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穆斯林兄弟会与哈马斯的成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哈马斯论文,穆斯林论文,兄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收修改稿日期:2008-02-22
中图分类号:G371/B9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026(2008)03-0056-05
哈马斯(,英文为Hamas),是阿拉伯语“伊斯兰抵抗运动”的缩写,本身也是一个词,意为“热情”。但对于犹太人或以色列人来说,哈马斯这个词却有着冰冷的含义,不仅因为哈马斯本身以消灭以色列为己任,而且因为在希伯来语中,哈马斯的发音与(该词意思则是“暴力、不公正”①)一词非常接近。不过,无论字面含义如何,哈马斯自1987年成立以来,就一直活跃在巴勒斯坦及以色列政治与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其支持者和反对者都不能忽视的政治力量。哈马斯的出现和发展壮大,某种程度上标志着世俗的民族主义力量在巴勒斯坦政坛的消退,也显示战后60年来,中东地区政治伊斯兰运动在巴勒斯坦逐步生根。
一、穆斯林兄弟会的影响
1928年,哈桑·班纳(Hassan al Banna,1906-1949)在埃及创建穆斯林兄弟会,很快就传播到中东其他地区,对后来中东各地伊斯兰力量的兴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到1948年时,其支部已遍布叙利亚、黎巴嫩、外约旦、伊拉克和巴勒斯坦等地,成员有500万之众。[1]仅在埃及国内,就有2000个分部,成员50万。[2]
哈桑·班纳是当代伊斯兰复兴主义的奠基人,以研究圣训和伊斯兰教法闻名。针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埃及社会弥漫的世俗主义思潮,班纳呼吁革新伊斯兰教以振兴宗教、民族和国家精神,重申伊斯兰教的包容性和普适性,反对西方文化的侵略与渗透,捍卫伊斯兰教信仰和传统文化,反对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主张建立伊斯兰国家,实施伊斯兰法,呼吁伊斯兰民族和祖国大团结等等。穆斯林兄弟会的信条高度概括了班纳的思想:“真主是我们的目标,《古兰经》是我们的宪法,先知是我们的领袖,圣战是我们的道路,为真主光荣献身是我们最高的渴望。”②班纳重申,伊斯兰教是人类全部生活的终极之道,是无所不包的思想体系,是“国家和祖国、政府和民族,是创造和力量、仁慈和公正,是文化和法律、科学和天命,是物质和财富、赢利和富裕,是圣战和宣教、军队和思想,也是忠诚的信仰和正确的崇拜。”[2]班纳积极主张建立名副其实的伊斯兰国家,实行政教合一和伊斯兰教法的统治。他崇尚暴力,笃信圣战,反对民族主义,鼓吹伊斯兰世界大团结。他的思想为后来形形色色的政治伊斯兰运动提供了理论依据,而兄弟会组织体系也为中东其他地区的穆斯林组织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母体和样板,对20世纪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埃及穆斯林兄弟会最早与巴勒斯坦的联系,可以追溯到1935年,当时哈桑·班纳派他的兄弟阿布德·拉赫曼·班纳(Abd al-Rahman al-Banna)前往该地区建立联系。1945年,兄弟会在耶路撒冷建立了第一个支部。到1947年,埃及的兄弟会总部在巴勒斯坦地区陆续建立了25个支部,发展成员12000—20000人,全都隶属于开罗的穆斯林兄弟会。巴勒斯坦的民族主义领导人哈吉·阿明·胡赛尼(Al-Hajj Amin al-Husseini)被任命为兄弟会在巴勒斯坦的地区领导人,在他的推动下,兄弟会的影响遍及巴勒斯坦各地。[3]6
1948年以色列建国后,兄弟会与当时统治约旦河西岸的约旦哈希姆王室维持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兄弟会在西岸的活动也主要集中在社会、宗教而非政治领域。但在加沙就不同了,1967年以色列占领前,埃及一直统治着该地区,由于受到兄弟会在埃及国内与政府紧张关系的影响,兄弟会在加沙的活动处于非法的状态下。
1967年第三次阿以战争阿拉伯一方失败后,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等都处于以色列的实际控制之下,兄弟会也被禁止。处于地下状态的兄弟会集中力量,通过建立宗教学校、慈善团体、社会俱乐部等方式,致力于培育伊斯兰的下一代。随着1959年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法塔赫,Fatah,阿拉伯语为,是Harakat al-Tahrir al-Watani al-Filastini的缩写)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壮大,以及1964年巴勒斯坦解放组织(The Palestine Liberation Organization,PLO,阿拉伯语为)的成立,巴勒斯坦人民反抗以色列占领的斗争,逐渐为世俗的民族主义政党和组织所主导,而兄弟会与这类组织划清界限的结果,则使得很多潜在的支持者参加了民族主义者领导的抵抗运动。
二、穆加玛及哈马斯的成立
尽管如此,兄弟会严密的组织机构和崇高的奋斗目标,还是使得兄弟会逐步发展起来。1973年,谢赫·艾哈迈德·亚辛(Sheikh Ahmed Ismail Yassin,1937-2004)在加沙以非赢利和宗教的名义获以色列占领当局批准建立伊斯兰中心(al-Mujamma al-Islami,中文根据音译为穆加玛,也有译作伊斯兰协会、伊斯兰联合会、伊斯兰团体等),从而以穆加玛的名义开展兄弟会的活动。穆加玛认为同犹太复国主义的斗争本质上是宗教性的,因此他们在行动上采取了渐进主义的方针,尽量避免与以色列占领当局的直接对抗,也不与巴解组织正面冲突,穆加玛成为后来哈马斯成立的主要社会基础组织。穆加玛的成立,使得巴勒斯坦抵抗运动除了巴解组织外,又多了一个可供人们选择的政治力量。加之受到伊朗伊斯兰革命的鼓舞,促使穆加玛加速展开政治行动,特别是在巴勒斯坦的一些大学里尤为活跃。最初,他们的活动只是反对巴解组织的某些世俗主义观点或做法,由于没有参加以巴解组织为首的武装抵抗运动,以色列当局也有意利用他们牵制巴解组织的反以武装斗争和削弱巴人对巴解组织的支持。[4]因此,在以色列加大打击巴解组织之际,穆加玛借机建立其组织机构,且在以色列不干涉的情况下,开展活动。他们以加沙为基地开办各类学校(包括1978年建立的伊斯兰大学)、清真寺、慈善组织、医院、图书馆、体育和社会俱乐部等宣传其宗教观点,吸引了大批群众。穆加玛还免费为穷人治病、分发粮食和衣物,赢得很多人的支持。此外,他们还利用穆斯林五功之一的“天课”(即布施)帮助数以千计的家庭,成百上千的儿童因此得以进入伊斯兰中心主办的价格低廉的托儿所、幼儿园和各级学校,进一步接受伊斯兰思想的熏陶。
不过,兄弟会扩大影响的最主要场所还是清真寺。因此,在1967-1987年期间,西岸地区的清真寺由400座上升到750座,加沙地带的清真寺由200座上升到600座。[3]8兄弟会等伊斯兰组织利用每天午后和日落时分的祈祷,在清真寺中向穆斯林群众灌输他们的政治思想,并招募成员。兄弟会、穆加玛等组织和机构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巴勒斯坦的伊斯兰运动逐步走人政治领域。
1988年冬,亚辛在一次采访中,有记者问:“伊斯兰运动是如何开始的?”他回答说:“当人们面前所有的门都被关上时,他会发现真主之门对他是敞开的。伊斯兰是所有巴勒斯坦人民的庇护所,1967年战败之后,人民尤其感到需要真主。”[5]在民族主义和世俗主义都无法战胜以色列的情况下,政治伊斯兰运动在巴勒斯坦的兴起似乎就成了必然。然而,促使哈马斯成立的却还来自于一场突如其来的人民起义。1987年12月8日,加沙发生一起车祸——一辆以色列卡车与载有巴勒斯坦工人的车辆相撞,造成多名巴勒斯坦工人死亡,引发骚乱并蔓延开来,最后演变成巴勒斯坦人民的起义。就在车祸的第二天,加沙的兄弟会领导人开会讨论这件事,决定利用这起事件激起民众的宗教和民族情绪,并使之形成大规模的公众抗议示威。因此,有论者切中肯綮地指出,“1987年巴勒斯坦民族起义,尽管是由民族主义者组织发动的,但起义的头几把火却是由伊斯兰主义者点燃的。”[6]
12月14日,兄弟会领导人发表一项声明,呼吁巴勒斯坦人民起来反对以色列的占领。这是哈马斯首次公开印制传单,展开反对以色列占领的直接行动。但是,在是否卷入人民起义的问题上,兄弟会内部存在着年轻的激进分子和年长的传统主义者之间的矛盾。前者积极希望加入起义,后者则持观望态度。因此,在成立哈马斯的问题上,兄弟会内部也存在不一致的看法,以至于政治传单都发出去了,而哈马斯的名字却要到1988年的1月才正式公开,体现哈马斯政治主张的《哈马斯宪章》则迟至半年后才对外发布。这反映了兄弟会在决定道路转向问题上的犹豫不决。一方面,巴勒斯坦形势的迅速发展和兄弟会内部激进势力的压力,使得亚辛和其他领导人不可能继续使兄弟会置身政治进程之外,特别是面临巴解组织的不断挤压和竞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另一方面,兄弟会也很难一下子改变既定政策,加入激进的抵抗运动。因为直到起义发生前夕,亚辛等领导人还在争辩说圣战的时机未到,兄弟会还处在教育下一代以准备重建穆斯林社会的阶段。于是,亚辛提议成立一个表面上独立于兄弟会的组织来负责投入这场起义。一旦起义失败,可以避免以色列报复兄弟会;如果起义持续下去,兄弟会可以借由该组织而获得政治上的利益。因此,后来的《哈马斯宪章》第2条列明:哈马斯是穆斯林兄弟会的下属分支机构。[3]11-12
不过,哈马斯在起义中的积极表现使它很快就为穆斯林兄弟会赢得了更多兄弟会以外群众的支持,成为坚持世俗和民族主义的巴解组织不能忽视且对其构成严重挑战的一支宗教、政治力量。1988年8月18日,哈马斯发表反映其目标和战略的《哈马斯宪章》,涉及对抵抗运动的定义、与穆斯林兄弟会的关系、组织结构、对下一代的教育、对其他伊斯兰运动、巴勒斯坦地区民族主义运动以及巴解组织的看法等共计36条。[7]哈马斯主张用武力消灭巴勒斯坦土地上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反对同以色列媾和,主张建立一个以耶路撒冷为首都、从地中海到约旦河的巴勒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哈马斯强调,巴勒斯坦是穆斯林世代相传的土地,是伊斯兰的“瓦克夫(Waqf,意为财产、信托、基金等)”(第11条)。关于和平谈判,宪章认为所谓“和平谈判”、“国际会议”都与哈马斯的原则相抵触,因为“出让家园的任何部分就像放弃某个宗教信仰一样”(第13条)。根据宪章,除了圣战,没有别的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办法:“当敌人占领部分穆斯林的领土时,圣战就成为每一个穆斯林的义务”(第15条)。因此,所有的和平倡议都是“浪费时间”(第13条)。哈马斯为此反对1991年10月在马德里召开的中东和平国际会议,③也反对巴勒斯坦参加阿以谈判。不过,哈马斯虽然反对世俗主义,但并不反对民族主义,哈马斯认为,“民族主义是宗教信条的组成部分”,抵抗敌人是每一个穆斯林的责任(第12条)。哈马斯认为,巴解组织包含了哈马斯的父兄亲朋,是离它最近的组织。一旦伊斯兰成为巴解组织的活动方式,哈马斯将成为它的战士(第27条)。[8]
此后,哈马斯多次制造针对以色列目标的自杀式爆炸事件。1989年,以色列宣布哈马斯为非法组织,并将亚辛逮捕入狱。1993年,巴以签署关于巴勒斯坦自治的原则宣言,遭到哈马斯的反对,并表示将继续坚持对以色列的武装斗争。但奥斯陆协议签署后,阿拉法特和巴解组织的支持率大幅提高。据纳布卢斯巴勒斯坦调查研究中心(The Center for Palestine Research and Studies,CPRS)1995年10月的民意调查显示,支持和平进程的巴勒斯坦人高达71%,支持法塔赫的为55%,而亚辛的支持率则从1994年11月的20%下降到14%。1994年1月至1995年8—9月,青年学生对包括哈马斯在内的反对力量的支持率也由原来的41%降到了25%,而1995年8—9月只有18%的巴勒斯坦人支持针对以色列平民的攻击;即便在青年学生中,支持自杀性攻击的人也从1994年11月的70%,下降到1995年8—9月的30%。[9]面对民意变化和后来形势的发展,哈马斯一度选择放弃暴力活动,仅在自治区内从事政治斗争。但1996年5月,内塔尼亚胡出任以色列总理后,一再以各种借口拖延和平进程,拒绝执行先前已经签署的各项协议,巴勒斯坦建国的目标变得遥遥无期,阿拉法特及其领导下的巴民族权力机构威信大降。哈马斯宣布恢复对以色列的武装斗争。此后,哈马斯虽然遭到以色列和巴民族权力机构的打压和排挤,但其在被占领土的影响力却不断上升,直接对巴民族权力机构的合法性构成挑战和威胁。
三、哈马斯执政
2000年9月,以色列总理沙龙强行访问阿克萨清真寺后,引发巴勒斯坦人民第二次起义,哈马斯制造了一系列针对以色列的自杀式爆炸事件。迫于美国和以色列的压力,加上哈马斯的人体自杀炸弹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谴责,阿拉法特及其领导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也对哈马斯予以谴责。“9·11”事件后,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和国际组织先后宣布哈马斯为恐怖主义组织,约旦也禁止哈马斯在其境内活动。2001年10月19日,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宣布哈马斯的军事组织“卡桑旅”为非法组织,12月中旬又关闭哈马斯等组织的所有办事机构,其中包括负责政治、教育和卫生事务的办事处。以色列政府也以反恐为名,展开大规模军事报复行动,对哈马斯领导人实施“定点清除”。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哈马斯越是遭到以色列和西方世界的打压和抵制,便越是能赢得巴勒斯坦人民的支持。正如北京大学安维华教授所言,“以伊斯兰主义相号召,在广大信众中深深扎下了根,这是哈马斯能够在以色列的武力镇压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原因。”[10]
近年来,哈马斯在表示不放弃武装斗争的同时,开始逐渐调整自己的立场,以更加务实灵活的策略来参政议政。2006年1月26日,哈马斯在巴勒斯坦第二届立法委员会选举中获得132个席位中的74席,远远超过其他党派(民族解放运动法塔赫获得45席),引发巴勒斯坦政坛地震。哈马斯随后组成新一届自治政府,由于其坚决不承认以色列的立场,巴以局势陷入新一轮僵局。
应该看到,哈马斯之所以能赢得立法委员会的选举,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来自哈马斯18年来的苦心经营。从最初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宗教团体,通过自身的艰苦奋斗,逐步发展壮大,不断在武装斗争和暴力抵抗,以及慈善救济、济贫救困中扩大影响。其次,以法塔赫为主的巴解组织内部官僚横行、人浮于事、腐败丛生,表面上致力于巴勒斯坦的民族解放,可却迟迟未能实现巴以和平和巴勒斯坦建国的目标,逐渐丧失了巴人民的支持。④有专家指出:“与其说哈马斯获胜了,不如说是法塔赫被人民抛弃了。”[11]第三,美国和以色列的打压,使得哈马斯成为普通巴勒斯坦人心中抵抗外来侵略的英雄;而阿拉法特和阿巴斯近年来奉行的与以色列谈判的温和路线,虽然达成多项协议,但真正得到执行的几乎没有,巴解组织的路线令巴人大为失望。第四,美国长期一贯支持以色列,对巴以双方并未秉持公正立场,致使巴勒斯坦建国的梦想至今得不到实现,转而支持对以色列和西方奉行强硬政策的哈马斯便成了巴勒斯坦人民的一个选择。本次巴勒斯坦选举中国观察团团长安惠侯大使就曾撰文指出,“可以说是以色列的强硬态度及美国的偏袒以色列立场将巴民众推向了哈马斯。”[12]
因此,哈马斯的获胜并非美国和以色列对哈马斯打击不够,从而养虎为患;恰恰相反,支持哈马斯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巴人对和平进程的失望与无奈。正如一位巴勒斯坦官员所说:“在和平环境中,支持哈马斯的巴勒斯坦人不到5%。但在以色列的镇压下,支持哈马斯的巴勒斯坦人达到95%。”[13]不难看出,社会矛盾、民族矛盾的久拖不决,是哈马斯借助宗教力量,以暴力手段实现政治目标的主要土壤。
哈马斯的执政不仅冲破了美国和以色列的封锁,挑战了巴解组织在巴内部不可战胜的神话,而且也对哈马斯的既定路线和立场带来现实冲击。与在野时期可以不顾一切地反以色列、反美国、反和平谈判、反民族权力机构不同,执政后的哈马斯既要顾及政权的稳定性,又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巴勒斯坦问题的解决,让支持它的选民得到实惠。⑤以暴易暴、以硬对硬、以牙还牙的做法,绝对不能带来长久的和平,这已为战后60年来不计其数的血的教训所证明。同样,纯粹的宗教口号也于事无补。如果没有一系列慈善、救济、兴学举动,哈马斯或许也会像更早就成立的巴勒斯坦伊斯兰圣战组织(杰哈德)一样,得不到多数民众的支持。因此,即便没有美国和以色列的抵制,哈马斯的路线是否为人民所真心拥戴,也还需要巴勒斯坦人通过接下来的具体实践才能得到检验。无论是哈马斯,还是巴解组织执政,巴勒斯坦人民都有最后的选择和决定权。未来巴勒斯坦政局的发展,有待进一步观察。
因此,哈马斯在巴勒斯坦的执政,并不代表政治伊斯兰运动在该地区取得了成功。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问题要解决,哈马斯秉持宗教思想,鼓吹宗教教育,试图建立伊斯兰共和国的路线是明确的,但面对政权极不稳固、巴解组织的世俗力量依然存在以及美国和以色列的步步进逼,哈马斯没有理由采取更为激进的措施,而只能寻求与巴民族权力机构的合作,维持其在巴政坛的既得影响力,为巴勒斯坦问题的最终解决而共同努力。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民主体制得以维持的前提下,哈马斯的执政,本质上反映的是巴勒斯坦人民近年来对和平屡屡不能实现的失望,而非对政治伊斯兰运动的热衷。
对于多数巴勒斯坦人而言,宗教只是手段,不是目标。只要巴勒斯坦问题得不到公正解决,哈马斯以伊斯兰为旗号的武力抗争就一定会继续得到来自阿拉伯和伊斯兰世界的大力支持。尽管哈马斯与穆斯林兄弟会以及其他激进宗教团体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得阿拉伯世界内部的世俗政权也对它充满戒心和疑虑,但哈马斯能够顶住美国和以色列的封锁,冲破巴自治当局的敌视而在加沙艰难地维持政权至今,说明哈马斯所得到的民意支持。加沙地带、乃至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民众对被占领土问题迟迟得不到公正解决而不断累积的怨恨与绝望,进而没有选择地支持采取武力抗争路线的哈马斯,这恐怕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注释:
①http://en.wikipedia.org/wiki/Hamas
②http://en.wikipedia.org/wiki/Muslim_Brotherhood
③哈马斯甚至还同时在伊朗的德黑兰召开有10个巴勒斯坦派别参加的会议,抵制马德里和会。参见Wendy Kristianasen,"Challenge and Counterchallenge:Hamas's Response to Oslo," 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Vol.28,No.3.(Spring 1999),pp.20-21.
④根据耶路撒冷媒体与传播中心在2005年1月巴勒斯坦地方选举前的一次民调显示,分别有52%和53%的受访者认为哈马斯更能反对腐败和抵抗侵略,而认为法塔赫能行的比率分别为35%和37%。参见:Hamas and Fateh Neck and Neck As Palestinian Elections Near,Office of Research,Department of States,USA,January 19,2005.http://www.fas.org/irp/agency/inr/harmas.pdf
⑤有报道说,选举过后的一项民调显示,73%的受访巴勒斯坦人认为哈马斯应该“改变消灭以色列的立场”。不仅仅有84%的人认为应该和以色列达成和平协议,还有77%的哈马斯支持者希望能达成解决方案。参见中新网2006年1月30日电,http://www.chinanews.com.cn/news/2006/2006-01-30/8/6849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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