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和日本实现高增长和低通胀的财政战略_政府支出论文

马来西亚和日本实现高增长和低通胀的财政战略_政府支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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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从50年代开始进入经济高增长,现已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马来西亚从70年代中期步入经济高增长时期,1995年人均GDP 达10068零吉特,约合4000美元,高于泰国、菲律宾和印尼, 正逐年接近韩国和台湾,已成为亚洲新的小龙之一。这两个国家经济发展中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保持了低的通货膨胀率,这其中政府采取的财政战略扮演了重要角色。本文重点介绍马来西亚的情况。

一、马来西亚经验

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马来西亚刚独立不久,GDP 年均增长仅为4—5%,“一五”计划时期(1976—1970)稍高一些,年均增长5.4 %;“二五”年均增长6.6%;“三五”时期(1976—1980)国民经济开始持续高速增长,GDP年均增长8.5%;1980年以后,除受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1985年出现负增长,1986年和1987年低增长,分别为1.2 %和5.4%,以后一直保持在8%以上,今年计划增长8%。 这个时期由于受两次世界石油危机的影响,1974年和1981年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为17.4%和9.7%,除此之外,其他年份都在3—4.5%之间。

作为一个前英国殖民地的发展中国家,马来西亚为什么能在持续近20年经济高增长的同时,保持低通货膨胀率呢?除了日本在70年代、美国在80年代将国内产业向马来西来转移的外部有利因素,以及马哈蒂尔1981年出任总理后提出大力推行私有化、精减公务员等内政方针以外,就财政战略而言,主要经验如下:

(一)将支持高增长、控制通货膨胀作为最主要的财政战略目标,提高公共支出占GNP的比重。

马来西亚在确定财政战略目标时,摆在首位的是支持经济高增长,其次是控制通货膨胀,其后才是推进产业发展(根据不同发展时期确定重点产业)、收入再分配等目标。与支持经济高增长的首要目标相适应,必须发挥公共财政在资金分配中的主要作用。70年代初,国家预算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开发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公共支出占GNP 的比重从50年代的17%提高到70年代的25%。公共部门的发展支出占GNP 比重在“四五”时期(1980—1985)达到最高峰,为24.4%,比“三五”时期的14.6%高出近10个百分点。正是由于大幅度增加政府支出,才使马来西亚的经济在80年代初世界经济衰退的情况下,不仅没有下降,而且持续高增长。

(二)及时调整公共支出结构,削减财政赤字。

由于在80年代初采取了反衰退的财政政策,使政府赤字大幅度增加。公共赤字占GNP的比重60年代为2%,70年代上升到11%, 1981 年和1982年分别高达24.4%和19%,同时,国际收支经常性赤字占GNP 的比重也从1980年1%上升到1982年的14%。 由于预算赤字主要通过外债来弥补,1982年外债占GNP的41%,1986年高达70%。

为了保证经济的长期增长,控制通货膨胀,从1983年开始调整财政政策。主要是削减发展支出和从紧控制经营与发展支出,鼓励私人部门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别是在制造业方面。从80年代中开始大力推行私营化,按马来西亚的定义,就是将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制上市公司,并出售一部分国有股权,至今,政府取得了国有股出售收入213.6亿零吉特,同时,将9.6万政府员工转移到私营公司, 节省了一大笔行政负担。政府的发展支出占GNP比重从“四五”时期的24.4 %下降到“五五”时期(1986—1990)的13.9%。这样,公共赤字也大幅度下降,其占GNP的比重从1982年的19%下降到1987年5.1%,1992年进一步下降到1%,1993年起预算出现结余,政府开始有能力偿还外债。 国家债务总额从1987年的503亿零吉特减少到1992年的413亿零吉特。

“六五”时期(1991—1995),由于中央政府状况有所改善,发展支出计划安排了730亿零吉特,高于“四五”时期的610亿零吉特,但其占GNP的比重只有15.2%,低于“四五”时期的24.4%。 为了保持经济的长期增长,预算分配保证了对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1990年的中央政府发展支出中,19.6%用于教育与健康,17.3%用于交通运输业;1995年教育与健康支出占18.8%,交通运输支出占20.8%。

(三)利用非通货膨胀性资金弥补预算赤字。

尽管在经济起飞时期采取了扩张性财政政策,但财政赤字并没有引起通货膨胀,按马来西亚的说法,主要原因是用非通货膨胀性资金弥补预算赤字。除了利用国外贷款以外,主要是从国内可用资金中筹集资金来弥补赤字。特别是从雇员储备基金(雇主和雇员分别按工资的12%和10%缴纳,集中储存用于雇员的养老、住房等)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和其他国内储蓄资金中筹资,而且主要是发行政府长期债券、长期投资债券和国库券。

(四)调整税收政策支持经济增长。

税收政策方面主要是简化税收结构,并使之合理化,以刺激私营部门的积极性,增加私人投资。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降低公司税税率、取消超额利润税,并在1990年后的5年内逐步取消发展税。 目前正在考虑的税制改革是实行税基广泛的消费税制,即销售与服务税。

(五)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和行政措施,严格控制食品和公共交通价格。

一是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品降低进口关税和调整进口配额,放松这些产品的进口管制。1993和1994年,国家预算降低或取消了1100项进口品目的关税。作为控制通货膨胀的一项战略,1995年国家预算又降低或取消了1400项进口品目的关税。

二是为了保证国内供给,禁止某些品目的食品出口。

三是对某些产品出口征税,以控制这些产品的出口。

四是对大米、牛奶、面粉、学校课本等增加财政补贴。

五是为了从资金上支持食品生产,建立了食品基金。

二、日本经验

日本是从50年代开始经济起飞的,大体经历了20年,GDP 年均增长9%以上,通货膨胀率均在3%以下,其中1956—1967年,GDP 年均增长9.4%,同期消费价格指数年均仅上涨1.3%(详见表1)。

表1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通货膨胀、国债情况 单位:%

年度

GNP

通货 消费价 批发价 货币 普通国债 还本付息占

增长率 膨胀率 格指数 格指数 供应 余额占GDP 一般会计支出

1947

8.4 195.9

1948 13.0 165.6

1949

2.2

63.3

1950 11.0

18.2

1951 13.0

38.8

1952 11.02.0

1956

7.3

0.0

1957

8.1

3.2

1958

6.7 -0.6

1959

9.3

1.3

1960 13.6

3.8

1961 11.9

1.1

1962

8.9 -1.6

1963

8.4

1.6

1964 11.6

0.4

1965

5.9

0.7

1966 10.7

2.3 2.21.1

1967 11.1

1.8 3.42.3

1968 13.8

3.73.5

1969 12.3

3.84.1

1970 10.2

3.73.7

1971

5.6

4.83.4

1972

8.5 0.8 24.76.04.0

1973

7.9 15.7 16.86.54.9

1974 -1.4 31.6 11.57.05.0

1975

2.7 3.0 14.59.84.9

1976

4.8 5.0 13.5

12.96.9

1977

5.3 1.9 11.1

16.88.2

1978

5.2-2.6 13.1

20.49.4

1979

5.3 7.3

9.1

25.0

10.6

1980

4.3 17.8

7.2

28.7

12.5

1981

3.7 1.4 11.0

31.5

14.2

1982

3.1 1.8

7.9

35.3

15.8

注:本表根据1996年3月4日在马来西亚举办的国际研讨会上日方发言者的书面材料整理而成。

日本在经济起飞时期做到了高增长、低通胀,主要是充分运用政府“看得见的手”,即财政货币政策,实行高储蓄、高投资政策,而且主要是通过政府投融资(特别会计)体系集中了大量的国内储蓄性资金,用于基础设施、技术进步、产业升级。

日本认为,平衡的预算也是实现高增长、低通胀所必需的。二战后的日本法律禁止政府发行弥补赤字的债券。1965年之前,日本既没有发行弥补赤字的国债,也未发行建设国债。1966年一般会计中的普通国债余额仅占GDP的2.2%,还本付息支出占一般会计总支出的比重仅为1.1%,到1970年,两者分别上升到4.8%和3.4%。

在经济高增长的黄金时期,日本并没有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平衡的预算取得了高增长、低通胀的成效,而且并没有因挤占私营部门投资需求而影响经济高增长。但在1965年经济衰退时,实行了扩张性财政政策, 即通过发行建设国债扩大政府投资来促进经济增长, 这带来了1966年、1967年公债依存度的上升,但以后因经济增长、税收增加,公债依存度稳定在4%以下。

进入70年代由于受两次石油危机的影响,日本多次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发展,导致政府债务的大量增加, 目前政府债务余额已达2万多亿美元。日本自己也承认,巨额的政府债务给后代留下了沉重的负担,削弱了预算分配的弹性,也挤占了私人投资。因此,重建财政是当前日本最重要的财政战略。70年代以后,日本逐步提高了税收占国民收入的比重,1971年为19.2%,其中国税为12.8%,地方税为6.4 %; 1995年提高到23.2%,其中国税14.2%,地方税8.9%。 由于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保障缴费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上升更快,1971年仅为5.9%,1995年上升到14.1%。 国民负担率(税收加社会保障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从1971年25.2%上升到1995年的36.8%(详见表2)。

表2日本国民负担率(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单位%

年度国税(1) 地方税(2) 税收负担

(3)=(1)+(2)

1971 12.8 6.4

19.2

1972 13.3 6.4

19.8

1973 14.7 6.8

21.4

1974 14.0 7.3

21.3

1975 11.7 6.6

18.3

1976 12.0 6.8

18.8

1977 11.8 7.1

18.9

1978 13.5 7.1

20.6

1979 13.7 7.7

21.4

1980 14.2 8.0

22.2

1981 14.5 8.3

22.8

1982 14.6 8.5

23.1

1983 14.8 8.6

23.4

1984 15.1 8.8

23.9

1985 15.0 9.0

24.0

1986 15.8 9.1

24.9

1987 16.8 9.6

26.4

1988 17.3 10.0 27.3

1989 17.7 9.9

27.6

1990 18.2 9.7

27.8

1991 17.4 9.7

27.1

1992 15.6 9.4

24.9

1993 15.3 9.0

24.3

1994 14.5 8.7

23.2

1995 14.3 8.9

23.2

1996 14.2 8.9

23.1

年度社会保障缴费(4) 国民负担 国民收入

(5)=(3)+(4)

(兆日元)

1971 5.9

25.2

65.9

1972 5.9

25.6

77.9

1973 5.9

27.4

95.8

1974 7.0

28.3

112.5

1975 7.5

25.7

124.0

1976 7.8

26.6

140.4

1977 8.3

27.3

155.7

1978 8.5

29.2

171.8

1979 8.8

30.2

182.2

1980 9.1

31.3

199.6

1981 9.8

32.5

209.7

1982 10.0 33.1

219.4

1983 10.0 33.4

230.8

1984 10.1 34.0

243.6

1985 10.4 34.4

260.3

1986 10.6 35.5

271.1

1987 10.6 37.0

283.9

1988 10.6 37.9

301.4

1989 10.8 38.4

322.1

1990 11.4 39.2

345.7

1991 11.6 38.7

363.1

1992 11.9 36.8

369.1

1993 12.1 36.5

372.8

1994 12.5 35.7

372.9

1995 13.6 36.8

376.6

1996 14.1 37.2

384.2

注:①日本统计体系中有GDP指标,同时保留国民收入指标, 国民收入相当于GDP的78%左右。

②1995年度预计数,1996年度为预算数。

三、对我国财政金融政策的一些思考

从日本、马来西亚的经验来看,一个国家在经济起飞时期,为了实现高增长、低通胀,必须发挥财政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主导作用。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种种原因使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持续下降,目前仅为10%,远低于日本的24%、马来西亚的32%,与此同时,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储蓄大幅度增长,在这种大背景下,宏观调控中逐步出现了以金融政策为主的倾向,这就使我国的经济增长中隐含了通货膨胀的因素。

我国财政规模的相对萎缩,经济活动过多地依赖于商业性金融投入,在经济高增长的同时,出现了高利率,政府和企业高负债,国有企业高亏损、高通货膨胀的局面。

首先,由于农业、基础设施等本应主要由政府投资的产业也以商业性融资为主,导致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成本上升,这反过来又增加了各方面涨价的压力,突出表现在各种收费、基金的范围日益扩大,收费标准不断提高。

出现高通货膨胀后,为了稳定储蓄,抑制贷款需求,国家不仅大幅度提高利率,而且实行了长达3年之久的利率与价格挂钩的办法, 即保值储蓄,高利吸储政策既加剧了国民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每年居民储蓄利息收入就高达3000亿元,又进一步使社会经济总成本上升,银行支付给储户的利息增加,必然转嫁到生产经营者头上。

从生产经营者来说,无论国家实行高利率政策,还是低利率政策,总是要进行生产经营的,尤其在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国家,要抑制贷款需求,高利率政策远不如控制贷款规模有效。实际上,证券、期货和高档房地产等高利润行业并不受高利率的影响,相反,受高利率政策打击的是利润率在10%以下的国有企业。在目前体制下,高利率势必导致国有企业高亏损。这种高亏损既加剧了财政规模的相对萎缩,又是导致通货膨胀的重要因素,用银行贷款弥补企业高额亏损无疑就是发行没有物质基础的基础货币,尤其是用于发放工资的贷款。银行连年用贷款维持亏损企业运行,导致银行贷款质量下降,应收利息大幅度增加,反过来使银行出现亏损或出于虚盈实亏状态。

财政规模的相对萎缩,使财政调节失去应的弹性,本应由财政补贴解决的问题都通过提高销价转移出去,这就很难在经济高增长中保持价格的稳定。这种情况在农产品、公用事业等领域中表现的尤其突出。以农产品为例,由于城市劳动生产率提高幅度远高于农业,加上农业土地效益递减规律,为了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客观上要求国家不断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售价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这就可能出现一定时期内某些农产品收购价高于销价,如近年我国棉花价格已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但是,由于财政困难,只有提高销价,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因基础产品价格的提高而引起全面涨价。

此外,由于财政规模萎缩和实行高利率政策,使我国中央财政提前出现高公债依存度(50%以上)和偿债高峰,其他国家在人均GDP 达到3000美元乃至1万美元以上时才出现高公债依存度和偿债高峰, 而我国人均GDP才到500美元时中央政府就陷入高债务的困境。

借鉴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的经验,为了在未来的15年中实现适度增长、低通货膨胀的战略目标,必须深化财政金融改革,宏观调控中过分偏重于金融政策应转向振兴国家财政,财政金融政策协调运用,降低社会经济活动的总成本。一是要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并将一切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逐步降低利率,总的利率水平应在8%左右;三是在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体中, 在企业经营机制没有根本转变和国家经济没有达到中等发达水平之前,不宜实行完全放开的市场利率,日本在80年代迫于国际环境的压力才开始金融自由化,马来西亚是在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时开始金融自由化; 四是我国居民储蓄已达3万亿元,今后还将继续增长,在利率降低的基础上, 中央政府应当考虑发行10年期的国债,将储蓄资金转化为政府长期资金,既可用于基础设施等建设,又可缓解偿债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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