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社会学视野下的新中国民族识别工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学论文,新中国论文,视野论文,民族论文,知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33X(2011)01-0023-05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新中国发起和组织了民族识别工作。识别工作历时30余年,先后确认了55个少数民族,这55个民族与汉族一道并称为“五十六个民族”,成为“中华民族”构成的主体。
然而,从民族识别工作开始至今,学界对这套知识体系始终存有争议,争论不外乎围绕民族识别是“科学工作”还是满足“政治需要”而展开,并延伸出对所识别民族客观性的质疑,质疑之声多来自国外的一些学者,他们用“创造”(creation)这个词来界定民族识别工作,认为一些少数民族并不是本来实有的,而是由民族识别工作“创造”出来的[1],从而否认民族识别工作中的科学性。也有学者用“精英的”和“客体的”的形容词将民族识别工作视为与下层百姓无关的上层精英们的政治行为[2]。我国学者则多从民族识别工作本身所运用到的语言学、史学和民族学等知识应对质疑之声,并从自身参与调查的实地经验出发,确认民族分类的科学根据。
事实上,就民族识别本身谈民族识别的这种“内在的视角”并不能充分说明问题。无论对于任何学科,分类都要涉及知识的生产,要运用形式概念来贴合质料的科学工作。民族识别是一项分类工程,也涉及大量的知识生产,我们可以借用知识社会学的角度重新审视那段历史。“只有当研究者有能力既能从思想‘之内’研究思想,即研究其内在逻辑结构,也能从思想‘之外’研究思想,即研究思想的社会功能和条件时,在知识社会学领域内的研究才能获得成果”[3]50。知识社会学能够帮助我们超脱“真”、“假”之辩,还原民族识别知识本身的生成机理。
一、“位系”概念的提出与应用
曼海姆是知识社会学研究领域的大家,他在关于思想史的社会学讨论时,借用了占星术中的“位系”(constellation)概念来指涉知识生成的错综复杂性,以及知识生产过程中各因素具有的社会性。他认为:“广义的‘位系’一词指的是在特定时刻、特定因素的特定结合方式”,同时,他赋予“位系”以分析工具的作用,“如果我们有理由假定,各种因素的并存导致了我们所感兴趣的某个因素形态的构成,那么这就要求我们对此结合方式进行研究……该词已成为我们用以解释世界与人类精神最重要的范畴之一……为我们理解世界、把握日常生活和文化科学中的现象提供了一系列最有价值的工具”[3]1。
事实上,“位系”概念所蕴含的意义是:主导着某一时代知识话语的并不是知识本身,而是多种因素错综交叠而生成的知识体系,对于知识的研究也要跨过知识本身,去探究是怎样的因素,以及怎样的交叠才产生了如此的知识。
站在知识社会学角度理解“位系”则可以启发我们不能忽略对知识生产背后社会性的研究。曼海姆更明确地指出:“自然是默然无声、缺乏意义的,但我们在研究历史和历史心理时却认为,我们能理解基本力量之间的互动,能阐明构造现实的基本趋势,并能超越于日常事件的表象之上……要始终探寻使各种事件得以产生的‘动力’”[3]2。所以,在方法上,曼海姆反对对于问题就事论事,而是要将其放置于整个生产问题的知识背景中,其价值就在于“我们的视野更为开阔,也因为我们更强烈的反思性使我们能够,而且必须避免以朴素的和无意识的方式来就事论事,而是要有意识地关注问题的思想背景,关注产生这一问题的位系”[3]3。
由此,我们应当将60年来的民族识别工作放置到“位系”之中,即在推动其发生的社会历史背景中解读它的真实与价值,梳理决定其知识“位系”的种种因素是如何交叠,每种因素又具有怎样的社会性,这样才能为民族识别做一个更恰当的说明。
二、科学与意识形态
“民族识别既是一项政治性工作,又是一项科学研究工作”[4],其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性早在1953年的民族识别工作开始之前就确定了。本文要回答的问题是,主持和参与民族识别工作中的人们如何界定其科学性?民族识别科学标准的拟定和由来是什么?科学标准如何在民族识别中进行操作?政治性在何种程度上推动了民族识别工作?民族识别的政治意义如何决定民族识别的走向?政治性又如何体现于民族识别工作的操作层面?
(一)民族识别中的科学“位系”。
1.定位于科学史的基调。对于参加民族识别工作的学者们来说,他们希望能够准确地确认少数民族族别,并给予相应的命名,而这一切除了政治上的“民主原则”,动员少数民族自我命名之外,都需要科学的依据。
作为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新中国的政治形势不允许民族识别工作者采纳欧美的民族学民族分类标准,而是引用斯大林在1913年对“民族”所下的定义中提到的四条标准,即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和共同的心理素质为标准进行民族识别。在实践中,学者们发现,这四条依据并不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因为在中国,既有拥有共同语言的多个少数民族,又有没有独立语言的少数民族;既有一个少数民族居处不同地域,又有几个少数民族共居一处的情况;既有文化上相近的多个少数民族,又有一个少数民族由于地域隔绝在历史中形成多种文化。另外,心理素质则更难把握。
那么民族识别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如果抹去从20世纪初开始的,主要针对中国西南地区的民族分类历史的话,就很难说清为什么。1949年之前,民族学界早已对我国的民族以及民族分类做过深入讨论,其中包括了民族分类的科学依据。例如马长寿梳理了古今中外史家及学者对于中国西南民族的多种分类,因英国军官达卫斯(H.R.Davies)的分类方法依据了语言学标准更具有科学性而受到马长寿的特别关注。“达卫斯根据民族语言将中国民族分为四大类别:蒙克语系、掸语系、汉语系、藏缅语系。蒙克语系包括了苗瑶群、民家群、瓦噗喇;藏缅语系包括西藏群、西番语、倮罗群、缅甸群、开钦群”[5]。这一分类标准影响了后来的研究者,包括丁文江、凌纯声等人对于西南民族的划分都没有脱出达卫斯的体系。1943年,国民政府云南省民政厅成立了“边疆行政设计委员会”,根据对云南边民概况和分布的研究,将云南各族人民归为爨人、僰夷、苗瑶、西番、缅越等五大类,并在识别过程中,确认了85种民族[6]。十几年后,新中国对云南民族识别所确认的民族中没有超出这85个民族范围。不过根据政治原则和民主原则,对带有歧视性的和跨境涵义的民族称谓进行了修改。
新中国的民族识别工作依然倚重语言学作为识别的主要方法之一。如林耀华在云南民族识别过程中,与语言学家傅乐焕一道对于来自永胜和华坪的“水田”、“倮”、“支里”、“黎明”、“腊罗”等11个单位,来自新平县的“腊鲁”、“咪哩”、“密岔”、“蒙化”等4个单位的彝族支系的辨别首先采用了语言学知识,“各单位语都是彝语的方言”[7]7,从而做出了他们都是彝族分支的判断。
2.方法论的科学依据。民族学研究离不开田野调查,尤其对于无文字社会,田野调查更是搜集第一手材料,提供科学依据的基础。1953-1955年,中央民委向各民族地区派出民族识别小组,分别进入福建、浙江、广东、内蒙古、云南等省份进行民族识别工作。
由于这是一项政治任务,识别小组的工作人员受到了当地政府的热情配合,配备了翻译,抽调人员召开访谈会,工作开展顺利。如云南省民族识别研究组第二阶段工作从1954年8月12日开始,到9月底至10月初结束,为期不到两个月时间,就研究了云南各地的39个单位,“记录了永平四区、祥云三区、漾濞三区‘土家’语和永胜凉山彝语词汇各一千二百多个”[7]18,收集了30万字的社会调查材料,为识别工作提供了扎实的田野依据。
同时,进行民族识别的工作者们在识别前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1953年,民族识别工作从对畲民的调查开始,施联珠等人在调查前从文献资料了解畲民的称谓、分布、流布以及历史渊源,并关注之前学界对畲、瑶关系的判断。第一次调查结束后,工作组没有对畲民是否为少数民族进行最后判断,而是在1955年再次对传说中畲民发源地广东潮州凤凰山畲民地区进行识别。工作组从语言、文献、地域、经济生活、文化艺术等多方面论证了“畲民不是汉族,而是一个少数民族”。同时,依据语言、历史记忆、名称,尤其是根据潘光旦、费孝通的研究成果做出了“畲民与瑶族同源,但不是瑶族的一支”的判断[8]。
对民族识别科学性抱有质疑态度的学者们,主要根据是整个工作中调查不足,臆想偏多。例如墨磊宁谈到,1954年的民族识别工作共用了6个月,“做田野调查的时间只有三个月”[9]。当年主持和亲自参与云南民族识别工作的林耀华在第二阶段工作结束后,承认“时间短,单位多,调查不够深入”[7]。
然而,民族识别不同于民族志撰写,民族志撰写也许需要一年乃至更长的时间,而民族识别则是对民族实体的分类,文献学、语言学、考古学都可以作为识别资料,田野调查资料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作为识别工作主持者的林耀华、费孝通、潘光旦等人都受过良好的民族学人类学训练,在1949年以前,都出版过民族志作品,他们非常清楚什么是准确的调查,由这些人把关的调查可以说符合科学规律。
所以,我们不能忽略在民族识别过程中存在的学术“位系”。费孝通、林耀华在《当前民族工作提给民族学的几个任务》一文中提出:“关于少数民族社会性质的研究”工作其意义之一在于“丰富我们对于社会发展史的知识”,“对于各少数民族社会性质的调查就将为我们记录和搜集有关各种社会形态的材料,这些也正是社会发展史的生动教材”[10]16。于是,在学术立场上,两位学者提出“必须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逐步深入的系统调查研究”[10]22。
站在知识社会学的立场,分类从来都做不到与质料100%的吻合,只有在某一标准前提下,做到90%、80%,甚至70%的吻合。这些参与实践民族识别工作的新中国知识分子,都从民国时代走来,在西方近代科学理念的熏陶下,他们基本有着秉承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实干精神,这种被历史位系决定了的科学精神毋庸置疑。
(二)民族识别中的政治“位系”。
“我们今天使用的民族一词,不是一个相对比较单纯的、自然科学的生物或物理概念,而是内涵十分复杂的,具有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含义且具有地方性色彩的‘复合型’概念”[11]。与科学“位系”交织在一起的是民族识别的政治“位系”,只有政治的存在才使我们能更加深刻地理解那段历史,和这一套为我们所熟知的“五十六个民族”话语。
1.追求主权的民族—国家话语。早在20世纪上半叶,近代中国的民族识别就已经深深地渗入政治话语,学者们在民族识别学术空间的争论反映了国外殖民势力与本土学者之间的较量,对主权的追求尤其体现在对各民族的命名方面。丁文江、凌纯声、马长寿和岑家梧等民族学学者在戴维斯的基础上,对西南民族的分类做了本土化处理,岑家梧更是在分类上实现与西方学者全面划界,实现以中国国界为基础的本土分类,彻底清除西方殖民学术的中南半岛分类体系[12]10。
如彭文斌所求证的那样,民国学者对边疆少数民族的正名,目的是为了割断本国少数民族与境外的关联。“民国时期西南边疆处于‘危在旦夕’的情况下,中国学人在与‘英国情报官员’戴维斯进行‘学术对话’时,对其‘帝国殖民化的东南亚视野’之中的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分类,自然不得不提高警惕,开展政治化的学术斗争,对‘孟高棉’、‘泰掸’这样的外来分类术语进行清理与正名”[12]9。
这一政治位系延续下来,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学者们的努力下,“民国时期所称的‘掸语系’、‘掸台系’,成了汉藏语系‘壮侗语族’或‘百越族系’……倮罗则更名为‘彝族’,其语言属藏缅语族彝语支”[13]。与此同时,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识别赋予了许多民族新的命名,民族称谓全面本土化,生动地表达着新中国政权对民族平等的理想追求。解放前,被称为“倮罗”的彝族,经毛泽东裁定,统称为“彝”,“鼎彝”之“彝”字,不仅从汉文字义上讲具有庄重、古老之美意,而且也是概括了绝大多数彝族自称的汉字音译。被蔑称为“俅子”、“曲子”的独龙族,也在周恩来的亲切关怀下,正式定名为“独龙”[14]。新疆的俄罗斯族,解放前被称为“归化族”,正名为“俄罗斯族”;“崩龙族”,改为“德昂族”,“毛难族”改为“毛南族”。
2.共产国际的影响与中国化道路。前苏联是在多民族联盟的基础上成立的社会主义国家,苏维埃领导人列宁和斯大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经验都成为共产国际中所有社会主义国家追随的典范。前苏联的做法也为中国共产党提供了处理民族问题的指南和参照系。
1949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共产党提出要“实现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表达了新中国民族工作的方向,制度设计中包括建立一个各民族代表共同参加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在完全的“名从主人”原则下,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中,全国自报登记下来的民族名称就有400多个。为了便于制度的可操作性,从1950年开始,政府就着手摸清中国的民族状况,其中包括向少数民族地区派出“中央访问团”,开展“民族识别”工作,以及随后开展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大调查”。在民族识别过程中,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中的四个标准——“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成为民族识别工作的重要参照体系。
然而,斯大林的四个标准的提出也是基于他当时所处的政治环境中的学术争论。20世纪初,在俄国大革命陷入低潮之后,俄国社会主义运动中出现了很多思潮,以奥地利社会民主党思想家奥托·鲍威尔提出的“民族文化自治”学说,代表了一些民族上层精英的民族主义倾向,得到很多人支持,他们希望建立超越地域的民族联盟,取代布尔什维克的工人阶级联盟主张,这一理论直接影响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团结性。俄国犹太人组成的“俄罗斯和波兰犹太工人总联盟”(简称“崩得派”)按地域而不是按民族建立组织,追随“民族文化自治”学说,具有强烈的分离主义倾向。于是,为了反驳这种思想,揭露其“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本质”,1913年,斯大林撰写了《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提出了民族形成的四个条件,论证了民族存在的历史条件,有效地反驳了民族主义分裂言论[15]。
而当这一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提出的民族定义移入中国语境时,我党的领导人和民族工作者们都发现,我国的“大分散、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情况和各民族发展的不同状况都不能直接套用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而必须从实际出发进行民族识别,实现民族政策的本土化。站在新中国的政治立场上,民族识别的目的是要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唤起少数民族(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保卫国家,参与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尤其民族识别与民族自治区建立紧密联系,这是对少数民族一项重要政治权力的赋予。于是,在保障权利为先的前提下,有些民族即使遭到了是否能作为少数民族被识别的质疑,也被确认为少数民族,并建立了自治区。以壮族为例,周恩来针对“有人说壮族特点少”(既不能认定为单一少数民族)的说法,指出:“在我国,不能死套斯大林提出的民族定义,那个定义指的是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民族,不能用它来解释前资本主义时代各个社会阶段中发生的有关的复杂问题……我们只要从事实出发,毫无疑问就应该承认壮族是一个民族”[16]58。
政治位系在民族识别知识体系建构方面留下的烙印还体现于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团结民族上层人士,稳定民族地区形势。为了保障民族政策的顺利贯彻,民族分类过程中更倚重知识分子、当地的上层人士、民族精英的意见,当地的老百姓对这个过程几乎没有任何影响[9]26。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中总结的三大法宝,民族工作属于统战工作,在革命乃至新中国成立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团结和统一少数民族上层人士。所以在民族识别中,主要“广泛征求各该民族人民群众,特别是本民族知识分子、干部和爱国上层人士的意见……确定各该族体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名称”[4]。例如畲族族称的认定,就是由畲族知识分子、上层人士共同确认完成的。1956年10月15-20日,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民族事务处在杭州召开畲民代表座谈会,讨论民族族称。与会代表46人,包括“丽水县副县长”、“省人民代表”、“云和县公安局干部”等各级干部38名,“泰顺县司前乡左溪村小学校长”、“浙江省少数民族初级师范学校副校长”在内的畲族知识分子4名,村民只有4名。浙江少数民族师范学校的钟玮琦等知识分子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建议定名为“畲族”,会议讨论通过这一决定[17]。然而,这一称呼并没有得到所有畲族群众的认可。当1956年12月,中共中央统战部电告浙江、广东、福建、江西4省,确认畲族为单一少数民族后,引起了部分畲族群众的反对,认为“畲”与“蛇”同音,是对本民族的丑化,以前汉人常用“畲客汉”、“畲客婆”来歧视性称呼畲族,希望能改变称呼,但终因本族上层人士的积极动员,最终以接受该族称而作罢[18]。
第二,为了政策操作性的方便,对很多文化差异明显,具有独立民族特征的人群进行归并。1954年前确认了38个少数民族,1954年到1964年间确认了15个少数民族。1965年,确认珞巴族为单独民族,1979年,确认基诺族为单独民族。至此,“五十六个民族”的基本格局打造完成,充满弹性的民族质料被装入到固体化的民族分类格子中,关于对某些人群的分类讨论被看作做学术问题,而不再考虑识别新的民族[19]9。1982年,伴随民族政策恢复,重点工作是在一些地区对一批人的民族成分予以恢复、更改,以及对一些要求识别为少数民族乃至单一少数民族的人们共同体进行辨别、归并,但总的民族数目却没有再增加。一方面是涉及百万人口,要求恢复、更改,甚至要求申请新的民族身份的呼声;一方面民族数目已定格在56个,不能再增加。“协调地方民族群体的强烈呼声和‘定格56’之结构性限制间的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确保地方安定、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政治问题。于是,在民族识别过程中运用的“客观标准”有所松动,“主观意愿”的权重明显加大。地方政府在56个民族的框架内,享有自由“靠谱”的较大空间,“辨异”的操作和论证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生产性甚至想象性[19]12。以贵州为例,就将历史上自称为“里民”的人群报为“黎族”,把“穿青人”报为“土家族”。1982年,恢复民族成分工作中,川、湘、鄂、黔地区民族干部为了地方发展,或考虑少数民族身份带来的利益,在实践上放宽标准,表示“对于当地土家语言消失、土家特点不明显的群众,只要具有强烈的土家族民族意识,并要求恢复土家族民族成分的,便予以认定恢复”,这样土家族人口急剧增长,从1964年的524755人,增长到2000年的8028133人。其科学性无从考究,只能说这是出于政治目的的妥协和经济利益的考虑了[19]。
三、讨论与总结
综上所述,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笔者对新中国民族识别话语背后的科学与政治“位系”一一呈现,目的是让人们了解,对一个特定时代所孕育出的知识体系进行任何简单的批评都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深入那个时代的脉络,我们就会对这一套知识的存续有所理解。从“位系”这个角度看,是科学与政治的各种因素错综复杂的交叠与永不静止的变迁,才使得那个时代的知识体系呈现出如此的样态,这也是曼海姆提出“位系”概念的一个主要原因。
“民族识别”是新中国制定民族政策、进行民族工作的重要一步,民族识别工作的顺利完成推动了民族政策的顺利实施,保障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定团结,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如林耀华所总结的那样:“为在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和进行民主改革提供了系统的科学依据”[20],同时,伴随民族识别而积累的大量民族志资料和民族学研究文献也极具学科价值[16]105-107。
收稿日期:2010-10-20