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国近代市场体系的形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英国论文,近代论文,体系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无论是中世纪的自然经济还是近代的商品经济,市场都是不可缺少的媒介。只是市场交易的主体及其交易的目的有较大的差别,对微观和宏观经济的作用不同而已。从中世纪向近代社会的过渡,传统市场向近代市场的转变是一个重要环节。本文所要探讨的近代市场,是指得到整合的、为商品生产服务的、全国性的交换网络体系,英国这一过程的完成大约在18世纪。此前,中世纪农村的村庄市场是自然经济下农民以有易无、调剂余缺的场所,获取使用价值是交易主体的主要目的;12世纪以来兴起的市镇,其交易主体已经包括城乡小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生产者,但它们主要服务于本地,尚没有沟通区域和全国市场。为填补这方面的空白,交易会获得较大发展。18世纪地方商品生产市场才得到整合,国内市场最终形成,为工业革命创造的巨大生产力准备了必要的市场条件。以往,学术界对英国近代市场形成问题的研究缺乏纵向的历史考察,笔者期望本文对此有所弥补。
一、传统村庄市场的延续
在中世纪的英国,村庄市场广泛存在。波斯坦认为,甚至在中世纪盛期,交换和大部分工业活动都是分散在农村进行的,并成为农民辅助农业生产的半日活动。这些分散的交易活动多数是由那些偶然发挥商业功能的市场承担的,大多数偶然的市场是村庄市场。农民偶尔带着他们不得不出售的剩余产品到市场交易,以满足家庭再生产活动的基本条件(注:波斯坦:《中世纪经济与社会》(Postan,M.M.,The MedievalEconomy and Society),232页,考克斯和维曼出版公司,1972。)。遗憾的是,由于历史文献的局限性,我们对村庄市场的情况所知甚少。只有当一个较大的村庄或小城镇从当地领主那里获得可以举办市场的特许状后,它们才有可能留下历史文献记录。米勒也证实,中世纪的市场绝不仅仅坐落在城市中,例如剑桥郡的许多市场,大多位于较大的村庄中。实际上, 村庄市场有时也可以享受市镇的权利。 他举例说,1227年初,英王亨利三世颁发了大量的批准建立市场的特许状,其中有些是授予自治城市的,有些授予那些正在城市化的村庄,而其他则是授予这些村庄市场的(注:米勒等:《中世纪的英格兰:1086~1348年的农村社会和经济变迁》(Miller, E.&Hatcher, J.,Medieval EnglandRural Society and Economic Change 1086~1348),76 ~77页, 朗曼,1978。)。希尔顿对英格兰中部几郡的自治市与村庄的市场数量进行过考察。据他统计,格罗切斯特郡分别有29和30个,沃里克郡有16和25个,莱斯特郡有5和29个,诺丁汉郡有3和18个(注:转引自霍尔特等主编:《中世纪的城市》(Holt,R.& Rosser, G., eds., TheMedieval town,A Reader in England Urban History 1200 ~1540),21~22页,朗曼,1990。)。这项统计结果表明,在中世纪,村庄市场的数量比城市具有更大的优势。达比也持此观点:在12和13世纪,国王颁发了2500份市场特许状,这些特许状大多数是授予村庄的(注:达比主编:《1600年以前英格兰的新历史地理》(Darby,H.C. ed.,ANew History Geography of England Before 1600),116页, 剑桥大学出版社,1973。)。
中世纪英国广泛存在着村庄市场看来是没有问题的。村庄市场作为初级市场,主要满足农民简单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一般是零集零售,为买而卖。希尔顿指出,中世纪英国土地所有者家庭的生活消费无疑主要来自地产,但有些奢侈品还是要持币购买。对领主来说,货币主要源于货币地租。因此,农民要卖掉他们农产品中的剩余部分,不仅用来交换自己需要的生产生活必需品,而且还以此获得用来支付地租、罚金和税款等封建负担的现金(注:转引自霍尔特等主编:《中世纪的城市》(Holt,R.& Rosser,G.,eds.,The Medieval town, A Reader inEngland Urban History 1200~1540),21~22页,朗曼,1990。)。波斯坦认为,中世纪农民种植小麦主要为换取供纳租用的货币。农民不能全部享受他生产的各类谷物,也不能生产家庭消费的全部口粮。在他的产品中,小麦是“现金谷物”,农民出售小麦以换取领主索要的货币;大麦和燕麦用于口粮及饲料(注:波斯坦:《中世纪经济与社会》(Postan,M.M.,The Medieval Economy and Society),137页,考克斯和维曼出版公司,1972。)。布罗代尔说得更加明确:“农民的生活当然还停留在市场之外(至少有一半在市场之外),这是典型的自给自足的封闭性经济。农民一生中满足于消费用自己的双手生产的产品或用食品和劳务向邻居换来的产品。他们去城镇集市的人虽然很多,但在集市只买他们不可缺少的铁犁头,而把出卖鸡蛋、黄油、家禽或蔬菜所得的钱留着纳税,他们不能算真正投入市场交换,而只是来去匆匆的过客。”(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 卷,38页,三联书店,1993。)如果出于调剂余缺的目的,农民图的是便捷,那么村庄市场应是其首选去处。可见,无论是为了纳租,还是调剂余缺,农民都要以市场为媒介;而对那些一次成交量不是很大的小农来讲,村庄市场是他们较多的选择。
设立市场的村庄的人口约为300~400人,贸易范围仅有几平方英里,来此交易者一般都是附近的贫苦农民。周围几千个农夫、工资劳动者和茅舍农的存在,构成村庄市场商业活动的基础。 村庄市场每周仅举行1天,但密度较大。13世纪英国法学家布莱克顿就主张,市场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6.5英里,这样即可方便购销, 同时又能避免因竞争激烈而致使一些市场衰落(注:达比主编:《1600年以前英格兰的新历史地理》(Darby,H.C.ed.,A New History Geography of England Before1600),116~118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73。)。对市场的最小距离予以限制,足见当时此类交易场所的密集。村庄市场是中世纪的市场类型,直至近代早期依然存在,它们是中古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在市场体系中的折射与反映,既体现了其历史必然性,也无法掩盖这种生产方式及其交换媒介的局限性:它们根本不能成为生产的推动力量。
二、作为商品生产媒介的市镇的兴起与各级交易会
如果说英国中世纪的村庄市场与传统的集市贸易没有本质区别,那么,城镇市场(即市镇,market town )与交易会的发展则明显具有新的特点,即追求交换价值的商品生产属性。格拉斯将中世纪英国市场的发展分为3个时期。其一是1100年以前的前市场时期, 即没有剩余的谷物出售;其二是1100~1250年之间的时期,当时领主地产适应粮食价格上涨的形势而大量生产商品性谷物,来自领主地产的剩余谷物成为市场交易的主要商品;其三是1250年以后的时期,地方市场迅速发展,主要由农场提供农副产品(注:转引自霍尔特等主编:《中世纪的城市》(Holt,R.& Rosser,G.,eds.,The Medieval town, A Reader inEngland Urban History 1200~1540),32~33页,朗曼,1990。)。应当说,后两个时期,商业化与产业化的农牧业都已经露出端倪,它们扮演了市镇兴起的重要推动力量。此后的几百年间,由于地产向具有商业意识的少数人手中转移与集中,这种趋势更加显著。前面布罗代尔所说的交换,不是指广义上的交换活动,而是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贸易活动。事实证明,只有后者才能真正促成传统农村经济与社会结构的转变。布罗代尔既指出英国绝大多数农民生产的非商品生产属性,同时也看到了少数人的例外:“许多富裕农民充分利用市场:英国农庄主每年冬天不必从事毛麻纺织,而能把他们的收获化为商品,他们同时向市场采购和供货。”(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38~39页,三联书店,1993。)市镇的交易者, 不仅是小生产者、小商品生产者和商贾,还有规模经营的大农,他们以真正的商品生产者的姿态,成为市场的买方与卖方,惟其如此,自然经济结构的解体才会实实在在地成为乡村的现实。
市镇是介于村庄市场和郡城(英国最高的地方行政区划是“郡”)之间的市场层次。市镇的规模和辐射面积都大于村庄市场。市镇一般人口在千人左右,偶尔也有到2000人的。几乎每个郡都有5~6个以上的市镇存在,如肯特郡有8个市镇,伯克郡有5个,斯塔福德郡有6 个(注:瑟斯克主编:《英格兰和威尔士农业史》(Thirsk, J.,ed., The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and Wales)第5卷上,478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76。)。统计数字显示,1500~1792年间,英格兰的市镇数量呈下降趋势:1500~1640年为752个,1690年为801 个, 1693年为614个,1720年为574个,1792年为660 个(注:瑟斯克主编:《英格兰和威尔士农业史》第5卷下,410~411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79。)。市镇数量的减少是由于多种因素的作用,英国学者对此看法不一。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这时市镇的贸易范围更大了,市镇为商品生产服务的性质愈加显著。
尽管如此,市场密度仍很大。比如,16至17世纪英格兰约有760 个设有一至几个市场的市镇,威尔士约有50 个此类市镇, 两地合计约有800个。当时两地人口约在550 万上下, 每个市镇的交易活动平均涉及6000~7000人,平均涉及方圆7英里(11 公里)的范围(注:瑟斯克主编:《英格兰和威尔士农业史》(Thirsk,J.,ed., The
AgrarianHistory of England and Wales)第5卷上,552页, 剑桥大学出版社,1976。)。据此推算,贸易半径只有1.5英里(1.9公里)。至18世纪时,交易半径上升为1.6英里,交易活动平均涉及的人数增加到8500 ~12000人。另一个变化是专业性市镇大量涌现。近代早期,英格兰每5个市镇中有2 个,威尔士每3个中有1个是专业市镇,交易商品主要有谷物、牛、马、羊、奶酪、黄油、家禽、鱼、羊毛、呢绒等(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20页, 三联书店,1993。)。专业性市镇的崛起和发展,源自生产的规模化与专业化,反映了16世纪以来英国城乡资本主义关系的成长以及商品生产的发展。
除市镇外,英国还有不同等级的交易会,它在经济上除作为初级市场服务本地外,还是英国国内市场建立以前进行国内外贸易的主要渠道。
按交易会的层次和影响范围划分,它至少有三种类型。一是全国性交易会,如斯托布里吉交易会,英国人把它比作莱比锡交易会。在那里,不仅有英国各地的产品,还有海外商品,其影响力遍及整个英国,是国际国内贸易的主要场所。二是区域性交易会,如西部的曼切斯特交易会,东部的波士顿交易会,北部的贝弗利交易会,它们一般只具有区域内部交换的功能。三是村庄交易会,它们的数量最多,只为本地服务,具有明显的地方性。尽管在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世界里,所有的交易会都对广大乡村开放,但前两种主要是商人之间的商品批发市场,以大商人的购销为主,是英国商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国际客商进行贸易的重要阵地;第三种交易会可能更多地由农民参与买卖。在英国,交易会是一种古老的交易形式,有些地方的交易会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罗马和盎格鲁撒克逊时代。但其大量涌现还是在诺曼征服以后,特别是15、16世纪以后(注:瑟斯克主编:《英格兰和威尔士农业史》(Thirsk,J.,ed., The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and Wales)第5卷上,532~533 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76。)。
据统计,至1756年,英格兰和威尔士有近3200个交易会。从17世纪下半叶至18世纪中叶,交易会的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1660至1709年交易会增加2%左右,1709至1750年增加4.5%强(注:瑟斯克主编:《英格兰和威尔士农业史》第5 卷下,420~421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79。)。但从1750年起,交易会的重要性有所下降,其贸易功能削弱,有些地方的交易会地点变成供人们娱乐的场所。尽管如此,交易会仍然是某些农场产品的重要贸易中心,如羊、牛、马、黄油、奶酪和羊毛等。18世纪末(1792年),英国的交易会降至1691个,其中英格兰有1515个,威尔士有176个(注:明格主编:《英格兰和威尔士农业史》( Mingay,G.E.,ed.,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and Wales)第4 卷,223 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89。)。交易会满足多层次的购销需要,每年举行一两次或更多,因而布罗代尔称之为“昙花一现的城市”或“临时城市”。因为交易间隔期较长,农民对它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弱,这一点也是促成18世纪下半叶交易会数量锐减、重要性降低的原因。
从起源上讲,交易会经常与村庄市场或市镇联系在一起。国王或领主授予一个城镇或村庄举办市场的权利,几乎总是包括举办交易会的权利,这种情况在近代早期非常普遍。在萨默塞特郡,18世纪早期每年举行的交易会不少于180个,而该郡的市镇只有39个。肯特郡有33 个市镇,而交易会却超过60个。可见,不仅市镇,而且村庄也举办交易会。但并非所有村庄都有市场,没有村庄市场的村庄也没有交易会。
村庄交易会的主要商品是牲畜,其他农产品和畜产品也有出售。由于商品主要来自农村,因而要尽量方便生产者交易,减少往来时间和交易成本。交易会所服务的地区范围,西方学者依据对近代早期约400 份购销记录的分析作过估计。这项研究显示,大多数交易会距买卖双方的距离大约3至4英里。依据交易会和买卖者的距离,可作如下区分:其一,交易半径在10英里之内,是每周举行的市场距离;其二,在10到30英里,可称为“本地交易会距离”;其三,在30至75英里,可称为“区域交易会距离”;最后是超过75英里的交易半径,可称为“全国交易会距离”。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买卖双方约1/3的人生活在本地市场距离内,20%强的人生活在30英里外,11%的买主和23%的卖主超过75英里。到30英里之外进行交易活动的主体,既有商人,也包括生产者。后者虽然不能排除为使用价值而交换,但更有可能是大宗商品的买方或卖方,他们的销售与购买在当地受到市场规模的限制,必须设法寻求更大的市场。可见,大约有2/3的买主或卖主可能从事商品生产。
就一个较大的区域而言,因各地交易会的时间错落有致,所以一年之内,每个月都有交易会在举行。但作为重要农牧商品的牲畜和黄油、奶酪等,则有大致集中的贸易季节。一般说,虽然存在地区差异,但春(5月前后)、秋(8~10月)两季,是牲畜和畜产品交易会比较集中的季节,每个交易会期可持续10余天或几十天,年初岁尾则是这类交易会的淡季(注:瑟斯克主编:《英格兰和威尔士农业史》第5卷下,538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79。)。这种专业化较强的交易会产生于英国近代早期,源自农副产品生产的商品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在国内市场体系出现之前,市镇的商品容量有限,还不能为商品生产者提供足够的市场空间,因此,交易会能够在近代早期获得较大的发展。但布罗代尔认为,交易会是一种陈旧的贸易形式,它间隔长,适应较慢的经济生活节奏,或者说反映了农业社会的时间节奏,它的盛衰与经济变迁的快慢成反比(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 2卷,26页,三联书店,1993。)。同时,18世纪英国国内市场的形成,也必然促使其迅速地衰落下去,交易会逐渐成为历史的古董。
三、国内市场整合的最终完成
英国的国内市场形成于18世纪。在18世纪中叶以前,英国国内贸易范围狭小,相互联系也不密切,由于地方市场的整合尚处于较低水平,直接制约着城乡商品生产的扩大。市场的整合是指商品在市场上从价格较低地区流向价格较高地区的功能,其程度可通过区域价格变化的同步性来衡量。以小麦价格为例,伦敦市场与地方市场有显著差别。每夸特小麦的价格,1703年12月,在剑桥是40先令,在伦敦是30先令;1734年10月,在格拉斯特是40先令,在伦敦是30先令;1741年6月, 在剑桥是50先令,在伦敦是39先令;1760年9月,在格拉斯特是37先令4便士,在伦敦是23先令6 便士(注:索罗尔德·罗杰斯:《英国农业和物价史》,转引自保尔·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410页注56, 商务印书馆,1983。)。实际上,这时英格兰被分割为许多孤立的地区性市场,除伦敦外,全国没有一个城市同其他各地保持经常的贸易关系。
英国国内市场的形成是需求扩大和经济增长的必然结果;换言之,巨大的需求成为刺激生产、建立国内市场的有效机制。从国内需求角度说,人口增加必然要求生产与之相适应;同时,人口的城市化也对农副产品的供给提出更大的要求。1750年,英格兰和威尔士超过1 万人的城镇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7%,1801年这一比重升至23%,1851年升至37%。不仅如此,全国农业劳动力的结构也发生变化,农业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1801年,受雇于农业、林业和捕渔业的劳动力占36%,到1851年降至22%(注:戴逸主编、徐浩著:《18世纪的中国与世界:农民卷》,237页,辽海出版社,1999。)。 这就是说,产业结构调整后,劳动力的结构也随之变化,农村中粮食和其他生活资料的生产由日益减少的农业劳动者承担,每个农业劳动者养活的非农业人口不断上升,说明农业劳动生产率比从前提高了,这一切在客观上要求城乡劳动者必须前所未有地拓宽其交换产品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并成为国内市场形成的最广泛、最基础的动力所在。
伦敦在英国国内市场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据里格利估计,1750年伦敦人口达到67.5万人,占英国总人口的11%;18世纪下半叶此比重有所上升;1801年伦敦人口占到全国总人口的12%,1851年占14%(注:明格主编:《英格兰和威尔士农业史》第4卷,192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89。)。应该说,近代早期以来,伦敦一直是农副产品重要的销售市场。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伦敦对英格兰东南部农产品的输入提出了越来越大的要求,在伦敦进行的农产品交易的规模越来越大,“几乎整个英国的生产和贸易区域很快全都为伦敦服务”,“在16世纪,这一经济区北抵苏格兰,南达英吉利海峡,东接北海,西连威尔士和康沃尔郡。……威尔士从16世纪已加入这一行列,苏格兰于1707年同英国合并后也不例外”(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77~78页,三联书店,1993。)。
对伦敦食品市场的需求,费希尔做过出色的研究。从英格兰沿海路输入伦敦的谷物从16世纪70年代末到17世纪30年代末迅速增长(注:费希尔:《1540—1640年伦敦食品市场的发展》(F.J.Fisher, '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ondon Food Market, 1540 — 1460', in Eassay in Economic History,Vol.I,ed.by E.M.Carus—Wilson,London,1966),136~139页。),笔者据此制成下表:
起点 终点
年代数量
林肯郡 伦敦1579-1580 239夸特
1585-15861238夸特
1579-1580 550夸特
诺福克郡伦敦1585-1586
12439夸特
1638 19550夸特
埃塞克斯郡
伦敦1579-15801797夸特
1585-15862732夸特
苏塞克斯郡
伦敦1585-1586 258夸特
1615 7604夸特
1579-1580 345夸特
东北海岸伦敦1585-1586 914夸特
1638 4840夸特
1579-1580
17381夸特
各郡总计伦敦1585-1586
48401夸特
1615 68596夸特
1638 95714夸特
由于英国对粮食实行限制进口鼓励出口的政策,有理由相信,这些输入伦敦的谷物主要是英格兰农村供应的。
对于伦敦的重要作用,18世纪中叶的阿瑟·扬已有所认识,他强调首都作为巨大市场的重要性。他写道:“市场的巨大影响无疑是有益的。我以前并不这样看。但进一步的观察和思考使我相信,以前的观点是错误的。乍看起来,这可能与拥有市场和需求的人们分散开来并不相同(依文义似应为“并无不同”),但情况绝非如此。人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巨大的财富集中足以造成强烈的冲击力量。像布里斯托尔这样的城市可以通过公路或航运与几英里以外建立联系,而能使这种交往扩大到王国每个角落的城市则非一个规模庞大的首都莫属。在马车、小船和驳船之间比较一下吧,它们服务的城市从成千上万到上百万人,这之间的差别如此之大,以致任何协调都无法做到。”1795年他又写道:“一个有七八十万人口的城市,与各拥有十万人的七八个城市相比,会形成更大的需求。”(注:明格主编:《英格兰和威尔士农业史》第4卷,192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89。)有的历史学家甚至说,伦敦“正在吞食英国”。其实,伦敦“吞食”的不仅是英国本土产品,而且还包括巨额进口产品。英国对外贸易的2/3或3/4,甚至4/5都被伦敦的消费吸纳了(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 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19~20页,三联书店,1993。)。
伦敦对农副产品的巨大市场需求促进了城乡商品生产的发展,而便捷的交通运输又沟通了它与全国各地的贸易。18世纪前,英国陆路交通处于恶劣状态,大大落后于法国。保尔·芒图认为,这其中的原因在于“英国是个岛国,海岸多有很深的河口和避风港,海岸的开发,使英国有可能通过海路来建立各郡间的联系:纽卡斯尔的煤是从海路运到伦敦的,苏格兰的牲畜也是从海路运往诺福克郡去饲养的。沿岸航行所提供的便利,很可能有助于推迟一个良好的内地道路系统的建立”(注:保尔·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87页。关于当时英格兰的交通落后状况,请参阅该书87~89页。)。原始的交通条件不仅使商品运输失去便捷之利,更重要的是运输费用昂贵,直接阻碍着商品生产和贸易的发展。当时,10英里是一天的旅行距离。距市场越远,交易费用相应就越高。为了取得好的收益,农场主一般避免远途运输,而是就近销售他们的商品。对此特恩布尔指出,中等距离的贸易占有明显的优势,这种贸易一般在距市场30—40英里的范围内。以1767年伯明翰市场和1772年曼彻斯特市场为例,65%和77%的贸易者来自距这两个城市40英里的半径以内。与此同时,伯明翰和曼彻斯特与伦敦的贸易分别仅占12.5%和10%,因为伦敦距这两个城市超过100英里。一般讲, 一匹负载的马一天最多走35英里,这个距离是陆路贸易的极限,超过这个距离,就要依靠廉价的水路运输。扬认为,在萨福克和诺福克,卖主距市场一般是25英里。因路况很差,农场主将10夸特粮食运到市场要花两整天。全部运输成本包括5匹马、2个人的时间和开销,以及马车的磨损折旧。这样,运输一夸特粮食的费用就需要2先令。如果一个农场主每年生产300夸特粮食,而且全部用来出售,那么仅运输就要花50镑。当然,扬认为,50镑运费中的30镑应从地租中抵销(注:明格主编:《英格兰和威尔士农业史》第4卷,218~219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89。)。
由于陆路运输费用高昂,在铁路时代来临前的18世纪下半叶,英国内河航运开始发展。当然,这种迫切要求不仅来自农副产品的商品化,而且也来自工业的发展。1759年以前英国还没有一条运河和人工水道,而在不到30年的时间内,整个大不列颠布满了四通八达的航路(注:保尔·芒图对此作过扎实的研究,详见其所著《18世纪产业革命》,93~102页。)。大贵族、大地主和工厂主是这场变革的受益者, 但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利益与之联系在一起,因而发起、组织和参加了这场变革。至18世纪末,“一直是如此狭窄和割裂的国内市场,终于要毫无阻碍地彼此连通起来了”(注:保尔·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101页。 )。水路运输所联系的不仅是农副产品的产地与销地,而且也把工业中心同原料和粮食产地联系起来,并获得了更为广大的市场,从而成为近代工业的真正开端。
市场不是一成不变的,其等级、性质与功能随时因生产力与经济生活的变化而调整,它是折射生产力水平的一面镜子;同时,市场又不完全是生产力消极、被动的受制约对象,它对生产力可以发挥巨大的反作用。在自然经济状态下,市场虽然可以满足需求,但是由于辐射空间狭小,只能对简单再生产起到保障作用,使用价值的生产目的使其对生产力的促进功能十分有限,甚至起了抑制作用,中世纪的村庄市场就是如此;在向商品生产转化阶段,市场可以拉动生产,被延伸和扩大的市场可以带动分工、技术、工艺和效率的改善,从而降低成本和增加产出,使整个社会获得宏观的经济效益,只有近代市场才能担负起这样的历史使命。英国的历史经验启示我们:只有真正的商品生产才能造就有效运作的全国市场体系;同时,历史活动的主体应该自觉培育市场体系,建立市场机制,从而使中世纪的小生产、小商品生产向近代商品生产转变,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