源,分配的指标能否充分测度它们,仍是不能获取肯定的回答。其次,各个体系的指标数量不一。多少指标能够充分测度信息化水平?根据什么标准和条件进行多重指标的运用?上述综合的信息化水平测度指标体系虽然形式上都有指标的数量,可对指标选取的标准、依据以及数量多少的选取都没有明确的说明。第三,指标能够被融合并且被合并到上一维度以及指标之间的内在关系的表述。诸如指标可以按照各个体系测量的维度合并、多个指标能否被归并成“单一指标”、怎样处理指标测量时的替代变量、替代维度或侧面的指标等问题,都需要在指标体系中明确说明。此外,测度中逻辑的一贯性、体系设计整体性(结构合理性)以及对理论与数据的“妥协”的“度”把握上仍存在一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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